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 7章1节 到 7章28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3.第七章:
    这整章的篇幅都是在介绍麦基洗德这位大祭司。但不论是在旧约创世记第十四章17至24节,或是诗篇第一一○篇4节,都只是提到麦基洗德是祭司,却都没有提起他的身世背景,或是他到底是怎样出现的。不过由于创世记第十四章提到亚伯拉罕和麦基洗德之间有过互动,因此,几乎犹太人都知道麦基洗德就是一位大祭司。

    第1至2节,这两节可参考创世记第十四章18至20节的记载。

这里也给「麦基洗德」这名字下个定义为「正义的王」。

再者,所谓「撒冷」,指的是耶路撒冷。由于「撒冷」这个名字也有「平安」的意思,因此,「撒冷王」的另一个意思就是「和平的君王」,这和以赛亚书第九章6节所说那位即将来临的弥赛亚是个「和平的君王」的意思相同。麦基洗德既是耶路撒冷的王,也是「至高上帝的祭司」,他同时拥有两个地位。

第3节,这是很特别的写法,与创世记第十四章的写法有些差异;在创世记虽然没有介绍麦基洗德的身世背景,读起来会让人觉得是资料不全。但在希伯来书这样的写法,则有意表明:麦基洗德乃是从天上降下来的一位「大祭司」,是上帝所差派专程来到世上的。因此,作者用「他跟上帝的儿子相似」这句话来形容。

第4至10节,这段经文也是从创世记第十四章18至20节的背景为底,主要以三点说明麦基洗德是一位来自上帝的特别使者:

(1)连亚伯拉罕也向麦基洗德「纳」了十分之一的战利品,这项举动非常特别,尤其这和利未人从献祭物品中抽取十分之一的意义不同。

(2)麦基洗德为亚伯拉罕祝福,这表示他比亚伯拉罕的位阶还要高,因为在古代只有在上位的人可以为下位的人祝福。因此,作者在这里说「给人家祝福的比那受祝福的人大」。

(3)麦基洗德并不像利未人,他们依法律规定「收取了十分之一」,但还是会死去;但麦基洗德虽然「也收取十分之一,却是活着的」,并没有去世。

作者用上述这三点来表明一个重要的信息:犹太人心目中最重要的祖先亚伯拉罕,都会向麦基洗德行上述这些举动,就可想像麦基洗德是多么地尊贵了。

第11至12节,这段经文说到耶稣的背景,并不具有祭司的身分,因为耶稣是属于犹大支族的后裔,而祭司乃是利未族的后裔。之所以会有耶稣的出现,是因为祭司的传承出了问题,这问题不在于血缘的传承,而是来自心灵的洁净。当时因为人心堕落,离弃了上帝的正道。因此,作者在这里说「要是利未祭司的制度的工作是完全的,就用不着有另一种麦基洗德——不是亚伦——制度的祭司出现」。这样,既然「制度改变,法律也得改变,这是很正常的事。

第13至14节,「我们的主」,指的就是耶稣。他并不属于利未支族的后裔,而是属于犹大支族的人,但这支族的人「从来没有人当过祭司,在祭坛前供职」过,摩西法律也没从没有提起这犹大支族的人有当祭司的份。但现在主耶稣已经成为像麦基洗德一样的大祭司,且是带领所有信靠他的人回到上帝面前。因此,过去摩西法律的规定,现在都不适合再用了。

第15至19节,在第3节作者曾说过麦基洗德「没有父亲,没有母亲,没有身世族谱,也没有生死的记录,他跟上帝的儿子相似,永远作祭司」,这就清楚地说明麦基洗德并不是根据利未人承袭祭司条例来的。因此,在第七章6节曾提到「麦基洗德不属于利未的世系」。现在作者说「另一个像麦基洗德的祭司已经出现」,这句话是用来形容耶稣的身份。既然麦基洗德不属于祭司,耶稣当然也就不属于利未族的后裔。因此,在第16节作者就说耶稣基督「并不是由于世系承袭下来的条例」。
	这里说「世系承袭下的来条例」,意思是指祭司是由利未人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传袭下来的。这些法律规定包括有:
第一、必须先沐浴洁身。

第二、穿上全套的祭司礼服。包括从头上的帽子到身上的长袍。

第三、由大祭司用油膏在利未人的头上,表明设立为祭司。而这些油也要涂抹在祭坛上。

第四、宰杀羔羊,并将羔羊的血涂抹在祭司的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右脚大拇指,然后再将剩下的血泼洒在祭坛的四周。

第五、完成这些礼仪之后,所有被膏立的祭司都必须留在圣殿中七天不准离开。七天之后才算全部完成。这就是希伯来书作者在这里所说的「世系承袭下来的条例」。

	从上述这些承袭条例看到一个重点,就是相当重视外表的礼仪。这些在人看来是相当重要,但却无法突破一点:人内心的意念。礼仪的整个过程都是人可以用眼睛看得见,但人内心的意念则是无法用眼睛看得出来。因此,必定会有许多属于人「软弱无能,没有用处」的部份。
作者并不是说这些法律规矩不重要,他并不否认这些成为祭司所必须具备的整个过程,而是指出膏立祭司即使有这样的繁文缛节,还是有不完全的地方,因此,才需要有一个更完全的来补足缺失。而这个补足的方式,就是由上帝亲自差遣来到世上的耶稣执行。因为有耶稣成为大祭司的带领,使「我们可以接近上帝」,这才是最好的「盼望」。

第20至22节,这里分别出利未的祭司,和上帝差遣的耶稣之间,二者身为祭司身份的差异;利未成为祭司,上帝并没有发出任何「誓言」,但在耶稣身上,上帝「曾经发誓,绝不改变心意」,要让耶稣「永远作祭司」。作者引用诗篇第一一○篇4节的诗歌,说明耶稣就是永远的祭司,因此,他成就了「更美好的约的保证」。

第20至25节,这段经文作者继续提到利未系统的祭司和耶稣成为祭司之间的差异。作者在这里强调一个基本的差异是:以前被封立的祭司虽然很多,但都死了而耶稣是永活的祭司,因此,没有人也不需要有人来继承。也因为他永远活着,所以他一直是最能带领人们「亲近上帝」,也是最能替信徒向上帝「求告」的祭司。

第26至28节,这段经文继续说明耶稣成为大祭司,和一般的大祭司不相同。

一是耶稣是「圣洁、没有过错、没有罪」的,因此,他被「提升到诸天之上」。但一般大祭司是有罪的人,会死。

二是他只献祭一次,就是「把自己献上」,这样一次就完成救赎的工作,但一般的大祭司是需要天天献祭。

三是摩西的法律「封立不完全的人为大祭司」,相对的,上帝所设立的这位大祭司,就是他「永远完全的儿子」,是上帝「发誓应许」给人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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