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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希伯來書 1:1-1:4

註釋:

希伯來書第一至四章
1.第一章:
    這章主要在介紹耶穌是誰?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必定是在早期教會中對耶穌的身份有很多爭論。因此,這章一開始,作者就先說上帝藉著自己的兒子向我們說話,然後用詩歌來介紹這位上帝的兒子耶穌是誰。

    2.第一章1至4節:
 這一段可說是這本書的前言。一般書信的寫法,都會有收件人、問安致意等,但這本書信都沒有,但主題很清楚是在表達:耶穌基督是誰?

第1節,「古時候」,意思是指耶穌基督之前,但也可以說是「舊約」的時代。「多次多種方法,藉著先知向我的祖先說話」,這樣的口語很類似先知文獻中的語氣。這裡的「說話」也含有「啟示」的意思。而「多次多種」,表示不僅僅是用語言,也用各種方式,例如:夢、天使、異象,甚至先知的身體語言,例如先知以西結就有多次用身體語言來表達上帝的信息。

第2至3節,在第1節說「上帝」,緊接著在這節就提到「自己的兒子」,這表示作者是要介紹「上帝的兒子」,因此,先說出「上帝」然後才說「兒子」,這也是東方文化裡的一種特色。

	作者說上帝藉著「這兒子」進行「創造宇宙」,這句話可參考約翰福音第一章10節、14節。表明耶穌就是與上帝同質、同性、同等地位。因為萬物的來源就是藉著他而創造的。這也是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二章6節所說的,耶穌就是「原有上帝的本質,卻沒有濫用跟上帝同等的特權」,見證耶穌就是與上帝同一體。

再者,作者表達在耶穌(上帝的兒子)身上可看見三件重要的大事:一是他「反照著上帝的光輝」,就是上帝創造萬有的能力,行了許多神蹟奇事的美妙。二是耶穌的死,「清除了人的罪惡」。三是耶穌死而復活後,升天「就坐在天上至高權力者的右邊」,進行審判世界的工作(參考馬太福音十九:28)。

第4節,「天使」,這是上帝身邊的僕人,在東方世界裡,天使具有特別的身份,是傳遞上帝信息的使者,也是執行上帝旨意的僕人。作者說耶穌的「地位遠比天使崇高」、「高貴」,表示耶穌的地位連天使都無法比擬。
經文:

希伯來書 1:5-1:14

註釋:

3.第二章5至14節:
這段經文用詩歌表達了耶穌和天使之間的差異,也說明上帝的兒子的使命,並不是天使可以扮演的角色。

第5至7節,這三節說明了上帝與天使之間的關係。

首先作者引用詩篇第二篇7節的詩歌,很清楚說明上帝的兒子和天使截然不同。詩人在這首詩歌中表明被上帝選立的這位兒子,就是拯救者,是列國的希望。希伯來書的作者引用這詩句,為的是要表明耶穌基督就是上帝所選立的拯救者,是人類的盼望。

這三節主要說明天使並沒有甚麼,他們只不過是上帝的僕人、器具,像是「風」、「火燄」等(參考詩篇一○四:4),都是聽從上帝的使喚,執行上帝的旨意。

「所有的天使都必須拜他」,這句可能引用自詩篇九十七篇7節的c句,很清楚表明天使比上帝的兒子的位階要低很多,有如僕人和主人之間的差別。

第8至9節,這兩節說明上帝的兒子身分很不一樣;他是以公義作為統治、管理這世界的準則(參考以賽亞書九:6—7)。這說明了上帝所差遣到世上來的拯救者,必定是一位公義、和平的君王。
第10至14節,這段經文是引用詩篇第一○二篇25至27節的詩歌。

詩篇的作者原本是在讚美上帝創造宇宙萬物的偉大。希伯來書的作者引用這段詩歌來頌讚耶穌就是基督,是人類的救主。

而天使「都是事奉上帝的靈」,這清楚說明了天使的工作就是幫助人認識基督耶穌的救恩。
經文:

希伯來書 2:1-2:4

註釋:

4.第二章:
這章也是繼續在討論有關上帝的兒子和天使之間的不同。作者努力要將這二者之間的差異說明清楚,希望耶穌基督的信徒都能分辨出來,以免被許多錯誤的信仰認知所迷惑。作者要告訴大家:真正的拯救者(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他就是耶穌,不是天使。從這裡也可看出早期教會有人在崇拜天使,認為天使既然是上帝的僕人,透過天使也會使人得救。但這是錯誤的觀念。

5.第二章1至4節:
希伯來書有五段類似警告或是提醒的話,這是第一段,其他四段是第三章7 節至四章13節;第五章11節至六章12節;第十章19節至39節;第十二章14至29節。

在這段經文中,作者再次說明天使確實有傳出上帝的信息,不聽從的人都受到了審判。但天使並沒有帶給人拯救的盼望。因為真正有拯救能力的,只有上帝的兒子。

第1節,這節清楚地指出作者寫給受信的對象,是一群已經是信耶穌的信徒,且可能就是在信仰中很有年資的信徒,作者提醒這些老信徒應該「更加堅守所聽到的真理,免得被潮流沖走」。要知道堅守,不要隨便放棄或是改變。

第2節,這裡所說的「天使所傳給我們的信息」,指的乃是摩西法律。依照申命記第三十三章2 節的記載,當上帝頒佈法律給摩西時,有「千萬天使跟隨著他」,因此,猶太人一直深信,摩西法律就是上帝透過天使傳達下來的。如果天使所傳的信息,不信的人會遭到應得的懲罰,那麼若是不聽比天使更尊貴的救主親自所宣告的信息,豈不要受更大的懲罰?

第3節,這節說「忽略這麼偉大的拯救」,這句話無論是從舊約來看,或是從新約早期的教會來說,都有相同的意義;舊約時代,上帝透過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神蹟,表明祂的救恩。新約時代,上帝以祂的獨生子耶穌來說明祂拯救的愛,這些都在說明上帝對人生命的拯救工作是非常珍貴而且重要的。因為上帝的救恩就是為了要使人避免因罪所帶來的懲罰。因此,忽略上帝救恩的人,等於是藐視上帝的恩典一樣,是驕傲的態度,也是不承認有上帝。

第4節,參考馬可福音第十六章20 節;使徒行傳第二章22節;羅馬書第十五章18節。

作者說「上帝自己用異能、奇事,和各樣的神蹟來加強他們的見證」,為的是讓人能清楚明白祂拯救的信息。

「把聖靈的恩賜分配給我們」,這句話說明在每個人身上,都有上帝賞賜的聖靈恩賜,這些恩賜並不是人本身擁有,而是上帝賞賜才得到的。但這些恩賜都是為了要見證上帝拯救的愛,而不是用來顯示自己的才能。換句話說,能行神蹟、奇事、異能的事,並不是因為人自己有這些能力,而是來自上帝的旨意和聖靈的幫助。因此,不論是誰,能夠行神蹟、奇事、異能的,都是為了要見證上帝的救恩所做的,否則就不算是屬於上帝的旨意與作為。
經文:

希伯來書 2:5-2:18

註釋:

6.第二章5至18節:
這段經文說明了耶穌基督確實成為人,並且生活在人間。他之所以成為人在人世間,主要是為了幫助那些被信仰所困惑,或是因迫害而心生懷疑的人,可以清楚知道耶穌和他同在一起,也是跟著受苦,並不孤獨。

第5節,這節指出上帝「要創造的世界」,這是指未來的世界。這世界並不是一般所說的「天堂」,也不是所說的「新生命」,而是指一個新的時代、新的秩序,也就是福音書中所說的上帝國,是以上帝為中心的境界。

