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1:18 | 「你們要將我這話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 |
11:19 | 也要教訓你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 |
11:20 | 又要寫在房屋的門框上,並城門上, | |
11:21 | 使你們和你們子孫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的地上得以增多,如天覆地的日子那樣多。 | |
11:28 | 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 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禍。 | |
11:29 | 及至耶和華─你的 神領你進入要去得為業的那地,你就要將祝福的話陳明在基利心山上,將咒詛的話陳明在以巴路山上。 | |
11:30 | 這二山豈不是在約旦河那邊,日落之處,在住亞拉巴的迦南人之地與吉甲相對,靠近摩利橡樹嗎? | |
11:31 | 你們要過約旦河,進去得耶和華─你們 神所賜你們為業之地,在那地居住。 | |
11:32 |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一切律例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