罗马书 8章1节 到 8章17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8.第八章:
这章是在说明一个信耶稣的人,怎样得到永恒的生命。在这一章,使徒保罗主要在说明一个真的以耶稣为他生命中心的人,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将他和上帝之间的关系,给切断,原因只有一点:因为有耶稣。使徒保罗在这一章中,他用「属于圣灵」和「属于本性」这样的词句来作为区隔「信」耶稣与「不信」耶稣之间的差别。在这章,使徒保罗继续在说明一个活在耶稣里的人,和活在法律之下的人之间的差异。

9.第八章1至17节:
这段经文使徒保罗提出一个重要的观念:当人无法自拔的时候,上帝的圣灵却是人倚靠的力量来源。圣经是上帝做工的力量,也是上帝显示给人迈向永生之道的力量。使徒保罗强调:圣灵是使我们与耶稣结连在一起的力量。相对的,人的本性则是要使人从与耶稣结连的环节上脱离。因此,他认为圣灵和人的本性是相对的,甚至是敌对的。他特别提到信耶稣为生命之主的人,将会有很大的福气,就是上帝的圣灵将会和这人同在,使他拥有新的生命。而圣灵,是上帝改造人心的力量。
再者,使徒保罗用父亲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来形容基督徒就像是上帝的儿女一样。这种观念其实是从以色列民族在信仰上的认知延伸而来的。以色列人民一直自认为是上帝的儿女,上帝就是他们的父亲(参考出埃及记四:22)

第1节,使徒保罗一开始就斩钉截铁地说活在耶稣里的人,不会被定罪。因为在耶稣里的人,已经向罪宣告死亡,是和耶稣一起同钉十字架了。耶稣的十字架最大功劳,就是使人从罪的奴隶中得到释放。

第2至4节,使徒保罗强调,一个人能跟耶稣联合在一起,并不是人自己有这样的能力,而是因为「圣灵的法则」所带来的结果。圣灵能把人从罪恶中「释放」出来,使人和耶稣连结在一起。他说摩西法律所不能成就的事,上帝亲自差遣他的儿子耶稣来成就这件事,就是使人从罪的当中脱离出来。

第5至8节,使徒保罗更清楚表明圣灵和人的本性之间最大的差别,乃是圣灵使人得到生命,而人的本性则是带人进入死亡(第6节)。第8节说「顺服本性的人不能得到上帝的喜欢」,意思就像第十四章17至18 节说的:「上帝的主权不在于饮食,而在于圣灵所赐的公正、和平、喜乐。这样事奉基督的人必定得到上帝的欢喜和人的赞许。」这里的「公正、和平、喜乐」,也是圣经的中心信息,信耶稣的人会在生活上显示出这种力量,而这种力量不是从法律学习到的,而是来自圣灵的引导。

第9至10节,这短短三节中,使徒保罗提到信耶稣为生命之主的人,将会有很大的福气,就是上帝的圣灵将会和这人同在,使他拥有新的生命。在犹太人看来,一个人的生命如果没有「上帝的灵」同在,这个人的生命就算是「死」的,因为使人成为「有生命的人」,就是因为「上帝的灵」吹进了人的里面(参考创世记二:7)。因此,当一个人「死」的时候,就是表示这个人的生命已经没有了上帝的灵在他的身体里面。第10节的「上帝的灵要使你们活」,这句话可参考罗马书第八章2节,使徒保罗说这是因为人顺服「圣灵的法则」的缘故。当人顺服「圣灵法则」时,就是新的生命开始,等于是「新造的人」(参考哥林多后书五:17)。

第11节,使徒保罗很清楚在表达一个基本信念:与耶稣相连结的人,就会和耶稣一同死,也一同复活(参考罗马书六:8),这点可说是他写罗马书的基本思想架构,也可说是使徒保罗整个思想的主轴。

第12至13节,这里所说的「负债」,且强调不是「欠本性的债」,因为「本性」是指肉体。这样,使徒保罗在这里的意思是指:若在耶稣里,人的生命(心灵)从原本是罪的奴隶中被赎回,现在是属于上帝的了。因此,人只有倚靠圣灵的力量,才能抵挡罪的诱惑。

第14至16节,使徒保罗在这段经文中,上帝所赐的灵,是要使人「有上帝儿女的名份」,这样,一个信耶稣的人,就如同被上帝用高价赎回来的一样,赎回的方式是耶稣死在十字架,使信的人有了新的身份,从过去作罪的子女,换成领有「新的身份」的人。这「新的身份」就是在上帝的灵的导引之下得到的。

第17节,这节可说是整本罗马书的中心思想之一。这里提到一个领有新的身份之儿女,也就是基督徒,就是一个和耶稣完全连结的生命。因此,不仅与耶稣同受苦难,也要分享基督复活的喜悦和福气(参考罗马书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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