第6至7節,這段詩歌是引用詩篇第八篇4至6節、第一四四篇3節的詩歌。

如果人比天使的位階還低,這位道成肉身的救主,也像人一樣,但這並不損他原有的榮耀。
第8節,這裡說「上帝使人統轄萬有」,這句話和創世記第一章26至28節有關,說上帝創造人的時候是以祂的形像造人,並且賦予人一個非常重要的使命,就是要人「管理」一切受造的萬物。可是,因為人犯罪之後,被上帝驅逐出原本享有的管理權柄,人成為罪人,因此,不再享有這樣的特權。因此,作者說「現在並沒有看見人統轄萬有」。

第9至10節,這兩節經文可參考腓立比書第二章6至11節。

這兩節可說是整個希伯來書的主題中心之一,作者要告訴所有的讀者:耶穌是真正代表著上帝的榮耀。這裡說耶穌「經過了死的痛苦而獲得榮耀、尊貴的華冠」,這句話說出當時基督徒受到迫害,許多人因此喪命,甚至有的在痛苦中呻吟著。作者透過這句話在告訴當時的信徒: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他就是上帝恩典的記號,但他也經歷了死亡的痛苦,可是後來卻享有上帝所賞賜的榮耀和尊貴。作者希望這樣的比喻,對那些在受到迫害而活在苦難中的信徒增添信心,鼓勵他們向耶穌基督學習。

再者,這句「為要使許多兒子一起享受他的榮耀」,這句話可參考約翰福音第一章12至13節,凡是信耶穌基督的人都可以成為上帝的兒女。

第11節,耶穌的死,是洗淨了人的罪,接著使人因此和耶穌合而為一(參考約翰福音十七:20—23),成為「一家人」。這也是約翰福音作者的觀點,認為所有耶穌的信徒都會得到上帝賞賜的特權,成為上帝的兒女(參考約翰福音一:12)。

第12至13節,這是引用詩篇第廿二篇22節。

詩篇第廿二篇乃是一篇描述上帝所差遣到世上來的拯救者受難的詩歌。希伯來書的作者將這詩句引用在此,有意要表明,受難的僕人將傳揚出上帝拯救的愛和恩典。而使所有因著耶穌得到上帝救恩的人,都會同聲歌頌讚美上帝,說「我要信靠上帝」。

第14節,這是很重要的一節經文。這句「耶穌本身也同樣有了人性」,對於早期教會有很特別的意義,因為在早期教會裡盛傳耶穌並不是真實的存在人間,只不過是幻影的存在而已。如果只是幻影,就沒有死這件事。既然沒有死,也就談不上復活的偉大神蹟。但復活乃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礎。因此,當希伯來書的作者強調「耶穌本身也同樣有了人性」,正好說明耶穌成為人,且是真實地生活在人間的重要性。因為耶穌是實實在在的人,才能生活於人類的歷史裡,並與人一同受難。不僅如此,耶穌更勝過了生命最大的苦難──死亡。既然耶穌與人同受苦難,就會因為復活,讓人也進入生命復活的盼望中。

第15至16節,作者也努力要安撫那些對死亡有恐懼的信徒,讓他們知道,就是因為耶穌的死,替人贖了罪,因此,當一個罪已經被贖回的人死去時,他就不用再害怕甚麼了,因為罪獲得赦免的人,可以進入上帝國度裡,享受上帝所賞賜的永恆生命。這樣,就不會成為「怕死而一生處在奴役下的人」,原因是耶穌已經為信靠他的人成為贖罪的祭,獻在十字架上了。

這裡說耶穌是「幫助亞伯拉罕的子孫」,這句話很重要,已經在告訴猶太基督徒,過去他們倚靠亞伯拉罕的救恩,是不正確的。要回來信靠耶穌才是正確。這裡的「幫助」一詞,是指「救拔」、「抓住」,是「緊緊抓住不放」之意。這樣就更清楚了,耶穌為了要拯救這些信靠他的人,用他的手「緊緊抓住不放」,把他們從墮落入死亡深淵中「抓」回來,重新回到上帝面前,因為所有信靠耶穌的人,都已經和他成為「一家人」,永不分開。

第17至18節,清楚說明這位拯救者耶穌,就是「祭司」。因為他成為人,所以才能成為「祭司」,代表著人類面對著上帝,並且成為贖罪者,像獻在祭壇上的羔羊一樣,為的是要「使人的罪得到赦免」。他是真正的人,生活在這世界上,且是「親自經歷過被考驗、受折磨的痛苦」,因此,才能夠「幫助那些被考驗的人」。這也是約翰福音第一章14節所傳遞的重要信息,說上帝親自「道成肉身」來到人間的意義。
經文:

希伯來書 3:1-3:19

註釋:

7.第三章: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章更進一步地以猶太人認為最偉大的先知摩西作為例子,說明耶穌與摩西之間的不同,這對早期教會的信徒來說,這點是非常重要。因為在早期教會中,盛傳舊約時代有摩西,新約時代有耶穌,這樣的看法就是將舊約時代的摩西和新約時代的耶穌放在同等位置上。這種觀點也經常出現在今天的基督徒中,一般的說法是:舊約有「摩西五經」,記載上帝救贖的恩典。新約有「四福音書」記載上帝拯救的愛;舊約有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出那奴隸之地埃及,新約有耶穌基督為「新的以色列」(指基督徒而言)贖罪脫離因罪綑綁而變成奴隸;摩西是以色列民族的祭司,而耶穌則是為新以色列人民獻身為祭。這樣的看法在早期教會存在,也在今天的基督徒中被引用。但希伯來書的作者就是要糾正這種看法,認為這樣的認知是錯將耶穌的救恩和摩西當作相同等質看待。作者從第三章1節開始直到第四章十三節,都是在探討這方面的問題。

第1節,這節一開始就說耶穌是「使者和大祭司」,這是基督徒信仰上要「宣認」的。

    所謂「使者」,這字與「使徒」同字,意思是指「奉差遣的人」。耶穌自己就曾多次說他是「奉差遣」到世上來的(參考馬太福音十:40、十五:24,馬可福音九:37,路加福音九:48,約翰福音四:34、五:24、30、36—38、六:38)。

    「大祭司」,耶穌就是「大祭司」,然後在第四章14節再次提起,這點也是希伯來書最大的特點。所謂「大祭司」,指的是上帝與人之間的橋樑,含有「中保」之意。在舊約時代,祭司的制度分成三級;一是大祭司,二是祭司,三是利未。摩西的時代,亞倫就是大祭司,是所有祭司中最高位階者,帶領全體以色列人民敬拜上帝。希伯來書的作者說耶穌是「永遠作大祭司」(參考六:20),勝過亞伯拉罕,像麥基洗德一樣。

第2至6節,作者在這段經文中用摩西和耶穌作一比較;摩西只是上帝的僕人而已,而耶穌卻是上帝的兒子。作者之所以會用摩西作比較,可能是當時的局勢對基督徒很危險,迫害的消息頻傳,許多信徒心裡不安,甚至在那些皈依耶穌的猶太基督徒中,有些人想要重新返回猶太教,因此,作者以摩西來比較,為的是要讓猶太基督徒知道,他們最尊崇的偉大先知摩西,也不過是上帝的僕人而已,但耶穌卻有更高的身分,他就是上帝的兒子,是上帝的愛子。

另一方面,作者也用人能建造房子作比喻,說上帝建造的是整個宇宙萬物,祂比整個受造的宇宙萬物都更有榮耀。所謂的「房子」,是在比喻以色列民族,而「上帝創造萬物」則是在比喻全體人類,指的是包括一切族群,不是單指以色列民族而已。這樣就很清楚有了區分;摩西是為了以色列民族受上帝差遣成為僕人,而耶穌則是受差遣成為所有人類的救主,這就是第3節所說的「耶穌比摩西配得更多的榮耀」,其意在此。

