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25章6节 到 25章18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9.第廿五章6至18节:
这段经文强调引诱以色列人民犯奸淫罪的就是米甸的女人,有几种对此段经文的看法:一在表示对前段描述以色列人民犯奸淫罪的解说,因为以色列人民一再犯奸淫,且虽然有处置,人民依旧不听,结果又因此带来瘟疫的惩罚而死去二万四千人。二是说明以色列人民在此处居住的时间较长些,就已经看见他们和当地人混合在一起,并且学会了他们的宗教信仰和生活行为。结果带来的是更大的灾难。三是在说明祭司的角色很重要,就像出埃及记第三十二章描述以色列人民铸造金牛去拜,背叛上帝,是利未支族的人进行洁净的举动,才避免灾难扩大。现在是祭司非尼哈将诱惑以色列人民犯奸淫的女人杀死。

第6至9节,从第6节可看出有一个名叫「心利」的以色列人(第14节),竟敢公然在摩西和众人面前带米甸的女人进入帐棚行淫,这时候,正好是大家才在为前次因为淫乱罪而遭到死刑处置的领袖哀伤,却有人还敢如此嚣张行径,表示以色列人民脱序的行为越来越严重。祭司非尼哈决定要洁净此事,不允许有这样的事发生,因此,他随这两人的背后进入帐棚,将这两个人杀害,阻止以色列人民继续犯罪的行为。但为此件淫乱的事,以色列人民付出相当大的代价,遭到瘟疫的袭击而有二万四千人死去。

后来使徒保罗引用这段记事,劝勉哥林多教会信徒不可信了耶稣之后,还继续和当地人一样过着淫乱不洁净的信仰生活,因为在这事件中有「二万三千人倒毙」(参考哥林多前书十:8),在数字上与民数记这里相差有一千人。其实,重要的不是在数字正确与否,而是在行为准则。

第10至13节,这段经文说明上帝喜爱亚伦的祭司家族,肯定非尼哈所代表的家族,这个家族当祭司绝对不容有任何怀疑。后来也一再提起非尼哈和他的家族的人在以色列民族中占有很重要的角色和地位(参考民数记三十一:6—12,约书亚记廿二:13、30、32,士师记二十:27—28)。诗人说因为非尼哈的洁净动作,备受后代以色列人民的纪念(参考诗篇一○六:28—31)。

另一方面,这段经文也回应了第1至5节的事件,表示以色列人民绝对不可以和迦南地的宗教行为相同,必须严格区隔出来。因为迦南地的宗教信仰有严重的淫乱现象。

第14至15节,这两节介绍西缅后裔中的一个族长,而那位米甸女人也是出身首领的女儿。这都在表示犯罪者,不是一般人,而是领导阶层者,这种领导者敢如此带头犯罪,若不给予严格且立即处置,很容易使整个以色列人民陷入纪律败坏的行为,和迦南人没有分别。其实这也是在表示:这件事不是单独个人行为,而是整个部落的集体行动,才会因此淫乱事件导致集体死亡的惨痛结果。

第16至18节,这段经文主要在说明以色列人民和米甸人之间的冲突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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