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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雅各書 1:1-1:18

註釋:

1.第一章:
    這章就已經把整本書信的幾個重要題旨表達得非常清楚,包括有:信心和智慧的問題;面對試探的事;財富的危險;傾聽和實際行為;對苦難者的關心等等。

    第1節,「我——雅各」,這是作者自我介紹。但就像在簡介這本書信時有提過的,這位雅各並不一定就是作者的名字,有可能是借用「雅各」的名字寫這封信。因為當時耶穌基督的兄弟雅各在初代教會裡很有影響力,因此,用他的名字寫信,對當時某些讀者來說很快就能得到效果。

  再者,這位作者自稱是「上帝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這「僕人」一詞也表示「奴僕」之意。這裡表達兩種意思,一是指完全屬於主人,沒有自己的自由。二是自己甘願成為主人的僕人。

    「散居在全世界的上帝的子民」,這句話在中文《和合本》是採用原希臘文寫的「十二支派」這詞而用「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其實,在雅各書寫成的時候,所謂的十二支派已經不存在。且這本書信也不是寫給猶太教徒看的,因此,這用「十二之派」這一詞,是早期教會基督徒自喻為「新以色列百姓」或是「新以色列選民」。《現代中文譯本》將它翻譯為「全世界的上帝的子民」就是根據這樣的瞭解。

2.第一章2至18節:
    在這段經文中並沒有一個明確的主題,但談到三個重要的內涵,包括有:遇到試探時,怎樣用信心和智慧搭配去克服。再者,也簡略地談到有關貧賤和富貴之間的差異。三是談到每個人的生命都會遇到考驗和試探,但一定要堅持到底才會得勝。

    第2至4節,這裡提到「遭遇各種試煉」,這是指在信仰上遇到了迫害。再者,所謂信仰上的迫害,並不盡然都是指政治、宗教上的,有時也是生活與工作上的,例如生病久了,很容易使人沮喪(參考五:14);又如遇到不公義的事也會使人失去信心(參考二:6)。作者認為試煉乃是使人在信心上更成熟的一種方式,因此,應該將之當作是一種「可慶幸的事」,而且要「忍耐到底才能達到十全十美」。

  第5至8節,作者提到使信心更完備的方式,就是祈求上帝賜予智慧。而祈求最重要的態度就是不要有任何疑惑,因為上帝會聽人的祈禱。如果向上帝祈求,還「三心兩意,搖擺不定」,這樣的人無論祈求甚麼,都不會有任何效果。

    再者,聖經談到智慧,意思是指認識上帝的旨意。依照箴言第二章6節的記載,智慧是從上帝賞賜才得到,而這智慧是包括了「知識和悟性」。

    第9至11節,這段經文和上段經文完全不相連。但可將此段經文對照以賽亞書第四十章6至7節來看。

    「貧賤」,這一詞指的是卑微之意。這樣的人「蒙上帝提升」,確實是一件很值得「高興」的事。因為貧賤本身就是很大的試煉,能夠勝過這種試煉後,會得到上帝的賜福而提升了他在上帝面前的重要位置,這當然是件很高興的事。相對於「富貴的人被貶低」,表示喪失了原有財富,也應該是值得高興的事,因為這樣他才會知道財富本身就像是花草一樣不可靠。並且因此知道回來倚靠上帝,而不會把所有生命的時間在「事業上孜孜經營」,結果是喪失了對上帝的認識,這就等於喪失了生命一樣,因為上帝是生命的賞賜者。

  第12至15節,這段經文是談及有關「試煉」的問題。第12節提到「生命的冠冕」,指的就是永恆的生命。冠冕也是賞賜的意思。一般人看「冠冕」都是屬於那些高貴、有權勢的人所擁有。但那樣的冠冕是暫時的,如同花草樹木一樣,很快就會凋謝。而雅各書的作者則認為這種屬於永恆生命的冠冕並不是專門為某些人準備的,而是為所有在信仰上經得起考驗的人所準備的。因為「生命的冠冕」是來自天上的獎賞(參考腓立比書三:14)。

    要特別注意第13節所說的,上帝「不試誘人」。會試誘人心的,是人內心的私慾。因此「一個人受試誘,是被自己的慾望勾引去的」。作者在這裡很清楚地說到一個連結關係,就是「慾望」會導致「罪惡」,而「罪惡」帶來的結果就是「死亡」。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說這就是人的貪慾,他用「本性」來描述,是罪的表現,而罪使我們邁向死亡。

    第16節,「不要被愚弄了」,這「愚弄」一詞表示欺騙之意。

    第17節,作者在這裡強調「一切美善的事務和各種完美的恩賜都是從天上來的」,原因只有一個,因為是完全的(參考馬太福音五:48)。上帝是「一切光的創造主」,這句話可從創世記第一章3至5節。光,代表著生命(參考約翰福音一:4)。

    第18節,這節可參考創世記第一至二章記載的創造故事有關。
經文:

雅各書 1:19-1:27

註釋:

