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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士師記 1:1-1:10

註釋:

士師記第一至二章
1.第一章:
從第一章至第二章5節,可說是後來聖經作者記錄以色列人民在進入迦南地之後,攻城掠地的概況。資料並不完全,但是卻是早期的史料,對認識以色列人民進攻迦南地經過的認識有幫助。因為這段經文可以補足約書亞記在記載上的欠缺。可以這樣說,約書亞記著重在北方的戰事記錄,而士師記這段則是偏重在南方的記事。

2.第一章1至10節:
就像約書亞記一開頭就寫的「上主的僕人摩西死後」,這本士師記一開頭也是寫著「約書亞死後」,然後開始敘述有關以色列人民活動的情形。在沒有領袖的帶領下,出埃及後的以色列人民,第一次經驗到沒有如摩西、約書亞這樣的領導者幫他們請示上帝的旨意,也沒有人來帶領他們走正確的道路。

第1至2節,從第1節就很清楚看出,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並沒有趕走迦南人,並不像約書亞記那樣,說都把迦南地所有土地和民族都攻取並統治了。這裡說直到約書亞去世時,迦南人還是沒有被降服。因此,他們持續要征服整片迦南地,現在還有迦南人居住的地方還沒有攻取下來。他們問上帝的旨意,上帝要猶大支族率先去攻打,上帝會幫助他們。

第3至7節,猶大和西緬是同樣是雅各和麗亞生的孩子,西緬是雅各的次子,猶大是第四個兒子。但後來的發展是猶大興旺,西緬衰微到後來併入了猶大支派。猶大支族邀請西緬支族加入他們的行伍,準備去進攻迦南人的區域。他們攻取了迦南和比利洗人的區域。這位比色城的王「亞多尼‧比色」,自己承認上帝用這種報應的方式來懲罰他,因為他過去曾砍過「七十個王」手腳的大拇指,現在他因為戰敗而被俘虜,受到的待遇也是一樣,被猶大和西緬兩支族的聯軍把他手腳的拇指砍掉。古代中東地區會用這種方式來懲罰敵對的軍事領袖,讓他們無法再繼續領軍作戰。這位亞多尼‧比色王後來就死在耶路撒冷。
經文:

士師記 1:8-1:10

註釋:

3.第一章8至10節:
這段經文是關於猶大征服耶路撒冷的記事。

第8節,這裡說猶大攻打耶路撒冷,並且佔領了該城。雖然是打贏了,但實際上當時該城尚未被以色列人佔領,這點從第一章21節就可以看出來。後來是到了大衛時代才攻下該城(參考撒母耳記下五:6—10),並且建造該城成為以色列帝國的首府。

第9至10節,這裡說到猶大繼續去攻打鄰近的部落,包括有:希伯崙(大衛曾在這裡繼位為以色列的王長達七年,參考撒母耳記下五:5)、示篩、亞希幔,和撻買族的人等。
經文:

士師記 1:11-1:21

註釋:

4.第一章11至21節:
這段經文是繼續記載猶大支派的領導群,攻城掠地的經過。 

第11節,這裡提到猶大支派要攻打底璧城,這是位於希伯崙西南方大約二十公里處,是軍事戰略中的重要城市。

第12至13節,這裡提到迦勒,他就是與約書亞同時受派去窺探迦南地的十二代表之一(參考民數記十三:3-15),也是他和約書亞對攻取迦南地表示積極支持的態度(參考民數記十四:6-10)。因此,上帝允許他們兩人可以和二十歲以下的年輕一代進入迦南地。現在他用獎賞的方式,就是要將女兒當作鼓舞猶大人民進攻底璧的酬勞。結果是他弟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獲得這項獎賞。

第14至15節,俄陀聶是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居住後的第一位「士師」(參考三:9),也就是約書亞去世後,第一位領導以色列人民的領袖。極可能與他是猶大支族的人有關係。再者是因為他的英勇,在進攻底璧城時贏得戰功,不但得到迦勒的女兒為妻,以及一塊水泉地,更重要的是他因此被選為「士師」。

第16至17節,這兩節提到猶大和西緬再次聯軍去攻打洗法城的迦南人,並且將該城徹底摧毀。

第18至19節,提到猶大攻打山區的時候都很順手,但是攻打海口城市卻不是很內行,原因是他們是游牧民族,對山區地形相當熟悉,但相對的,對於海口地形則是很陌生。因此,這些屬於非利士人居住的迦薩、亞實基倫、以革倫等城市,都避開了猶大和西緬支族的困擾。主要原因是這些非利士人是遠比以色列人更進步,有「鐵戰車」,這是有如今天的所謂「裝甲部隊」。因此,猶大和西緬聯軍無法將這些城市攻取下來。

第20至21節,這兩節很清楚說明猶大支族的迦勒家族,佔領了希伯崙地區,而便雅憫支族的人,卻無法攻下耶布斯人佔領的耶路撒冷。就像前面提起過的,直到大衛時代才將耶路撒冷拿下來。
經文:

士師記 1:22-1:36

註釋:

5.第一章22至36節:
這段經文記載以法蓮、瑪拿西、西布倫、亞設、拿弗他利等支族攻打迦南地其他地區的情形。

注意這段經文一再重複的一句話──他們沒有把迦南人全部趕出去(參考第28節、第30節、第32節、第33節)。比較特別的是亞摩利人不但打贏了以色列的「但族」,還把他們逼上了山區,這表示亞摩利人是有很好的防禦能力,同時也表示以色列人在進攻迦南地時,遇到了困難,並不是每件軍事行動都很順利。唯一值得注意的是,約瑟家族的以法蓮和瑪拿西兩支族攻打伯特利時,得到「上主幫助他們」(第22節)。

第22至25節,這段經文說約瑟的後裔以法蓮和瑪拿西這兩個兒子的支派,去攻打伯特利城的經過,是利用探子知道怎樣進入該城,並且拿下了該城,攻城的經過類似約書亞率領以色列軍隊攻打耶利哥城的情形,也是利用探子先進入探虛實,後來得到妓女喇合幫忙,而約書亞也沒有殺害喇合的家人(參考約書亞記第六章)。

第26節,赫人的土地,這也是屬於迦南人的所在地。

第27至28節,這裡提到提到瑪拿西支派的人,雖然打勝仗,但並沒有像約書亞那樣,將佔領區內的原住民驅離,而是在後來將這些原住民當作奴隸看待。

第29節,這是以法蓮支派,也是一樣,沒有將佔領區內的原住民趕離開,而讓他們繼續留下來。

第30節,這是西布倫支派的人,他們同樣允許佔領區的居民繼續住在他們當中。

第31至32節,這是亞設支派的人,同樣允許他們佔領區內的原住民繼續留住他們當中。

第33節,這是拿弗他利族的人,他們也是一樣沒有趕走佔領區內的居民。

第34至35節,但族人在戰事上顯然並不順利,他們無法攻下亞摩利人的城市,反而被逼退居到山上去,無法下到平原來。後來亞摩利人是被以法蓮和瑪拿西支派的人給征服,並且奴役他們。

第36節,這裡所說的「以東人」,但在希伯來文是寫「亞摩利人」,這節寫關於地區範圍,和前文接不上來。
經文:

士師記 2:1-2:5

註釋:

6.第二章:
這章從第11節開始,說明以色列人民在約書亞和他那時代的領袖都去世之後,他們的後代竟然忘記了上帝在他們當中,如何帶領他們的祖先如何離開埃及奴隸之地,以及在曠野漂流期間帶領他們,到後來又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的經過。因此,他們離開上帝,隨從迦南地的人去拜偶像神明,因此,惹起上帝極大的憤怒,讓外族人來侵犯他們,他們才知道要悔改歸像上帝。

7.第二章1至5節:
這段經文可說是解釋了前面所有軍事行動的背後訊息──以色列人民已經忘了他們與上帝之間「約」的關係。

第1至2節,這節說「上主的天使從吉甲到波金」,表示以色列人已經將宗教中心從吉甲轉移到波金了。這裡上帝的天使對以色列人民提出警告,說他們已經忘了上帝,沒有遵照和上帝之間所立的約行事。以色列人民反而是去和當地的人民立約,且沒有拆毀他們的偶像神明之祭壇,這才是嚴重違背上帝的旨意,因為這些祭壇導致後來他們和當地人的宗教信仰混合了。這就是前面各支族軍事行動中,作者常常加註的一句話:「他們跟當地的迦南人住在一起。」(一:29、30、32、33)這暗示了他們往後信仰上墮落的主要因素。

第3節,這節已經清楚預言以色列人民將會離棄上帝,且墮落到非常嚴重。

第4至5節,以色列人民聽完天使的警語之後,大聲痛哭,因此這地方就叫做「波金」。他們也用獻祭來對上帝表明順服之意。
經文:

士師記 2:6-2:10

註釋:

8.第二章6至10節:
這段經文可以對照約書亞記第廿四章28至31節的經文來看,就會發現雖然二者之間的資料差異不大,但仍有所不同。

第6節,這裡說約書亞遣散以色列人民回去各族的佔領區,其實,但族還沒有屬於自己的地。

第7節,這節非常重要,就是那些親眼看見上帝為以色列人民所行的各種神蹟奇事的人都順從上帝的旨意和教導。

第8至9節,這兩節說明約書亞活到一百一十歲,且是安葬在以法蓮山區的亭拿‧西拉。這是位於伯特利西北約十五公里的地方。

第10節,這節說以色列人民在約書亞和那時代的長老們都去世之後,下一代的以色列人民,就不知道上一代的人信仰見證,結果忘記了上帝的誡命和教訓,離棄了上帝。
經文:

士師記 2:11-2:23

註釋:

9.第二章11至23節:
從這段經文開始,整本士師記都是以第11節的這句「以色列人民得罪上主」為主題,描述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墮落的情形。

第11至13節,這裡說以色列人民得罪上帝,原因他們是去拜偶像神明,忘記且離棄了帶領他們祖先離開埃及奴隸之地。他們所拜的偶像神明,就是巴力和亞斯她錄,這是迦南人所拜的神,是管理生產、繁殖的神。換句話說,以色列人民會拜這種神明,就是想要獲得更多。其實上帝賞賜給他們的已經足夠。但他們不滿足,因此,學著迦南人去拜這種當地最興盛的神明。

第14至15節,因為以色列人民離棄上帝,讓上帝非常生氣,因此,每當有戰事發生,上帝就不再幫助以色列人民,結果是每次出戰都失敗,且經歷了戰敗的痛苦。

第16節,這節說出「士師」的意思,就是上帝差派到以色列人民當中,幫助他們,帶領他們脫離侵略者的欺負。

第17至19節,這三節經文可以看出以色列人民並不是真正的順服上帝,只有痛苦的時候,才會想到上帝。當痛苦一過,就又重犯過去的過錯,去拜偶像神明。也從這三節看出個循環:痛苦,哭求上帝;上帝聽了就垂憐,差派士師來解救他們。這種情況不斷循環。

第20至22節,上帝決定讓以色列人民持續受苦,只有這樣,才會讓他們想起上帝和他們祖先之間立約、守約的情景。

第23節,這節說明了上帝允許迦南地原住民繼續居住在他們土地上之因。
經文:

士師記 3:1-3:6

註釋:

士師記第三章至第九章
1.第三章:
從這一章開始,士師記作者逐一介紹上帝賞賜給以色列人民有士師帶領他們,這也是從約書亞之後,進入士師的時代,然後才有先知運動出現。在這章經文中,作者先介紹兩位士師,一是俄陀聶(第7至11節),二是以笏(第12至31節)。會有士師出現,都有一個基本前提,就是以色列人民得罪上帝,去拜偶像神明,上帝生氣,允許外族人來欺負他們,他們才在痛苦中祈求上帝憐憫寬恕。於是上帝差派士師去帶領他們抵抗外族侵略。這樣的情況重複出現,也說明了以色列人民對上帝的忠實度相當低,這也反映出每個時代的信徒也差不多是如此,值得反省。

2.第三章1至6節:
這段經文很清楚記載在迦南地裡,約書亞和以色列人民並沒有將迦南人全部消滅,而且留下不少迦南地的原住民,這些原住民留下來,也提供了幾則重要的伏筆:一是以色列人民終究如同上帝對摩西所說的,他們將會背叛上帝,去拜偶像神明(參考申命記三十一:16—18、三十二:5—6、15—18)。二是讓以色列人民有機會繼續學習戰事。

第1至2節,這兩節說明在迦南地還留下許多原住民,上帝用這種方式訓練以色列人民的新生代學會戰事。因為以色列人民是小國,四面都是強悍的國家,學會戰事也是一種生存之道。但在發展軍事的同時,必須謹記一件事:一個國家、民族,或是個人的生存,是要倚靠上帝,這才是生命的生存之道(參考詩篇三十三:16—19)。

第3節、第5節,這兩節都記下了留在迦南地的族群,有非利士人的五個城市,包括有:亞實突、亞實基倫、迦薩、迦特,和以革倫等。另外在迦南地還有: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等。

第4節、第6節,這兩節提到上帝讓這些民族留在迦南地,一直成為以色列人民警惕的對象,主要是希望以色列人民能對上帝忠實,如同他們的祖先順服上帝一樣。可惜的是後來以色列人民是跟這些人通婚,拜他們的神明。
經文:

士師記 3:7-3:11

註釋:

3.第三章7至11節:
從第7節開始,直到第十六章31節,這段篇幅都是記載有關士師的事。

這段經文介紹第一位士師——俄陀聶。他是迦勒的弟弟基納斯的兒子(第9節)。這位迦勒,就是在摩西時代,從每個支派中派出一位領袖進入迦南地去偵測實況的代表之一,是猶大支派耶孚尼的兒子(參考民數記十三:8)。他和約書亞兩個人都主張應該進入迦南地不用害怕,以色列人民有能力征服迦南地的居民。但其他的代表都表示不可行,認為迦南人強大碩壯,根本打不贏。結果上帝生氣,只有讓迦勒和約書亞跟那些年紀未滿二十歲以上的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應許之地(參考民數記十四:26—30)。

第7至8節,這兩節可說是士師出現的固定句型。是因為以色列人民背叛上帝去拜偶像神明,惹起上帝憤怒,而讓外族人來侵犯以色列人民。上帝是用這種方式在懲罰,也是一種教導以色列人民必須對上帝忠實的方式。

這裡提到統治以色列人民的是「古珊、利薩田王」,這是誰?很難清楚,不過這名字的意思是指「雙倍惡毒的古珊」之意。這樣可以理解離棄上帝的結果,就是加倍痛苦。以色列人民在這王之統治下,痛苦生活了八年之久。

