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經文 | 註釋 |
16:1 | 「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 | |
16:2 | 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從牛群羊群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 | |
16:3 | 你吃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餅;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記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 | |
16:4 | 在你四境之內,七日不可見麵酵,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 |
16:5 |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 | |
16:6 | 只當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 | |
16:7 | 當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了吃(烤:或譯煮),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 | |
16:8 | 你要吃無酵餅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神守嚴肅會,不可做工。」 | |
16:9 | 「你要計算七七日: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共計七七日。 | |
16:10 | 你要照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福,手裡拿著甘心祭,獻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守七七節。 | |
16:11 | 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歡樂。 | |
16:12 |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你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