3.第一章19至27節:
    作者從這段開始要進入他寫本書信的主要論述,就是信仰需要用實際的行動表達出來才是正確的。因此,聽道和行道是一體的兩面,不能分開。

    第19節,這節可參考箴言第十七章27節。類似這樣勸人寡言、多聽的句子,在箴言中甚多(參考箴言十:19、十五:1、十七:27—28)。雅各書作者後來在第三章1至12節中,有更詳細的論述。

    第20節,「上帝公義的目的」,意思是指上帝的愛,特別是指第27節所說的,關心那些孤兒寡婦。但人的「怒氣」並不會使上帝的愛增添,因為「怒氣」是指批評、斥責,這些對於顯示上帝眷顧那些生活在困苦中的人的慈愛,一點兒幫助也沒有。

    第21節,「掙脫」,表示替換之意。作者在這裡說要將「一切不良的習慣和邪惡的行為」,改用「順服的心來接受上帝種在你們心裡的道」。前者是因為沒有上帝的「道」,才會有「不良的習慣和邪惡的行為」。後者說用順服來接受上帝的「道」,這「道」是指天國之「道」,是上帝的信息,上帝的話。這很清楚在表示:只有上帝的話才能改變人的心思意念,才能改變人的行為準則。

    第22至25節,這段經文很清楚在表明一個重要事實,就是若是認為「只要聽道就夠了」,這種說法和想法都是一種「欺騙」,就是不實在的事。而是要把聽到的道實踐出來才是真的。若是沒有這樣去遵行,就好像人在看「鏡子」一樣,離開鏡子之後,就看不見「自己的面目」,忘記「自己的長相」了。

    「嚴密」又「完整」,且會使人「得自由的法則」,若是果真「謹守」,這樣的人是「切實行道的人」,這樣的人在他所做的事上「一定蒙上帝賜福」。

    耶穌基督曾教導門徒說「只有實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入上帝的國(參考馬太福音七:21)他又說:「凡實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馬可福音三:35)

    第26至27節,這裡作者為虔誠下了定義,第一,就是知道會「管束自己的舌頭」,這意思很清楚,就是誠實。若是沒有這樣,就不是真的虔誠。第二,是對人的苦難有愛的行動,特別是對那些「孤兒寡婦」會給予「照顧」。第三,是知道「保守自己不受世界的腐化」。使徒保羅也在羅馬書第十二章2節這樣說:「不要被這世界同化,要讓上帝改造你們,更新你們的心思意念,好明察甚麼是他的旨意,知道甚麼是良善、完全,可蒙悅納的。」
經文:

雅各書 2:1-2:13

註釋:

雅各書第二至五章
1.第二章:
    在這章經文中一再強調一個重要的觀念:如果一個人有了信,卻沒有落實在實際的生活,那樣並不是正確的信。作者並沒有用很艱澀的語言或是很難懂的神學論述信與行動之間的關係。他用現實社會的各種生活看得見的事作為例子討論,這一點是非常珍貴的。從這裡也可以明白,雅各書的作者其實就是要告訴所有的信徒,信仰並不是停留在語言或是文字的遊戲,而是真實的生活際遇。作者強調:生活,就是在見證所信的上帝。因為宗教信仰最忌諱的一件事,就是談論多,實踐少。真實的宗教信仰並不是停留在思想的層面,而是要確實付諸行動。

	因為有許多基督徒是以實際的行動將實踐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愛,才因此將福音帶到世界各地去。可以這樣說,雅各書對許多基督徒確實有很大的鼓舞作用,因為從這書信讓許多有理想的信徒,願意遵行聖經的教訓,以實際行動在生活中表達對上帝的信。

    但因為這一章的觀點,引起一些討論,認為雅各書作者是在反對使徒保羅的「唯獨信」這種觀點。其實並不然,而是雅各書寫作的時代已經是主後六○年代,當時已經有第二代信徒,且面臨著迫害來到,他們當中開始有人不敢暴露出信徒的身份等,這些都是作者想要提出來表白的理念:如果真的信耶穌基督,就要用行動見證。

2.第二章1至13節:
    這段經文是雅各書中第一次很具體地提到信仰最重要的中心,就是用實際行動來說明。作者用很務實的行動,清楚的言語來說明信仰的準則,包括不可對富人和對貧窮者有接待的差異,也提醒信徒要完全遵守誡命。

    第1節,開始就說基督徒「不可憑著人的外表,用不同的態度對待人」。這種信仰準則不只是用在教會團契生活中,也應該是用在社會生活中。為甚麼雅各書作者會這樣寫?因為早期教會中發生了猶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之間的隔閡,不但不能一起吃飯(參考加拉太書二:12—13),更不用說彼此相互關心的實際行動出現。雅各書的作者是一個猶太人,在「大家都是一家人」這個基礎上,他提倡這個觀念「不可憑著人的外表,用不同的態度對待人」,意思也是在朝著「所有的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一樣的」之信仰基礎論述。