「如果我們堅持所盼望的信念和勇氣,我們就是上帝一家的人」,這句話非常重要,對受到迫害而有揮心想要放棄信仰的基督徒來說,這是一句很重要鼓勵的話,在告訴他們信仰是需要堅持的,是需要勇氣的。

第7至11節,從這章第7節起,直到第四章13節止,是希伯來書的第二段「警告」經文。這段第7至11節的詩歌,是引用詩篇第九十五篇7至11節,也是一段和出埃及事件有關的簡略史詩,可參考出埃及記第十七章1至7節。

人「如果聽見上帝的聲音」,卻還「頑固」,就會像早年以色列人民出埃及進入曠野時,心硬而背叛上帝,甚至一再懷疑上帝的救恩,引起上帝的忿怒,結果當時年滿二十歲以上的人,除了約書亞和迦勒得以進入應許的迦南地,其餘的人都死在曠野中(參考民數記十四:29—30)。這裡所說的「安息」,表示上帝的賜福。而迦南地就是上帝要賜福給他們的流奶與蜜之地。

第12節,這節說「心思敗壞,不肯相信,背離了永生的上帝」,這都在說明當時的環境,已經讓很多人不願意,或是不想持守原本已經領受到的信息。作者提出警語,要他們「謹慎」,不要陷入迷惑。這裡的「心思敗壞」,也在表示放棄上帝的救恩。認為人間的力量才是真實,是很危險的一件事。

第13節,「為罪所迷惑,心腸剛硬」,這表示聽不下上帝透過耶穌帶來的拯救信息。作者提醒大家要「趁著」還有「今天」的時候,趕緊回心轉意來信靠耶穌。同時,所有的信徒都有彼此相互關懷的責任,要「勉勵」那些心思軟弱的信徒。這節也可看出作者有「末日」的觀念,特別是在那個迫害很嚴厲的時代,作者這種「末世」觀念更為突顯。

第14節,這節可對照第6節來看;在第6節說堅持所盼望的信念和勇氣,會成為上帝一家的人,在第14節這裡則是成為「基督的同工」,因為是在參與福音宣揚的工作,而這也是一份極高的榮譽。

第15至18節,這段經文再次重複敘述第7至11節所說過的,也可參考民數記第十四章26至35節。

第19節,說明對上帝有懷疑的人,就是信心不足的人,這樣的人無法享受到上帝的賜福。
經文:

希伯來書 4:1-4:16

註釋:

8.第四章:
    在第三章提到享受上帝賞賜的「安息」,然後這一章進一步解釋「安息」這詞的意義。「安息」這詞,含有上帝的賜福之意,是指內心完全的平靜,與上帝分享祂創造萬物的喜樂。因此,安息日也可以說是盡情享受上帝創造的日子。

第1節,這節說「享受上帝所賜的安息」,是祂給信靠耶穌的基督徒之應許。因此,信徒就要有「畏懼的心」,意思是指必須小心、謹慎,才能免於「失敗」而落空。

    第2至3節,這裡提到有人同樣「聽見福音」的信息,但卻因為「沒有用信心去領受」而使上帝應許的「安息」落空,這就是第三章一再提起的,以色列人民在曠野漂流期間所失掉的福氣。但有信心領受的人,且會堅持這福音信息的人,就會得到這樣的福氣。

第4節,這節提到「聖經有一處論到第七天」,這是指創世記第二章2節。

第5節,這節就是民數記第十四章26至35節的背景。

第6節,這裡用出埃及的以色列人民,因為心硬而無法進入迦南應許之地,比擬那些先聽到上帝拯救信息,後來又放棄的人,比起後來聽見卻會知道珍惜、堅持的信徒,二者之間的差別,就是前者失去了上帝的應許,後者則是享受上帝所賞賜的安息。

第7節,的「今天」,可參考第三章13節「今天」,指的就是「現在」。

第8至11節,這段經文很清楚地在說明一件事:進入迦南上帝應許之地,應該是可以享受「安息」,也就是上帝的賜福。但以色列人民在約書亞帶領他們進入之後,他那一代的人都去世了,以色列人民就離棄了上帝(參考士師記二:6—10),這說明以色列人民並沒有堅守所領受到的信息,他們放棄了和上帝之間永恆的約定。

為此,上帝再次以「另外的安息日」來表明祂對人類拯救的愛。這裡所謂的「安息日」,表示上帝對生命最大的賜福。但因為人犯了罪,結果使這項可安息的福氣流失了。因此,上帝差遣祂的兒子耶穌來到世界上,就是要使信他的人不再有勞苦、重擔(參考馬太福音十一:28—30)。這也是耶穌來到世界上的主要原因。

第12至13節,「上帝的話」,指的就是創造宇宙萬物之生命的動力。作者很清楚在這裡提出兩個基本認識:一是聽從上帝的話,有時確實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有如「雙刃的劍」,非常「鋒利」,會刺透人的「靈和魂,關節和骨髓」,這會使人痛到無法忍受。但堅持下去的,就會得到上帝拯救的恩典。二是有審判,且是非常清楚地會依據人所做的一切進行審判,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逃避得了。會有這樣的說法,是因為猶太人認為有亞伯拉罕作他們的祖先(參考馬太福音三:9—10),他們就可以免於審判,作者在這裡說不可能的事,每個人都要面對上帝的審判。

第14至16節,從第14節開始,直到到第七章28節,這段經文都是討論有關「大祭司」的工作和角色。這段經文也可說是希伯來書最中心的經文。作者很詳細描述大祭司的工作和角色,因此,不少聖經學者認為,此經書的作者必定是猶太人,且是相當熟悉猶太宗教事務者,這也就是有些聖經學者會認為此經書的作者乃是使徒保羅的原因之一。

第14節可參考詩篇第一一○篇4節。作者勉勵所有的信徒,要堅持所信的耶穌,他才是真正的「大祭司」,是「上帝的兒子」,已經復活「進到上帝的面前」。

作者再次強調耶穌成為人,跟我們一樣生活在人間,也跟我們一起工作,他也經歷了我們的缺點和試探,但最重要的是「他沒有犯罪」(參考七:26)。這也讓我們明白:耶穌與我們之間最大的差別是:他是無罪的,我們是有罪的。因此,當我們需要他拯救的恩典時,他就是我們「及時的幫助」。藉著耶穌,我們可以「大膽地來到上帝恩典的寶座前,好領受慈愛和恩典」。
經文:

希伯來書 5:1-5:14

註釋:

希伯來書第五至十一章16節
1.第五章:
    這章主要在討論大祭司制度,是從民間選出來的。不過,要注意的是:在耶穌的時代,大祭司是由羅馬政府任命的,這一點可以從約翰福音第十八章12至14節經文中看到,那年的大祭司是該亞法,他的岳父亞那原本是大祭司(主後七至十四年),卻因為得罪了羅馬統治者格拉都(Valerius Gratus)而被廢掉大祭司的職位,由他的女婿該亞法從亞那的兒子以利亞撒(Eleazer)奪取大祭司的職位。會發生這樣的事件之因,是與龐大的金錢誘惑有關,如果仔細讀四本福音書中記載有關耶穌進入耶路撒冷聖殿,將那些販賣獻祭牲畜與兌換銀錢的商家桌椅、箱櫃等物品,全部都推翻倒地,就會明白耶穌那些舉動並不是故意藐視生意人,而是在那些商家、攤販的背後,有龐大金錢利益輸送進入大祭司和聖殿祭司群的手中,這一點才是讓耶穌忿怒的原因。他控訴這些宗教領袖將敬拜上帝的聖殿變成「賊窩」、「市場」,已經讓聖殿遠離敬拜上帝的事了。
    這章也可說是延續第四章14至16節所討論的大祭司之角色,就像第四章14節所說的:「我們有一位偉大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他已經進到上帝的面前。」雖然這裡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大祭司都是從民間選出來」,但他就是要強調耶穌是超越所有從民監選出來的大祭司,並明白的指出,耶穌就是帶領著所有的人回到上帝面前,清楚認識上帝救恩的偉大祭司。

