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說人類絕望了嗎?(Ⅳ)
文: tjm 蔡哲民
上帝的選民們
說完了上帝在基督徒身上的工作,就不由得讓人想起那一群原來被稱為上帝選民的
以色列人。他們是我(保羅)的同胞,本來應該享有兒子的名分,而且律法、應許、原
來都是屬於他們的,甚至基督肉體的血統也是以色列人。然而現在這些福份似乎都歸給
基督徒了。
這是怎麼一回事?難道上帝的話落空了嗎?其實不然。因為不是血統上是以色列人
就是「以色列人」,也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上帝心目中的「亞伯拉罕後裔」。亞伯
拉罕也生了不少兒女,而上帝眼中唯獨以撒的後裔才是亞伯拉罕的兒女,是承受救恩之
約的一群。這就說明了憑人肉體的努力所生的兒女不能直接算是上帝的兒女,而必須是
透過上帝應許而得的兒女才是上帝的兒女。你看,舊約聖經中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恩
典與憐憫不是透過人的努力或是天生的血統而得,而是上帝主動的選擇要憐憫或恩待的
對象。
這樣,既然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那上帝憑什麼還指責
別人?都是他的旨意啊!都是他預定的啊!他還有什麼資格要定我們的罪呢?
ㄟㄟㄟ!一個被造的人怎能向造物者當面頂嘴呢?要注意喔!上帝可不是故意把一
個好人變壞來懲罰的喔,真實的情況是人都已經犯了罪,都在一種背逆而無可挽回的處
境中,因此上帝就得著了自由可以選擇要對哪一個罪人發出「憐憫」與「恩典」,也可
以任罪人處在原來的背逆情況下(就稱為「剛硬」)。因為悔改是一種「上帝的恩典」
,一種「上帝的禮物」,所以上帝就有絕對的主權可以選擇他要施予憐憫與恩典的對象
。你看,我用字都是小心的使用「憐憫」、「恩待」、「剛硬」,可沒有說上帝有權利
把一個本來沒有犯罪的人推入罪惡之中喔!
所以,因為受造物的墮落,所以造物者就有權利自由的發揮他的選擇權,隨意選擇
他憐憫的對象。而基督徒就是上帝選擇施予他憐憫與恩典的對象,不分是猶太人或是外
國人。而上帝這樣自由的選擇,有什麼不對的呢?難道我們還能拿血統來要脅上帝嗎?
結果我們看到那些本來不知道要追求「無罪地位」的外國人反而得到了上帝賞賜的「無
罪地位」,就是透過接受上帝成為人並替罪人死救贖罪人之信心,而得到上帝救贖的禮
物─「無罪的宣判」。而以色列人汲汲於追求要行出符合上帝明文標準的生活來換取無
罪的地位,結果卻力有不逮,無法活出上帝的明文標準,也因此得不到無罪的宣判。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以色列人懂得要追求無罪的地位,卻反而得不到?這是因為他
們不倚靠把上帝當上帝的信心,而期盼單單倚靠自己的力量和行為達到上帝所定的標準
,於是他們反而不把上帝當上帝而失落了上帝的恩典。
唉!雖然如此,我還是希望以色列人能早日省悟得救,我也常常為此向上帝禱告。
我深知我的同胞們對上帝很熱心,但是卻不是按照正確的方式來表現他們的熱心。以色
列人因為不知道上帝的救贖計畫,就想要倚靠自己的方式達到無罪的地位,結果反而不
服從上帝的救贖計畫了。
其實上帝頒佈的明文標準,目標是指向耶穌基督,讓所有接受基督替死的人都可以
被宣判為無罪。如果要靠執行上帝的明文標準來達到無罪的地位,那就要執行完全,然
後可以達到無罪的地位。而上帝的救贖方式卻不需要人的努力,好像非得千方百計才能
換得無罪的地位。只要相信耶穌是上帝,並上帝讓耶穌從死裡復活,就可以獲得上帝的
救恩禮物─「無罪的宣判」。不管人的身份、地位或種族,只要願意接受耶穌救恩的,
就會得救。
當然啦!人要聽過耶穌的事蹟才會懂得接受他嘛!所以傳福音的人的角色就很重要