第9至11節,俄陀聶是上帝差派給以色列人民的第一位士師,上帝差派他,上帝的靈充滿他,使他可以每次出征都打勝仗。因此,他帶領以色列人民長達四十年,保持太平,直到他去世為止。
經文:

士師記 3:12-3:30

註釋:

4.第三章12至30節:
這段經文是介紹第二位士師以笏,他是「便雅憫」支族的人。這個族的名稱在字面上有「右方之民」的意思,因為他們是居住在親族「以法蓮」的南部,南部是在右手邊。換句話說,當作者用以笏人「習慣用左手」這句話時,已經在說明以笏是去做一件「根本就是不可能達成的任務」。

第12至14節,上帝懲罰以色列人民的方式,就是讓敵人強壯,這次上帝讓摩押王伊磯倫比以色列強盛,結果摩押王就聯合亞捫人和亞瑪力人來攻打以色列人民,就這樣,以色列人民臣服在摩押人統治之下長達十八年。

第15至19節,上帝揀選以笏,他就去打一把「兩刃的劍」綁在右腿上,用衣服遮蓋起來,然後帶著禮物去見統治者摩押王伊磯倫,說有件機密的事要單獨會面。

第20至25節,以笏就利用這種單獨會面的機會,暗殺了摩押王伊磯倫,然後逃走。

第26至30節,以笏利用摩押王伊磯倫死去,無人帶領之際,率領以色列人民奮勇對抗摩押人,終於打敗了摩押人,就這樣,解救以色列人民脫離摩押人的統治。使他們的民族享有長達八十年的太平。
經文:

士師記 3:31-3:31

註釋:

5.第三章31節:
珊迦是第三位士師,也是一位能力很特別的士師,很像參孫有特殊能力可以退敵。他能用手拿「一根趕牛的刺棒打死六百個非利士人」,這種「刺棒」是長條形的木棒,通常也用來清潔犁頭。
經文:

士師記 4:1-4:24

註釋:

6.第四章:
這章和第五章都是說到以色列第四位士師底波拉,以及以色列的將軍巴拉的事蹟。這段也是記載以色列人民和迦南人之間的戰爭。

7.第四章1至24節:
這段經文記載女先知底波拉出來領導以色列人民的經過。

第1至3節,第1節和第三章7、12節是士師記最重要的一句話。先前以色列人民曾被古珊‧利薩田統治八年,然後在摩押人手下痛苦過了十八年的奴隸生活。現在則是被迦南王耶賓壓制長達二十年,這裡特別強調說耶賓是用「殘酷暴虐」的手段統治以色列人民,使他們無法忍受,只能求助上帝的幫助。

第4至5節,底波拉,她是第一位女士師,也是士師記中唯一的女士師。她可說是一位很優秀頗受尊重的「司法官」,以色列人民都請她「主持公道」(第5節)。

第6至7節,有一天,底波拉獲得上帝的啟示,要她去找巴拉來帶領以色列人民對抗迦南王耶賓。巴拉,這名字的意思是指「閃電」。

第8至10節,巴拉的回應條件是要底波拉答應跟他一起去作戰。就這樣他們一起帶領以色列民族中的「西布倫和拿弗他利」這兩支族的人去應戰。

第11節,這節是為第17至22節先埋下一記伏筆,主要在說明和摩西有親屬關係的基尼人希百。希百的妻子雅億設計殺死迦南王耶賓的大將西西拉之經過。基尼人是和以色列人民關係相當密切的遊牧民族。

第12至16節,耶賓的手下大將西西拉派出精銳部隊準備要攻擊巴拉。但巴拉率領的以色列軍隊因為有上帝同在,因此,很快就將西西拉的軍隊打敗了,使他全軍覆沒。

第17至22節,西西拉在戰敗中逃脫,逃到希百的妻子雅億的帳棚去躲藏。就在帳棚裡,雅億用簡單的武器「錘子和木釘」將西西拉殺死。

士師記的作者用這種方式在表示:面對最殘酷的統治者,上帝用被人看起來最軟弱的女人——雅億,她只不過是一位家庭主婦,卻可以用最簡單的武器——「錘子和木釘」,這種家庭五金用品,打死一位曾指揮九百輛鐵戰車和所有軍隊的指揮官。雅億為了幫助以色列人民,將耶賓的統帥西西拉除掉。因為這次的戰役,以色列人民享受了四十年太平的日子(五:31c)。

第23至24節,也是在回應第三章1節,表示上帝透過留下來的迦南人原住民,訓練以色列人民懂得戰事技巧。就這樣,以色列人民雖然人少,但卻是越戰越勇。
經文:

士師記 5:1-5:10

註釋:

9.第五章1至10節:
在這段詩歌中,主要在說明以色列人民並沒有軍隊編制,都是為了要應付外來敵人的侵犯,有臨時志願軍成立。但只要有上帝同在,就算在這樣臨時成軍的狀況下,上帝還是會幫助倚靠祂的人。

第1至3節,詩歌的開始,就是從讚美上帝、頌讚上帝說起。

第4至5節,只要有上帝介入的行動,聽到的人都會懼怕,這裡用「大地震撼、天空下雨,雲層傾倒雨水」這樣的句子來形容天地變色之意。意思是指沒有任何人不懼怕上帝來臨的。

第6至8節,這三節表示以色列人民在迦南王耶賓殘酷暴虐統治之下,過著相當悲慘的生活。因為耶賓的關係,商隊不敢進來跟以色列人民貿易,城市荒涼。而第8節也說出了士師時代以色列人民的真正問題,就是背棄了耶和華上帝,結果四萬名軍隊沒有一個活下來的。所謂「四萬」也可以指「全軍」之意。這樣可表示:若是以色列人民背棄上帝,就算能集結多達四萬軍兵也是枉然。

第9至11節,但因為有底波拉的帶領,原本會潰敗的以色列軍隊,開始有了不同的樣式出現。因為底波拉帶領以色列軍隊打敗了迦南王耶賓的統治。這裡所謂「騎白驢的、坐在馬鞍上的」,這都是指社會領袖,而「步行的」,則是一般平民。因為是凱旋歸來,大家不分階級,紛紛走到城門口去迎接。

第12至18節,在這段詩歌中可清楚看到出征的代表,除了第四章10節提到的西布倫和拿弗他利兩支派外,還包括了以法蓮、便雅憫、以薩迦等支派都有派出志願軍參與這場戰事。不過也同時說出呂便、迦得、亞設,和但等支族的人並沒有加入,這也說明了以色列人民之間彼此的不和諧,這些支派的人沒有積極參與此次的戰役,反而是西布倫、拿弗他利族的人「拼死奮鬥」。這正好說明了約旦河東岸與西岸兩邊的族人,彼此之間已經有了裂痕。這件事可參考約書亞記第廿二章10至34節有關河東的呂便、迦得、東瑪拿西支族的人建造一座祭壇的事件。

第19至22節,這段詩歌說明了戰事的經過,主要在說明不論擁有多少軍隊、裝備,若不是上帝允許,有這些精銳部隊,也是無濟於事。因為上帝會救助祈求祂的人。

第23節,這裡提到「米羅斯」這座城,這是位於拿弗他利境內的城鎮之一。這節已經在表示:凡是和以色列人民有關的戰爭,如果有人拒絕或是怠慢參與,都受到了嚴厲的懲罰。這也是在表示沒有一場戰爭,有其他的族群可以袖手旁觀(參考八:15—17、廿一:5—10)。

第24—30節,這段詩歌是描述雅億殺死西西拉的經過。雅億受到讚美的程度,正好和西西拉的母親在等待她兒子「遲遲未歸」的心境呈現強烈的對比。

第31節,這節可看見因為有底波拉成為以色列人民的士師,使以色列人民享有長達四十年的太平。
經文:

士師記 6:1-6:24

註釋:

10.第六章:
從第六章開始直到第八章止,主要都是在敘述士師基甸作為以色列人民的領導者的情景。

11.第六章1至24節:
這段經文是述說基甸受到上帝呼召出來帶領以色列人民,而成為士師的經過。

第1至6節,這段述說米甸人勝過以色列人民的情況。主要原因就像前面已經敘述過的,是以色列人民背叛上帝的緣故。米甸人夥同亞瑪力人,以及在曠野的遊牧民族聯合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民,讓他們不但無法播種,連家禽動物都被這些人奪走。第6節說以色列人民遇到困境、苦難,就出聲求告上帝。這樣的例子在聖經中俯拾即得。這樣的寫法,就是記載述說士師出現的主軸。

第7至10節,這段經文說明這次很不一樣,先差派一位先知去告訴以色列人民,為甚麼上帝讓他們受到外族入侵的苦難,原因是他們一再背棄上帝,去拜迦南地的神明,不聽從上帝的話語,才會有這種苦難的結果出現。

第11至12節,這兩節介紹基甸的家世背景。上帝的天使來到基甸的家的橡樹下,那時基甸正偷偷地在醡酒池打麥子。天使呼叫基甸。

第13至19節,這段經文是上帝和基甸說話的經過,描述上帝怎樣回應基甸所提出的問題—如果有上帝同在,以色列人民為甚麼會受到米甸人的欺負。

再者,當上帝呼召基甸出來帶領以色列人民時,他承認自己是瑪拿西支族中最弱小的宗族,也是家裡最不重要的人。這種情形就像掃羅被先知撒母耳膏立為第一位以色列君王時所說的話(參考撒母耳記上九:21)。但上帝還是堅持要他出來帶領以色列人民抵抗米甸人的侵犯。聖經的作者提供一個非常重要的認識:只要有上帝同在,人看為最軟弱的,卻是最堅強的(參考哥林多前書一:21-25)。再者,上帝要選召的僕人是謙卑的,不是自己認為堅強、偉大的人。

第20至21節,上帝讓基甸所準備的食物,用特別的方式將之「燒盡」,然後天使就消失不見,上帝以此方式來讓基甸知道,祂的呼召是真實的。

第22至24節,基甸一發現自己曾面對上帝,嚇到了,因為人一般是無法面對面見到上帝(參考創世記十六:13、三十二:30,出埃及記三十三:20),然而上帝保證不會因此使基甸喪命。為此,基甸建造一座祭壇敬拜上帝。
經文:

士師記 6:25-6:32

註釋:

12.第六章25至32節:
這段經文說明上帝要基甸先做一件事,就是拆毀他父親為族人所建造的巴力祭壇,結果引起族人的憤怒,但基甸的父親約阿施為他辯護。

第25至27節,上帝要基甸出來帶領以色列人民之前,要先去執行這件上帝所交代的事,就是先去拆除他父親約阿施為巴力建造的祭壇,並且將祭壇旁邊用木頭雕刻的亞舍拉神像砍倒。然後將之當作柴火放在基甸為上帝建造的那座新祭壇燒。

第28至30節,因為基甸做這件事是在晚上,因此,當隔天城裡的人發現他們所拜的巴力神明之祭壇和亞舍拉神柱被燒了之後,且知道是基甸所做的事,非常憤怒,就要求約阿施交出兒子基甸,他們要處死他,因為他們認為基甸這樣做,是褻瀆了他們所拜的偶像神明。

第31至32節,對這件事,約阿施認為那是上帝和巴力神明之間的問題,認為應該由兩位神明自己去維護自己的名譽。因為一個真正的神,必定會對那公然褻瀆他的人進行懲罰報復。
經文:

士師記 6:33-6:40

註釋:

13.第六章33至40節:
這段經文說明基甸一直要明確知道,上帝是否真的有揀選他當士師。因此,在這段經文中,基甸用兩種方式來瞭解上帝的旨意。

第33至35節,這裡提到米甸人聯合亞瑪力人,和曠野的部族會師,準備要攻擊以色列人民。這時候,上帝的靈臨到基甸,他除了召集自己的族人外,也派人去召集瑪拿西族人、亞設、西布倫,和拿弗他利等支族的人一起跟他會合,準備要和米甸聯盟對抗。這也在表示,是因為有上帝的靈和基甸同在,才使他有力量抵抗外族人聯盟侵犯以色列人民。

第36至38節,這是基甸第一次測試,要瞭解上帝是否真的差遣他。結果出現的異象是真實的。但他並不確定所顯示出來的徵兆,於是要求上帝再給他第二次的徵兆。

第39至40節,是基甸第二次測試,結果也是肯定的答案。
經文:

士師記 7:1-7:14

註釋:

14.第七章:
這章描述上帝啟示基甸怎樣選帶精銳的三百個人去攻擊米甸的軍隊。

15.第七章1至14節:
這段經文是記載基甸依照上帝的指示選出三百個人去攻打米甸的情形,特別是米甸人和亞瑪力人、以及曠野那些部族的人,人數多到如蝗蟲一般。上帝知道基甸心中膽怯,因為三百個人要對抗那樣多的敵方,實力太懸殊,但上帝透過敵方說起夢境的現象,堅定了基甸出兵的信心。

第1至3節,這是很重要的一段經文,特別在第2節,是整個揀選基甸當領袖之事件的中心思想。主旨在說明:真正倚靠上帝的人,不會認為是自己有能力成就大事,上帝知道人的內心想的是什麼。人看外表,上帝看人的內心。在跟隨基甸的人群中,雖然人數眾多,但是膽怯的卻比有勇氣的人數還要多。在三萬二千人之中,有兩萬兩千人是膽怯的,僅有一萬人有勇氣想要跟隨基甸去打仗。這種情形跟申命記第二十章8節的記載相同:「官長要對部屬說:『要是你們當中有人膽怯,驚惶,可以回去。否則,他會影響全軍的士氣。』」

第4至5節,即使有一萬人真心想要跟隨基甸,上帝還是認為太多,所以,要從這一萬人當中篩選出真正可用的人出來。因此,上帝要基甸帶一萬人去喝水,當這些人去喝水時,要基甸「把那些像狗一樣用舌頭舔水的和那些跪下來喝水的分開來」。

第6至8節,上帝用這種方式要基甸將其中三百個用手捧著水喝的人選出來,這些人只有「三百人」,讓其餘九千七百人都回家去。從三萬二千人降到三百人,這之間相差足足有一百倍。聖經作者用這種方式在見證一件事:有上帝帶領,人的力量就不足道了。人數的多或寡,並不影響上帝的旨意和計畫。這樣,選出來的三百人手中就有足夠的補給品和號角,後來上帝就用這三百人打敗了米甸等十三萬五千人的聯軍(參考八:10)。其實,上帝這樣做還有一個重要的意義,要讓基甸在以色列人民中成為真正的領袖,是上帝親自揀選,是上帝的力量在基甸的身上顯現。