    第1節,這裡說「每一個大祭司都是從民間選出來」,這簡單的一句話,說明耶穌是大祭司,他是真正的「人」,不是幻影,這一點對早期的教會非常重要。因為早期教會有一影響頗大的說法,認為耶穌是神所以並沒有真正的生活在世上,人們看到的只不過是幻影而已。再者,大祭司的主要工作,就是帶領人民「事奉上帝,為他們的罪獻上禮物和祭品」,這也就是現代所說的「禮拜」之意。

    第2至3節,這兩節大祭司也是人,既然是人,就有人軟弱的特質。因此,身為人的大祭司耶穌,也會知道用「溫和」的方式對待那些「無知和犯錯誤的人」。而且大祭司不但要為「人民的罪獻祭,也必須為自己罪獻祭」,這句話是依據利未記第十六章11至14節,摩西法律規定亞倫要為自己和他的家屬獻贖罪祭。

    第4節,這節說到大祭司是一項「尊貴地位」的工作,因為是「上帝選召的人才能夠作大祭司,像亞倫一樣」是上帝親自揀選的。可惜的是在耶穌的時代,大祭司已經淪為羅馬政府操控的政治籌碼,用來控制猶太人的社會組織。其實作者在這裡以亞倫為例,是要說明一個重要的認識:當大祭司並不是用人的影響力爭取得到的。這點在耶穌時代之前的馬加比時代已經發生,幾乎都是統治階層才能擔任。因此,政治統治者往往會利用職權任命大祭司,而不經由人民選出,更不是由上帝揀選。

    第5節,這節是引用詩篇第二篇7節的詩歌。

這裡說到耶穌當「大祭司的尊貴地位」,是上帝親自揀選,並且和耶穌之間有約,他是上帝的兒子,上帝作為他的父親,這點從約翰福音可清楚看出來,也是耶穌一再說上帝就是他的父親之因(參考約翰福音五:17、36、六:32、十:36、十三:3)。

    第6節,這節可參考詩篇第一一○篇4節的詩歌。而有關「麥基洗德」的事,可參考創世記第十四章17至24節的記事。創世記作者說這位「麥基洗德」祭司,也同時是個君王。作者有意表示:耶穌就是大祭司,也是一位偉大的君王。

第7至8節,這節可參考馬可福音第十四章35至36節,耶穌與門徒守最後晚餐之後,前去客西馬尼園祈禱,他在極痛苦中,祈求上帝讓「苦杯」離開他,但不是依照他的意思。他願意順從天父的旨意。在路加福音第廿二章44節說,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祈禱到「汗珠像大滴的血滴落在地上」,可見耶穌的祈禱非常迫切。

再者,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曾大聲呼喊(參考馬可福音十五:34、37),而他所呼喊的話是引用詩篇第廿二篇1節的詩歌。

第9至10節,作者在兩節表明耶穌因為是「完全」奉獻,使這項奉獻達到最高峰。因此,上帝透過他使所有「服從他的人永遠得救」有了「根源」。因此,上帝「宣佈」耶穌就是像「麥基洗德」一樣,擔任大祭司。

    第11至14節,這段經文從第11節開始,直到第六章12節止,是希伯來書勸勉信徒的第三部分。也從這段經文可清楚看見作者寫這本經書的主要對象,並不是初信的基督徒,而是已經皈依耶穌已經有一段時間的信徒。但他們的信仰顯然沒有成長,而且還很軟弱,沒有進步。就像使徒保羅指責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一樣,說他們還停留在喝奶的階段,不能吃飯(參考哥林多前書三:1—2)。

	作者在第11節這裡說是因為大家對耶穌成為一個大祭司的角色認識不清楚,就像一般人會問的問題:一位偉大的拯救者,怎麼能以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來當作替人類的罪作贖罪的祭品呢?這樣的事太深奧了,不容易了解。長久以來,這個問題一直就困擾著許多基督徒。其實,作者在這裡說早期教會的基督徒「聽覺遲鈍」,類似這樣的話也出現在馬可福音作者筆下的耶穌門徒(參考馬可福音六:52、八:17)。因為人們無法理解為甚麼耶穌既然是偉大的大祭司,卻沒有享受世上大祭司的榮耀,反而是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在第12至14節作者用「吃奶」與「吃乾飯」作對比,指出一個信徒如果已經來到教會一段很長的時間,就應該成為別人的老師,而不是老是要別人用最簡單的信仰功課來教導。換句話說:老信徒應該成為新的信徒的老師,而不應該停留在「新信徒」的階段,接受他人的幫忙。

	「上帝信息的第一課」,在中文《和合本》這「第一課」是用「小學」,在《台語版》聖經同樣用「小學」,天主教《思高版本》用「初級教材」,這是指最簡單的功課。表明初代教會信徒在信仰上並沒有明確的進步之意,這是很可惜的事。
經文:

希伯來書 6:1-6:20

註釋:

2.第六章:
    這章很清楚繼續在說明成長的信仰,是在生活上可以見證出來的。信仰絕對不是口號,或是停留在思想中,而是有確實的行動,這種行動是在工作和生活中展現出來。

    第1至3節,這三節是繼續第五章11至14節的勸勉,希望信徒們能夠進步,而不要老是停留在信仰的初步階段。在這三節經文中,作者提到幾點重要的信仰要義內容:(1)懊悔,指承認錯誤之意。(2)信上帝,相信只有一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神。(3)洗禮,早期教會視為非常重要的入信禮儀。有潔淨、洗滌過去的罪的意思。也就是猶太教的潔淨禮。(4)按手禮,通常都是在洗禮之後,象徵祝福的意思。若是要差派人去傳福音,按手除了表示祝福,也表示賦予權柄。(5)死人復活,基督教信仰最根本的要義。(6)永遠的審判,例如馬太福音第廿五章31至46節耶穌所講的最後審判。

  作者希望基督徒不要老是在上述這些問題上打轉,而是要繼續尋求更積極的信仰見證。例如:洗禮,就不要老是停留在爭論要用「浸禮」或「滴禮」的儀式上,而應該繼續問:洗禮後,人怎樣過潔淨的生活,這樣才有意義。

    第4至6節,這段經文說出在希伯來書作者的時代,有信徒離開了教會,並且重回到他們原先的信仰裡,不再堅信耶穌就是生命的救主。作者的看法是:一個人在未信主之前,得到福音之後,因「悔改」而皈依耶穌。現在「離棄正道」之後,就無法再叫這個人「重新悔改」。他的意思是「離棄正道」的人,就是「再一次把上帝的兒子釘十字架上,公然羞辱他」,這樣的人怎能有「再次悔改」的機會呢?不可能的。作者的意思並不是說上帝不接受悔改的人,而是說這些會這樣,是因為他們的心硬才會做這種選擇。既然這樣,就必須自己負起羞辱上帝的責任。這就如同耶穌所說的:「褻瀆聖靈的人永遠得不到赦免,因為他所犯的是永遠的罪。」(馬可福音三:29)

第7至8節,作者用田地耕種作為比喻,這個比喻類似以賽亞書第五章1至7節,先知以賽亞說到葡萄園的比喻,那些沒有結出好葡萄的果園,將要拆除它的圍籬,讓野獸來吃園子裡的果實,並糟蹋它,讓它荒廢。作者在此引用這比喻,主要在說明好的又有整理過的田園,必定會「吸收雨水,生長蔬菜」,這是有上帝賜福。相對的,讓田園荒廢的,必定會長出許多「無用的荊棘和蒺藜」,這些只能用「火燒毀」,就像「被詛咒」一樣的「危險」,不會有上帝的賜福。