了。那以色列人不信耶穌是不是因為他們不知道上帝的計畫啊?當然不是這樣,舊約的
先知早就預言會有非猶太人得到救恩來刺激猶太人,而且也多次提到上帝常常招呼以色
列人,希望他們悔改得救。所以以色列人不是不知道福音,也不是沒也聽見。上帝還用
外邦人的得救來激發以色列人的怒氣,讓他們多有機會來思想,但他們仍然不信。因此
也算是咎由自取。
那以色列人是不是已經註定被滅亡了?嗯!這的確是一個好問題,不過我自己也是
一個信耶穌的以色列人呢,顯然答案並非如此。我們下一次再來討論以色列人的未來。
以上是取材自羅馬書九、十章。
重點是要闡明保羅自己的同胞,自稱為「上帝選民」的以色列人之現況。並趁機
說明「應許」、「預定」並比較「信心之義」與「律法之義」。
在此處保羅歸納他同胞拒絕基督的原因不是因為不夠熱心,而是熱心用錯地方(不
是按照知識),這是我們高喊「知識叫人自高自大」時,需要稍稍注意的地方。
保羅在此講論預定論,看來言詞很強硬,但是他的用詞都非常謹慎,把上帝的預定
自由限制在「已經犯罪的人」身上,這也是我們可以注意的。
人的失敗不能影響上帝的美意
上次提到以色列人雖然熱心,卻因為沒有依照正確的方式熱心,反而失去了
依照上帝計畫因信稱義的機會。當然,救贖既然是恩典,就不能說上帝不公平,
但是上帝是不是完全棄絕了他的選民?重新呼召一群新的子民?顯然沒有,我自
己(保羅)就是一個完完全全的以色列人。
就像舊約屢屢出現的例子,在以色列人中,上帝還是揀選了一部份的人(是
基於他的恩典,而不是基於這些人的好行為)。於是,我們就看到那群汲汲於倚
靠遵守上帝的明文規定想要換取無罪的宣判的熱心以色列人沒有得到他們所想要
的無罪宣判,而那些上帝憑恩典揀選的人反而得著了。那些沒有蒙上帝恩典的,
就維持原狀,仍然在罪惡之中,成了頑固無法開通的剛硬犯罪者。
那上帝任憑這些以色列人的失敗是不是只為了讓這些以色列人永遠沈淪?當
然不是。因為這些以色列人的失敗,福音就傳到外國來,身處外國的你我因而得
到福音的好處。而我們所獲得的好處也可以激勵以色列人發憤,思考上帝的恩典
怎麼不是臨到苦苦遵守規定的他們,而是臨到單純的願意把上帝當上帝的外國人
?
你看,因為以色列人的失敗,外國人就得到好處,如果以色列人成功了,那
不是更為可喜嗎?另外,讀者要注意的就是我從來沒有說是上帝「促使」以色列
人由好變壞的,而是以色列人已經處於一種失敗的狀況中,而上帝利用以色列人
的失敗來使外國人得到好處。而我是蒙上帝指派到以色列國以外傳福音的,所以
我非常尊重我的身份,希望有更多外國人可以得救,這樣就可以激動我的同胞思
考並可能因此有回頭的機會。
另外,我們要思考整個救恩計畫是由以色列民族開始,以色列的始祖們信靠
上帝,於是整個救恩之約就在上帝與人之間展開。所以我們可以說外國基督徒是
有如野生的橄欖接枝在好品種的橄欖上,承受著以色列始祖們所開展的救恩歷史
與計畫,因此,不要因為現今的地位自傲。不錯,因為有些好橄欖枝(以色列人
)因為不信被上帝砍下來,而你因為願意把上帝當上帝,就被接在整個救恩橄欖
樹上。既然你都可以接枝在不同品種的橄欖樹上,那些以色列人如果悔改,不就
更可以接回去了?又如果上帝不顧惜原來橄欖樹的枝子,那如果你居然沒有持守
原來的信心,上帝也不會顧惜你的。別忘了「把上帝當上帝」是整個救恩體系中
,人所要負的唯一責任。
兄弟們啊!希望你們不要忘記,當外國人得救的數目滿足的時候,會有許多
以色列人因為外國基督徒所蒙的恩典的激勵而改變,並此因此得救。當然現在的
以色列人似乎是福音的仇敵,但是他們仍然是上帝的選民。未來還是有許多以色
列人會因為上帝的恩典得救,因為上帝的禮物和揀選是「不後悔的」。以前,外
國的基督徒不把上帝當上帝,結果因為以色列人的不把上帝當上帝就蒙了上帝的
憐憫。而現在的以色列人也是處於以前你們所處的那種「不順服上帝」的狀況中
,有朝一日他們會因為上帝施給你們的憐憫而回頭蒙上帝的憐憫。這樣看來好像
