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4章1节 到 4章7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11.第四章:
加拉太书第四章是继续第三章的主题,使徒保罗很清楚说明为甚么耶稣的救恩,远胜过长久以来犹太人引以为凭的摩西法律作为得救根据。

12.第四章1至7节:
这段经文是继续前段有关摩西法律和信耶稣之间的关系。

第1至5节,使徒保罗提到犹太人法律是规定13岁以上才算成人,开始负担圣殿的纳税和维护圣洁的义务。但却要等到20岁才能登入户口中(参考出埃及记三十八:26,民数记一:3、18)。因此,在这之前都有人来替这孩子承担管理的责任。等到长大时,他就要自己负担。使徒保罗用这种方式在说明一件事:信仰要成长,不要老是在摩西法律上打转,这样会像是长不大的孩子一样。使徒保罗用「星宿之灵」这个词句,说明犹太人在宗教礼仪上已经到了僵化的程度,他们将摩西法律看成是对人生命拯救的法宝。其实,这些法律就像天上的星宿一样,有一定的规律,这些规律说明了上帝创造的精细,但是和人能否得救并没有关系。因此,使徒保罗认为在信仰上成熟的人,不会再以宗教礼仪、规律等作为得到拯救的依据,而是会明白耶稣才是生命的救赎主。

第6至7节,使徒保罗在这里所谓「儿子的灵」,是指「基督的灵」,就是「圣灵」,这是上帝在人生命中做工的力量。当一个人心中有上帝的灵进入,就会像儿子一样称呼上帝就是他的「阿爸!我的父亲!」这就等于是上帝「亲生的儿子」一样,与上帝有「父子」关系。这样的说法,已经脱离了从摩西法律规定中所提到的「割礼」记号关系,也突破了从亚伯拉罕被拣选而来的传承,不再是只有犹太人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而是任何一位以耶稣为救主的人,都是亚伯拉罕的「真子孙」(参考加拉太书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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