第2至4節,作者在這裡以一個貧富強烈的對比來說明基督徒如何在生活中實際見證信仰。注意這裡特別提到「來到你們聚會的地方」,表示到教會。這時,有錢人是「手戴金戒指、身穿華麗衣服」。這裡會特別強調是「戴金戒指」,表示他的財富很多。因為在第一世紀,黃金是相當稀有的金屬,只有富貴家族才有能力戴「金戒指」。而「華麗的衣服」,意思是指很耀眼、閃亮、光彩的衣服,容易引起人注目、讚歎的衣飾。相對的是「貧窮人」,他們是「衣著破爛」。作者所要表達的是基督徒對這不同的人都要一視同仁。不可對有錢人特別客氣,或是藐視、隨意對待那貧窮如流浪漢的人,又是不可「偏心」,「惡意歧視人」。

第5節,作者說「上帝揀選世上的窮人,使他們在信心上富足」,其實也可以從這節經文來理解,在早期教會中,富有的信徒並不多,大多都是貧窮而被社會所藐視的人,但他們來到教會得到很大的鼓勵,因為教會願意接納他們,使他們在生命中得到極大的鼓勵。以西結書第十六章3至14節記載,先知提到當年上帝會揀選以色列民族,並不是因為他們富有、壯大,而是因為他們像是棄嬰,一無所有。他們現在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上帝給予的(另可參考申命記七:7—8)。雅各書的作者主要提供一個明確觀念:不是因為我們有甚麼好的條件才引起上帝關注、揀選,而是因為上帝的愛,揀選我們這些一無所有、卑微的人。

第6至7節,剛好與第5節相對;在這兩節經文中,作者提醒這些因被上帝揀選而得到富足的人,卻忘記自己過去原本就是貧窮,如今反過來欺負貧窮人。從這兩節經文可看到早期教會已經出現的問題,就是有些信徒在自己富有了之後,回過頭來瞧不起那些貧窮的兄弟姊妹,這一點是作者不能容忍的。

第8節,「愛人如己」,這是摩西法律上非常重要的規定(參考利未記十九:18),雅各書作者說這是「新國度的法則」。在耶穌基督的教訓中,將之列為與「愛上帝」同等重要(參考路加福音十:27—28)。他說這是給門徒的新命令(參考約翰福音十三:34),而使徒保羅也說:「因為全部法律都綜合在『愛人如己』這條命令裡面。」(加拉太書五:14)

第9至10節,這是在回應第1節所提到的,有人以外表對待人,特別是對那些有錢人的態度很溫柔,卻用鄙視的態度對待貧窮的人,作者認為這樣的態度是違背聖經的教訓,如同犯罪一樣嚴重,逃離不了上帝的審判。第10節也可參考馬太福音第五章19節,耶穌基督的教導。

第11節,作者強調所有誡命的整體性,是不可分割的。作者之所以會強調法律的整體性觀念,犯任何法律上的罪過,都是等於傷害了別人,就是沒有遵行法律、誡命一樣,都是對上帝的一種侮辱。

第12至13節,作者表明一個重要的信仰觀念:愛是一切法律的根基。因此,不論是說話,或是行事,都必須以愛作出發點開始。作者提醒所有的信徒必須明白:若對別人沒有憐憫的心,就不要期待得到上帝的憐憫(參考馬太福音六:14—15)。第13節的「仁慈是勝過審判的」這句話,指的是:若是沒有上帝的慈愛,人在審判中就被定罪了。因為有上帝的愛,人即使犯了罪,上帝還是會寬恕、憐憫。再者,這句話也可當作:會憐憫人的人,才會得到上帝的憐憫。
經文:

雅各書 2:14-2:26

註釋:

3.第二章14至26節:
雅各書作者寫這本書信的時代,大約是在主後六十年代寫成的,他們當中有不少人都是來自猶太教傳承的第一代信徒,因為過去在猶太教的信仰中已經養成了那種隨便的信仰態度,即使轉換成耶穌的信徒,也是一樣,並沒有從根本上改造做起,因此,才會在實踐信仰的行動上缺乏力量。這也是施洗約翰出來傳信息時警告那些前來受洗的猶太人說的,要用實際行為來證明他們確實有悔改,不要以為有祖宗亞伯拉罕作他們的保證人,那是沒有用的(參考馬太福音三:7—9)。

雅各書作者在這段經文中一再強調,信心若是沒有搭配實際的行動,就沒有見證可言。沒有見證的信仰,等於沒有信仰一樣。因此,當一個信徒要和上帝建構合宜的關係,就是要用實際行動表現出來,否則就是沒有信心。

第14節,所說的「如果有人說他有信心」這句話,表示自己說的並不算數,因為信心不是自己說的,而是要用實際行動表現出來才算數。

第15至16節,作者引用一個生活中最簡單易懂的例子,來說明他的觀點。他說如果有人「沒得穿,沒得吃」,一個有愛心的人會馬上就有所反應,而不會說要用祈禱幫助他,或是用祝福的方式回應這個貧窮者的苦難。這對沒得穿,沒得吃的人來說,是不切實際的。

第17節,「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這句話可說是雅各書作者想要表白的思想中心,在第26節又再次提到。這節所用的「死」這個字,在希臘文是「nekros」,意思是指沒有生命的活力,不會彈動、反應的現象。