第9至12節,作者寫給信徒的這本書信有責備也有鼓勵,這段話與第4至6節那些離棄正道的信徒剛好呈現對比。作者激勵那些在信仰上堅持的信徒,給予他們很高的肯定。他說他們有堅定的信仰,就是「更接近拯救」的目標。作者提醒信徒,上帝是「公道的」,絕對不會忘記他們在「工作和愛心」上所表現出來的美好見證。他要這些在工作和愛心有見證的信徒,不可有「懶惰」的心,這樣才能「領受上帝的應許」。這是天上的應許,是給那些始終熱心於福音事工的人。因為這些人不僅自己有堅定的信心,且能幫助別人。

第13至15節,作者在這段經文中以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為例,說上帝曾用自己的名「發誓」要「應許」給他,這項應許就是「多子多孫」(參考創世記十二:2)。亞伯拉罕就「耐心等待,終於得到上帝所應許的」這項賜福。

第16節,這節是為了要解釋第13節所提到的上帝以自己的名發誓。因為上帝就是整個宇宙萬物的創造者,當祂用自己的名發誓時,表示整個宇宙萬物都是擔保品一樣。因此,當一個人用比他「自己大的發誓」,這樣的發誓就會「結束人和人當中一切的爭執」,原因是這位更大的人會擔當中保,負起發誓所說的責任。

第17至18節,這兩節作者特別強調上帝的應許是「永遠不會改變自己的計畫」,原因是在上帝的應許中也包含祂的誓言,因為上帝是神聖的,祂所說的話必定會實現,在祂實踐所承諾的誓言之前,祂不會改變祂的應許。這也是聖經作者一再強調的,上帝是個「信實」守約的神。這也是希伯來書的作者要表明白:在上帝的應許裡面,含有上帝的誓約在其中。因此,作者要所有信徒必須「抓住」這項應許的「盼望」,不要讓之溜走、消失。

第19至20節,作者在這裡提到所有的信徒可以有這樣的「盼望」,就是可以領受上帝的應許,這種來自上帝的應許就像「生命之錨」一般。如同船進入港口時要放下「錨」,使船停泊於港口的時候,可以穩定下來,「又安全又可靠」。

另一方面,作者在這裡也將耶路撒冷聖殿「至聖所」的觀念引用在此;猶太人一直有個觀念:「至聖所」乃是上帝顯現與大祭司對話的地方,是神聖之地,也是每一位大祭司一生所期盼的事(參考路加福音一:8—11)。而基督徒則是最期盼能進入上帝的國度,不是人間聖殿的「至聖所」之處。因此,作為「大祭司」的耶穌,他已經成為所有信徒的「先驅」進入上帝的國度,他是帶領著所有信靠他的人進入了上帝的國度裡。這樣,耶穌帶給信靠他的人有安全、穩定的生命,就像一艘船進入港口,拋下了錨一般安穩。
經文:

希伯來書 7:1-7:28

註釋:

3.第七章:
    這整章的篇幅都是在介紹麥基洗德這位大祭司。但不論是在舊約創世記第十四章17至24節,或是詩篇第一一○篇4節,都只是提到麥基洗德是祭司,卻都沒有提起他的身世背景,或是他到底是怎樣出現的。不過由於創世記第十四章提到亞伯拉罕和麥基洗德之間有過互動,因此,幾乎猶太人都知道麥基洗德就是一位大祭司。

    第1至2節,這兩節可參考創世記第十四章18至20節的記載。

這裡也給「麥基洗德」這名字下個定義為「正義的王」。

再者,所謂「撒冷」,指的是耶路撒冷。由於「撒冷」這個名字也有「平安」的意思,因此,「撒冷王」的另一個意思就是「和平的君王」,這和以賽亞書第九章6節所說那位即將來臨的彌賽亞是個「和平的君王」的意思相同。麥基洗德既是耶路撒冷的王,也是「至高上帝的祭司」,他同時擁有兩個地位。

第3節,這是很特別的寫法,與創世記第十四章的寫法有些差異;在創世記雖然沒有介紹麥基洗德的身世背景,讀起來會讓人覺得是資料不全。但在希伯來書這樣的寫法,則有意表明:麥基洗德乃是從天上降下來的一位「大祭司」,是上帝所差派專程來到世上的。因此,作者用「他跟上帝的兒子相似」這句話來形容。

第4至10節,這段經文也是從創世記第十四章18至20節的背景為底,主要以三點說明麥基洗德是一位來自上帝的特別使者:

(1)連亞伯拉罕也向麥基洗德「納」了十分之一的戰利品,這項舉動非常特別,尤其這和利未人從獻祭物品中抽取十分之一的意義不同。

(2)麥基洗德為亞伯拉罕祝福,這表示他比亞伯拉罕的位階還要高,因為在古代只有在上位的人可以為下位的人祝福。因此,作者在這裡說「給人家祝福的比那受祝福的人大」。

(3)麥基洗德並不像利未人,他們依法律規定「收取了十分之一」,但還是會死去;但麥基洗德雖然「也收取十分之一,卻是活著的」,並沒有去世。

作者用上述這三點來表明一個重要的信息:猶太人心目中最重要的祖先亞伯拉罕,都會向麥基洗德行上述這些舉動,就可想像麥基洗德是多麼地尊貴了。

第11至12節,這段經文說到耶穌的背景,並不具有祭司的身分,因為耶穌是屬於猶大支族的後裔,而祭司乃是利未族的後裔。之所以會有耶穌的出現,是因為祭司的傳承出了問題,這問題不在於血緣的傳承,而是來自心靈的潔淨。當時因為人心墮落,離棄了上帝的正道。因此,作者在這裡說「要是利未祭司的制度的工作是完全的,就用不著有另一種麥基洗德——不是亞倫——制度的祭司出現」。這樣,既然「制度改變,法律也得改變,這是很正常的事。

第13至14節,「我們的主」,指的就是耶穌。他並不屬於利未支族的後裔,而是屬於猶大支族的人,但這支族的人「從來沒有人當過祭司,在祭壇前供職」過,摩西法律也沒從沒有提起這猶大支族的人有當祭司的份。但現在主耶穌已經成為像麥基洗德一樣的大祭司,且是帶領所有信靠他的人回到上帝面前。因此,過去摩西法律的規定,現在都不適合再用了。

第15至19節,在第3節作者曾說過麥基洗德「沒有父親,沒有母親,沒有身世族譜,也沒有生死的記錄,他跟上帝的兒子相似,永遠作祭司」,這就清楚地說明麥基洗德並不是根據利未人承襲祭司條例來的。因此,在第七章6節曾提到「麥基洗德不屬於利未的世系」。現在作者說「另一個像麥基洗德的祭司已經出現」,這句話是用來形容耶穌的身份。既然麥基洗德不屬於祭司,耶穌當然也就不屬於利未族的後裔。因此,在第16節作者就說耶穌基督「並不是由於世系承襲下來的條例」。
	這裡說「世系承襲下的來條例」,意思是指祭司是由利未人依據相關的法律條文傳襲下來的。這些法律規定包括有:
第一、必須先沐浴潔身。

第二、穿上全套的祭司禮服。包括從頭上的帽子到身上的長袍。

第三、由大祭司用油膏在利未人的頭上,表明設立為祭司。而這些油也要塗抹在祭壇上。

第四、宰殺羔羊,並將羔羊的血塗抹在祭司的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右腳大拇指,然後再將剩下的血潑灑在祭壇的四周。

