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經文 | 註釋 |
21:1 |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 | |
21:2 | 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 | |
21:3 | 和未曾出嫁、作處女的姊妹,才可以沾染自己。 | |
21:4 | 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 | |
21:5 | 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 | |
21:6 | 要歸神為聖,不可褻瀆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 |
21:7 | 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神為聖。 | |
21:8 | 所以你要使他成聖,因為他奉獻你神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是聖的。 | |
21:9 |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就辱沒了父親,必用火將她焚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