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8:1 | 耶和華對摩西說: | |
18:2 |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
18:3 |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 |
18:4 |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
18:5 |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 | |
18:6 |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 |
18:7 |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她是你的母親,不可露她的下體。 | |
18:8 | 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 | |
18:9 | 你的姊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 | |
18:10 | 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露了她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 | |
18:11 |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體。 | |
18:12 |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 | |
18:13 |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她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 | |
18:14 | 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她是你的伯叔母。 | |
18:15 | 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她是你兒子的妻,不可露她的下體。 | |
18:16 |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 | |
18:17 |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她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她孫女或是外孫女,露她們的下體;她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 | |
18:18 | 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對頭,露她的下體。 | |
18:19 | 「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不可露她的下體,與她親近。 | |
18:20 |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 | |
18:21 |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 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 |
18:22 |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 |
18:23 | 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牠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 | |
18:24 | 「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 |
18:25 | 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 | |
18:26 | 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 | |
18:27 | (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 | |
18:28 | 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 | |
18:29 | 無論甚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 | |
18:30 | 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
19:1 | 耶和華對摩西說: | |
19:2 | 「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聖潔的。 | |
19:3 |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
19:4 | 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
19:5 | 「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要獻得可蒙悅納。 | |
19:6 | 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燒。 | |
19:7 | 第三天若再吃,這就為可憎惡的,必不蒙悅納。 | |
19:8 | 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 |
19:9 |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 | |
19:10 | 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
19:11 | 「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 | |
19:12 | 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 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 |
19:13 |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裡過夜,留到早晨。 | |
19:14 | 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 神。我是耶和華。 | |
19:15 |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 | |
19:16 | 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原文是流他的血)。我是耶和華。 | |
19:17 | 「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 | |
19:18 |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 |
19:19 | 「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 | |
19:20 | 「婢女許配了丈夫,還沒有被贖、得釋放,人若與她行淫,二人要受刑罰,卻不把他們治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 | |
19:21 | 那人要把贖愆祭,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 | |
19:22 | 祭司要用贖愆祭的羊在耶和華面前贖他所犯的罪,他的罪就必蒙赦免。 | |
19:23 | 「你們到了迦南地,栽種各樣結果子的樹木,就要以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一樣。三年之久,你們要以這些果子,如未受割禮的,是不可吃的。 | |
19:24 | 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用以讚美耶和華。 | |
19:25 | 第五年,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
19:26 | 「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 | |
19:27 | 頭的周圍(或譯:兩鬢)不可剃,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 | |
19:28 | 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 | |
19:29 | 「不可辱沒你的女兒,使她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地就滿了大惡。 | |
19:30 | 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 |
19:31 | 「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
19:32 | 「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 神。我是耶和華。 | |
19:33 | 「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 | |
19:34 | 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
19:35 |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 | |
19:36 | 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 |
19:37 |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華。」 | |
20:1 | 耶和華對摩西說: | |
20:2 | 「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 | |
20:3 |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 | |
20:4 | 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本地人若佯為不見,不把他治死, | |
20:5 | 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把他和一切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民中剪除。 | |
20:6 |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隨他們行邪淫,我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 |
20:7 | 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
20:8 |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 |
20:9 |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原文是血;本章同)要歸到他身上。 | |
20:10 | 「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 | |
20:11 | 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
20:12 | 與兒婦同房的,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他們行了逆倫的事,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
20:13 |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
20:14 | 人若娶妻,並娶其母,便是大惡,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 | |
20:15 | 人若與獸淫合,總要治死他,也要殺那獸。 | |
20:16 | 女人若與獸親近,與牠淫合,你要殺那女人和那獸,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
20:17 | 「人若娶他的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 |
20:18 | 婦人有月經,若與她同房,露了她的下體,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民中剪除。 | |
20:19 | 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體,這是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二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 |
20:20 | 人若與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擔當自己的罪,必無子女而死。 | |
20:21 | 人若娶弟兄之妻,這本是污穢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無子女。 | |
20:22 |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 | |
20:23 |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 |
20:24 |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流奶與蜜之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 | |
20:25 | 所以,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 | |
20:26 |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 |
20:27 | 「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總要治死他們。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