第五、完成這些禮儀之後,所有被膏立的祭司都必須留在聖殿中七天不准離開。七天之後才算全部完成。這就是希伯來書作者在這裡所說的「世系承襲下來的條例」。

	從上述這些承襲條例看到一個重點,就是相當重視外表的禮儀。這些在人看來是相當重要,但卻無法突破一點:人內心的意念。禮儀的整個過程都是人可以用眼睛看得見,但人內心的意念則是無法用眼睛看得出來。因此,必定會有許多屬於人「軟弱無能,沒有用處」的部份。
作者並不是說這些法律規矩不重要,他並不否認這些成為祭司所必須具備的整個過程,而是指出膏立祭司即使有這樣的繁文縟節,還是有不完全的地方,因此,才需要有一個更完全的來補足缺失。而這個補足的方式,就是由上帝親自差遣來到世上的耶穌執行。因為有耶穌成為大祭司的帶領,使「我們可以接近上帝」,這才是最好的「盼望」。

第20至22節,這裡分別出利未的祭司,和上帝差遣的耶穌之間,二者身為祭司身份的差異;利未成為祭司,上帝並沒有發出任何「誓言」,但在耶穌身上,上帝「曾經發誓,絕不改變心意」,要讓耶穌「永遠作祭司」。作者引用詩篇第一一○篇4節的詩歌,說明耶穌就是永遠的祭司,因此,他成就了「更美好的約的保證」。

第20至25節,這段經文作者繼續提到利未系統的祭司和耶穌成為祭司之間的差異。作者在這裡強調一個基本的差異是:以前被封立的祭司雖然很多,但都死了而耶穌是永活的祭司,因此,沒有人也不需要有人來繼承。也因為他永遠活著,所以他一直是最能帶領人們「親近上帝」,也是最能替信徒向上帝「求告」的祭司。

第26至28節,這段經文繼續說明耶穌成為大祭司,和一般的大祭司不相同。

一是耶穌是「聖潔、沒有過錯、沒有罪」的,因此,他被「提升到諸天之上」。但一般大祭司是有罪的人,會死。

二是他只獻祭一次,就是「把自己獻上」,這樣一次就完成救贖的工作,但一般的大祭司是需要天天獻祭。

三是摩西的法律「封立不完全的人為大祭司」,相對的,上帝所設立的這位大祭司,就是祂「永遠完全的兒子」,是上帝「發誓應許」給人的恩典。
經文:

希伯來書 8:1-8:13

註釋:

4.第八章:
	作者在這章經文中繼續強調最偉大的祭司就是耶穌,他和過去從利未人推選出來的大祭司有甚麼不同,以及原本利未人推選出來的大祭司之工作是甚麼,而耶穌作為大祭司為了人類所獻上的又是甚麼祭。

基本上,可以這樣了解:從第八章到第十章,在討論的主題內容,主要的依據就是耶利米書第三十一章31至34節的經文所延伸出來。在先知耶利米的信息裡,提到上帝將和以色列人民立「新的約」,這「約」不再是外表的,而是刻在人的內心,這樣的「約」才會永遠存在。希伯來書的作者就是用先知耶利米的信息來開啟猶太人基督徒對耶穌有新的認識,希望他們更清楚這位上帝親自差遣到世上來的大祭司,他成為人類與上帝之間最好的「約」的記號,其意義是深遠的,也是貴重的,作者希望讀者會珍惜這份來自上帝賞賜的貴重禮物。其實,作者想要表達的觀念是:耶穌是新約,這新的約勝過舊的約。

第1節,因為耶穌就是直接從上帝來的大祭司,且是上帝的兒子。若是沒有人比得上麥基洗德,那又怎能有人能和耶穌相比呢?當然更不可能。這就是作者在這裡所要表明的一個結論。因此,他在這裡用「重點」來形容這個結論。然後作者進一步說到耶穌就是偉大的祭司。他之所以偉大是因為他「坐在天上至高權力者的寶座右邊」,這句話非常重要。這句話在表明耶穌是上帝和人之間的橋樑,就像是信仰上的「媒人」一樣,替人當作擔保者。

第2節,「至聖所」位於聖殿最裡面的地方,從列王紀上第六至八章可以清楚看見聖殿建造得非常富麗堂皇,是由最好的工匠負責雕琢殿內各種物品。大祭司每年一次帶著贖罪祭的血進入「至聖所」、也是上帝與大祭司會面的地方(參考利未記十六:13—15、希伯來書九:7)。因此,任何大祭司要進入,都必須謹慎依照規定的禮儀進行。但現在耶穌基督當大祭司所服事的聖所,並不是用人的手和金飾物品所建造的,而是上帝自己建造的,這才是「真聖幕」。

第3節,這節可參考第五章1節:「每一個大祭司都是從民間選出來,被指定替人民事奉上帝,為他們的罪獻上禮物和祭品。」作者說既然大祭司需要獻祭,耶穌也一樣。但耶穌最特別的地方,他不是用牛或羊等這樣的祭牲作為祭品,而是用自己的生命代替了所有的人的罪,獻在上帝的祭壇上了。

第4節,耶穌並不屬於利未族人,因此在這世上不可能當祭司,因為在這世上有依照摩西法律設立的祭司做獻祭的工作。

第5至6節,這是很特別的經文;作者以為地上所有的,都是「天上聖幕的副本和影像」。這樣的說法與當時相當流行的希臘思想有密切關係。因為希臘思想認為世上的事物是虛幻、不實在、暫時的,是從天上映照下來的「影子」而已。但作者在這裡強調耶穌所事奉、獻祭、服事的,都比地上的祭司要優越,因為他的祭司身份有上帝的「應許」在其中,是「介於上帝和人之間作中間人的約」而成為祭司。

第7節,原本上帝頒佈給摩西轉達給以色列人民的「約」是美好的,但以色列人民將之破壞了(參考耶利米書三十一:31—32)。因此,才需要立第二個「約」,這個「約」就是所謂的「新約」。
第8至12節,這段詩歌是引用耶利米書第三十一章31至34節。重點在於上帝要與以色列人民立新的約。這新的約與舊的約之間的差別,就是新約是寫在人們的心坎上(第10節),舊的約則是以「割禮」作記號(參考創世記十七:7—14)。

第13節,也因為有新的約出現,因此,過去舊的約就沒有存在的價值,就會「急速消逝」,不再出現。

其實,這也是使徒保羅一再強調的,摩西法律並不能使人獲得生命的拯救,只能讓人知道自己的罪而已(參考羅馬書七:7—11)。

經文:

希伯來書 9:1-9:10

註釋:

5.第九章:
在這章作者引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後,進入曠野時建造的聖幕來說明耶穌作為一位大祭司,其所扮演的角色是甚麼。希伯來書是寫給猶太人基督徒看的,因此,猶太人對於聖幕是一點兒也不陌生。而在聖幕中是以約櫃作為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約的記號。因為有聖幕,就有負責管理和帶領人民到聖幕敬拜上帝的祭司。再從聖幕演變到後來進入迦南應允之地後的聖殿,祭司都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因為祭司就是要帶領人民以祭祀禮儀敬拜上帝,學習認識上帝的愛,這是非常重要的工作,馬虎不得的事。

希伯來書作者提到的祭司工作,就是以舊約時代聖幕的背景所說的規定,將耶穌定位在偉大的祭司的角色上。作者說耶穌帶領所有信靠他的人進到上帝的面前,直接領受上帝所賜永恆的生命。

6.第九章1至10節:
這段經文的背景與出埃及記第廿五至廿六章有密切的關係;作者引用出埃及記所記載關於聖幕(後來的聖殿)之各項禮儀規定,來表明一個重要的信息:這些禮儀規定都只是表面的象徵。如果禮儀不周全,只要修正即可。