上帝容許每個人都處在一個不順服上帝的處境中,然後上帝施憐憫給每一個人。
說了這麼多,我還是深深覺得上帝的智慧、豐富和知識實在是太高深了,他
的計畫和判斷難以瞭解,唉!有誰能夠捉摸上帝的心意呢?誰做過上帝的參謀呢
?有誰曾經先給上帝,然後上帝後來才報答他呢?沒有!沒有!沒有!因為一切
都是起源於上帝,倚靠上帝,終必以上帝為歸向。面對這樣的神,我們還能說什
麼呢?願一切的榮耀歸給這位我們不能測度的上帝,直到永遠,這是我內心真實
的願望。
以上是取材自羅馬書十一章。
保羅在此說明上帝在以色列人和外國基督徒之間的計畫,上帝沒有打算要棄絕
所有的以色列人,反而是透過以色列人目前的失敗,要讓福音分享給外國人(本來
在舊約中,上帝就要以色列人把上帝的真理分享給外國人,而以色列人卻不理會這
個託付,乃是以「上帝的選民」自居,而高高在上,歧視其他民族)。而當外國基
督徒享有上帝的恩典時,反過來將會刺激以色列人思考自己的處境,於是又會有以
色列人悔改,選擇福音,造成一種雙贏的局面。
然而外國的基督徒不應該如同以前的以色列人一樣,以為自己領受恩典就自高
自大,反而應當好好謹慎持守自己的信心。
對於最後保羅的頌讚呢?我想引Cranfield的一段話來做總結:
第九章至第十一章以這個頌讚作為結束。我們可以想像保羅無法為此三章所牽
涉到的一切問題全部作答,也無法解決一切的難題。但是,讀過這三章我們可以和
保羅一同在此頌讚上帝。因為我們可以肯定而且愉快的知道,那環繞我們的奧秘不
是一場沒有意義的惡夢,也不是一位全能者獨斷獨行的奧秘,而是這位善良、信實
的神的奧秘。(Cranfield的意見)。
蒙恩之人的生活基本態度
上次我們討論了上帝奇妙的救贖計畫,知道上帝是何等難以測度而偉大高超的一位
,所以,因著上帝的慈悲,我勸你們把自己的主權交託給上帝,為上帝而活。這種獻祭
是上帝歡喜悅納的,也是你們出自心靈理智的敬拜。不要模仿再這個世代的風潮,倒要
藉著心意的更新而改變過來,使你們可以察驗出甚麼是上帝的旨意,就是察驗出甚麼是
美好的、蒙他悅納的和完全的事。
因此,我們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而應當瞭解上帝給我們的恩賜與能力,把自己
的角色與定位看清楚。我們這些基督徒像是一個身體的許多器官,各有不同的用處,卻
組合而成同一個身體。因此上帝也給我們不同的專長與能力,就像身體各器官功能不同
卻一同為一個身體效力一樣。所以我們有什麼專長就要專心發揮這個專長,不用企求成
為一個全能者。
另外,有些是我們要共同注意的,我們要有真實的愛心,要喜好良善,厭惡惡行,
並且要在聖靈中維持一顆火熱的心服事上帝,以免陷入懶散的情況中。要喜樂、忍耐,
恆切的與上帝溝通禱告,幫助缺乏的和做客旅的。
雖然如此,難免還是有人會逼迫你們,對於這樣的人,不要咒詛他們,反而要為他
們祝福。要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泣,認同人們的真實感受。在基督徒之間
要同心,不要老是想著要高高在上,反而要常常想到那些卑微的人,關注那些卑微的事
。盡量實現大家都以為美的事情,如果可以做到的話,盡力和眾人保持和睦的關係。遇
到被欺壓吃虧的事情,不要每次都要求得回自己完整的權利,能可讓步,留點空間給上
帝主動替你申冤。
你的仇敵如果餓了,就給他吃,渴了,就給他喝,要用愛心對待仇敵,讓他慢慢自
覺羞愧而悔悟,不要被邪惡所征服,反倒要用善行去征服邪惡。這些行為都是因為我們
是被上帝救贖的人,上帝曾經以愛對待我們,我們現在一切所有都是我們本來不配有的
,更加上我們有未來新天新地的盼望,所以我們應該要活出高標準的行為,不必爭一時
的權益。
蒙恩之人與政府
上次提到了基督徒生活的基本態度,以及其他人之間的相處基本心態。但所討論的
對象是個人,面對一個國家和政府,我們應該以怎樣的心態來面對呢?