第9至12節,在這段經文中,作者說米甸人、亞瑪力人,以及其他曠野的部族,「像一群蝗蟲那麼多;他們的駱駝多得像海灘上的沙粒」,雖然形容得有點過份,但將之與基甸帶領的以色列軍隊三百名相比,卻是極大的對比。這就像在迦密山上先知以利亞一個人對付四百五十名巴力的先知一樣(參考列王紀上第十八章),不是人數的問題,是上帝奇妙的作為。上帝很清楚知道基甸內心的不安,沒有足夠的勇氣,從他先前一再要求上帝證明確實是揀選他拯救以色列人民之事就可看出來。現在他心中還是懼怕,上帝知道他的軟弱,再次告訴他怎樣取得足夠的信心。而有那麼多以色列人退回去,不參與此次的戰役,也說明了這些人和基甸原有的心態是一樣的。若不是上帝一再鼓舞,以色列人民恐怕早就被敵人消滅了。這說明了聖經作者的觀點:上帝揀選的子民,上帝會在他們最軟弱的時候,幫助他們生存下去。

第13至14節,上帝鼓舞基甸的作法,就是讓基甸聽到米甸軍營中有人對話,讓基甸知道上帝確實將米甸等聯軍要交給基甸。這種對話的方式,是用夢境和解夢來表達,而作夢與解夢的人,都不是以色列人,而是他們的仇敵。換句話說,上帝不只是在以色列人中,啟示祂的旨意,也會在不信靠祂的人當中,啟示祂奇妙的作為,就像上帝透過埃及國王的夢境,使約瑟有機會解夢而從囚犯成為埃及宰相一樣(參考創世記四十一:1—46)。
經文:

士師記 7:15-7:25

註釋:

16.第七章15至25節:
從第七章15節開始,直到第八章3節止,這段經文是記載基甸第一次帶兵攻擊敵人,這次出征幾乎都是上帝帶領,就如同當年約書亞帶以色列軍隊越過約旦河,進入耶利哥城一樣。上帝要約書亞怎樣做,他就照做了。結果攻打耶利哥城不用動一兵一卒就贏了(參考約書亞記第六章)。現在,也是這樣,上帝要基甸帶領那揀選出來的三百個人去進攻敵人軍營,就使敵人落荒而逃,而敵人數目之多是「像一群蝗蟲那麼多」。單單此次戰役死亡的人數高達十二萬人之多(參考八:10),而基甸帶領的三百名以色列軍人卻是毫髮無損,只不過是疲憊和飢餓而已。

第15至18節,因為聽到米甸軍營中的兵士的對話,基甸終於堅定了信心,他跪下來敬拜上帝。然後回到軍營中對那三百人說,上帝果真將敵方交給他們三百人了。他接著將這三百人編列成三隊,每隊一百人,每個人手中都有一隻號角、一個瓶子,和一支火把等三樣裝備。然後他提醒這三百人,跟著他做,並且要大聲呼喊:「為上主!為基甸!」

第19至22節,從這段經文就可清楚看出,其實是上帝激動了米甸聯軍的軍營兵士相互殘殺。基甸下令攻擊的時間是在夜間,使用的方式,就是先在米甸等聯軍的軍營邊緣,將瓶子擊碎,然後左手拿火把,右手拿號角吹號,同時大聲吶喊著:「為上主殺敵!為基甸殺敵!」因為是在夜間,看不清楚狀況之下,米甸等聯軍突然聽到吹號角和吶喊的聲音,驚嚇到處亂竄,而嚴重的情形就是彼此殘殺。因為在深夜,根本分不清楚敵我。

第23至25節,這裡說拿弗他利、亞設,和瑪拿西等支族的人都出來協助追趕米甸人,此時基甸也去號召以法蓮支族來參與此項追擊米甸人的行列。
經文:

士師記 8:1-8:12

註釋:

17.第八章:
在第七章有提到當基甸帶領三百個士兵去對抗米甸人、亞瑪力人等十三萬五千大軍時,後來也有拿弗他利、亞設、瑪拿西,以及以法蓮等支族的人加入,甚至以法蓮的軍隊的還俘虜了兩個米甸人的首領俄立和西伊伯,並將這兩位首領斬首之後,將他們的頭顱帶到約但河東案給基甸。這一場仗可用一句「大獲全勝」來形容,原因這是上帝帶領他們,為他們打仗才有的結果。

接續第七章,這第八章談到疏割城的人曾因拒絕幫助基甸和他的軍隊,結果基甸在打勝仗之後,回頭來嚴厲懲罰該城。而當基甸打敗了敵人回來後,大家要擁護他出來當王時,他拒絕了,並且也表示他的後裔都要拒絕,但卻沒想到,基甸竟然要求以色列人民交出他們的金耳環之後,他卻用這重約二十公斤的金耳環雕製了一座偶像,放他的家鄉讓人民去膜拜,導致後來所有以色列人民離棄了上帝,這是非常糟糕且是嚴重錯誤的一件事。

18.第八章1至12節:
這段記載以法蓮族的人對基甸比較晚通知他們感到不悅,以及後來基甸請疏割城的人給予物資協助被拒之事。

第1至3節,由於以法蓮人並沒有被揀選直接參與攻打的行列,他們對此事頗有怨言。「搶功」,正好說出人的軟弱。基甸並不因為此次戰役成功而居功,他深知是上帝與他們一起親自作戰。因此,他用「我所做的怎能跟你們相比」來滿足以法蓮人的面子需求。在這裡,基甸很聰明說以法蓮人已經逮捕了米甸人的首領俄立和西伊伯,這比基甸族人更有功勞,只因為這句讚美的話,以法蓮人就感到滿足。其實,若將以法蓮人的事對照第十二章1至7節,就會明白以法蓮人其實是很怕戰的,常常在戰場上「落跑」。但卻喜歡搶功勞。

第4至6節,由於追打米甸人太過激烈,且路程過遠,使得基甸在補給上出現困難,因此,他在抵達疏割城時,這三百個兵士已經是筋疲力倦,需要補給食物,因為這三百個人的軍隊並不是為了要遠征或長期抗戰,而是為了要突擊。為了繼續追逐米甸逃兵,因而需要補給。於是他請求疏割城裡的人給予一些麵包。但疏割城的人認為基甸並沒有抓到米甸王西巴和撒慕拿,因而拒絕給予任何補給。

這裡出現米甸首領的名字和第3節所提的不相同,可能是因為資料不同之故。

第7至9節,不僅疏割城的人拒絕基甸這項請求,當基甸帶兵繼續往前追逐抵達比努伊勒時,該城的人也同疏割城的人回答相同。這讓基甸大感憤怒,而決定等他凱旋回來時,一定要消滅該城的人,並且嚴懲疏割城的居民。

第10至12節,這段經文可看出當時米甸等盟軍共計有十三萬五千人之眾,但已經有十二萬人陣亡,這是相當恐怖的慘敗。對照一下基甸的軍隊只有三百人,二者之間的差距多達四百倍,但米甸盟軍失敗了。這再次說明真正使人打勝仗的,不是倚靠人的力量,而是上帝。
經文:

士師記 8:13-8:28

註釋:

19.第八章13至28節:
這段經文記載基甸凱旋回來途中,他用「荊棘」懲罰疏割城的人,也如前對比努伊勒城人所警告的,要拆毀該城,他這樣做了。

第13至17節,基甸活捉了一位疏割青年,要他列出該城重要首領和長老名單,共計七十七人,然後依照前所說過的用「荊棘」懲罰該城的這些領導者,並且拆毀了比努伊勒城,並且殺了該城的人。
第18至21節,這段經文可明顯看出以血報仇的古老社群生活態度。由於米甸領導者西巴和撒慕拿曾殺害基甸宗族的人,因此,基甸原本要他的兒子親手替宗族的人報仇,但他太年輕下不了手,最後是由基甸親手報仇,將西巴和撒慕拿殺死。

第22至23節,以色列人民因為基甸帶領他們打敗了米甸盟軍,因此,請求基甸和他的家族當他們的王,但基甸拒絕這項請求。第23節清楚說出基甸心中的想法,他告訴以色列人民說:「上主要統治你們。」這是一句很重要的話。他不願意當以色列人民的士師,甚至他的兒子也不當士師,真正以色列人民的王、領導者是上帝!這樣的信仰告白才是最重要的。

第24至27節,這段經文說出當時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的宗教思想,已經失去了原有摩西、約書亞時代,帶領他們與上帝立下「永遠之約」的基本信仰精神。基甸知道他能帶領以色列人民用最少的三百名軍隊擊潰敵方超過十二萬人以上的大軍,而自己連一個損傷的也沒有,這絕對不是他個人的力量所能,是上帝親自帶領。但在第27節卻說到以色列人民又回到偶像崇拜的罪行中,這一點是相當嚴重的錯誤。他這種行為很像亞倫替以色列人民製造金牛一樣,只是亞倫是在以色列人民的要求下鑄造金牛(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二:1—6),而此處的基甸卻自己提出要蒐集所有的耳環和裝飾品,自己用這些東西鑄造了偶像(以弗得),使以色列人民離棄了上帝。很可能原先基甸是用這種方式讓人民有一個求得上帝旨意的對象,以免他們去敬拜偶像神明,沒想到這尊偶像反而使以色列人民根本無法分別迦南的神明和上帝之間有什麼差別。因為這裡所用的「偶像」,語音是「以弗得」,若是「以弗得」,則在聖經中是指祭司穿的袍(參考出埃及記第廿八章、三十九:2—31)。不過,若是穿在身上的衣服,卻是重達二十公斤,顯然有點不太可能,比較像一尊偶像吧。

這段經文也看出以色列人民並非一開始就相信基甸,是在此次與米甸、亞瑪力人的戰役結束後,他們才發覺基甸確實是他們所需要的領袖。他要求以色列人民繳出他們從米甸人身上搜刮到的耳環,比較正確應該是「鼻環」(參考創世記廿四:47)。這是迦南地人普遍的一種裝飾品,在這裝飾品上有圖騰,表示有神明保護他們。

第28節,這節說明了在基甸的統治領導之下,以色列人民有長達四十年太平的生活。
經文:

士師記 8:29-8:35

註釋:

20.第八章29至35節:
這段經文也是為第九章作個序言,在介紹基甸家裡的事。可看到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居住一段時間後,已經跟當地人普遍通婚,示劍原本是迦南地人,現在連基甸都是娶示劍女子為妾。這連帶的是在敬拜耶和華上帝時,會不知不覺引進了迦南地的神明崇拜的行為。這也就是為什麼後來先知運動中,非常反對異教敬拜的禮儀夾雜在耶和華宗教信仰的禮儀中的原因。也可以從這裡瞭解為什麼後來以色列人民從巴比倫返回故鄉時,尼希米和以斯拉堅決要求「種族淨化」的原因,為的就是要確確實實地建立以耶和華上帝為領導中心的思想。

再者這段經文主要在說明以色列人民在基甸死後,又離棄了上帝去拜偶像,並不記得或懷念基甸曾帶領他們脫離米甸人、亞瑪力人的殘酷對待。他們各族的人各自為政,互不相勸勉敬畏上帝。

第29至32節,這裡提到基甸妻妾很多,但主要是要介紹這位後來他在示劍的一個妾生的兒子亞比米勒,在此先下一則伏筆,作為第九章介紹亞比米勒當以色列領袖的事。

第33至35節,這裡出現「巴力‧比利土」神明的名字,這是迦南人供奉的所謂「盟約之神」。也可說是整個迦南人普遍崇拜的神明,且在示劍有座很大的「巴力‧比利土」廟。這就很諷刺地說出以色列人民在信仰上的墮落了,因為當年約書亞是帶他們在示劍重新與上帝立約的,他甚至告訴以色列人民說:「如果你們不願意事奉他,那麼,今天必須決定,你們要事奉的是誰:是你們祖先在美索不達米亞所拜的神明,或是你們現住地的亞摩利人所拜的神明?至於我和我的家,我們要事奉上主。」然後以色列人民齊聲宣誓說:「我們永遠不離棄上主去事奉別的神明!」(參考約書亞記廿四:15-16)曾幾何時,在同樣的地方,他們的子孫卻都改變了!
經文:

士師記 9:1-9:22

註釋:

21.第九章:
這一章主要是在介紹亞比米勒這位出自基甸的兒子,當以色列人民的首領,在他治理之下的情景。

22.第九章1至22節:
為了領導權,很容易發生所謂的「宮廷內鬥」的事,嚴重的是親骨肉相互殘殺,為的就是奪權的事。亞比米勒的事件如此,大衛王死後的宮內,也發生此事(參考列王紀上第一至二章),列王紀下第九至十章也有記載關於耶戶奪取王位的事件,都在說明這種宮廷內鬥爭奪權的齷齪行徑。

這裡述說發生爭奪權力的地點背景是在示劍,這是當時重要的一個大城市,位於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間肥沃的山谷,是當時巴勒斯坦的貿易中心城市,也是以色列人民看為「聖城」之一,因為亞伯拉罕曾在此看見上帝向他顯現(參考創世記十二:6—7)。

第1至3節,這段經文一開始就說明基甸家人違背了基甸當時的諾言(參考八:23)。亞比米勒和家人在示劍詢問想要誰當他們的領導者。因為基甸共生「七十個兒子」(參考八:30)。亞比米勒顯然是很有企圖心,他對示劍城的人表示,他才是他們的親「骨肉」,因為他的母親是示劍人。

第4至6節,注意第4節這裡提到亞比米勒用錢收買「一群無賴遊民跟隨他」,這是為了奪取領導權,顯然亞比米勒和他的父親基甸(參考八:23)是明顯的對比。積極想奪取領導權的人,心中不會把上帝放在眼裡,因為他想的是:只有我才是領袖。這樣的人不會問:上帝的意思怎樣?且他是用錢買票,違背信仰的基本原則,更殘酷的手段是他殺害了其他的兄弟,以阻止他們對他當領導者的威脅。還好,基甸最小的兒子約坦躲過了這次的家庭浩劫。

第7至21節,這段經文主要是記載約坦對亞比米勒殺害自己的兄弟,只為了要當以色列人民的領袖,他先向示劍人說了一則寓言,接著解釋這寓言,主要是要他們不要跟隨亞比米勒。

