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2:5 | 但耶和華─你們的 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裡去求問, | 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2:6 | 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奉到那裡。 | 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12:11 |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華─你們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 | 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2:17 | 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或是你許願獻的,甘心獻的,或是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你城裡吃。 | 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12:18 | 但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吃,在耶和華─你 神所要選擇的地方,你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辦的,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歡樂。 | 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12:26 | 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 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2:27 | 你的燔祭,連肉帶血,都要獻在耶和華─你 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華─你 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 | 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