第18節,這節反應了早期教會有人為了信心與行為之間孰重、孰輕有了紛爭,作者認為那是錯誤的信仰認知,因為他認為信心和行為是一體的兩面,兩者無法分割。

第19節,作者說「邪靈」也相信只有一位上帝。換句話說,基督徒相信只有一位上帝是不夠的。因此,基督徒若是不用實際行動來證明他心中真的相信上帝,那就沒有什麼意義可言,因為邪靈也這樣相信,而且還「非常怕上帝」。

第20節,這節作了一個簡單的結語: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沒有用的。因為不能產生信心的效果出來。

第21至24節,作者採用創世記第十五章6節,說亞伯拉罕是被稱為義人在先,而後才有創世記第廿二章1至19節記載有關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為例,說明信心和實際行動搭配的重要性。作者的意思是指亞伯拉罕就是因為先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所以當上帝要他將獨生子以撒作為獻祭品的時候,他毫不猶疑地就遵照上帝的旨意去行。他沒有停留在「思考」的層面打轉,一再詢問上帝為甚麼要這樣?他遵照對上帝的信心去行。作者強調只有在實際行動之下顯示出來的信心,才是真實的。

第25節,作者又舉了另一個例子,就是約書亞記第二章所記載的一則有關妓女喇合的故事。作者說喇合就是因為排除困難,幫助約書亞的密探逃離被捕的危險,因而成為上帝的子民。因為她深信帶領以色列人民走出埃及的上帝才是真神。

第26節,這一節就是所讀這段經文的總結,作者再次重複強調:信心和行為是一體的兩面,不能分開單獨闡述。這個「氣息」一字,在希臘文是用「pneuma」這個字,它的意思是指「空氣」,也可以作「風」、「呼吸」解釋。換句話說,「pneuma」是指活動的「氣流」,不是停止的狀態。因為身體若是沒有流動的「氣息」,就表示這個人已經死了。
經文:

雅各書 3:1-3:16

註釋:

4.第三章:
    第三章至第四章都是談及生活上的行為。作者特別在第三章1至12節,以及第四章11至12節等兩處經文都提到有關說話的問題,這不僅關係到對信仰的認知問題,更是關係從信心延伸出來到實際行動。

	聖經中除了箴言以外,會談到有關舌頭問題的,就是以約伯記和詩篇為最多,所談的就是描述舌頭對人造成的利益和傷害(參考約伯記二十:16、三十四:3,詩篇三十四:13、三十七:30,箴言六:16—19、十二:19)。

	雅各書的作者在這一章中特別提起舌頭的事,就是希望大家要注意:在一個信仰團契中,若是沒有注意那最微小的事,就很容易造成極大的傷害。就像在前一章作者所提起的,那些卑微、貧困的信徒進入教會參加聚會,卻受到冷漠的款待,那種傷害之結果是非常大的。千萬不要小看一個卑微的人在我們當中,就像不要疏忽了舌頭這微小的器官在我們身體上一樣,稍微一受傷,都會造成我們全身不舒服。同樣的,在一個以耶穌基督為中心的信仰團契中,若是有一個卑微的兄姊受到傷害,也會大大影響整個信仰團契。

    雅各書第三章之經文,主要提到兩個主題,其一就是談到舌頭在人的言行舉止上帶來的影響,其二就是有關屬天與屬地的智慧之間的差別。

第1節,「教師」,這在早期教會中扮演著如同猶太人拉比(教師)的角色,他們專門負責教導的工作。由於「教師」的角色和地位崇高,因此,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當教師。當教師若是犯錯,就「要比別人受更嚴重的裁判」,因為教師就是在用言語教導人怎樣認識上帝旨意和教訓,所以,他的錯誤教導所帶來的影響相當大,他所受的批判也比一般人嚴重。

第2至4節,作者開始從一個普遍的哲理開始說起,這個哲理就是在這個世界上,找不到「沒有過錯」的人。箴言的作者甚至說義人也會「屢次跌倒」(箴言廿四:16)。每個人都會犯錯,但犯錯也區分成故意或是非故意的。這裡所指的錯誤,是指非故意的,且不是很嚴重的。因此,會反省,就會有控制的效果。就像一隻馬,只需一個小小的「嘴環」就能控制牠,也像一艘大船,只需用「一個小小的舵」就能將之「操縱」,就可以「隨著舵手的意思」航行。

第5至8節,在這段經文中作者很詳細地敘述舌頭對人的影響力是多麼地大,作者除了上述用馬的嚼環和船舵來比喻,主要在凸顯嚼環和馬匹在體積上的對比,船舵與船身也是一樣。最後則是用這種類比方式帶入舌頭與人身體的對比,說明影響力大的,並不見得體積就大,反而是最微小的體積,卻是有最重要的力量。作者用此來說明一個人如果對自己的「舌頭」(講話)能控制的好,就像手握住馬嚼環的人一樣,可以將馬驅使得非常穩定,就如同船長可以用小小的舵控制整艘大船。

