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6:3 | 「古列王元年,他降旨論到耶路撒冷 神的殿,要建造這殿為獻祭之處,堅立殿的根基。殿高六十肘,寬六十肘, | |
6:5 | 並且 神殿的金銀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到巴比倫的,要歸還帶到耶路撒冷的殿中,各按原處放在 神的殿裡。」 | |
6:9 | 他們與天上的 神獻燔祭所需用的公牛犢、公綿羊、綿羊羔,並所用的麥子、鹽、酒、油,都要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話,每日供給他們,不得有誤; | |
6:12 | 若有王和民伸手更改這命令,拆毀這殿,願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為他名居所的 神將他們滅絕。我─大利烏降這旨意,當速速遵行。」 | |
6:18 | 且派祭司和利未人按著班次在耶路撒冷事奉 神,是照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