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6章15节 到 6章23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3.第六章15至23节:
第六章的中心思想,是架构在第14节所说的,信耶稣的人将从此不再生活「在法律之下,而是在上帝恩典下」,这句话说明了生命的转变,特别是在整个生命倚靠的基础上,有了完全相反的支柱。
法律,是人订来维护生活规范的,而恩典是上帝的拯救,会使人有心存感恩的态度来作为行为准则,对人产生出来的结果是完全不一样的。但可以理解使徒保罗之所以会用这么长的篇幅一再论述,是因为有人回应使徒保罗说,认为只要信耶稣,一切就都没关系了。使徒保罗要强调真正信耶稣的人,是会用感恩的心来改变生命态度。再者,他强调耶稣就是上帝拯救的恩典,并不是用人的力量或任何代价可换取得到。也就是上帝恩典并不是商场上的物品,唯有以谦虚、感恩的心领受,才会对人的生命产生意义。

在这段经文里,有两个很大的特色,其一是几乎每节都是「相对句」的型态;例如:
(1)第15节:不在法律之下vs.在上帝恩典之下。
(2)第16节:作罪的奴仆,结果就是死vs.顺服上帝,就得以成为义人。
(3)第17节:你们曾经vs.现在你们。
(4)第18节:从罪中被释放vs.成为义的奴仆。
(5)第19节:从前放纵、为非作歹、作罪的奴仆vs.现在要奉献自己、作义的奴仆、成为圣洁的器皿。
(6)第20至22节:从前作罪的奴仆vs.现在作上帝的奴仆。
(7)第23节:罪的代价是死亡vs.在主耶稣基督里得永恒生命。

第个特色,是用「奴仆」这个词多达九次,且都是以对照句的方式出现,就是从「罪的奴仆」到「上帝的奴仆」,使徒保罗用这种词在表明一个人生命的转变,且是完全的转变。这也是基督教信仰所说的,一个人生命的改变,从坏转换到好;从恶变成善;从死亡到获得新生命;从失落到得到(参考路加福音十五:7、10、24、32)。明白这信息之后,对基督教信仰就是有透彻的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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