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4:22 | 「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 |
14:23 | 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 | |
14:24 | 當耶和華─你 神賜福與你的時候,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裡去, | |
14:25 |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將銀子包起來,拿在手中,往耶和華─你 神所要選擇的地方去。 | |
14:26 | 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 神的面前吃喝快樂。 | |
14:27 | 「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 | |
14:28 |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 | |
14:29 | 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 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