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怎么会故意否认有绝对的造物者呢?(Ⅱ)

文: tjm 蔡哲民

这样说人类绝望了吗?

上帝的明文标准让人类知道,是要让人类没有话说,最后到上帝面前,不用推说 自己没有清楚知道上帝的明文标准。我们将要看到那些知道上帝明文标准的犹太人, 也是一样达不到上帝的标准。所以大家都没话好说,乖乖的接受上帝的审判。

归纳上几次所说的,只要是人,原则上没有一个人单单靠自己的行为可以在上帝 面前被宣判为义。也不会有一个犹太人可以完整的行出上帝的明文标准,因为上帝早 已经把标准放在人心中了,上帝公布他的明文标准,是为了让人清楚知道自己有罪。

其实我们想想就知道,如果上帝是真理的源头,而人不倚靠他,单单靠自己的努 力就可以达到真理的标准的话,那上帝还是真理的源头吗?关于「上帝明文标准」的 讨论,我们以后还会再谈。

好啦!前面已经论证过大家都没有办法达到上帝的标准,靠修行、靠行为、靠知 识也都没有用,那人都该绝望了吧!反正没有机会嘛!如果没有接下去的文字,那结 论当然是如此。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写这些话的人不是泛泛之辈,保罗可是一个道德水 准极高的敬虔主义者(法利赛人),也不是不知道上帝的明文标准。他可以说是用这 些文字把他前半生的努力全部推翻,认定这些修行、知识,对他换取上帝宣判他为义 一点用处也没有。您的看法如何呢?您对自己的修行与努力评价如何呢?

如果我们的修行与品格都不足以换取「义人的宣判」,那我们还有什么希望呢? 以下保罗就宣告了上帝的救赎计画,也是保罗自己和基督徒的亲身体验:

如今,由上帝而来的义已经在「依靠行为换取永生」的原则之外被显明出来了, 这也不是我保罗乱说,可是有上帝的旧约和先知们可以作见证。

上帝的救赎计画内容就是:由上帝来的「无罪地位」,透过信耶稣加给一切相信 的人,没有差别待遇。

怎么会没有差别待遇呢?不是有人的行为比另一些人好吗?因为在上帝眼中,每 一个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请参考精华区中的「罪与原罪论」)。所以没 有一个人不需要救赎,没有一个人好的足以达到上帝的标准。所以上帝就赐下恩典, 藉著耶稣基督的替死(参考精华区中「关于耶稣之死」)完成救赎,让无力达到上帝 标准的人可以白白的被宣判为义(无罪)。

上帝把耶稣当成挽回上帝公义怒气的祭物(从某一角度讲是这样),是要凭著耶 稣的替死,透过人的信,显出上帝的本质是公义的。他没有随意赦罪,即使他爱人, 他也要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人曾经犯过的罪行付出代价,才能赦免人的罪,宣判人为 无罪。所以他以这样的代赎方式来拯救人,让人知道上帝是公义的,他自己也要公义 的宣判信耶稣、接受基督替死的人是无罪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被宣判为义的基督徒还有什么可以自夸的呢?还有什么可以认 定自己比别人高明,以致上帝不得不给自己「无罪」的宣判呢?没有啦!如果今天你 我是靠自己的行为达到上帝的标准,那我们可以向上帝自夸,也可以向人自夸。你看 ,我们不靠真理的源头可以达到真理的标准,岂不是很厉害?问题现在基督徒得到「 无罪」的宣判不是靠自己的「行为」、「敬虔」或「奉献」这种「立功」式的方法, 而是靠上帝的恩典与救赎,所以不能自夸,这样的得救方式也不应该会导致自夸。

根据上面的讨论与自己的亲身经历,我们认定人被宣判为无罪,不是靠遵守上帝 的明文标准或其他修行的方式。而是透过承认自己的无能为力,接受基督的替死而蒙 救赎这种方式。既然上帝是所有人的神,这样的救赎方式也要适用于一切的人,而没 有差别待遇。

嗯?不过这样上帝立下明文标准要人遵守是干嘛?这样的救赎方式不是等于废弃 了上帝以前颁布的明文标准了吗?喔!不不不!当然不是!不但没有废弃以前颁布的 明文标准,还更坚定了当日颁布的标准。

这段是取用罗马书三章19-31节的思想,重点就是:

上帝的救赎方法:

1.人没有办法自救。
2.公义的上帝不能随意赦罪。
3.上帝自己替死,代替人类接受罪恶的惩罚。
4.人只要接受就可以得到「无罪」的宣判。

特点:

1.没有差别待遇。
2.不会造成人自夸的藉口。

下次要举一个记载在旧约的人物来说明什么叫做「因信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