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之人与政府(XIII)

文: tjm 蔡哲民

上次提到了基督徒生活的基本态度,以及其他人之间的相处基本心态。但所讨论的 对象是个人,面对一个国家和政府,我们应该以怎样的心态来面对呢?

我们应该清楚,我们对于政府的基本态度是「顺服」。不是因为怕权势而顺服,而 是因为知道世上所有的权势都是出于神的。现在所有拥有权势的人,至少都还是上帝允 许他们拥有权势,因此他们的权势还存在。所以无故抗拒政府的权力,就是抗拒上帝的 心意,抗拒上帝心意等于是自找惩罚。

政府的基本责任,是赏善罚恶。以上帝的角度而言,世上的政权等于是上帝的仆人 ,帮上帝在世上执行公义,申冤惩罚恶人。因此如果我们行善,就不需要惧怕政府,行 恶就要小心,因为政府不是一个空壳子,具有上帝所赋予惩罚恶人的实力。

因为知道政府是上帝的仆人,帮上帝执行赏善罚恶的工作,因此我们对政府的顺服 就不应该只是怕惩罚,而是因为我们的知识告诉我们政府的权力与上帝有关。因此我们 纳税给政府,并给予他适当的尊敬,至于属于上帝的敬畏,我们就还是留给上帝。而政 府的命令与上帝的心意不合时,我们仍然以上帝的心意为最高标准。

尽量凡事都不要亏欠别人,但是对于彼此相爱的行为要常常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因 为爱人的人就完成了上帝的明文标准,整部旧约的命令,都包括在「爱人如己」一句话 之内了。另外,你们要常常警醒,不要迷迷糊糊过日子,因为我们见上帝的日子越来越 近了,有如黑夜以深、白昼将近。

让我们脱去黑暗邪恶的行为习惯,装备好自己,在自己的生命中活出耶稣基督的美 德,不要总是为自己的本性考虑,放纵自己的欲望。

以上是取材自罗马书十三章。

保罗在此讲述一个蒙恩并了解上帝救赎计画的基督徒与政府之间应有的关系, 并鼓励基督徒应该持定见上帝的得救盼望,活出基督的生命与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