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 14章1节 到 14章9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20.第十四章:
这章开始介绍参孙长大,不但描述参孙有极大的力气,可以击杀狮子,且可以一个人抵挡三十个非利士人。

21.第十四章1至9节:
这段经文述说参孙喜爱一个非利士女子,拒绝父母的劝诫,然后又吃了死去狮子尸体的蜂蜜,这些行为都在表示他已经违背了原先献给上帝的离俗人应有的行为。

第1至4节,这段经文的开始就说到参孙已经长大,且喜爱上一个非利士女子,这正说出了第十三章1节,那时以色列人民正受到非利士人统治,在痛苦中祈求上帝帮助。因此,他喜爱非利士女子的事,必然引起父母的不满,而这也说出了当时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已经和当地人普遍有通婚的现象,但也因为这样的通婚,导致以色列人民随着当地人民的宗教信仰而离弃了上帝。这一点也是后来圣经作者一再认为:若是和不信上帝的人结婚,将会使人背弃了上帝,这才是使生命受到苦难的最大因素。但第4节这里说参孙决定娶非利士人女子为妻,是出自上帝的旨意,为什么会是这样?这实在是件「奇妙」的事。上帝往往会用人的软弱来完成他奇妙的拯救计画(参考创世记四十五:8;五十:19—20;历代志下廿五:20;使徒行传二:23—24)。

第5至6节,这两节说出参孙有特别的力量可以单独一个人击杀一只狮子,他的力量是来自上帝灵同在。圣经作者要表明一件事:有上帝的灵同在的人,他的力量是无法估计的大。其实参孙是从他在母亲的胎中就已经有上帝的灵同在了,直到他成长过程中都是如此,因为他是在上帝旨意下出生的孩子。其实,参孙身上有这样大的力量可以击杀一只狮子,这也在回应那位天使所说的「奇妙」之意。

第7至9节,说参孙吃狮子尸体内的蜂蜜,并且将之给不知情的父母吃。尸体,这是指不洁净之物,依规定「离俗人」是不能吃这样的东西。换句话说,参孙已经忘了自己是「分别为圣」的人,必须在生活上相当的严谨。包括他想娶的妻子是异族人,现在又吃不洁净的东西,而这两件事都是在父母不同意或是不知情之下所做的,这表示他所做的事已经违背了原先他出生就已经献身给上帝当「离俗人」的本意了。而这件吃狮子尸体内的蜂蜜之事,就成为他背弃上帝拣选的一个暗示,这暗示也说明了以色列人民的实况,经常为了婚姻背弃上帝,也为了美味而忘记上帝的赏赐比那些食物更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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