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6:47 | 你沒有效法她們的行為,也沒有照她們可憎的事去做,你以那為小事,你一切所行的倒比她們更壞。 | |
16:48 | 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妹妹所多瑪與她的眾女尚未行你和你眾女所行的事。 | |
16:49 | 看哪,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 | |
16:50 | 她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見便將她們除掉。 | |
16:51 | 撒馬利亞沒有犯你一半的罪,你行可憎的事比她更多,使你的姊妹因你所行一切可憎的事,倒顯為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