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8:8 |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8:9 | 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8:10 | 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當以此物為聖。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8:11 | 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8:19 |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鹽就是不廢壞的意思)。」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8:26 | 「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8:27 | 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穀,又如滿酒醡的酒。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18:28 | 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之一中,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8:29 | 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獻給耶和華為舉祭。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18:30 | 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這就算為你們場上的糧,又如酒醡的酒。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18:31 | 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這原是你們的賞賜,是酬你們在會幕裡辦事的勞。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18:32 | 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就不致因這物擔罪。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免得死亡。」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