我們應該清楚,我們對於政府的基本態度是「順服」。不是因為怕權勢而順服,而
是因為知道世上所有的權勢都是出於神的。現在所有擁有權勢的人,至少都還是上帝允
許他們擁有權勢,因此他們的權勢還存在。所以無故抗拒政府的權力,就是抗拒上帝的
心意,抗拒上帝心意等於是自找懲罰。
政府的基本責任,是賞善罰惡。以上帝的角度而言,世上的政權等於是上帝的僕人
,幫上帝在世上執行公義,申冤懲罰惡人。因此如果我們行善,就不需要懼怕政府,行
惡就要小心,因為政府不是一個空殼子,具有上帝所賦予懲罰惡人的實力。
因為知道政府是上帝的僕人,幫上帝執行賞善罰惡的工作,因此我們對政府的順服
就不應該只是怕懲罰,而是因為我們的知識告訴我們政府的權力與上帝有關。因此我們
納稅給政府,並給予他適當的尊敬,至於屬於上帝的敬畏,我們就還是留給上帝。而政
府的命令與上帝的心意不合時,我們仍然以上帝的心意為最高標準。
盡量凡事都不要虧欠別人,但是對於彼此相愛的行為要常常覺得自己做得不夠,因
為愛人的人就完成了上帝的明文標準,整部舊約的命令,都包括在「愛人如己」一句話
之內了。另外,你們要常常警醒,不要迷迷糊糊過日子,因為我們見上帝的日子越來越
近了,有如黑夜以深、白晝將近。
讓我們脫去黑暗邪惡的行為習慣,裝備好自己,在自己的生命中活出耶穌基督的美
德,不要總是為自己的本性考慮,放縱自己的欲望。
以上是取材自羅馬書十三章。
保羅在此講述一個蒙恩並瞭解上帝救贖計畫的基督徒與政府之間應有的關係,
並鼓勵基督徒應該持定見上帝的得救盼望,活出基督的生命與美德。
面對軟弱的基督徒
在實際的生活中,基督徒的知識能力參差不齊,得救的時間長短也不一。因此不免
有一些人比較缺乏判斷力,對自己應該怎麼做沒有把握。這樣的人我們應該接納他,不
要強逼這樣的人非得怎樣做不可。
在基督徒中,有人確定凡物都可以吃,有人比較軟弱,怕吃到祭拜過的東西,所以
只吃蔬菜。敢吃的人不要輕視不敢吃的人,只吃蔬菜的人也不要論斷什麼都吃的人,因
為上帝已經接納所有的基督徒了,所以我們不要彼此論斷輕視。另外有人重視特定的節
日,認為特定的節日比其他的日子重要,有的人看天天都是一樣。面對這樣的差異,原
則也是相同,只要動機是為主做、為主守、為主吃或不吃,我們都應該為弟兄這樣的舉
動與態度感謝上帝。
其實我們沒有一個人是為自己活或是為自己死,我們乃是為主活並且為主死,因為
基督為我們死,所以我們生命的主權是屬於基督的。因此我們最重要的倫理原則是要為
基督活,忠於基督,最終我們也要為自己的行為向基督負責。因此只要其他基督徒是存
這樣的心,對於這一些不影響基本教義的倫理抉擇,我們應該採取接納與寬容的態度,
不要彼此論斷或輕視,好像非得逼其他人跟自己意見相同不可。
其實,我靠主耶穌確知凡物都是潔淨的,除了人自己認為某些東西是不潔淨的,對
他而言,那些東西就是不潔淨了。雖然如此,如果我們因為食物這種小問題讓其他基督
徒覺得煩惱憂愁,那就不是依照「彼此相愛」的道理來行事為人了。基督已經為與你意
見不同的弟兄死了,你我不應該因為食物的問題讓弟兄做錯事。雖然敢吃各樣的食物是
一種美事(榮耀上帝,彰顯信心),但是我們要避免這樣的美事被軟弱的基督徒毀謗,
造成他犯了毀謗的錯誤。
其實,上帝的國度與食物無關,而與公義、和平以及聖靈中的喜樂有關。因此我們
要追求比較重要的後者,不要因為食物的緣故影響上帝的作為。是的,各樣的食物對基
督徒而言都是潔淨的,但是如果因為食物叫其他人跌倒,那就是犯錯了。所以不管是吃
肉、喝酒或者是做其他的事,如果會讓其他基督徒跌倒犯錯,那我們都不要去做才是正
確的決定。這倒不是說我們應該放棄正確的堅持,而是要為其他人的好處而犧牲。
如果你有把握,很好,應該繼續持守。如果你內心有疑惑,那就不要勉強去做。如
果你內心有疑惑,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有沒有得罪神,卻又去做,是不是表示自己的內心
對上帝不在乎,即使可能得罪上帝也要去做?因此這樣的行為就算是得罪上帝了。
我們這些知識豐富,深知基督徒的倫理準則的人,應該擔待比較幼稚的基督徒的軟
弱,不求自己的愉快,知道的多就要負更多的責任,這是上帝的心意。所以我們盡量要
讓其他的人覺得愉快,讓他得益處,建立德行,像基督犧牲自己建立我們一樣。他比我
們更剛強,但是他也為我們的好處承受最大的犧牲,這應該是我們效法的對象。
以上是取材自羅馬書十四章到十五章3節。
保羅在此講述基督徒面對彼此之間意見不同的倫理抉擇時應有的態度,原則就是知
識多,信仰堅強的人應該擔待軟弱者的軟弱,犧牲自己的權益幫助弟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