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5章23节 到 25章34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24.第廿五章23至34节:
这是关于房地产的条例,对今天的人来说,依旧是很先进的法律规章。

第23节,「不可把土地卖断」,理由是土地属于上帝的。今天在一些国家规定很严格,不可以卖断土地,除了以色列外,还有新加坡,都是禁止土地卖断。以色列人民因为是上帝赏赐给他们迦南地居住,所以禁止卖断土地。

第24至28节,这段经文说到至亲有义务和责任,替自己贫穷而必须卖掉土地的亲人赎回土地。这样,宗族的土地才不会流失。如果没有能力赎回,就只好等到禧年的时候来,所有买到土地的人,就必须主动地将买来的土地归还回去。这样,可以看出购买土地,其实就是买来耕种,而不是买来占有,不可以这样做。

第29至30节,这两节经文是关于城内房子的规定。房子和土地不同,除非卖房子的人能在一年内赎回,否则该房子就变成买主拥有,即使是到了五十禧年,也不必归还,因为房子可以作为永久基业保存。

第31节,这节是关于城外房子,在禧年时,就要像土地一样,归还给原有的房主。

第32至34节,这段经文是跟利未族人有关。他们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任何时候,只要有能力,都可以赎回他们卖出的房子。就算他们没有能力赎回,在禧年来时,买主也一样,要归还给他。而利未人居住的城之四周牧场不可以卖,因为那是他们倚靠为生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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