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47:13 | 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照地的境界,按以色列十二支派分地為業。約瑟必得兩分。 | |
47:14 | 你們承受這地為業,要彼此均分;因為我曾起誓應許將這地賜與你們的列祖;這地必歸你們為業。 | |
47:15 | 「地的四界乃是如此:北界從大海往希特倫,直到西達達口。 | |
47:16 | 又往哈馬、比羅他、西伯蓮(西伯蓮在大馬士革與哈馬兩界中間),到浩蘭邊界的哈撒‧哈提干。 | |
47:17 | 這樣,境界從海邊往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以哈馬地為界。這是北界。 | |
47:18 | 東界在浩蘭、大馬士革、基列,和以色列地的中間,就是約旦河。你們要從北界量到東海。這是東界。 | |
47:19 | 南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這是南界。 | |
47:20 | 「西界就是大海,從南界直到哈馬口對面之地。這是西界。 | |
47:21 | 「你們要按著以色列的支派彼此分這地。 | |
47:22 | 要拈鬮分這地為業,歸與自己和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就是在你們中間生養兒女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們如同以色列人中所生的一樣;他們在以色列支派中要與你們同得地業。 | |
47:23 | 外人寄居在哪支派中,你們就在那裡分給他地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
48:1 | 眾支派按名所得之地記在下面:從北頭,由希特倫往哈馬口,到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靠著哈馬地(各支派的地都有東西的邊界),是但的一分。 | |
48:2 | 挨著但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亞設的一分。 | |
48:3 | 挨著亞設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拿弗他利的一分。 | |
48:4 | 挨著拿弗他利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瑪拿西的一分。 | |
48:5 | 挨著瑪拿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法蓮的一分。 | |
48:6 | 挨著以法蓮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流便的一分。 | |
48:7 | 挨著流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猶大的一分。 | |
48:8 | 挨著猶大的地界,從東到西,必有你們所當獻的供地,寬二萬五千肘。從東界到西界,長短與各分之地相同,聖地當在其中。 | |
48:9 | 你們獻與耶和華的供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 | |
48:10 | 這聖供地要歸與祭司,北長二萬五千肘,西寬一萬肘,東寬一萬肘,南長二萬五千肘。耶和華的聖地當在其中。 | |
48:11 | 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中成為聖的祭司,就是那守我所吩咐的。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 | |
48:12 | 這要歸與他們為供地,是全地中至聖的。供地挨著利未人的地界。 | |
48:13 | 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與祭司的地界相等,都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 | |
48:14 | 這地不可賣,不可換,初熟之物也不可歸與別人,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 |
48:15 | 這二萬五千肘前面所剩下五千肘寬之地要作俗用,作為造城蓋房郊野之地。城要在當中。 | |
48:16 | 城的尺寸乃是如此:北面四千五百肘,南面四千五百肘,東面四千五百肘,西面四千五百肘。 | |
48:17 | 城必有郊野,向北二百五十肘,向南二百五十肘,向東二百五十肘,向西二百五十肘。 | |
48:18 | 靠著聖供地的餘地,東長一萬肘,西長一萬肘,要與聖供地相等;其中的土產要作城內工人的食物。 | |
48:19 | 所有以色列支派中,在城內做工的,都要耕種這地。 | |
48:20 | 你們所獻的聖供地連歸城之地,是四方的:長二萬五千肘,寬二萬五千肘。 | |
48:21 | 聖供地連歸城之地,兩邊的餘地要歸與王。供地東邊,南北二萬五千肘,東至東界,西邊南北二萬五千肘,西至西界,與各分之地相同,都要歸王。聖供地和殿的聖地要在其中, | |
48:22 | 並且利未人之地,與歸城之地的東西兩邊延長之地(這兩地在王地中間),就是在猶大和便雅憫兩界中間,要歸與王。 | |
48:23 | 論到其餘的支派,從東到西,是便雅憫的一分。 | |
48:24 | 挨著便雅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緬的一分。 | |
48:25 | 挨著西緬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薩迦的一分。 | |
48:26 | 挨著以薩迦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布倫的一分。 | |
48:27 | 挨著西布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迦得的一分。 | |
48:28 | 迦得地的南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 | |
48:29 | 這就是你們要拈鬮分給以色列支派為業之地,乃是他們各支派所得之分。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