第1節,所謂「頭一個約」,指的就是舊約。有記載兩項重要的事,其一就是「禮拜的規例」,另一項是「禮拜場所」。前者,非常清楚記載在摩西的法律中,明確的規定祭司應該怎樣進行獻祭的禮儀,特別是在利未記第一至七章很清楚地記載各種不同的祭祀方式和內容。而後者,是指出埃及記第廿五與廿六章以後所記載關於建造聖幕的事。這聖幕是在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進入曠野的時代所建造的,主要目的是作為敬拜上帝之用。

第2至5節,這段經文都是記載有關聖幕裡面的設施。

在第2至3節提到聖幕裡有兩個部份,就是裡、外兩個部份;前一個部份就是所謂的「外部」,也就是祭司進入的地方。然後是裡面的部份,這裡就是只有大祭司才可以進入的所謂「至聖所」。聖幕裡有燈臺、桌子、供餅等物品。這些都在出埃及記第廿五章31至39節記載得非常清楚。在第3節記載有關「至聖所」裡的設施,包括有燒香用的金香壇、約櫃等東西。燒香用的香壇之所以被稱為「金香壇」,是因為它的外面有用純金包裹,這樣才可以在上面點香。這些香的調配方式和一般家庭所使用的絕對不同;「至聖所」所用的香是用最好的香料調配起來的,因為要獻在「至聖所」給上帝的,當然要用最好的。

	第4節談到有關約櫃裡放著盛著嗎哪的金罐子,背景記載在出埃及記第十六章33至34節為的是要讓以色列人民知道吃嗎哪,是和上帝之間有生命不可分離的生命關係。而亞倫那根發過芽的杖則是記載在民數記第十七章。約櫃裡面放著兩塊刻寫著十誡的石版,這是在表明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立有永遠的生命之約,世世代代都不會改變。

第5節可參考出埃及記第廿五章17至22節。

第6至10節,這段經文談到關於進入聖所的規定。

第6節說一般的祭司只能進入「聖幕的外層舉行禮拜儀式」,這裡所謂的「聖幕的外層」,可分成兩部份,一是在聖幕外的祭壇,另一是聖幕到至聖所之間的地方。

第7節提到只有大祭司才可以進入「至聖所」裡面,而且是「每年只有一次」的「贖罪日」(猶太曆七月十日,參考利未記廿三:26)才可進去。大祭司要帶著動物的「血」,因為血可以贖罪(參考利未記十七:11),大祭司用這些動物的血來「為自己和人民贖罪」。

	第8節,在這裡所說的「聖靈藉著這些安排來指明」,這句話涵蓋往後到第10節所說的,所有這些繁瑣的祭祀禮儀都是「外表的規例」,並不能使人的內心完全,這一點可以從他們每年都必須舉行「贖罪」的禮儀看出來。

    第9至10節,這節作者給了一個嶄新的解釋,說聖幕的外層「象徵著現今的時代」,表明無論聖幕裡外所有的獻祭,都無法使人的「內心完全」。作者強調獻祭牽涉到的,只不過是「飲食和不同的潔淨儀式罷了,是屬於外表的規例」,無法建構人內心的真誠和敬畏的心靈。
經文:

希伯來書 9:11-9:22

註釋:

7.第九章11至22節:
這段經文作者談到舊約記載獻祭贖罪的規律,在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時,流出來的血就是贖罪的記號了。

第11至12節,這節很清楚說耶穌「基督已經來了;他作大祭司」,這表示耶穌就是「救贖者」(基督之意)。他救贖的對象「更大更完全」,比起用人的手建造起來的聖幕,只有針對以色列民族,耶穌所獻祭救贖的範圍更大。因為他用的是「自己的血」作為救贖的代價,不是舊約時代用「山羊和小牛的血」作祭物。

第13至14節,作者在這裡表明耶穌用他的血獻祭,可以「淨化」人的「良心」,除掉人的「腐敗行為」。作者這樣的說明已經說出耶穌帶給所有信他的人一個嶄新的生命形像,也是生命的改造。就像使徒保羅說的:「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哥林多後書五:17)血是代表生命(參考利未記十七:11),因此,當耶穌以他的血獻祭,也就是獻上自己的生命,也表示所有信他的人都和他的生命合而為一了(參考約翰福音十四:20)。因此,基督的獻祭是「完整的」,跟過去人所獻的祭不一樣。

第15節,「基督成為這新約的中間人」,也就是保證人之意。保證所有聽到福音信息的人,都能得到上帝所「應許永恆的福澤」。人是「藉著」耶穌的「死」,才得以修復和上帝之間因罪帶來的隔閡,如今人可與上帝重新建立合宜的關係。

第16至18節,這兩節用「遺囑」來表示關係的建立。這是一般人都能夠理解的事。一般而言,血是帶表生命。舊約時代用動物的血表示立約,也表示贖罪。新約就是耶穌用自己的生命所流的血來表明贖罪,也用來表示建立新的約。

第19至21節,這段經文提到舊約時代以色列人民與上帝所立的約,雖然已經過去了,但那「約」還是一樣有生命的基礎。作者引用出埃及記第廿四章4至8節所記載的,上帝命令摩西帶領亞倫及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和以色列全體民族代表到西奈山上領受誡命。當摩西從山上下來後,將上帝「一切的命令和規例」陳述給全體以色列聽,然後他在山下築了一座祭壇,並差派一些年輕人向上主獻牲畜,作為燒化祭與平安祭,再將這些牲畜的血灑在祭壇,以色列人民回應說:「上主所吩咐一切的命令,我們願意順從遵行。」

希伯來書作者用猶太人相當熟悉的血與生命之間的關係來表明一件最重要的事:舊約時代是用動物的血來贖罪,但新約時代則是由耶穌基督以自己的血來替所有的人贖罪。這樣的生命遠比用動物的血贖罪更貴重。

第22節,「幾乎各樣器皿都是用血潔淨的」這句話所說的「各項器皿」,是指在聖幕中裡擺設的各項敬拜用的器皿,包括了燈臺、桌子、祭壇等等這些與敬拜有關的物品。這也是猶太人長久以來的傳統,每年「贖罪日」的敬拜中,大祭司就必須將獻祭牲畜的血灑在所有聖殿內的物品,用這種方式象徵這些器皿都已經被潔淨了。

「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這句話回應了第15節所說的,耶穌就是以自己的血來贖所有的人的罪,他取代了舊約用牲畜的血,他流自己生命的血作為與上帝立約的記號。
經文:

希伯來書 9:23-9:28

註釋:

8.第九章23至28節:
    希伯來書的作者引用當時最流行的希臘思想觀念,認為地上的一切乃是天上的「影像」、「副本」,所以地上一切都是「虛幻」的,天上的才是真實。因此,作者在這段經文中再次表明這樣的觀念,提到天上的比地上的更美好,既然地上的聖殿(或是會幕)需要用潔淨禮來表明它的聖潔。同樣的,天上的聖殿就更需要用「更好的祭物去潔淨」。

第23節,希伯來書作者引用了舊約祭祀禮儀的規定,因為利未記從第十一章開始直到第十五章止,都是記載有關各項潔淨的禮儀規律,包括怎樣的情況之下是不潔淨的,要怎樣的方式才能表示潔淨。
	第24節,耶穌並不是利未家族的後裔,依照人的族譜來看,他是屬於猶大系統的後裔,因此,他從來沒有進入「人手所造的聖所」為任何人舉行過類似的祭祀禮儀,他是上帝的兒子,直接來自上帝的。因此,他是直接就進入上帝在天上的居所,帶著所有倚靠他的人到上帝面前。
第25至26節,這裡提到猶太人的大祭司每年都要「帶著牲畜的血進到至聖所」,相對的,耶穌並不需要這樣,而且他「一次」就完成了獻祭的功效,使人的罪得以潔淨。

