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4:1 |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 | |
4:2 |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 |
4:3 |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 |
4:4 |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 |
4:5 |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 |
4:6 |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 |
4:7 |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 |
4:8 |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 |
4:9 |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 |
4:10 |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