第7至15節,約坦說一則寓言。請注意,他這篇寓言是以「詛咒」收尾的。寓言中提到各種果樹都拒絕被選立作為樹王,每棵果樹都將自己要做的主要工作最重要,而不是當王,最後願意當王的竟然是最沒有用的荊棘,甚至語帶恐嚇的方式來表示必須由它當森林的王才可以,否則它要用火來燒毀最珍貴的香柏樹。這已經清楚在暗示著荊棘就是亞比米勒,是如同一文不值的荊棘一般。

第16至21節,這段經文是約坦在解釋寓言的內容。他說到亞比米勒並不像他們的父親基甸一樣,約坦譴責示劍人忘記他父親基甸為以色列人民所做的貢獻,竟然擁立一位殺害自己七十個兄弟的人當王。約坦甚至用鄙視的用詞說亞比米勒的母親是個婢女,意思是指如同「荊棘」一樣的卑賤。他語帶諷刺的說要祝福他們,但也提醒他們可能發生更殘酷的相殘之事會發生。他主要用意是希望喚醒所有的以色列人民拒絕接受亞比米勒當士師。他的這段話也隱喻了以色列各支族之間的領導權問題。

第22節,這裡說說亞比米勒「統治以色列三年」,比較正確的說法是他統治示劍和周圍地區三年。
經文:

士師記 9:23-9:29

註釋:

23.第九章23至29節:
這段經文述說約坦所說的話果然應驗了,示劍人和亞比米勒之間有了極大的衝突。

第23至25節,「上帝使亞比米勒和示劍人互相敵視」,這句話很清楚在說明若不是出自上帝的揀選,人用手段奪取的政權會被上帝所消滅。亞比米勒和示劍人之間決裂了,示劍人決定要採取行動暗殺亞比米勒。但這消息被亞比米勒知道了。

第26至29節,這段經文說到迦勒和他的兄弟,他們慫恿示劍城人起來背叛亞比米勒。這段也在說明示劍人想要脫離以色列人民的統治。
經文:

士師記 9:30-9:41

註釋:

士師記第九章30節至第十六章
1.第九章30至41節:
為了要防範以別的兒子迦勒的背叛,和攻擊以色列人民,導致示劍城遭受到無妄之災,該城首領西布勒採取積極行動,派人將此件背叛的計畫告知亞比米勒,使他有足夠的時間採取防範措施。

第30至33節,西布勒派出特使去見亞比米勒,告知以別的兒子迦勒煽動示劍城的人民反叛他。他會這樣做,原因是和第28至29節有關,原來迦勒想要背叛西布勒,成為示劍城的首領。其實,西布勒這樣做,是為要維護自己當示劍城首領的一種策略。

第34至36節,迦勒不知道這件事,而亞比米勒得到西布勒的通報之後,早已經準備部隊埋伏要攻擊迦勒了。迦勒看見起先並不清楚是亞比米勒的軍隊,去告知西布勒,而西布勒卻故意回應說迦勒太緊張,看錯了影像。

第37至41節,當迦勒再次看到更多來自四面八方的軍隊時,西布勒才讓迦勒知道,那些軍隊都是來攻擊他的,應該由他自己去應戰。但結果是傷亡慘重,而且迦勒想要逃走的途徑都被亞比米勒給堵住了,結果西布勒把迦勒和他的兄弟都趕出了示劍城,讓西布勒可安心在示劍城繼續領導的地位。
經文:

士師記 9:42-9:57

註釋:

2.第九章42至57節:
這段經文和前段經文有點模糊不清,因為上前段經文已經說明迦勒兵敗被驅逐離開示劍,但這段再次說到示劍城的人紛紛要逃離示劍城。可以這樣瞭解:不論是前一段,或是現在這段經文,都在說明第22至23節所說的,亞比米勒統治示劍城期間衝突不斷,這也是導致後來亞比米勒出兵摧毀示劍城之因。

第42至45節,這裡開始說「第二天」,表示在很短的時間內。亞比米勒發現有示劍人開始「計畫移到郊外」,這話的意思很可能指有示劍人在進行反抗亞比米勒的活動之意。因此,引起亞比米勒的擔心,他就再次整軍攻擊這些要進行反叛的示劍人。最後終於打贏了這場戰事,但亞比米勒的手段很殘酷,不但殺害示劍城的居民,拆毀了該城,並且「撒鹽在地上」,使該城成為廢墟,不能再居住。因為土地若是太鹹,就無法耕種。

第46至49節,這裡提到「伊勒‧比利土」廟,和第八章33節、九章4節的「巴力‧比利土」的名字是一樣的,都是迦南地非常出名的「主神」,主要在表明住在迦南地的居民的保護神。亞比米勒是趕盡殺絕,將躲藏在這神廟地穴裡的領袖和人民,用火燒死他們,正如第九章20節約坦的預言。

第50至55節,這段經文說亞比米勒的死。他的死,不是在戰場上,更不是老死或生病死亡,而是一個婦女從塔上丟下一塊大磨石砸到亞比米勒的頭,導致他受重傷,只好叫人拿刀砍死他。勇敢善戰的亞比米勒卻是被一個婦女用一塊不是戰場武器的家庭用品打死的。說明了人看為最堅強的,往往在上帝的眼中是很脆弱的。難怪亞比米勒覺得非常羞恥,他為了不讓人取笑說他是被一個女人打死的,就叫一個年輕的侍從殺死他。這件事一直被以色列人民在坊間傳述著(參考撒母耳記下十一:21)。而他的死,很類似後來後來當以色列民族第一個君王的掃羅(參考撒母耳記上三十一:4)。而亞比米勒死的這件事也同樣回應了第九章20節約坦預言亞比米勒的死。這都在說明殘酷的統治者,最後連自己怎麼會死都感到羞愧。

第56至57節,這兩節說明了對亞比米勒的所作所為做出結語:上帝在報應。任何一個會殘害自己親兄弟的人,不會是上帝所喜悅的。
經文:

士師記 10:1-10:2

註釋:

3.第十章:
這章介紹三個士師,而其中第三位士師耶弗他的篇幅比較長,一直到第十二章7節才結束。

有些士師並沒有詳細介紹,很有可能是在他們的時代,以色列人民並沒遇到什麼特別的災難或是外族人的騷擾,因而沒有留下什麼記錄,或記下特別的事蹟。但也可能是因為關於他們的資料已經遺失。

4.第十章1至2節:
這段只有兩節的經文介紹士師陀拉。一般來說,用比較簡短的方式介紹的士師,也會被稱之為「小士師」。類似這樣的小士師,還有第三章31節的「珊迦」;第十章3至5節的「睚珥」;第十二章8至10節的「以比讚」;第十二章11至12節的「以倫」;第十二章13至15節的「押頓」等幾位。

第1節,這節介紹陀拉是以薩迦支族的人。

第2節,陀拉做以色列的士師長達二十三年,應該是很有貢獻的一位,可惜的是資料欠缺,沒有做任何介紹。
經文:

士師記 10:3-10:5

註釋:

5.第十章3至5節:
這段經文是介紹士師睚珥。

第3節,睚珥是屬於基列家族的人,這是屬於瑪拿西佔領的區域。在民數記第三十二章39至41節有這樣的記載:「瑪拿西的兒子瑪吉那一宗族人侵入基列地,佔領了它,趕走那裡的亞摩利人。於是摩西把基列給了瑪吉族;他們就住在那裡。瑪拿西支族的睚珥攻取了一些村莊,就叫這些村莊『睚珥村』。」另外在申命記第三章14節也有記載類似睚珥的事蹟。但這些同樣的名字是否表示同一個人?尚有待進一步的探討。就像陀拉一樣,睚珥統治以色列也很久,共計有二十二年之久。

第4至5節,這兩節說明了睚珥有很多妻妾,生了三十個兒子,也管理著三十座城。這些都在顯示個睚珥擁有很多財富之意。
經文:

士師記 10:6-10:18

註釋:

6.第十章6至18節:
從第6節開始介紹耶弗他,篇幅很長,直到第十二章7節才結束。而介紹這些有記事的士師,都會有一句很重要的開場白:「以色列人又得罪上主。」接著就是他們在受到外族入侵之後,因為痛苦而祈求上帝幫助。於是上帝又差派士師來帶領他們。這樣的句型幾乎就是士師記的介紹士師時的主軸經文。

第6至9節,這段經文以色列人民背叛上帝,去拜迦南地人民最主要的神明巴力和「亞斯她錄」,這「亞斯她錄」是迦南地居民敬拜的女神,主掌生育、繁殖和戰爭的神明。就像台灣民間宗教的「註生娘娘」一樣的神明。以色列人民這樣的行為引起上帝憤怒,因而讓非利士人和亞捫人入侵佔領,統治他們長達十八年之久,而且入侵的範圍幾乎是全部以色列民族居住的地區,包括在約旦河東岸,以及南部的猶大地區全都陷落。

第9至14節,這段經文很清楚說明了他們每次遇到痛苦就祈求上帝,過去上帝都會垂聽,這次上帝並不再聽他們祈求,要他們去求告他們跟隨迦南人所拜的神明。但以色列人民在痛苦中才體會到他們所拜的那些迦南神明其實是虛假的神,就算耗盡了所有力量祈求,也不會有任何反應。因此,他們回來轉求上帝。在第11節上帝特別提到幾個迦南地原住民族的名單,包括有亞摩利人、亞捫人、非利士人、西頓人、亞瑪力人,和馬雲人,以及在迦南地西北邊的強大民族埃及人等。

第15至16節,這兩節說明以色列人民終於曉悟了自己的錯誤,表示願意接受上帝的懲罰,這種態度也表示出真實悔改的人才有的認真態度。他們同時將這些迦南神明都除掉,只希望能因此而獲得上帝的拯救。

第17至18節,亞捫人準備要攻擊住在基列的以色列人民,雖然以色列人民也準備好應戰,但卻不知道誰才是好的領導者。因此,他們出了一個附帶有鼓舞作用的獎賞,就是誰帶領以色列人民抗敵成功,誰就當以色列在基列的領袖。
經文:

士師記 11:1-11:11

註釋:

7.第十一至十二章是記載以色列一位很重要的士師──耶弗他。

8.第十一章:
從這章開始,作者很詳細介紹一位特別的士師耶弗他,一直到第十二章7節。

9.第十一章1至11節:
這段經文開始介紹耶弗他,有趣的是他的家庭背景是被以色列人民所鄙視的,但上帝卻要重用他。這也說明了人從家世背景看一個人,上帝卻揀選人所瞧不起的當祂的僕人。這情形也發生在掃羅和大衛身上,正好說明了人的想法和上帝的旨意差距很遙遠(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五:8—9)。

第1至3節,這三節介紹耶弗他的身世背景。他是妓女所生,且被他的兄弟趕出家門。因此使他在外面漂泊,在陀伯結交了許多「無賴」。

第4至6節,當亞捫人又要跟以色列人民作戰的時候,因為耶弗他已經在陀伯之地闖出了領袖的名號,因此,基列的長老們想:或許可以請耶弗他來帶領他們,當他們的領袖對抗亞捫人。

第7至9節,耶弗他似乎知道,若不是上帝帶領,這種對抗敵人的事,跟帶領一群無賴是不同的。因此,他告訴這些領袖們,若是上帝讓他打勝仗,他就當他們的領袖。意思是指這些長老必須用上帝的名發誓,同意他在打仗勝利後,也要讓他成為他們的領袖,而不是打贏了之後,又要趕他離開。

第10至11節,這些基列地區的長老們都同意耶弗他所提出的條件。確實,若是只為了要打仗才來找他,打完之後就撇棄他,這也不是公平的待人方式。於是這些長老用發誓的方式,表示上帝會為此事作見證,同意在打贏了亞捫人之後,就會順服耶弗他的領導。
經文:

士師記 11:12-11:28

註釋:

10.第十一章12至28節:
這是一段歷史的回顧。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出耶弗他確實是一位有智慧的政治人物。他不是一開始就訴諸武力,而是用歷史當作有力的辯護,希望能因此讓亞捫人收回武器。但顯然地,亞捫人聽不下他的說帖。

第12至13節,這兩節說明首先耶弗他先派人去亞捫王那裡詢問,為甚麼要侵犯以色列人民居住的土地。亞捫王回答是,很早以前是以色列人民佔領他們的土地,他們要求歸還。

第14至23節,從第14節開始,耶弗他派去的使者開始述說這段以色列人民出埃及進入曠野遇到的歷史事件做為論述的主軸。

從第14至23節這段經文背景,可參考民數記第二十章14至21節、第廿一章11至13節、第廿一章21節至第廿二章1節,以及申命記第二至三章等處的經文,從上述這些經文中,可看出以色列人民是因打仗勝了亞摩利王西宏、以及巴珊王噩,而取得土地。耶弗他非常強調一點:這些戰爭之所以會勝利,是因為上帝替以色列人民打仗,使他們得到這些土地。
第24至27節,這段經文的重點在第24節,這節也可說是整段經文的中心。在這段經文中,耶弗他強調每個民族所各自敬拜的神,應該會保護自己的子民,這也說明早期社會都有各自的守護神。而每一個民族應該守住自己的神明所賜給的土地,或是神為他們打仗取得的土地。耶弗他就很清楚表示:「上主——我們的上帝給我們的一切,我們要守住。」這句話也說明了耶弗他絕對不會讓出他們現在居住的土地。再者,這裡的「基抹」,是指摩押的神明,不是亞捫的神明。因此,在這裡說亞捫的神明是「基抹」,很可能是當時亞捫和摩押已經有了軍事聯盟,或是亞捫人已經統治了摩押。耶弗他同時也反問他們亞捫王,以色列人民已經在該地居住長達三百年的時間了,如果有問題,這三百年期間怎麼都不說,到現在才入侵以色列人民居住的土地。他相信,就算現在亞捫人想攻擊以色列人民,上帝也必定會幫助以色列人民擊退亞捫人。
第28節,可以想像得到亞捫王是聽不下這種解說。
經文:

士師記 11:29-11:40

註釋:

11.第十一章29至40節:
這段經文述說耶弗他果真是上帝所揀選的士師,而耶弗他也表示他真的要帶領以色列人民全力對抗亞捫人入侵,因此,他用許願的方式來回應上帝的揀選。而這許願就是以他的女兒獻祭。也可以這樣說,這段經文就是為了解釋第40節以色列的婦女每年有一個固定活動,就是離家四天,去追悼耶弗他的女兒。

