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21:1 |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 |
21:2 | 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 |
21:3 | 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 |
21:4 | 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出去。 | |
21:5 | 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 | |
21:6 |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或譯: 神;下同)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