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6章1节 到 6章14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1.第六章:
罗马书从第一章18节开始到第三章20节,是谈到有关人犯罪,导致与上帝之间出现隔阂。然后从第三章21节起,直到第四章25节,都是在谈一个人之所以能够和上帝重新和好,是因为耶稣十字架救赎的缘故。接着在第五章说我们是因为信耶稣而获得上帝拯救的恩典,这恩典是来自上帝白白的赏赐,并不是人的努力或功劳换取到的。

罗马书的第六章到第八章39节,是使徒保罗在解释一个信耶稣的信徒,应该有的信仰态度和认知。在这段长达三章篇幅的经文中,他在第六章细说人如何从罪的奴役中脱离,得到生命的真自由。然后第七章他再解释怎样从法律的诅咒下得到真的自由,同时,他也将自己的心灵作了一个彻底告白,让我们知道人有多软弱。接着在第八章,他说到怎样在圣灵的带领下,成为一个有真实生命的人。

使徒保罗在第六章谈到一个生命有基督同在的人,是有复活生命的人,他说这种人就是脱离罪恶的人。使徒保罗真正的用意,是要指出当人透过法律,知道所犯的罪多么重,就会想到上帝赏赐的恩典,且是白白得来时,就更应该要知道谦卑,且会用感恩的心来领受,这样才是正确的态度。

2.第六章1至14节:
使徒保罗在这段经文中,一再强调一个信耶稣的人,等于和耶稣的生命相连结,不但和耶稣同死,也将和耶稣同复活(参考第8节)。使徒保罗强调:信仰,是生命的连结。若是将信仰和生命分离,那样的信仰就如同穿衣服一样,随时可更换。但若是将信仰和生命连结在一起,那就等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一样,是不可分割的。因此,这段经文的主题就是在与耶稣「合而为一」的基督徒。一个真正信靠耶稣的人,不再是原来的自己,而是生命中有耶稣的形象,和耶稣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人,他与耶稣一起同钉十字架,也一起复活。这样的人会拒绝作罪恶的奴隶,因为他已经将自己献给上帝了。这也是使徒保罗所常用的:成为「新造的人」(参考哥林多后书五:17、加拉太书六:15、以弗所书二:15、四:17—24)。

第1至4节,从第1节就可看到有人确实是误解,或是说故意扭曲使徒保罗所说的上帝在耶稣里拯救恩典之意义。原因是在第五章20节所提到的「罪越增多,上帝的恩典也更加丰富」这句话。这也从第三章8节他也曾提起这样的问题。使徒保罗很清楚表明,罪,使人的生命死亡。死了的人怎能继续犯罪?不可能的事。他说,一个真正和耶稣连结的人,就是跟耶稣同死在十字架上,但却因为耶稣的复活,也跟着一起复活,这种复活就是过着新的生活样式。

第5至10节,这段经文一再强调和耶稣「合而为一」的重要性,表明的是一个人若真的信耶稣是生命的救主,这个人就是和耶稣没有分离的人,他必定在信仰上很清楚,是与耶稣同死,也会和耶稣同复活。这样的人,就是脱离了死亡威胁的人。是个没有死的人,而现在活着,是「为上帝而活」。使徒保罗这样的说法在加拉太书第二章20节也出现,他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里活着。我现在活着,是藉着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爱我,为我舍命。」

第11节,使徒保罗强调一个和耶稣连结的人,就必须将自己当作是已经是死了的人一样,是过去在罪恶中的人已经死去了,现在活着的我,是因为有上帝在耶稣里的救恩而活。他一再用「为上帝而活」,这句也可以说成「在上帝里面活着」,因为上帝就是行伟大神迹者,他使死而埋葬的耶稣,复活过来。复活,就是永恒的生命。因此,当一个人和耶稣「合而为一」之后,藉着耶稣的复活,信的人,也就跟着耶稣复活起来,这就是在上帝里面活着。因此可以这样了解,一个信耶稣的人,就是时刻会想到上帝就在他生命中,就如同使徒保罗最喜欢说的,是有耶稣活在他的生命里。

第12至14节,这三节经文可说为前面的经文作了个总结。使徒保罗要厘清一个重要的观念,并不是说一个信耶稣的人已经脱离了罪,就以为从此不会再有罪的问题出现。就像前面已经述说过的,脱离罪的束缚,是离开了罪的主宰,但却从此成为罪的敌对者。因此,需要经常与罪对抗。他说一个信耶稣的人,是不再作「邪恶的工具」,而是成为「公义的器皿」。这是相对的句子,「工具」和「器皿」都是指「武器」的意思。使徒保罗甚至说要穿上帝所赐的「全副武装」,为的是要对付罪恶的诱惑(参考以弗所书六:10—13)。注意这处圣经所说的「公义」,指的就是「规范」,也就是属于上帝教训的准则。上帝的「规范」包含了怜悯、宽恕、慈爱、公正。「公义」包括了基督徒应该有的最基本之伦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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