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 38章1节 到 38章11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创世记第三十八至四十三章
1.第三十八章:
这章是「耶和华文献」的资料,也是很完整的一篇故事,主要除了在说明犹大的两个儿子法勒斯和谢拉的由来,也再次提到一个生命的观念:上帝是生命的主宰者。谁刻意阻挡生命的延续,都会引起上帝的愤怒。犹大的次子俄南的行为正好说明了这个重要的信息。再者,犹大的事件,也在说明每个人对生命的延续都负有责任,逃避,只会带来更大的生命负担。

另一方面,创世记第十九章记载罗得和他的女儿发生乱伦的事件,在这里是看到犹大和自己的媳妇发生乱伦行为,这都在说明一个事实:没有一个民族的血缘是「纯洁」的,因此,用「民族净化」作藉口,进行种族歧视或杀戮是很荒谬的举动。这点在当今世界更值得政治人物、军事强人省思,就像耶稣所说的:「凡实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亲。」(马可福音三:35)这句话才是上帝所期盼看到的人类社会。

这件犹大和媳妇塔玛乱伦事件的背景,和申命记第廿五章5至10节摩西法律的规定有很重要的关系,且为摩西这条「利未拉特婚姻条例」作了很好的诠释。

2.第三十八章1至11节:
第1至2节,「犹大离开他的兄弟们」,这句话也说明了这份资料是比较晚期的作品。因为犹大就是雅各后裔的领导者。而这句「遇见迦南人书亚的女儿,就跟她结婚」是一记暗笔,除了说明犹大和迦南人之间关系紧密外,他也做了从前他祖父母以撒和丽百加看为厌恶的事,就是与迦南女子通婚(参考廿六:34—35、廿七:46、廿八:1、8)。因为忘记祖先的叮咛,才会有后来乱伦的事件发生。

第3至5节,这三节是一份简短的族谱,说明犹大三个儿子的名字包括有「珥」、「俄南」,和「示拉」,但最后只有示拉存活着。

第6至11节,犹大为珥娶妻名叫「塔玛」,这名字有「竖立」、「棕树」之意。这里并没有说明「珥」到底做了甚么事得罪上帝,导致「上主就取了他的性命」,依照圣经作者喜欢表达的方式,就是离弃上帝,去拜偶像,这样的人是上帝所厌弃的对象。

第8节回应了申命记第廿五章5至10节的摩西法律之「利未拉特婚姻条例」的规定。犹大要俄南娶嫂嫂塔玛为妻,并且强调这是「义务」,为的是替「哥哥传后」。

第9节,可看出俄南并不想遵守法律的规定,原因是不想让哥哥珥有后代,这样,他就可以继承哥哥的产业。这是贪婪。贪婪等于「拜偶像」(参考以弗所书五:5,歌罗西书三:5)。上帝看俄南这样的意念和行为是邪恶的,因此也取了他的性命(第10节)。

第11节,犹大生三个儿子,前两个都死了,原因都和上帝的惩罚有关系。剩下这最小的「示拉」,这里并没有说明他的年纪,只有犹大向塔玛表示,要她先回娘家去,因为示拉还小,等他长大「成人」后就会告诉塔玛回来。但作者在这里特别注明,事实上是因为犹大怕示拉也跟两个哥哥「一样死掉」。塔玛听公公的话回娘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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