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3:18 |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 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 |
3:19 |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 |
3:20 |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 神卻是一位。 | |
3:21 | 這樣,律法是與 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 |
3:22 |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 |
3:23 |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 |
3:24 |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