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經文 | 註釋 |
1:6 | 「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曉諭我們說:你們在這山上住的日子夠了; | |
1:7 | 要起行轉到亞摩利人的山地和靠近這山地的各處,就是亞拉巴、山地、高原、南地,沿海一帶迦南人的地,並黎巴嫩山又到幼發拉底大河。 | |
1:8 | 如今我將這地擺在你們面前;你們要進去得這地,就是耶和華向你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賜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為業之地。」 | |
1:9 | 「那時,我對你們說:『管理你們的重任,我獨自擔當不起。 | |
1:10 | 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多起來。看哪,你們今日像天上的星那樣多。 | |
1:11 | 惟願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使你們比如今更多千倍,照他所應許你們的話賜福與你們。 | |
1:12 | 但你們的麻煩,和管理你們的重任,並你們的爭訟,我獨自一人怎能擔當得起呢? | |
1:13 | 你們要按著各支派選舉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我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 | |
1:14 | 你們回答我說:『照你所說的行了為妙。』 | |
1:15 | 我便將你們各支派的首領,有智慧、為眾人所認識的,照你們的支派,立他們為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你們。 | |
1:16 | 「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 | |
1:17 | 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裡,我就判斷。』 | |
1:18 | 那時,我將你們所當行的事都吩咐你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