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8章1节 到 18章18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15.第十八章:
这章是有关两性之间的性关系。从这章的第3至5节就很清楚指出,以色列人民必须和别的民族有不一样的生活态度。当埃及人在「性」的方面随便时,以色列人民不可学他们。如今已经进入迦南地了,不但不可以将在埃及所看到的带入生活中,也不可以从迦南人学习他们在性方面的习俗,这样要求的主要目的,是要使以色列人民「分别为圣」,因为上帝是圣洁的上帝。再者,以色列人将上帝和他们的关系比喻为夫妻关系,因此,信仰上非常坚持必须忠贞于上帝。将这种忠贞思想带入生活伦理范围中,也是以色列人民的特色。

16.第十八章1至18节:
这段经文谈及有关怎样维护亲人彼此之间的关系,绝对禁止有乱伦的现象出现。因为乱伦表示婚姻关系不正常,这也会影响到以色列人民对上帝(丈夫)的忠实。

第1至5节,不论以色列人民过去在埃及看到的、学到的是甚么习俗,或是后来上帝会带领他们进入迦南地,也是一样,不可以将在埃及学到的习俗,或是将迦南人的生活样式带入以色列人民当中。而是要遵守上帝颁给以色列人民的典章律例过生活。这样才能得到上帝的赐福而「存活」下去。

第6节,以这一节作基础,直到第18节止,都是谈及不可和自己的近亲有任何性的关系。若是有,都被列入在乱伦的范围内。

第7至8节,这里说不可和自己的母亲,以及父亲的妾有任何性行为,那是属于乱伦的事。雅各的大儿子吕便就是做了这件事,引起雅各相当的忿怒(参考创世记三十五:22),后来雅各还为此事诅咒吕便,废了他长子的名份(参考创世记四十九:3—4)。

第9至11节,不可以和自己的姊妹有任何性行为,即使是同父异母的姊妹也在禁止之列,这也同时包括了自己的孙女。因为这牵涉到乱伦的问题。

第12至14节,这里规定不可和自己的姑妈、姨妈、婶婶、伯母等有任何性行为,若有发生,也是属于乱伦的范围。

第15至16节,自己的媳妇、嫂嫂、弟媳妇等,也不可以有任何性关系。

第17节,这节要注意,所谓「有过性关系那女人的女儿、孙女或外孙女」,这些都列入禁止,这是为了要防范与母女同时有性行为,这也可能牵涉到买卖女子卖淫的事。

第18节,这里规定不可以同时娶姊妹为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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