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4章21节 到 5章1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14.第四章21节至第五章1节:
这段经文里,使徒保罗再次引用亚伯拉罕的例子说明在基督里,成为一个「自由人」的真意。这种「自由」不是从摩西法律传承「割礼」的约束。他将亚伯拉罕与莎拉、夏甲之间的关系,比喻成两种「约」的关系,他将夏甲比喻成在旷野之间的约,而与莎拉之间的关系,比喻成是完全来自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恩典乃是使人得自由的力量,不是使人成为被束缚者、成为奴隶。他强调一个最基本的观念:在耶稣里,是自由的人,生命是得到释放的。

第21至22节,使徒保罗举出亚伯拉罕的两个儿子,一个是从女奴夏甲生的,就是以实玛利。另一个是从莎拉(他说是「自由的女子」)生的,就是以撒。

第23至26节,夏甲生以实玛利,是因为和亚伯拉罕同房而怀孕生下来的。但莎拉则完全是上帝应许而得到的。因为那时莎拉已经九十岁。要自然生下来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使徒保罗用这种比喻方式,将莎拉和夏甲比喻为「两种约」。其实,在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间并没有「两种」约,唯一的「约」是上帝与以色列人民之间的关系:以色列人民是上帝的子民,耶和华是以色列人民的上帝。换言之,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间唯一的「约」,就是以色列人民尊崇耶和华上帝是独一的上帝。除了耶和华上帝以外,没有别的上帝。「夏甲,她来自西奈山,所生的都是奴隶」,这句话是指摩西在西奈山上领受上帝的法律。但这些法律后来演变成束缚人的规条,人成为法律的奴隶。使徒保罗提醒加拉太的信徒要注意,不要老是把耶路撒冷挂在口中,若是没有真实的心,就没有真的自由。人会利用堂皇的建筑来骄傲,却忘记上帝才是生命的倚靠。

第27节,这节是引用以赛亚书第五十四章1节先知的预言,主要在说明被俘虏到巴比伦当奴隶的以色列人民,将会得救、被释放。当他们得到释放时,就像一个女人生产一样,经历痛苦生下孩子时,那种喜悦不是人的言语所能描述,也不是没有产痛经验的人所能明白的。他说,一个经验过耶稣救恩的人的生命感觉就是如此。他的生命力是丰富的,远远胜过所有一切法律、习俗。

第28至30节,使徒保罗引用创世记第廿一章9至10节经文的背景,再次比喻犹太教徒和基督徒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于:一是以摩西法律为救恩记号的犹太人,一是因为上帝特别恩典而得救赎的基督徒。虽然前者「迫害」后者,但在最后,迫害者反而成为失落者,因为他们得不到他们原本应该得到的福份,就好像以实玛利和夏甲被赶出家门一样。

第31节,是整个论述的结语,使徒保罗说基督徒「是自由的女子所生的」,意思是指上帝借耶稣救赎出来的,是上帝特别的恩典。

15.第五章:
使徒保罗特别针对割礼的问题提出严肃、且丝毫不让步的反驳。他认为自己是很有资格批判这些强调割礼的人,因为他自己就是犹太人,属于「便雅悯支族」的后裔(参考罗马书十一:1),他也「比别人更积极地遵行犹太教规,更热心遵奉祖宗的传统教训」(参考加拉太书一:14),曾经「受过祖先一切法律的严格训练,热心事奉上帝」,是犹太人出名经学教师迦玛列的学生(参考使徒行传廿二:3),后来因为在大马士革遇见复活主耶稣,才顿悟过去严格遵行摩西法律,并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永恒生命的认知是极大的错误,因此,他改变,并进而积极地转向见证耶稣复活的信息。以他这样的背景和条件来批判摩西法律的问题,是相当有份量,也够条件的。为此,从第五章2节开始,他不再解释上帝在耶稣里救恩比摩西法律更重要,而是直接批判遵守摩西法律的问题。

16.第五章1节:
这节也是继续前段论述的结语之一。作为一个基督的信徒,是已经被释放的自由人,应该勇敢地抬起胸膛,不要有自卑和害羞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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