第29至31節,這段經文也說明了早期社會有用人當作獻祭的祭品行為,這也說明了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之後,深受當地宗教行為的影響。例如列王紀下第三章記載以色列和猶大、以東等三國聯盟去攻打摩押,結果摩押在最後「大勢已去」的關頭,摩押王殺掉要繼承王位的長子當「牲祭,在城牆上獻給摩押的神明」(參考列王紀下三:26—27),另外在列王紀下第十七章17節也記載以色列的人民仿效迦南人,把自己的子女燒獻給異教神明和其他宗教信仰的禮儀;在列王紀下第廿一章6節,說猶大王瑪拿西也是把自己的兒子燒獻給巴力神明。其實,創世記第廿一章記載亞伯拉罕獻祭以撒的事件,就是在說明以色列人民必須和迦南人在宗教行為上有所差別;迦南人有把人當作獻祭品,以色列人民不可以,只能用牲畜如羊或牛當作牲祭品。

在這段經文中,耶弗他是祈求上帝幫助他帶領以色列軍隊打贏亞捫人。他許願說,如果上帝幫助他贏了,他就要獻第一個出門來迎接他的家人給上帝。他要獻的祭是「燒化祭」,這種燒化祭的方式,是將要獻的牲品殺死,然後放在祭壇上用火燒掉。

第32至33節,這兩節說耶弗他帶領以色列軍隊跟亞捫人作戰,在上帝幫助下果然打了勝仗,並且攻下了亞捫人二十座城,且是用「大肆屠殺」的方式,制伏了亞捫人。

第34至35節,當耶弗他打勝仗凱旋回去的時候,他萬萬沒有想到第一個出來迎接他的人,竟是他惟一的女兒拿著鈴鼓跳著舞出來迎接他。這也是古時候戰爭結束,凱旋回來時的一種習俗,通常都會有女子先在城門口載歌載舞地歡迎凱旋歸來的軍隊(參考出埃及記十五:19—21,撒母耳記上十八:6)。耶弗他看見他的女兒出來時,他幾乎心都碎了。但因為是向上帝許願,絕對不能更改。第35節經文可參考申命記第廿三章21至23 節:「你們向上主──你們的上帝許願,不可拖延不還。上主要追討你們所許的願;不還願就是犯罪。不向上主許願不算是罪,但是主動許願一定要還願。」箴言第二十章25節:「向上帝許願前必須三思,以免後來懊悔。」

第36至37節,這兩節是耶弗他惟一女兒回應傷心至極的父親所說的話,表示她一定會依照父親所許的願。但他希望給她兩個月時間,和朋友上山去。因為她還沒有出嫁,就必須被當作祭品,要為此事哀傷。

第38至40節,耶弗他只好准許,而他的女兒確實是實踐了父親所許的願。這段經文也解釋了以色列婦女每年有個風俗,就是為耶弗他女兒的事哀傷四天。
經文:

士師記 12:1-12:7

註釋:

12.第十二章:
這章可分成兩個段落,第一段落是在第1至7節,是以法蓮族人對耶弗他沒有邀請他們一起出兵攻打亞捫人表示不滿。第二段落是第8至15節,又介紹了三位所謂小士師的記事。

13.第十二章1至7節:
這段經文可參考第七章23節至第八章3節,在基甸當士師的時候,他帶領以色列軍隊攻打米甸人時,以法蓮人也曾在戰後表示了他們被疏忽的不滿。現在他們同樣對耶弗他表示強烈不滿,甚至要脅要用火燒掉耶弗他的房子。

第1節,以法蓮支族的人是帶兵去質問耶弗他為甚麼沒有邀請他們參與作戰的事,且是語帶威脅,這種態度是很不友善。

第2至3節,這樣的態度使耶弗他相當不以為然,耶弗他很不客氣指出他有邀請,只是以法蓮支族的人拒絕參與抵抗亞捫人。如今看見耶弗他打勝仗,且佔領了二十座城市,說穿了,耶弗他已經指出以法蓮人只是想要來分杯羹,並不真的願意出兵協助耶弗他和以色列同胞。

第4至6節,耶弗他和基甸在作法上很不一樣;耶弗他的態度是號召住在基列的以色列人民整軍對抗以法蓮人,結果以法蓮人戰敗逃逸,但還是有多達四萬兩千人被殺,這可說是以色列民族的內戰,是自相殘殺,也是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第一次的兄弟「內戰」。這樣多的死亡人數,也是接近滅族的狀態。

第7節,耶弗他成為以色列人民的領導者長達六年。
經文:

士師記 12:8-12:15

註釋:

14.第十二章8至15節:
這段經文記載三位士師的名字,就是以比讚、以倫、押頓等,前面已經有提起過這三位跟在第十章1至5節所記載的兩位士師陀拉、睚珥一樣,他們都是所謂的「小士師」,都只有簡單記載他們的任期,並沒有詳細記載他們任內的功績。

第8至10節,這位以比讚是伯利恆人,很可能是西布倫支派的後裔。就像士師睚珥一樣,他也有三十個兒子,同時有三十個女兒,表示他的財富很大,妻妾成群。他統治了七年的時間。

第11至12節,這位士師名叫以倫,統治以色列人民有長達十年時間。

第13至15節,這位士師名叫比拉頓,他的財富更大,共計有四十個兒子、三十個孫子,且有七十匹驢,可以想像他的妻妾很多。從第15節來看,他可能是以法蓮支族的人。
經文:

士師記 13:1-13:8

註釋:

15.從第十三章開始到第十六章都是記載有關參孫的故事。

16.第十三章:
士師記作者在介紹這些士師的時候,比較重要的士師之前都會先用「以色列人又得罪上主,上主就……統治他們」這樣的句型,來形容當時以色列人民背叛上帝後,所遭遇到的困境,例如第三章7節、12節、第四章1節、第六章1節、第八章33節、第十章6-7節、第十三章1節等。

17.第十三章1至8節:
這段經文描寫士師參孫出生的背景,是他的母親獲得上帝的天使啟示,要讓她懷孕,但生出來的孩子必須分別為聖,替以色列人民抵抗非利士人。

第1節,這是重要士師出現的共同句型。

第2至5節,這裡介紹介紹參孫是屬於「但」支族的人。這個支族在進入迦南地之後,因為一直還未分配到可安定居住的土地(參考士師記十八:1),他們原本暫時居住在南部,後來就逐漸向北遷移(十八:27—29)。

上帝的天使向瑪挪亞不能懷孕生子的妻子啟示,要讓她懷孕生子,但這孩子必須成為「離俗人」(中文《和合本》和《台語版》都用「拿細耳人」)。依照民數記第六章的記載,這種人是「不可剃頭髮」,母親也必須在懷孕期間嚴格遵守潔淨的禮儀,包括淡酒、烈酒等都不可喝。撒母耳出生前,他的母親哈娜也是許願要將撒母耳獻給上帝當「離俗人」,「一輩子」都不剃他的頭髮(參考撒母耳記上一:11)。

第6至8節,瑪挪亞的妻子將天使告訴她的事告訴丈夫。她的丈夫因此再向上帝祈求一次,希望那位天使能回來告訴他們怎樣生下這孩子。原因是瑪挪亞可能認為妻子所言可能有問題,因為這是非常令他們震驚的消息,瑪挪亞只能透過這種再次祈求來確認妻子所言屬實。
經文:

士師記 13:9-13:18

註釋:

18.第十三章9至18節:
這段經文描寫瑪挪亞夫婦再次遇見這位來自上帝天使後,他們和天使之間的對話。

第9至12節,上帝為了要堅定瑪挪亞的信心,果然垂聽他的祈求,再次差派天使去告訴他這件事。當天使去的時候,瑪挪亞還是跟上次一樣不在場。但妻子趕緊去通知丈夫瑪挪亞。當他們夫妻兩人趕到天使面前時,確認就是上次啟示的天使,因此,他們詢問該怎樣準備生下這來自上帝賞賜的孩子。

在第4節說天使要瑪挪亞的妻子不可吃不潔淨的東西,卻在第14節這裡說他的妻子「不可吃葡萄做的東西」,而葡萄是以色列人民最喜愛且普遍的水果,但在摩西法律中就有這樣的規定說,離俗人是「不可吃葡萄或葡萄乾」、「不可吃葡萄樹上的任何東西」等(參考民數記六:3—4),這也表示是一種嚴格的約束,連最喜愛的食物都要受到嚴格的禁止,以表示真心、誠意。

第15至18節,他們還是對這位天使的啟示感到納悶,想要確認他是真的來自上帝的使者,因此,瑪挪亞想用吃飯的事來確認。但當他提出要請天使留下來吃飯時,天使回絕了,並且要他將要燒的小山羊直接獻祭給上帝。於是瑪挪亞再次提出問題,就是想要問這位天使的名,這點很像雅各在雅博河和上帝的天使摔角受傷時,問天使的名字,但並沒有告訴他一樣(參考創世記三十二:22—29)。這裡的天使也是沒有回答瑪挪亞,但讓他知道名字是「奇妙的名」。將這稱呼對照以賽亞書第九章6節來看,先知以賽亞預言有一位來自上帝差派的拯救者將來臨,他的名字要被稱呼為「奇妙的導師」。這奇妙一詞,也是指「超人」、「超乎理解」的意思。換句話說,這位上帝的使者已經告訴瑪挪亞,他妻子要生個兒子,這兒子的出生,在表明上帝的拯救,也在說明是上帝所做的一件非常奇妙之事。
經文:

士師記 13:19-13:25

註釋:

19.第十三章19至25節:
這段經文清楚說明瑪挪亞聽了這位上帝的使者所說預言就相信,且依照應該有的規矩獻祭給上帝,天使預言瑪挪亞的妻子會懷孕生子的事果然應驗。

第19至21節,這裡說天使是在「火焰中升天」,這種場景也是一種「奇妙的」事,正好符合第18節天使對瑪挪亞所說的。瑪挪亞確信這位預言者就是天使,夫妻兩人都俯伏在地上。

第22至23節,但瑪挪亞並沒有因此而歡喜,他反而害怕起來,因為看見天使,就如同看見上帝一樣,他害怕會因此而喪失生命。可是他的妻子比他更清楚,如果是真的來自上帝,不會接受了獻祭卻又要殺害他們。這也是聖經的教導,若不是上帝喜悅的,人就算獻上很貴重的祭物,上帝也會拒絕悅納。但若是上帝喜悅的事,祂一定會悅納。

第24至25節,果然,上帝天使所說的話應驗了,瑪挪亞的妻子生下一個兒子,他們給這兒子取名「參孫」,這名字的意思是指「太陽」或「明亮」之意,表示以色列人民的希望。因為是一出生就分別為聖,因此,上帝的靈在參孫小時候就賜福給他,並且與他同在。
經文:

士師記 14:1-14:9

註釋:

20.第十四章:
這章開始介紹參孫長大,不但描述參孫有極大的力氣,可以擊殺獅子,且可以一個人抵擋三十個非利士人。

21.第十四章1至9節:
這段經文述說參孫喜愛一個非利士女子,拒絕父母的勸誡,然後又吃了死去獅子屍體的蜂蜜,這些行為都在表示他已經違背了原先獻給上帝的離俗人應有的行為。

第1至4節,這段經文的開始就說到參孫已經長大,且喜愛上一個非利士女子,這正說出了第十三章1節,那時以色列人民正受到非利士人統治,在痛苦中祈求上帝幫助。因此,他喜愛非利士女子的事,必然引起父母的不滿,而這也說出了當時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已經和當地人普遍有通婚的現象,但也因為這樣的通婚,導致以色列人民隨著當地人民的宗教信仰而離棄了上帝。這一點也是後來聖經作者一再認為:若是和不信上帝的人結婚,將會使人背棄了上帝,這才是使生命受到苦難的最大因素。但第4節這裡說參孫決定娶非利士人女子為妻,是出自上帝的旨意,為什麼會是這樣?這實在是件「奇妙」的事。上帝往往會用人的軟弱來完成祂奇妙的拯救計畫(參考創世記四十五:8;五十:19—20;歷代志下廿五:20;使徒行傳二:23—24)。

第5至6節,這兩節說出參孫有特別的力量可以單獨一個人擊殺一隻獅子,他的力量是來自上帝靈同在。聖經作者要表明一件事:有上帝的靈同在的人,他的力量是無法估計的大。其實參孫是從他在母親的胎中就已經有上帝的靈同在了,直到他成長過程中都是如此,因為他是在上帝旨意下出生的孩子。其實,參孫身上有這樣大的力量可以擊殺一隻獅子,這也在回應那位天使所說的「奇妙」之意。

第7至9節,說參孫吃獅子屍體內的蜂蜜,並且將之給不知情的父母吃。屍體,這是指不潔淨之物,依規定「離俗人」是不能吃這樣的東西。換句話說,參孫已經忘了自己是「分別為聖」的人,必須在生活上相當的嚴謹。包括他想娶的妻子是異族人,現在又吃不潔淨的東西,而這兩件事都是在父母不同意或是不知情之下所做的,這表示他所做的事已經違背了原先他出生就已經獻身給上帝當「離俗人」的本意了。而這件吃獅子屍體內的蜂蜜之事,就成為他背棄上帝揀選的一個暗示,這暗示也說明了以色列人民的實況,經常為了婚姻背棄上帝,也為了美味而忘記上帝的賞賜比那些食物更豐富。
經文:

士師記 14:10-14:20

註釋:

22.第十四章10至20節:
這段經文述說參孫的父母已經無法約束參孫娶非利士人女子的事。

第10至13節,參孫的父母順著參孫的意思,只好去那女子的家提親,並且舉辦婚宴。但有點費解的是,婚宴竟然是在亭拿舉辦,而不是在參孫的家鄉,且婚宴長達七天。這裡說非利士人派出「三十個人陪他」,這些陪伴者就是伴郎,這麼多伴郎也在表示場面相當奢華,跟離俗人的儉樸規範差異很大。這種奢華也可從參孫用猜謎語的獎品—上等麻紗和一套禮服,看出參孫已經忘記他是離俗人,這是很嚴重的事。也暗示著以色列人民背棄上帝之後,往往行為就是浪蕩不羈,只會奢華宴樂,敗壞行為。

第14至15節,這兩節是參孫出謎語給這三十個非利士人猜,結果他們想了三天都無法猜中。這些非利士人的伴郎就要脅參孫的妻子,必須想辦法從參孫口中探出丈夫的謎底,否則就要取她父母和她的性命。

第16至17節,參孫無法抗拒妻子整天哭鬧,只好告訴她謎底。這也表示非利人實際上已經控制了參孫,方法就是透過他的妻子,這也在暗示著與外族通婚的結果,就是被控制住而離棄上帝。

