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23:2 |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耶和華的節期,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 | |
23:3 |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會;你們甚麼工都不可做。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 | |
23:7 | 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 |
23:8 |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是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 |
23:21 | 當這日,你們要宣告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 |
23:24 |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吹角作紀念,當有聖會。 | |
23:25 | 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 |
23:27 | 「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並要刻苦己心,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 |
23:35 | 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