雅各書的作者有意說明「舌頭」雖然體積很小,但卻可以「講大話」,這意思是指自我膨脹、誇口的話。另一方面,「講大話」也是指影響很大。作者說「星星之火不是可以燎原嗎」這是我們甚為熟悉的一句俗語,主要在說明不要小看舌頭只是身上小小的器官而已,卻可以造成極大影響,它影響所及的全身。當一個人用舌頭講出不妥當的話語時,造成的罪惡不僅會污染我們全身,嚴重時甚至會毀壞整個人。作者在這裡特別提到人有各樣的能力,可以控制這世界上的各種動物,但是卻常常無法控制自己的舌頭。

注意第8節所提到的「毒氣」,這字也可以當作「飛箭」解釋。這樣就會明白一個人若是沒有注意到講話的內容時,就好像看到一支含有劇毒的飛箭射出去一樣,傷害了對方,也使自己陷入犯罪中。

	第9至12節,這段經文都是相對的句型,包括頌讚和詛咒、甜和苦、甘甜和鹹澀等。注意第12節的「無花果樹不能結橄欖;葡萄樹不能結無花果」這句話,這是一句中東地帶很流行的俗語,意思就是除非天地顛倒,否則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作者在這裡說同樣的一個泉水,不可能同時湧出甘甜及鹹澀兩種不同味道的水。

第13節,「好行為」、「美好的生活」,都是指具體行動產生出來的結果。作者再次回到這本書信最原先的一個主題:有好的行為,才能證明一個人真正認識上帝。

第14節,一個會「自誇」的人,也就是詩人所說的「狂傲的人」(參考詩篇十四:1),這樣的人心中不會有上帝。作者強調「撒謊」就是「敵對真理」的行為。因為真理就是上帝,當人撒謊時,就是不承認上帝。

第15至16節,這兩節和第17至18節是相對的經文;前兩節提到屬地上的「智慧」,和後兩節說的屬天上的「智慧」是不同的。作者提到屬地上的「智慧」,其實是「屬情慾」的,也屬於「魔鬼的」,這包括了「嫉妒和自私」、「紛亂和各種邪惡的行為」等。但屬於天上的「智慧」是「純潔」、「和平、謙和、友善、充滿著仁慈」、「沒有偏私、沒有虛偽」等。

最後作者用土地與撒種子作比喻,將「和平」的種子撒在土地上,必定會收到正義的果子。耶穌基督在登山寶訓說:「促進和平的人多麼有福啊;上帝要稱他們為兒女!」(馬太福音五:9)若要見證福音,最基本的事就是:不製造紛亂、鬥爭,而是推動和平。因為如果沒有「和平」,以基督的名建立起來的教會就沒有見證。
經文:

雅各書 4:1-4:17

註釋:

5.第四章:
    讀雅各書能清楚的看到作者提到許多生活層面上非常實際的問題。在雅各書作者的看法中,若是一個人說他信上帝,但卻沒有在每天的生活中將他的信仰見證出來,這樣的信仰並不實在,反而是讓人覺得只不過是嘴巴說說而已。他在這本書信中,先從強調為甚麼要將聽到的真理在實際生活中用行動鋪陳出來,接著就說到一個人最容易在信仰上失去見證的,就是講話不算數。然後他又提到當一個人要見證上帝的救恩時,一定要記得從誠實的心開始。在他的看法裡,當一個人心中懷有詭詐的念頭時,無論他多麼會講話,或是把自己裝飾得很敬虔,都是虛假的,因為上帝看人的內心。因此,當一個人要見證福音的信息時,就要從有真實的心開始。有真實的心,才會結出美好的信仰果實來。

	在雅各書第四章,作者特別提醒兩件事,一是人的慾望問題,二是謙卑的心才是真正有信心的表現。

第1至3節,把這三節經文用來對照第二章14至17節,就會更明白作者為甚麼在這裡一開始就提到衝突爭吵的事。

「你們當中的衝突爭吵」,這句話已經說出了早期教會內部的問題,信徒之間出現嚴重的紛爭與不愉快。在作者的看法裡,有衝突爭戰,是因為人的「慾望」。這裡所用的這個「慾望」一詞,是指放縱自己,意思是指一個人只想到自己的需要,不管別人的困難或需要。這也就是在第三章16節所提到的:「凡是有嫉妒和自私的地方,就有紛亂和各種邪惡的行為。」這慾望所表現出來的具體行動就是「貪婪」,是指對物質生活方面過份倚賴,這樣的人的祈禱是沒有用的,因為上帝賞賜給人的已經足夠、不缺乏(參考路加福音十二:29—31)。使徒保羅說「貪婪」等於拜偶像(參考以弗所書五:5,歌羅西書三:5)。這樣的人祈求當然不會得到真神上帝的應許。

第4節,「不忠不信」,意思原本是指一個婦女隨處和別的男人苟合。聖經的作者經常比喻上帝與祂的子民之間的關係,就像丈夫和妻子一樣親密(參考以賽亞書五十四:5,耶利米書三:20)。因此,「不忠不信」是指離棄上帝和這「世界作朋友」,這裡所說的「世界」,指的是財富、金錢之意。這樣意思很清楚,在說明一個只關心金錢,把錢財當作神明一般的供奉的人,這種人等於拜偶像一樣,就是「敵對上帝」,是「上帝的敵人」。