第18節,雖然這些非利士人回答了參孫的謎底,但參孫認為這是他們透過他妻子而得到答案。這裡的「母牛」指的就是他妻子。

第19至20節,參孫要實踐獎賞的諾言,結果是去亞實基倫這個非利士人的城市,這是非利士人五個主要城市之一,另外四個是:迦薩、以革倫、亞實突、迦特等。參孫在這裡殺害了三十個人,然後把他們身上的衣服剝光當作禮物送給這些猜中謎語的人。他會在這裡做這件殺害的事,很可能是為了要避免被人直接看出而使他家裡的人遭到報復。但他也因此離開這個非利士人的妻子。這件事是在他婚姻的宴席(七天)尚未完成之前就離開,表示這件婚事沒有完成,而他的妻子也改嫁給他的伴郎。
經文:

士師記 15:1-15:8

註釋:

23.第十五章:
這章說明參孫懷著極大的恨去攻擊非利士人,報復他的岳父將女兒轉嫁給他的伴郎。

24.第十五章1至8節:
這是一段很不容易明白的經文,主要在說明參孫採取報復的行動,結果引起另一個報復,就是非利士人以報復他岳父作為回報。

第1至2節,這兩節說到參孫去探望原本已經離棄的妻子,結果遭到岳父的拒絕。這裡說參孫帶一隻小山羊去找他離棄的妻子,就是他原先深愛的非利士女子,這是當時的人表示歉意、賠罪的一種方式。他的岳父建議參孫娶前妻的妹妹。

第3至5節,這段經文說參孫因此大為憤怒而抓了三百隻狐狸,在這些狐狸的尾巴綁上一支火把,那時正好是收割麥子的時候,結果他把這些狐狸放進麥田,導致正要收割的麥子全部都燒毀了,連橄欖園也受到波及,損失慘重。但這筆帳卻被算他岳父的身上。

第6節,非利士人採取報復的行動,就是把他的妻子和岳父的家燒毀人也都燒死。

第至8節,參孫為此事大為憤怒,發誓要報仇,且殺害了很多非利士人。這種報仇式的行為,只會引起更多的仇恨,對生命並沒有意義可言。這跟上帝要摩西和約書亞設立六座「庇護城」的用意大不相同(參考申命記十九:1—10,約書亞記第二十章)。
經文:

士師記 15:9-15:20

註釋:

25.第十五章9至20節:
這段經文述說為了參孫的行為,非利士人決定懲罰猶大,他們派出軍隊準備攻打「利希城」。但因為參孫有特殊的能力,導致這些非利士人慘遭殺害甚多。參孫也因此當上士師長達二十年。

第9至10節,這兩節說明非利人決定採取報復行動。他們回答猶大人的話,就是非常典型的報復話語。

第11至13節,從這段經文也說明了非利士人統治以色列人民期間,以色列人民一直很擔心非利士人的殘酷手段。因此,當他們知道非利士人是要抓參孫的時候,他們就不等待非利士人大肆屠殺,而主動地將參孫交給非利士人。

第14至15節,在參孫的故事中有一句常用的話是「上帝的靈突然臨到參孫」(參考十四:6、19、十五:14),這句話是指參孫有「奇妙的」力量,遠超過一般人所能估計的範圍,這從下列幾件事可看出來:他可以「赤手空拳」撕裂一隻小獅子;他可以一個人殺了三十個非利士人;他可以將綑綁著他的兩條新繩子拉斷,然後拿一根還沒乾的驢腮骨殺了一千個非利士人。最後這裡說參孫可以拿一根還沒有乾的驢腮骨殺了一千人,就像士師珊迦用一根牛的刺棒打死六百個非利士人一樣勇猛有力(參考三:31)。珊迦是打擊非利士人救了以色列人民,但參孫卻是為了自己的事報仇,二者之間有很大的差別。

第16至20節,這裡說參孫終於知道要祈求上帝,就算他有非常大的力量,也抵不過口渴的痛苦。因此,他祈求上帝給他居住的利希之地喝到水,結果上帝應許了,該地有泉水流出。第20節說非利士人統治期間,參孫當士師二十年,表示在這二十年期間,以色列人民並沒有因為參孫帶領他們,當他們的士師,使他們脫離非利士人的統治。這和第一位士師俄陀聶,以及後來的以笏、底波拉、基甸等士師時代,帶領以色列人民脫離外族人統治很不一樣。
經文:

士師記 16:1-16:22

註釋:

26.第十六章:
這章說到參孫的墮落和死去,也結束他當以色列人民長達二十年士師。其實,在參孫的身上所隱喻出來的,就像以色列人民一樣,這章所說的參孫和妓女睡覺,就像在說以色列人民去拜偶像神明一樣。也跟先知何西阿所傳遞的信息相同。只有回歸到上帝懷前,才有重新獲得生命力量的機會,這就是參孫的事件。

27.第十六章1至22節:
這段經文可說是參孫記事的第二部分,描寫他跟一位妓女睡覺,差點被迦薩人攻擊,後來又愛上一位名叫黛利拉的女子,結果非利士人利用這個女人,使參孫徹底失敗,成為一個毫無力量的弱者。

第1至3節,這段經文說參孫到非利士人的迦薩城和一個妓女睡覺,這表示他已經不再是「離俗人」,而是一個不守潔淨禮儀的以色列人。其實這也在暗示著在參孫的身上就可看到整個以色列人民的縮影。迦薩城的非利士人原本埋伏在屋外準備要殺害參孫,結果被參孫發現,他提早在半夜就離開了迦薩城,使該城的非利士人想要突擊他的計畫落空。不但這樣,參孫力氣之大,也把該城的城門連框帶扇、門閂都拆掉扛在肩頭上,力氣之大簡直叫看到的人驚嚇到說不出話來。但沒有人知道他這種大力氣是從何而來?

第4至5節,就像上次他的妻子被人利誘套出參孫謎語的謎底,現在又有非利士人的五個首領想用一千一百塊銀子作賄賂,這確實是一大筆金錢,為的要讓參孫愛上的非利士女人黛利拉來探聽參孫的力量從何而來。

第6至9節,果然,黛利拉接受賄賂要探聽出參孫的力量來源。而參孫並沒有因為上次妓女的事而有警覺性,他還是告訴了黛利拉,可用「七根還沒有乾的新絞繩綑綁」他。而黛利拉並不是真的愛參孫,而是只愛金錢,她拿到了錢就去通報那些想要殺害參孫的首領,而參孫卻在女人當中沉淪下去。雖然這次並沒有成功,但至少說明了參孫顯然並沒有覺醒。

第10至12節,這是黛利拉第二次詢問參孫,要怎樣的方式才會將他綑綁得住。他又說了,方式是拿新繩子,結果是沒有效果,同樣被參孫扯斷。這引發一個問題:參孫是知道他所愛的這個女人要套出他的秘密,或是參孫真的被愛情沖昏了頭?

第13至14節,這是黛利拉第三次誘騙出參孫說出制止他力量出現的方式,這次參孫說出他頭上頭髮的辮子,而這已經越來越接近他真實力量的來源頭髮了。這次也是被參孫脫離綑綁的災難。但他還是沒有覺醒。

第15至17節,這是黛利拉第四次探聽參孫力量來源,雖然參孫拒絕說出真相,但到後來還是不堪黛利拉天天問他、糾纏著他,最後終於將真相說出來,就是把他的頭髮剪掉,因為那是他一出生就被獻祭給上帝成為「離俗人」的記號,只要剪掉頭髮,他就和一般人相同。但參孫忘記了,若將這代表著和上帝之間有約的頭髮辮子之記號剪掉,就表示他和上帝之間的關係也徹底破壞了。

其實可以這樣瞭解:參孫的頭髮,等同於以色列男嬰出生第八天就需要割禮作為分別為聖的記號。因為這割禮的記號代表著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的約。若是把這記號都鄙視了,就等於鄙視和上帝之間的約一樣。這樣,上帝也不會在繼續賞賜給立約子民有特別的生命力量。

第18至21節,果然,黛利拉將這重要的秘密通知了非利士人,另一方面,她使盡了方法讓參孫熟睡,然後非利士人將他頭上的七根頭髮編織的辮子給剪掉,參孫就這樣失去了力量。這裡說參孫的頭上有綁「七根」辮子,「七」正好在表明「神聖」的數字,說明他和上帝之間有特殊的「神聖」關係。如今參孫把和上帝之間代表著約之關係的記號完全破壞,就會使他陷入在生命最苦難的環境中,但參孫已經忘記這件事了。上帝不再與他同在,他就失去了力量。而非利士人抓住了他,並不是隨即殺死他,而是凌遲他,不但挖出他的眼睛,使他變成瞎子,帶他到迦薩監獄關起來,做推磨的苦役。

第21節,這節說參孫的頭髮慢慢長出來,就為下一段經文預先做了序言。
經文:

士師記 16:23-16:31

註釋:

28.第十六章23至31節:
這段經文述說參孫的懺悔,而他悔改的祈禱上帝垂聽了,再次賜給他力量,使他可以擊敗那些折磨他的人。

第23至27節,非利士人歡喜雀躍可想而知。他們將參孫當作是打敗以色列人民的戰利品,因此,他們在所拜的神明「大袞」前大大慶祝這次的勝利,並且在神明面前戲弄參孫。「大袞」之神,是迦南人所敬奉管理「植物」、「五穀」的神明,類似在台灣的「神農」神明一樣。但參孫已經知道他必須倚靠上帝,才能打敗非利士人。若不如此,他只能被凌虐到死去。因此,他請求那拉他手的童僕,讓他依附在神廟的柱子。他準備利用逐漸長出來的頭髮,懇求上帝賞賜給他新的力量。而當時大約有三千個非利士人在廟裡參加這項慶功會。

第28至30節,就在這時候,參孫唯一可以使用力氣的來源,就是祈求上帝賞賜給他力量報仇。果然他使盡所有力量,將大袞神廟裡的柱子推倒,把在場約三千非利士人壓死,也包括了五位非利士人的首領。

第31節,參孫死後,他的兄弟和家人將他埋葬,也結束他當以色列人民的士師。

雖然參孫最後的一道力量,是摧毀大袞神廟以及數以千計的非利士人。但他並沒有幫助以色列人民脫離非利士人的統治。非常可惜,如果他有嚴格遵守與上帝所立的約,確實過「離俗人」的生活,以色列人民應該會脫離非利士人統治的苦難。
經文:

士師記 17:1-17:6

註釋:

士師記第十七至廿一章
1.第十七章:
從第十七章到第廿一章,是士師記的結尾部份。這部份是用兩個故事串連起來,其一是從第十七至十八章,敘述在米迦的家裡發生的故事,其二是從第十九章至廿一章,敘述發生在一個利未人身上慘痛的事件而引發的以色列人民內戰──聯合攻打便雅憫族人。雖然是兩個事件,卻有同一個主題:在「那時,以色列沒有君王」,然後附加一句形容社會景象的話是「人人隨自己的意思行事」(參考十七:6、十八:1、十九:1、廿一:25)。比較特別的是在這五章中,都沒有再提起前面所重視的「士師」角色人物。然後再緊接下去的撒母耳記就提起以色列人民向先知撒母耳要求膏立國王統治他們(參考撒母耳記上八:5、19),這些充分表示出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生活了一段時間之後,受到迦南文化的影響甚深。

2.第十七章1至6節:
這段經文談到有一個人名叫米迦,意思就是「誰像上帝」?換句話說,沒有人知道上帝是甚麼樣子。後來米迦的母親要人「鑄造」一座上帝的神像來膜拜,這也表示他們忘記了十誡的第二誡-不可為上帝鑄造任何偶像-這個誡命(參考出埃及記二十:4)。這也說明了以色列人民在信仰上墮落的情況已經相當嚴重了。
第1至2節,這裡介紹住在以法蓮山區的米迦,他偷了母親的錢。但當他聽到母親詛咒偷錢的人,因此,甚為懼怕,就趕緊招認自己就是那偷錢的盜賊。而米迦的母親為了要「抵銷」自己所發出的咒言,趕緊改用祝福的話,說那筆錢要奉獻給上帝,希望用這種方式來消除兒子米迦可能因此而帶來的厄運,因為當時的人深信人詛咒的誓言必定會實現。

而有趣的是米迦偷母親的錢是「一千一百塊銀子」,這數目剛好是非利士人賄賂參孫愛上的女人黛利拉的金額,(參考士師記十六:5),他們要她為錢出賣參孫。因此,這裡用「一千一百塊銀子」當作這事件的開始,似乎也在隱喻著這不是一件好事,而是和出賣生命有關的事。

第3至4節,米迦的母親知道自己兒子偷錢卻被自己詛咒時,趕緊要她的兒子米迦拿錢去請師傅鑄造一座木頭偶像,外面用銀子包裹起來,將這座木頭偶像放家裡膜拜。這種情形就像基甸後來在自己的家鄉鑄造了一座偶像,導致以色列人民離棄上帝去膜拜那偶像(參考八:24—27)。

這些都在說明以色列人民確實是很迦南化了,離棄了上帝越來越遙遠。因為連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十誡都會忘記,其他關於摩西法律規定的生活規律就更不用說了。

第5至6節,這裡說米迦又替這座神像穿上「以弗得」,還指定自己的一個兒子作祭司,換句話說,他等於在家裡開了個神壇一樣,這樣,讓人去他的家膜拜,而且從第十八章14節、17節等更清楚看到,後來他家中的偶像神明越來越多尊了,可見問題的嚴重性。士師記作者會在第6節說大家都隨著自己的意念去行事,幾乎是已經將上帝忘得一乾二淨了,可見當時以色列人民已經敗壞到極點了。
經文:

士師記 17:7-17:13

註釋:

3.第十七章7至13節:
這段經文述說不但是米迦這個家庭墮落,連利未支族的人也墮落了。他們應該是要禁止以色列人民拜偶像神明的,但利未支族的人不但沒有這樣做,反而是為了錢而接受米迦的邀請,在他家的神壇當起祭司來。

第7至9節,原本米迦只是在自己家裡私設神壇供人膜拜,現在出現一位利未族人,依照摩西法律,只有利未族人才可以當祭司。他原本是屬於猶大支族伯利恆地區的利未支派的人,但這裡沒有說明為甚麼他會離開伯利恆,四處去找地方住。有可能當時還沒有被分配到固定的村落去協助祭祀禮儀的工作。

第10至13節,這位年輕的利未人來到米迦的家時,米迦要他擔任家中神壇的顧問和祭司,而且會提供給他「每年十塊銀子」,以及給他「一些衣服和一些食物」等,當這位年輕的利未人答應之後,這就讓他家的偶像神壇從違法而變成合法,因此,米迦就特別恩待這利未人。原來米迦認為這樣可以使上帝大大賜福給他,使他興旺起來。他似乎還不清楚自己所作所為是違背了上帝的誡命,特別是這年輕的利未人更是嚴重,可說是墮落到極點了。
經文:

