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選民們(X)
文: tjm 蔡哲民
說完了上帝在基督徒身上的工作,就不由得讓人想起那一群原來被稱為上帝選民的
以色列人。他們是我(保羅)的同胞,本來應該享有兒子的名分,而且律法、應許、原
來都是屬於他們的,甚至基督肉體的血統也是以色列人。然而現在這些福份似乎都歸給
基督徒了。
這是怎麼一回事?難道上帝的話落空了嗎?其實不然。因為不是血統上是以色列人
就是「以色列人」,也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上帝心目中的「亞伯拉罕後裔」。亞伯
拉罕也生了不少兒女,而上帝眼中唯獨以撒的後裔才是亞伯拉罕的兒女,是承受救恩之
約的一群。這就說明了憑人肉體的努力所生的兒女不能直接算是上帝的兒女,而必須是
透過上帝應許而得的兒女才是上帝的兒女。你看,舊約聖經中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恩
典與憐憫不是透過人的努力或是天生的血統而得,而是上帝主動的選擇要憐憫或恩待的
對象。
這樣,既然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那上帝憑什麼還指責
別人?都是他的旨意啊!都是他預定的啊!他還有什麼資格要定我們的罪呢?
ㄟㄟㄟ!一個被造的人怎能向造物者當面頂嘴呢?要注意喔!上帝可不是故意把一
個好人變壞來懲罰的喔,真實的情況是人都已經犯了罪,都在一種背逆而無可挽回的處
境中,因此上帝就得著了自由可以選擇要對哪一個罪人發出「憐憫」與「恩典」,也可
以任罪人處在原來的背逆情況下(就稱為「剛硬」)。因為悔改是一種「上帝的恩典」
,一種「上帝的禮物」,所以上帝就有絕對的主權可以選擇他要施予憐憫與恩典的對象
。你看,我用字都是小心的使用「憐憫」、「恩待」、「剛硬」,可沒有說上帝有權利
把一個本來沒有犯罪的人推入罪惡之中喔!
所以,因為受造物的墮落,所以造物者就有權利自由的發揮他的選擇權,隨意選擇
他憐憫的對象。而基督徒就是上帝選擇施予他憐憫與恩典的對象,不分是猶太人或是外
國人。而上帝這樣自由的選擇,有什麼不對的呢?難道我們還能拿血統來要脅上帝嗎?
結果我們看到那些本來不知道要追求「無罪地位」的外國人反而得到了上帝賞賜的「無
罪地位」,就是透過接受上帝成為人並替罪人死救贖罪人之信心,而得到上帝救贖的禮
物─「無罪的宣判」。而以色列人汲汲於追求要行出符合上帝明文標準的生活來換取無
罪的地位,結果卻力有不逮,無法活出上帝的明文標準,也因此得不到無罪的宣判。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以色列人懂得要追求無罪的地位,卻反而得不到?這是因為他
們不倚靠把上帝當上帝的信心,而期盼單單倚靠自己的力量和行為達到上帝所定的標準
,於是他們反而不把上帝當上帝而失落了上帝的恩典。
唉!雖然如此,我還是希望以色列人能早日省悟得救,我也常常為此向上帝禱告。
我深知我的同胞們對上帝很熱心,但是卻不是按照正確的方式來表現他們的熱心。以色
列人因為不知道上帝的救贖計畫,就想要倚靠自己的方式達到無罪的地位,結果反而不
服從上帝的救贖計畫了。
其實上帝頒佈的明文標準,目標是指向耶穌基督,讓所有接受基督替死的人都可以
被宣判為無罪。如果要靠執行上帝的明文標準來達到無罪的地位,那就要執行完全,然
後可以達到無罪的地位。而上帝的救贖方式卻不需要人的努力,好像非得千方百計才能
換得無罪的地位。只要相信耶穌是上帝,並上帝讓耶穌從死裡復活,就可以獲得上帝的
救恩禮物─「無罪的宣判」。不管人的身份、地位或種族,只要願意接受耶穌救恩的,
就會得救。
當然啦!人要聽過耶穌的事蹟才會懂得接受他嘛!所以傳福音的人的角色就很重要
了。那以色列人不信耶穌是不是因為他們不知道上帝的計畫啊?當然不是這樣,舊約的
先知早就預言會有非猶太人得到救恩來刺激猶太人,而且也多次提到上帝常常招呼以色
列人,希望他們悔改得救。所以以色列人不是不知道福音,也不是沒也聽見。上帝還用
外邦人的得救來激發以色列人的怒氣,讓他們多有機會來思想,但他們仍然不信。因此
也算是咎由自取。
那以色列人是不是已經註定被滅亡了?嗯!這的確是一個好問題,不過我自己也是
一個信耶穌的以色列人呢,顯然答案並非如此。我們下一次再來討論以色列人的未來。
以上是取材自羅馬書九、十章。
重點是要闡明保羅自己的同胞,自稱為「上帝選民」的以色列人之現況。並趁機
說明「應許」、「預定」並比較「信心之義」與「律法之義」。
在此處保羅歸納他同胞拒絕基督的原因不是因為不夠熱心,而是熱心用錯地方(不
是按照知識),這是我們高喊「知識叫人自高自大」時,需要稍稍注意的地方。
保羅在此講論預定論,看來言詞很強硬,但是他的用詞都非常謹慎,把上帝的預定
自由限制在「已經犯罪的人」身上,這也是我們可以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