第5節,這節說是引用自聖經,但我們在聖經中確實找不到「上帝安置在我們裡面的靈有強烈的慾望」這句話。這句「安置在我們裡面的靈」,指的乃是上帝創造人之後,對著人吹入祂生命的氣息,使人成為有生命的人。但上帝這樣做,是希望人能忠實地仰賴祂,遵行祂的教訓。可是人卻離棄了上帝的教訓,使上帝難過。這種難過就是這裡所說的「嫉妒」之意。因此,上帝不希望受造的人去拜別的神明,或用別的神明取代祂。這裡所說「強烈的慾望」,是指上帝希望每個人都有純潔的心靈,因為祂創造人類時,就是賜給人類一顆純潔的心。

第6節,正好與第5節成相對的意義;第5節說上帝是一個嫉妒的上帝,因此,祂安置在人內心深處的是一個嫉妒的靈,為要使人對祂有絕對忠實的態度。而第6節就是說明當一個人對上帝絕對忠實時,這樣的人一定會謙卑為懷,而上帝會加倍增添恩典在這種謙卑的人身上。作者在強調一個基本信念:當一個人越謙卑,他所領受的恩典就會越豐富。只有對上帝不夠忠實的人,才會想到要再從其它的神明身上取得更多的賞賜,但那些假的神明並不能賞賜給人甚麼,只會帶領人走向滅亡而已。

第7節,這節經文繼續在說明真的在敬拜上帝,尊崇上帝為生命之主的人,就應該對上帝要絕對忠實。這樣的人會知道「要順服上帝」,會「抗拒魔鬼」的誘惑,這樣,魔鬼就找不到機會誘惑人犯罪。

第8節,這裡說要「潔淨你們的手」,這句話是指猶太人在獻祭之前,祭司必須先洗手,才能將要獻祭給上帝的祭品帶到祭壇上。洗手表示潔淨的規定在摩西法律中規定得很清楚(參考出埃及記三十:19—21,利未記十六:4)。但要注意的是,上帝並不重視這些看得見的禮儀,祂看人的內心。人不能只用洗手來表明潔淨,而是必須有真誠的內心才行。

第9節,作者提到要用「悲傷、哀慟、哭泣」的方式敬拜上帝。雅各書作者認為一個人若是真的遇見了上帝的救恩時,他第一個反應就是感受自己是一個罪過甚深的人,甚至會為自己這樣大的罪過而感到悲傷,哀慟、哭泣。

「悲傷」,這是指一個人發現自己是個有罪的人的時候,就會為自己的罪而感到悲傷。
「哀慟」,這通常都是因為有親人去世時,心中很難過而出現的情緒。用在這裡,是指一個人會因自己犯下嚴重的罪,真誠懺悔時的真誠態度。耶穌基督說這樣的人,會得到上帝的安慰(參考馬太福音五:4)。

「哭泣」,這是帶有「同情」的意思。當看到有人遇見苦難時,出自內心的悲憫,對苦難者發出同情的心。

第10節,這節也是在回應第6節所說的「上帝賜恩典給謙卑的人」。因此,只要會在「主面前謙卑」,這樣的人必定會得到上主的「提升」。

第11節,這裡說「不要互相批評」,這個「批評」的字,希臘文是「katalalete」,是指故意在人家的背後說不實在的話。這樣就包括了兩個層面的意思,其一是指說話不誠實,二是故意陷害人。因為這是違背十誡中的第九誡「不可作假證陷害人」(參考出埃及記二十:16)。這種行為是上帝所不喜歡、厭惡的(參考詩篇一○一:5)。

第12節,作者在這裡很清楚提到一個信仰上基本的觀念:生命的主權在上帝。任何人都沒有權力主宰別人的生命。因為生命來自上帝,沒有人有資格對別人的生命造成傷害。雅各書的作者認為故意用不正確的話傷害別人,這跟敵對上帝是一樣的嚴重。

第13至16節,這段經文讀起來很有「智慧文學」的韻味。像第14節這種對生命的觀點,在每個民族中是經常會聽到的俗語。人可以為未來提出一個規劃,但沒有人能把握說一定會如願以償,因為決定未來的主權是在上帝,不是在人的手中。

第14節說人的生命「不過像一層霧,出現一會兒就不見了」,在約伯記中也有類似這樣的句子(參考約伯記七:6—7、十二:10),詩篇這樣的句子也不少(詩篇三十九:5—6、六十二:9、九十:4—6、一四四:3—4)。

第17節,要注意「善」這個字,是表示「上帝的旨意」。換句話說,當一個人知道應該遵行上帝的旨意去做,卻不願意這樣遵行時,那就是故意犯罪。先知彌迦特別提醒以色列人,不論用甚麼方式獻祭,或是獻祭多少,都不會是上帝所重視的,上帝喜歡祂的子民遵行祂的旨意(參考彌迦書六:6—8)。
經文:

雅各書 5:1-5:20

註釋:

6.第五章:
	在第四章作者特別提到基督徒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必須時刻謹慎自己的言行,因為這會讓人看到基督徒真正的信仰內涵。要特別注意的是,作者在第四章最後一節提到一個人若是知道該做的善事,卻沒有去做,就跟犯罪一樣,都是上帝所不喜歡的事。因為上帝知道每個人的能力,祂不會要求人去做他能力之外的事。因此,應該做的事就表示是責任,有時也是義務。

	然後,在第五章作者繼續第四章所提到的社會行為問題,談到當一個人有錢的時候,就要特別小心,因為錢財並不是永遠都會在自己的身上。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能夠永遠擁有財富,因為財富也是上帝賞賜的。當一個人忘記了上帝的時候,上帝也會從這個人手上收回去。

	接著,作者勸勉信徒必須要用忍耐和禱告表明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當作者鼓勵基督徒要學習「忍耐」的態度看待那些欺壓窮人而獲取暴利的人,也就是要以「寬容」的心看待他們。用另一種眼光看他們,不要被他們的邪惡所迷惑,認為他們很有辦法累積財富,而是要看他們「很可憐」,因為他們將會面臨上帝嚴厲的審判。

第1至6節,這裡一開始就提到有錢人要為「面臨的災難痛哭哀號」,然後從第2節開始到第6節提到這些災難的內容,包括有:
一是財富將「喪失」(第2節)。這裡將財富與「蛀蟲」連在一起,這是因為古代的財富都是以五穀為主,比如說形容一個人財產多少,就是以他的田地多少、可收多少五穀雜糧來形容。因此,這裡用「喪失」(這是《現代中文譯本》的譯文),其實這字的本意是指「敗壞」(中文《和合本》譯文),意思有「腐壞」的意思(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版本)。就像有好的衣服,可是卻被蛀蟲吃掉了一樣,不能用了。耶穌基督就說過這樣的教導(參考馬太福音第六章19至21)。

二是財富會「生銹」,且成為犯罪的「證據」(第3節)。這裡提到的財富用「金銀」來表達,可是金銀並不會生銹。因此,作者在這裡用「金銀」的意思,就是指錢財很貴重的意思。古代的錢幣通常都是用銅、鐵等鑄造的。這些銅鐵的錢幣若埋在土地裡,或是收藏不當,在濕冷之處當然會生銹。要注意的是這裡提到「世界的末期」,也就是審判來臨的意思。這裡所提到的是當一個人只知道積蓄財物,卻忘記了還有更重要的是去幫助窮困的人,這就像在第二章14至17節所說的,如果我們的兄弟姊妹當中有人沒得吃、穿,而卻有財富可以多到被蛀蟲吃掉、生銹壞掉,這又將怎樣面對上帝?這裡說這些朽壞、腐蝕掉的,都將成為上帝在世界末日審判的證據。

三是「剝削」、欺壓工人(第4節)。這很清楚指出有的財主之財富是來自剝削工人。先知阿摩司就曾一再指責的那些宮廷大官員一樣,他們在家中積聚了許多財富,但這些都是用「搶劫」和不公平的交易得來的(參考阿摩司書三:10)。這裡說有錢人「剋扣」工人的工資,在摩西法律是很清楚記載不可以如此對待工人的(參考利未記十九:13)。摩西法律很嚴格規定「不可剝削」工人,「要在太陽下山以前付給他當天的工資,因為他需要錢」(參考申命記廿四:14—15)。如果一個人說他信上帝,卻刻薄地對待工人,甚至連基本的法律規定都沒有遵守,那是說不過去的。

四是過「奢侈享樂」的生活(第5節)。聖經一直在教導不可以過奢侈的生活。就像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6至31節所記載,耶穌基督比喻中的那位富有的財主一樣,過著「窮奢極侈的生活」,結果下場就是下陰間去受苦。他曾警告當時的猶太人,必須在上帝和錢財之間作個明確的抉擇,原因就是錢財往往使人的心墮落,遠離上帝的救恩。更嚴重的,就是把錢財當作上帝,而引誘人離棄上帝。聖經這樣的例子很多,所羅門王的墮落就是個例子,他蓋奢華的宮殿,結果是離棄上帝。先知的信息中更多(參考阿摩司書第四至六章)。

五是殺害「無辜者」(第6節)。這是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也是聖經一再警告人們的信息,不准這樣做,因為這是上帝所嚴厲禁止的事。十誡的第九誡就很清楚說:「不可作假證陷害人。」(出埃及記二十:16)之所以會發生「定無辜者的罪」,就是有捏造罪狀的情形發生。列王紀上第廿一章記載拿伯的葡萄園事件,亞哈王和妻子耶洗碧就是用捏造的罪名殺害拿伯,然後將侵佔他的葡萄園去蓋王宮。同樣的,耶穌也是被猶太宗教領袖用假證陷害而遭釘死在十字架上(參考馬太福音廿七:59—61)。