士師記 18:1-18:20

註釋:

4.第十八章
這章說出了背棄上帝的米迦,結果是喪失了所有的一切。他原本是希望有這年輕的利未人當他家神壇的祭司後,會從上帝那裡獲得更多的祝福,家業興旺起來,結果適得其反。

再者,這章也為「但」支派獲得城市可定居下來做了個交代。

5.第十八章1至20節:
這段經文述說但族人還在探察可安定居住的土地。他們派出探子到各地去探察,結果來到了米迦的家,並且從米迦家裡這年輕的利未人獲得祝福,果然發現拉億城是個甚適合居住的地方。因此,派出六百個武裝部隊準備去攻取拉億城。

第1至2節,這裡一開始就說「那時,以色列沒有君王」,這樣的開場白,就像前面第二至十六章中所提起的「以色列人又得罪上主」一樣的意思。在第十七章6節記載的句子更完整,說:「當時以色列還沒有王,人人隨著自己喜歡的去做。」這裡也說「但」支族在進入迦南地後,原本是有分配到土地的(參考約書亞記十九:40—46)。可是,他們為什麼會「失去土地」?依據士師記第一章34節的記載,是因為「但」支族雖然有分配到居住的土地,可是他們的土地有亞摩利人住在那兒,且武力甚強,逼得「但」支族的人逃到山區去居住,不能下到平原來。因此,他們想要另外尋找可安定居住的地方。因此,從全族中選出五位勇士去探察土地,就這樣來到米迦的家。

第3至6節,這五個勇士在米迦的家裡聽到這利未人說話,就馬上聽出他的口音,因此,他們經過詢問之後,才得知這位年輕的利未人在米迦的家裡當祭司,因而請求這利未人替他們求問上帝的旨意,看他們這次探察土地的事是否會成功。這位年輕的利未人給予肯定的答案。

第7至10節,這五個探子來到一個城市「拉億」,這個城市很可能曾經有西頓人來居住過,是個非常好的土地,不但肥沃,且物產豐富。更重要的,是他們發現拉億城是個「和平、安寧,與世無爭」的地方,但相對的,也是個很封閉的城市,沒有跟外界來往,這也說明了兩件事:一是這城市足夠自給自足。二是在國防上的漏洞很大,或是說沒有想到需要有國防這類的防禦工事。因此,他們回報建議進攻此城並且佔領該城。

第11至13節:在這裡要特別注意的是,在第7節、第27節的「安寧」這詞,和第10節的「毫無防備」都是相同的字根,這表示的另一個意思是指「信賴」,也就是該城的人民是個值得信賴的,相對的,「但」族的人決定要用六百個有武裝的士兵進去佔領,就是不可信賴,是「任意而為」,和拉億城的居民「與世無爭」完全相反,這正好反映了第1節所說的「那時,以色列沒有君王」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在「但」族人的身上。

第14至20節,但支族的這六百個武裝部隊抵達米迦的家,那五個探子就說出他們上次在米迦的家發現的事——有一尊木頭偶像,外頭裹著銀子,還有其他偶像和一件以弗得。因此,這些人就決定要這五個探子進去拿走這些偶像。雖然這個在米迦家中的利未人發現了,不但沒有阻止,反而因為這些但族人的遊說,他很高興接受他們邀請去當但族人的祭司,而不是只有米迦家裡的祭司,就這樣,但族人不但偷竊了米迦家裡的偶像,連帶的也把祭司帶走。這些行為其實都在說明但族人的心中沒有上帝,才會如此胡作非為。
經文:

士師記 18:21-18:31

註釋:

6.第十八章21至31節:
這段經文記載但族人去攻打拉億城的居民,並且屠殺了該城的居民,將該城佔領,又把拉億城改名為「但」。

第21節,從這節可以看出但族人從離開原本居住的瑣拉和以實陶的時候,並不是只有派出六百個武裝人員而已,而是整個支族的人都離開,他們是帶著家眷和財物同行,只是其中有六百個人武裝兵士。

第22至26節,這段經文說明米迦原本是希望這個利未人當他家的祭司之後,他的家族會因此興旺起來,但他忘記了他所鑄造的木頭偶像是虛假的神,而利未人當他家族的祭司,也不是正確的。因此,他不但沒有得到上帝的賜福,相對的,是失去了上帝的賜福,也失去了原本所擁有的。當他知道這位利未人祭司和偶像都被但族人搶走之後,就帶領了鄰居出來追趕,雖然是趕上了,卻因為自知勢力不足抵抗但族人的兵士,只好空手折返。就像米迦自己所說的,他的祭司和神像都被但族人搶走之後,他「甚麼都完了」,表示他失去了所有的一切。另一方面,也從第25節可看出但族人的行為確實是非常囂張、目無法紀,他們不但沒有對自己偷竊的行為感到羞愧,還恐嚇米迦,要他「最好別再多說,不然」就要殺害他全家,這種行徑簡直就像土匪一樣惡劣,而這也正好証實第1節所提起的,那時沒有君王,大家都任意而為的意思(參考十七:6)。

第27至31節,這段經文說明了但族人攻進拉億城之後,屠殺了該城的居民,不但這樣,還放火燒該城之後,才再重建該城,這種行為都有毀滅證據的用意。而更糟糕的,就是他們把從米迦家裡偷來的偶像安置好之後,還指派摩西的後裔子孫約拿擔當起祭司,這說來更加荒謬,就是摩西的後裔竟然成為帶領但族人拜偶像神明的祭司。

其實,這一章也在說明以色列人民離棄上帝的方式,就是從一個人延伸到整個家族,甚至嚴重到整個支派都背棄上帝。
經文:

士師記 19:1-19:15

註釋:

7.第十九章:
第十九至廿一這三章,都是在描述一個利未人的妾被便雅憫支派的人輪姦至死的慘絕人寰事件。為了此事,以色列其他支派決定聯盟出兵討伐便雅憫支派,且差點就將便雅憫支派滅族,後來為了要挽救該支族免於滅族,還想辦法將雅比人的處女給便雅憫族的男人當妻子,這些行徑都在說明以色列人民已經是墮落到了極點。而這事件和前面兩章敘述米迦在家中設立神壇並且有利未人擔任祭司,和但族人將米迦家裡的偶像當作神明供奉,且還由摩西的後裔擔任祭司等等行為,都在說明以色列人民不但離棄上帝甚遠,也失去了社會秩序。這都和離棄上帝有密切關係。

8.第十九章1至15節:
這段經文先介紹有一個利未人跟他的妾之間的背景。

第1節,這裡一開始就說「以色列還沒有王的那段時期」,這句話從第十七章就開始一再重複出現,表明以色列人民的社會生活已經失去了規律,原因是他們心中根本就沒有上帝。

接著開始介紹說有一個居住在以法蓮山區的利未人,這跟第十七章1節介紹的米迦是相同的地方。他娶了一個住在伯利恆的女子作妾,剛好也是米迦家中的那位利未人同鄉,都是來自伯利恆。

第2至9節,這段經文主要在描述這個利未人所娶的妾,不知道是甚麼原因和他的利未人丈夫吵架而大發脾氣,作者並沒有說明,只記載她在發脾氣之後就逕自回娘家去。經過四個月後,這利未人去伯利恆勸她跟他回去以法蓮山區的住家。岳父顯然很努力要留住這位利未人的女婿,因此,一留再留,挽留好幾個晚上,這樣前後共計留了六個晚上,之後,才讓他的女婿帶著女兒起身回以法蓮山區去。這岳父這樣做,很可能是不想讓他的女兒隨著女婿回去,換句話說,岳父是想要留住女婿和女兒,但最後,這利未人女婿終於獲得妾的同意,起身跟著他回去以法蓮山區。

第10至15節,因為夜晚,僕人雖曾建議這利未人主人在耶布斯人的村落過夜,但這利未人確認為不應該在外邦人的村落落腳,他寧願去以色列人民的村落居住,很可能認為這樣比較安全吧。因為當時耶布斯城是由耶布斯人所佔領,該城直到大衛統治時代才攻打下來,改成耶路撒冷城(參考撒母耳記下五:6—9)。因此,他們繼續走到離耶布斯人居住的村落大約有六公里遠的基比亞這個屬於便雅憫族人的村落(參考約書亞記十八:28)。可是奇怪的,是該村落的人都不接待外出的同胞,這基本上是違背摩西法律說要善待外出的人的教導了,這也表示基比亞的便雅憫支族的人,已經忘記了祖先摩西給他們的教導,要他們幫助外出者,因為他們從前也曾在埃及當外出、寄居者一樣(參考出埃及記廿二:21、廿三:9,利未記十九:33—34,申命記十六:14、廿六:12),這也表示他們心中已經沒有上帝,這點反應了士師記前段部分所一再提起的:「以色列人民忘記了上主—他們的上帝。」(士師記三:7)也因此經常得罪上帝,去拜偶像神明。而在第十七至十八章,則是說但族人拜偶像神明,且還指派摩西的後裔子孫當偶像神明的祭司。
經文:

士師記 19:16-19:30

註釋:

9.第十九章16至30節:
這段經文描述了基比亞城內的便雅憫族人真的是惡劣到極點,也說明了他們這種可惡的行徑,就跟創世記第十九章所描述的所多瑪城居民之惡行惡狀相同。

第16至17節,這裡說有一位老人看見這位利未人和他的妾、僕人,而這個老人從前也是住在以法蓮山區,現在移居在基比亞的人,這樣,他也算是一個外地人,他看見這利未人,就先問他兩個問題:「你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這也是當時流行的一句類似問安的話,表示關心之意。

第18至19節,這利未人回答之內容很重要的一點,是表示他只需要借住過夜,不會增加接待者的負擔,因為他的驢也有足夠的草料餵養,他們的食物也都足夠。換句話說,他只是需要一個遮蔽夜晚風寒的地方而已。

第20至21節,這老人聽後隨即表示歡迎並接待這利未人,不但提供洗腳、吃飯,也同時餵養他的驢,這樣,利未人返鄉的路上就不會發生缺乏。

第22至25節,這段經文可看出基比亞城居民的人,他們的態度就像創世記第十九章4至9節描述所多瑪城人的邪惡行徑幾乎完全相同。在這裡說有一群基比亞的無賴,知道有外出的人來寄居在這老人的家裡,就來騷擾這老人,強烈要求這老人把接待的客人交出來讓他們滿足淫亂的行為。但這位基比亞老人表示他既然接待了利未人和他的妾、僕人,也就有責任庇護客人的安全,因此,他願意將自己尚未出嫁的女兒交給這群基比亞的無賴去凌辱,也不願意讓這利未人和他的妾、僕人受到傷害。他一再提醒這群無賴,不可在這利未人的身上做「那種缺德的事」,暗示著他們正在做一種「隨心所欲」的淫蕩行為。

第23節「缺德」一詞,表示的是「愚蠢」之意。這老人對那群無賴說的話,意思是他們如果要性交,應該是找異性的才正確。而這位利未人之所以會將自己的妾交出來,可能是因為想到自己是出外人,且在沒有人接待他的時候,這位年老的人接待他到家裡過夜,且是非常熱情的接待他,如果由他尚且是處女的女兒來代替他和妾的安全,他寧願用自己的妾解除這個危險。但這群無賴聽不下這老人的勸告,利未人為了要庇護這接待他的老人家中尚未出嫁的女兒,就把自己的妾推出門外去給這群無賴「隨心所欲」地去做他們想要做的事,結果這群無賴是整夜強姦這利未人的妾,直到天亮。

這段經文述說了幾件重要的事:一是基比亞的長老對這種行為視而不見。二是這老人知道若是將利未人交出去,也表示他以後會受到的羞辱將會遠大於犧牲自己尚未出嫁的女兒。因為當時的社會制度、風俗,庇護家中的客人,是一種生命的榮譽。三是這利未人並沒有如同前面敘述過的,他從岳父手中爭回了所愛的妾,卻在危險的時刻,讓自己的妾受到最大的凌辱、傷害。

第26至28節,天一亮,這利未人看見自己的妾雙手搭在門檻上,躺臥在門口,叫不醒來,就知道她已經去世了,他將妾的屍體放在驢背上帶回家去。雙手搭在門檻上,也在表示這個妾有回來呼叫,但卻沒有得到回應。

第29至30節,這兩節也說出了這個利未人同樣沒有尋求應該有的規矩,向長老提出控訴。他也是一樣在「沒有君王,人人隨自己喜歡的去做」。他將自己的妾的屍體分屍成十二塊,送到每個支族那裡,他用這種方式表達一種控訴的方式。如果連利未人都如此不知道遵行摩西法律的規矩,就像米迦家中的那位利未人,和這位利未人使用報復的方式,都是在暗示著以色列人民已經是離棄上帝很遠、很遠了。這利未人的這種分屍方式,後來掃羅當以色列人民的王時,也曾經有過用兩頭牛,將牛砍成碎塊,然後命令使者帶著這些牛的碎塊到以色列各地區去,結果以色列人民非常激憤地聯合起來,共計派出三十三萬軍隊對抗來侵犯的亞捫人(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一:7—9)。

再者,若是這個利未人是必須用這種方式才能喚醒良知,那也可看出以色列人民心靈是麻痺到非常嚴重了!果然,看見這情景的人都無法忍受下來,他們決定要採取懲罰的行動。
經文:

士師記 20:1-20:17

註釋:

10.第二十章:
由於利未人將他的妾的屍體切成十二塊,並且將之分發到十二支族那裡,結果引發以色列同胞的憤慨,他們聲言要討回公道。

這章顯然有些誇大描述十一支派聯盟和便雅憫支派的內戰慘況,但重要的是在述說便雅憫支派後來戰敗,在一夕之間就變成了十二支派中最弱小的支派,且面臨差點滅族的危機,更嚴重的,這十一支派聯盟出手之殘酷,是連小孩都殺。就像基比亞的人對待這外出的利未人的妾那樣不人道,同樣的,其他支族的人也好不到哪裡去。這都在說明整個以色列人民確實是人人都隨心所欲去作自己喜歡的事,但卻是上帝眼中邪惡的行為。

11.第二十章1至17節:
這段經文在描述十一支派聯盟出兵要懲罰便雅憫支族的人之前,他們確實有經過調查,使事件更清楚,並且要便雅憫支族的人,將基比亞城的無賴交出來接受懲罰,但便雅憫支派的人拒絕理會,並也決定出兵與其他十一支派的聯盟對抗。這也說明了一個重要問題:犯錯,卻不承認,這是非常錯誤的行為。

