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22章23节 到 22章33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3.第廿二章23至33节:
在阅读这段经文之前,最好先读申命记第廿五章5至10节经文,也就是所谓的「利未拉特婚姻条例」。该法律原本是要让兄弟负起责任,关心家庭陷入困境的兄弟而设。因为若是没有生下儿女,失去丈夫的寡妇就无法继承财产,对寡妇来说是生活会陷入困境。

撒都该人不但不相信复活,他们也不相信天使、圣灵(参考使徒行传廿三:8),他们也不接受先知的书信,只相信摩西五经而已。

撒都该人也用比喻方式来问耶稣,若「兄弟七人」,先后都是娶了同一个女人,若是有复活,那女人将会是谁的妻子?这「七」,表示到最后实在是无人可以再娶那位寡妇了。

第29至32节,「不知道上帝的权能」,表示在人看来很困难、无解,但在上帝却事事都能(参考马太福音十九:26)。复活的事是上帝在掌管,上帝使死人复活并不是甚么大不了的事。再者,上帝要怎样管理「天上的天使」的事,也不是人的能力可以理解。

「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这句话主要在表示上帝是永恒的上帝。人有限的生命无法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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