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7:1 |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 |
7:8 |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 |
7:28 |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 |
7:35 |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 |
7:36 |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 |
7:37 | 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 |
7:38 |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