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23:25 | 我必以忌恨攻擊你;他們必以忿怒辦你。他們必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你遺留(或譯:餘剩;下同)的人必倒在刀下。他們必擄去你的兒女;你所遺留的必被火焚燒。 | |
23:26 | 他們必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華美的寶器。 | |
23:45 | 必有義人,照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人之例,審判她們;因為她們是淫婦,手中有殺人的血。」 | |
23:46 |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多人來攻擊她們,使她們拋來拋去,被人搶奪。 | |
23:47 | 這些人必用石頭打死她們,用刀劍殺害她們,又殺戮她們的兒女,用火焚燒她們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