第7至8節,這裡作者將重點轉移到教會共同生活的層面。作者第一件提出的就是「要忍耐,等到主再來」,且是強調「主再來的日子快到了」、「主快要來了」。「忍耐」,這裡的希臘文是「makrothumesste」,這是從「寬容」(makpothumos)這個字演變來的。作者提醒信徒知道世界末日即將來到。要學習農夫,他們都會很有耐心地等待上帝從天上降下春霖秋雨。作者這樣舉例說明,主要在勸勉當時的信徒,不用急躁,要像農夫一樣耐心等待上帝的美好旨意。作者認為每件事都是有上帝的時間表。上帝一定會審判,只要時刻一到,審判就跟著來臨。

第9節,這裡說上帝「審判」的時間就「快要來了」,就在「門口」。因此,作者提醒信徒「不要互相埋怨」,因為上帝很清楚誰做了什麼事。

第10節,這節提到「奉主名說話的先知們」,所謂先知,是指上帝的代言人。上帝要說甚麼,他就必須說上帝要他講的話(參考列王紀上廿二:14)。但上帝的話有時並不是人人愛聽,也因為這樣,忠實於上帝的先知,往往會受到迫害(參考列王記上十九:10)。但作者說要學習忠實於上帝先知們的「受苦和忍耐的榜樣」,即使面臨生命的威脅,也不妥協。

第11節,「忍耐到底」的人是「有福了」。作者提出「約伯」作例子,他是大家甚為耳熟的人物,在聖經中描述他遇到災難之後生活陷入極大的痛苦中。但他一直對上帝很有信心、忠實,雖然有很多怨言,但上帝還是顯示出「憐憫和慈愛」,親自與他對話,並啟示他明白上帝的旨意。因此約伯後來很感慨地說:「從前我聽別人談論你;現在我親眼看見你。」(約伯記四十二:5)

第12節,這節作者引用耶穌基督的教導(參考馬太福音五:33—37)。會有這種問題是在教會裡可能有人因為聽到許多不實的傳言,使受到不實傳言傷害的人不知道該如何辯解,因此,往往必須發誓來表明清白。摩西告訴以色列人可以發誓,但只能奉上帝的名發誓(參考申命記十:20),因為上帝鑒察人的內心,因此,隨便發誓就等於是在藐視上帝的神聖一樣的嚴重。雅各書作者再次強調耶穌基督所說的這句話,原因就是要讓基督徒用實際的行動來取代說話。

第13節,這節是相對應的句型。「痛苦」與「喜樂」相對照;痛苦時,最好就是以「禱告」將心中的痛陳述給上帝聽(參考羅馬書八:26—27)。

第14至15節,這裡提到「害病」,與第13節提到的痛苦有關。為生病的人祈禱「抹油」,這油是一種醫藥用的油膏,從橄欖油提煉出來的,有治病的功效。這裡提到要請教會的「長老」來祈禱,這裡的「長老」就如同今天教會的牧師、傳道、長老一樣。作者說禱告若是「出於信心,就能治好病人」,而且說「病人所犯的罪會得到赦免」,這是因為和當時對生病的看法有關,有可能幾個原因:

一是病人在病床上發現自己的病,確實與犯罪有關。因此,體驗到生病乃是上帝對自己犯罪的懲罰。因此,透過祈禱認罪,懇求上帝的赦免。

二是當人生病的時候,才有機會安靜下來省思自己和上帝的關係。藉此,人才會想到自己的軟弱、有限,甚至這時才會發現生命中最重要的,就是認識上帝,也知道自己確實需要上帝,這樣的反省之下,會幫助人謙卑下來。

第16節,作者勸勉大家「要彼此互相認罪,彼此代禱」,這些都是在教會共同團契生活裡非常重要的功課。作者說「義人的禱告有很大的功效」,所謂的「義人」,是指和上帝關係和好的人。這樣的人就是會遵照上帝的旨意行事的人。因此,當一個人要替別人的病祈求上帝醫治時,必須要先明白自己是否有保持與上帝和好的關係,這一點認識很重要。而這種和好的關係之第一件事,就是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

第17至18節,作者用先知以利亞為例子,這是記載在列王紀上第十七至十九章的故事。作者認為先知以利亞和我們都一樣是個普通的人,並沒有甚麼特別能力,只因他與上帝有非常好的關係,因此,他祈求上帝不要下雨,上帝就聽他的祈禱。當他祈求上帝開始下雨時,上帝也聽他的祈禱。作者用先知以利亞為例子,最重要就是在說明只要用真實的心向上帝祈禱,上帝一定會垂聽,而真心敬拜上帝的人,也必定會在生活上見證自己所信的上帝。

第19至20節,作者在這裡並沒有指出那些「迷失而離開了真理的人」,是為何離開或是他們離開的情形如何?有可能是因為遇到了「迫害」之後,又回到猶太教去,或是有的人乾脆就不再參加任何宗教信仰活動。這裡說尋回迷失的信徒,是教會存在的責任之一,也是信徒應該有的責任。因為這是「搶救」靈魂的工作,可以使人的「罪得到寬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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