第1節,這節說出當時以色列民族佔領的土地範圍,就是從北部的「但」到南部的「別是巴」;東邊邊界的基列到西邊的地中海等地。

第2節,這節說「以色列各支族的首領都出席了這次上帝子民的聚會」,這是進入迦南地安居後第三次有這樣的聚集,第一次是在約書亞記第十八章有關分配土地的事,「全體人民都聚集在示羅」,第二次是記載在約書亞記第廿二章,由於約旦河東岸的二支族半在基利祿建造一座祭壇,而引發其他支族的緊張。這次是第三次。但是這一次比較像第二次的聚集,因為,第二次的聚集是關於支族之間的互動,這次的聚集也是和支族之間的互動有關係。但這裡特別註明說是「各支族首領都出席了」,且有「步兵四十萬人」,這句話已經在表示這次會議,是一件軍事會議,同時說明這十一支派聯盟共有的兵力。

第3節也說明了便雅憫支族的人已經聽到這件事的風聲,但並沒有代表出席這次會議。因為事件是發生在他們的轄區之內。

第4至7節,這段經文是這群來自十一支族的領袖詢問這位利未人,他詳細地描述事件發生的經過,雖然這種描述和他推出自己的妾保身有差距,但事實是他的妾被輪姦致死這件事完全符合。然後他問這些首領,該怎樣替他伸冤。第5節是重要的一節,因為這位利未人表明是因為基比亞人要「殺」他,後來把他的妾凌辱致死,這種說詞其實不但是加重了犯案者的罪刑,也緩和了他在第6節肢解妾屍體的嚴重性。也因為他這樣的作法,激發了以色列人民在進入迦南地一段時間後,第一次「團結一條心」(第11節)。

第8至11節,「帳棚」,指的是他們在曠野流浪的年代。「住房子」,表示他們已經在迦南地定居下來。在這段經文中,他們表示不論是在怎樣的生活環境下,都不應該做出這種邪惡的行為。因此,他們決定懲罰便雅憫支族在基比亞的人,這裡作者特別強調這是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定居之後,第一次這麼團結。

第12至14節,照理說應該先給便雅憫人有個說明的機會才對,為什麼沒有?為什麼便雅憫人會「挺」基比亞人?這背後的原因,可能是對事件的看法有不同的立場;可能是因為出自「以掃」和「大衛」傳承資料的不同,因為前者是便雅憫之後裔,而後者則屬「猶大」的。再者,如果是懲罰的對象僅限於那些作奸犯科的人,比較容易被接受,但若是擴及其他無辜者,則難以被同族的長老接受。第13節強調以色列其他支族代表的要求是合理的,因為他們要的是懲罰「無賴」。可惜的是,便雅憫支族的人不但不接受,反而是用強硬的態度要和十一支派聯盟作戰,這就引發了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第一次同胞相殘(即為現今的「內戰」)。

第15至17節,這裡特別提到基比亞的居民,召集的七百名勇士都是「使用左手」的,這和第三章15節提到第二位士師「以笏;他是便雅憫族人基拉的兒子,習慣用左手」,可見慣常使用左手甩石頭和射箭,是便雅憫支族的專長(參考歷代志上十二:2)。這裡說基比亞人挑選出來的勇士相當傑出,才會在甩石頭的功力上「毫髮不差」。便雅憫支族總共兵力是兩萬六千名,而基比亞城的居民也精挑了了七百名所謂的「神槍手」,可以甩石頭時絲毫不差。但相對的,以色列十一支派聯盟軍隊共計有四十萬受過訓練的士兵,這表示雙方的兵力相差非常懸殊。
經文:

士師記 20:18-20:36

註釋:

12.第二十章18至36節:
這是一段戰事記,描述兩軍對抗,第一回合是便雅憫支派的極少數軍對,打敗了相對多數的以色列十一支派聯軍,這種初嚐勝利的果實,卻使他們忘記上帝站在十一支派那邊。

第18節,這節可對照第1節來看,就會發現軍隊聚集在米斯巴,但聖所示在伯特利,二者之間相差約有十五公里遠,當時約櫃是在伯特利(第27節)。就像摩西時代一樣,每當出兵打仗必須尋求上帝的允許,即使再遠也要先問上帝的旨意。他們問上帝該由誰打前鋒?上帝的回答是猶大支族。
第19至23節,這是第一次打仗,結果聯軍死傷慘重,有兩萬兩千名以色列聯軍死亡,這是個慘重的失敗。也表示便雅憫軍對的厲害,特別是基比亞精挑出來的精銳甩石頭部隊。因此,他們再次詢問上帝的旨意,答案又是肯定的。

第24至28節,雖然失敗,他們還是繼續詢問上帝的旨意,是否該繼續打下去?結果這次獲得的答案又是肯定的,可是還是失敗了,這次死亡有一萬八千名,且都是受過訓練的士兵,這表示便雅憫軍隊的實力真的不可小覷,這也反應出他們為甚麼敢拒絕十一聯盟首領要他們交出基比亞無賴之因,就是仗恃著自己的軍隊精良,可以抵抗其他族群的軍隊。

為什麼已經先求問上帝了,且還得到指示說要「猶大支族」先攻,卻還是落敗,而且都沒有記載便雅憫人在這兩次中死亡的人數。到底是怎麼回事?聖經的作者並沒有提供答案。但可以注意的一件事,是他們先求問上帝的,不是先問「可不可以去攻打同胞便雅憫支族,或者就此罷休」,而是問「哪一支族該作先鋒去攻打便雅憫人」,這樣的問法是已經有了決定,才要上帝「背書」,結果是失敗了。同樣的,第二次也是用類似「是非、選擇題」在詢問上帝的意見。只有第三次才是在徵求上帝的意見。

注意第27節說亞倫的孫子非尼哈當時是服事約櫃的祭司,就像現在的「軍中牧師、神父」一樣,為國家的軍事行動提供服務。

第29至36節a句,這段是描述第三次戰事,雖然前面已經有兩次都問過上帝,也認為上帝允許他們去攻打便雅憫支族,但都是失敗而歸,這次他們不僅是問「該不該在去攻打」,而且還問說是否就此打住?上帝給的回答很清楚,要他們去攻打,祂要將便雅憫人交給他們,第28節的這種回答句就是表明上帝站在聯軍這一邊的意思。

這次的打仗,以色列聯軍有謀略,用撤退誘敵的方式,使便雅憫軍隊陷入峽谷中無法發揮甩石頭的精準力量,結果這次不再是以色列軍隊戰敗,而是便雅憫軍隊共計有兩萬五千一百名被殺死戰場,但他們總共兵力才只有兩萬六千七百名,可說幾乎全軍覆沒。
經文:

士師記 20:36-20:48

註釋:

13.第二十章36節b句至48節:
這段經文是對前段經文的補充說明。

第36節b句至37節,這裡先說明基比亞城被以色列盟軍攻破,軍隊進入城內進行大屠殺,他們把城內的居民都殺害了,真是很殘酷的報復結果。

第38至41節,在前線的便雅憫軍隊還不知道他們認為最堅固的基比亞城已經被攻破,當他們在前線回頭看見城內煙火沖天,就知道不妙,可能會被消滅。這可看出當初他們為了幾個無賴,不願意將他們交出來受懲罰,恃著自己的軍力,不肯接受承認錯誤,硬要對抗,結果付出的代價是整城的人都慘遭殺害。

第42至46節,在對抗以色列軍隊的便雅憫主力部隊,看見這次無法抵擋以色列聯盟軍隊時,他們開始四處逃竄躲避被殺,但即使是逃亡到曠野去,可是也一樣被殺滅。在逃竄的過程中,就有一萬八千精兵被殺,逃向曠野的就有五千名在路上被殺,然後在基頓又有兩千人被殺,這樣,這第三次的對抗,共計有兩萬五千人被殺害。

第47至48節,這兩節也說出十一支派聯軍對自己同胞一點也不手軟,或是心存憐憫,他們就像基比亞的無賴一樣,對弱勢的女人一點也不疼惜,將她輪暴致死。現在以色列聯軍是一點也不疼惜自己的同胞,除了有六百個便雅憫士兵逃往臨門巖躲藏四個月而得以存活下來外,其餘便雅憫支族所居住的城市村落的人,包括他們所有的男女孩童牲畜無一倖免,慘遭屠殺,幾乎就要滅族。這樣,整個便雅憫支派就是只剩下這六百個逃亡者生存下來,這實在是慘痛的軍事行動,讓便雅憫接近滅族的危機(參考廿一:6)。難怪後來的掃羅被先知撒母耳膏立為王的時候,會說:「我屬於便雅憫支族,是以色列中最小的。」(撒母耳記上九:21)

這章的記事,其實就是在回應第十七章6節所說的那句話。也同時是在說明以色列人民心中完全忘記了上帝的話語,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經文:

士師記 21:1-21:12

註釋:

14.第廿一章:
前面曾述說過,士師記的作者將第十七至廿一章,用「以色列還沒有君王;人人隨自己的意思行事」(參考十七:6;十八:1;十九:1;廿一:25)為主題,也從這裡看出以色列人民在許多事上的作為是違背常理的。包括鑄造偶像敬拜,也包括了為一個利未人的妾之事,大舉軍事行動幾乎滅自己的同胞便雅憫人。然後這一章又說恐怕他們滅族,卻又不肯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然後又去殺戮、劫持他族人,並將那些人的女人配婚給便雅憫人等等,這些做法都在說明士師記的作者強烈暗示一個混亂的世代,人們是甚麼事都做得出來。這句「人人隨自己的意思行」,已經說明了聖經作者一貫的思想脈絡:要隨上帝的旨意行才正確,隨人的意思行事是錯誤的。

再者,這章出現的問題,已經不是用今天的倫理觀念可以解釋的,因為以消滅一個他族的男人,搶奪其女人來延續自己族群的命脈,是很難在今天社會站得住腳。基列的雅比人實在很值得我們今天的人同情,他們幾乎就在這種情況下被消滅了。而理由只有一個,就是以色列人不屑把自己的女人嫁給便雅憫剩餘的六百個男人。雖然大屠殺基列的雅比人的男人,卻因為只擄到四百個年輕處女,顯然不夠六百個便雅憫男人的需要,因此,再次突擊了在示羅的女子,這次的行動簡直是「搶婚」一樣的惡劣。但基列的雅比人是瑪拿西支族的後裔,這樣的行為豈不是再次犯了殘殺自己同胞的罪衍?真是矛盾至極啊!真的是人人隨著自己的意思行,卻從不問上帝的旨意是甚麼。

這章主要是在說明最後以色列所有的支族重新修好。可是,也可看出這樣的修好之基礎是相當脆弱的,因為從他們不願將自己的女子嫁給便雅憫族人,就可看出他們對該族人的歧視。再者,這一點也為後來便雅憫族人出身的掃羅之後期,遭到其他族人的排擠有關,也暗示了往後在所羅門王去世後,王國分裂埋下了遠因。

15.第廿一章1至12節:
這段經文描述在殘酷的內戰發生之後,他們突然發現便雅憫族人幾近滅族的狀態,才醒悟過來,知道他們的錯誤。他們因此懊悔,加上他們在開戰之前,就有過發誓,絕不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便雅憫支族的人,這時候,他們思考著怎樣修復和便雅憫族人之間的關係。

第1至3節,在這裡所提到的發誓,應該是在出兵攻打便雅憫支族的戰爭之前,但打完後,才發現自己殘忍的手段是過了頭。諷刺的,是他們問上帝為甚麼以色列會少了便雅憫這支族?答案應該是他們自己所做的結果。人常常問上帝為甚麼?卻甚少問自己做了甚麼?

第4至7節,他們再次會商,要想辦法拯救便雅憫支族的人免於滅族的危機?其實,這種問題應該是詢問上帝,而不是詢問人。因為生命是否延續,是來自上帝的賞賜(參考創世記三十:2),而不是倚靠人的力量。第5節為再次去擄掠其他支派的人的行動記下伏筆。

第8至12節,他們依據發誓看哪族人沒有出兵參與這次嚴懲便雅憫支族的部落,就要付出代價。結果查出是基列的雅比城人,這是瑪拿西的後裔,該城是在約但河以東約四公里處。他們當時沒有出兵很可能是因為便雅憫族的人和該城的人關係密切,這點可從撒母耳記上第十一章看得出來,當亞捫人威脅要打雅比城人時,該城人向以掃求救,以掃就積極地整合全以色列軍隊攻打亞捫人救了雅比城。現在他們查出是雅比人缺席該次聯盟出兵的事,因此決定再次出兵討伐,要把雅比城內的已婚的男人殺光,包括所有婦女、小孩都殺光,然後留下四百名年輕的處女,帶到示羅營地。

其實,這段經文也是在解釋為甚麼雅比城的人會遭遇大屠殺之因,就是和這事件有關。

第13至14節,這些支派首領派人去和躲藏在臨門巖的六百個便雅憫軍人講和,並且把這從雅比城擄來的四百個處女給他們。但還是不夠兩百個。

這樣的行為可說是愚昧至極,也說明了在沒有上帝為生命之主的世代,人都會找奇怪的藉口來合理化自己錯誤的行為。
經文:

士師記 21:15-21:25

註釋:

16.第廿一章15至25節:
這段經文述說他們為了要延續便雅憫支族的命脈,硬是不要把自己的女兒嫁過去,寧願去擄掠他人的女人來給便雅憫人,給予配婚延續族人的命脈。

第15至18節,還有兩百個便雅憫剩餘的男人沒有女人,因此,他們再次討論該怎樣解決這樣的缺陷?

第19至22節,這是他們想到一個比較好的方式,就是利用示羅舉行葡萄節期活動,進行綁架的計畫,就是要便雅憫剩餘二百個沒有配到女人的男人,去躲藏在葡萄園中,等待出來參加慶祝葡萄節收成活動的女子,看見就將之綁架回去當妻子。他們認為這樣,示羅人就沒有違背共同發誓的誓言,說是把自己的女子嫁過去給便雅憫人,而是便雅憫的男人用這種方式請求的。這是一種婉轉的方式,但基本上,也在表明他們都是用自己認為對的方式在做事,但這種方式卻不一定是上帝所喜悅的。

第23至24節,這兩節說明便雅憫族人因此而得以延續族群的命脈,而使這件大屠殺的事件也終告一個段落。

第25節,這節說明了士師記的主軸思想,在表明的是以色列人民已經失去了對上帝的信仰,因此,整個社會是亂的,沒有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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