	第27節,這裡說「人人必有一死,死後有上帝的審判」,這句話對當時充斥著希臘思想的大眾來說是很難接受和理解的,因為在希臘思想中認為:人只要一死,一切都結束了。而這句「死後有上帝的審判」讓當時的人無法理解,人都死了,上帝要怎樣審判呢?基本上基督教信仰認為生命是永恆的,沒有死亡。因此,怎樣讓這永恆的生命有個善惡的區別,就是從有審判的觀念來看。上帝不可能讓作惡的人也可以恆久享受祂的慈愛,更不可能讓那些遵行祂旨意的人一直受到輕視。上帝必定會將遵行祂的旨意者和違背祂教訓者區分出來,使這二者在永恆的境界裡分開就必須進行審判的工作。聖經中這種例子不少,像馬太福音第廿五章31至46節,在審判的日子裡,將好與壞的如同區分綿羊與山羊一般,明顯區隔出來。又如在馬太福音第十三章47至48節,用漁網撈起海裡的東西,把魚兒分開,將好的收進來,壞的丟棄。類似這樣的例子甚多,都是在說明審判的意義。因此,死後有審判,這是基督教信仰很重要的一個環節。整本聖經都一再提起上帝一定會審判。

第28節,可說是希伯來書作者一再努力要告訴當時的猶太人基督徒耶穌再臨時並不是來審判的,而是來「拯救迫切等候他的人」。
經文:

希伯來書 9:223-9:28

註釋:

8.第九章23至28節:
    希伯來書的作者引用當時最流行的希臘思想觀念,認為地上的一切乃是天上的「影像」、「副本」,所以地上一切都是「虛幻」的,天上的才是真實。因此,作者在這段經文中再次表明這樣的觀念,提到天上的比地上的更美好,既然地上的聖殿(或是會幕)需要用潔淨禮來表明它的聖潔。同樣的,天上的聖殿就更需要用「更好的祭物去潔淨」。

第23節,希伯來書作者引用了舊約祭祀禮儀的規定,因為利未記從第十一章開始直到第十五章止,都是記載有關各項潔淨的禮儀規律,包括怎樣的情況之下是不潔淨的,要怎樣的方式才能表示潔淨。

	第24節,耶穌並不是利未家族的後裔,依照人的族譜來看,他是屬於猶大系統的後裔,因此,他從來沒有進入「人手所造的聖所」為任何人舉行過類似的祭祀禮儀,他是上帝的兒子,直接來自上帝的。因此,他是直接就進入上帝在天上的居所,帶著所有倚靠他的人到上帝面前。
第25至26節,這裡提到猶太人的大祭司每年都要「帶著牲畜的血進到至聖所」,相對的,耶穌並不需要這樣,而且他「一次」就完成了獻祭的功效,使人的罪得以潔淨。

	第27節,這裡說「人人必有一死,死後有上帝的審判」,這句話對當時充斥著希臘思想的大眾來說是很難接受和理解的,因為在希臘思想中認為:人只要一死,一切都結束了。而這句「死後有上帝的審判」讓當時的人無法理解,人都死了,上帝要怎樣審判呢?基本上基督教信仰認為生命是永恆的,沒有死亡。因此,怎樣讓這永恆的生命有個善惡的區別,就是從有審判的觀念來看。上帝不可能讓作惡的人也可以恆久享受祂的慈愛,更不可能讓那些遵行祂旨意的人一直受到輕視。上帝必定會將遵行祂的旨意者和違背祂教訓者區分出來,使這二者在永恆的境界裡分開就必須進行審判的工作。聖經中這種例子不少,像馬太福音第廿五章31至46節,在審判的日子裡,將好與壞的如同區分綿羊與山羊一般,明顯區隔出來。又如在馬太福音第十三章47至48節,用漁網撈起海裡的東西,把魚兒分開,將好的收進來,壞的丟棄。類似這樣的例子甚多,都是在說明審判的意義。因此,死後有審判,這是基督教信仰很重要的一個環節。整本聖經都一再提起上帝一定會審判。

第28節,可說是希伯來書作者一再努力要告訴當時的猶太人基督徒耶穌再臨時並不是來審判的,而是來「拯救迫切等候他的人」。
經文:

希伯來書 10:1-10:18

註釋:

9.第十章:
有人認為希伯來書的作者很可能就是使徒保羅,原因是有許多觀念或是論調實在很像使徒保羅的說詞。這章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作者談到有關法律和救恩的問題。對猶太人來說,摩西法律有絕對的權威。但是希伯來書的作者要讓當時的猶太人知道,即使是摩西法律有絕對的權威,卻不是帶領人回到上帝面前的途徑,真正能幫助人回到上帝面前的,不是法律中所規定的那些有著繁文縟節的敬拜、獻祭禮儀,真正使人能夠回到上帝面前的,乃是上帝的兒子耶穌拯救的愛,而這點正好是使徒保羅的思想中心(參考羅馬書四:21—28),難怪有人會說希伯來書的作者就是使徒保羅。這章就是在討論這方面的差異。

10.第十章1至18節: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筆法上有很大的特色,例如在第八章7節說:「如果第一個約沒有缺點,就不需要有第二個約。」(希伯來書八:7)又說:「如果把山羊和公牛的血和焚燒了的母牛的灰,灑在那些在禮儀上不潔淨的人身上,能夠清除他們的污穢,使他們淨化,那麼,基督的血所能成就的豈不是更多嗎?」(希伯來書九:13—14)現在又說:「如果敬拜上帝的人的罪真的都得到潔淨,他們就不會再有罪的意識,一切獻祭的事也就可以停止。」(本章第2 節)這種筆法的特色是:相對性,或說是比較性。

第1至4節,這裡說明法律的功效是相當有限的。這也是使徒保羅的思想,人如果靠遵行法律就可以得救,那就不需要耶穌的救恩。在這裡也提出這樣的觀點:如果法律是完整的,就不需要每年都獻上祭物表示罪已經得贖了。這表示無論怎麼獻祭,或是獻了多少祭牲都並不能解決人的罪的問題。
第5至7節,這兩節是引用詩篇第四十篇6至8節的詩歌。

摩西法律中規定五種祭,一是燒化祭、二是平安祭、三是素祭、四是燔祭、五是贖罪祭等。作者引用詩篇的詩歌,主要在說明上帝喜歡的,並不是各式各樣的獻祭,而是喜歡人遵行祂的旨意。在彌迦書第六章6至8 節就有同樣的說法,上帝並不喜歡人獻祭給祂,祂只希望人跟隨他走世上的旅途。大衛犯罪後,醒悟過來時寫了詩,在詩歌中他說:上帝不喜歡牲祭,上帝喜愛的是憂傷痛悔的心(參考詩篇五十一:16—17)。

第8至9節,這兩節是繼續解釋前面的詩歌。表示上帝並不喜歡人的獻祭,因為人雖然有獻祭,卻往往沒有將這種獻祭所要表達的意義,表現在生活或工作中。因此上帝才會以「基督的犧牲替代」過去所有的獻祭。

第10節,這節可參考馬可福音第十四章36節。耶穌「遵行了上帝的旨意,獻上自己的身體」,就這樣成功地把所有屬於上帝的子民都「聖化」歸給上帝。

第11節,這裡再次強調說雖然「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多次獻上同樣的祭物」,但並沒有解決人的罪的問題。

第12至13節,這段經文再次引用詩篇第一一○篇1節。作者再次強調「基督獻上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

第14節,這節可說是希伯來書的中心思想,也重複敘述第10節所說的過的,使所有信靠耶穌的人都因此「聖化歸主」,得到永恆的生命。

第15至17節是引用耶利米書第三十一章31至34節。

第18節,這節也是從第七章15節以來,直到第十章17節的一個結論。作者希望讀者不要被許多繁複、外表好看的祭典禮儀所迷惑,這些只能使人的眼目滿足,但並不能解除人的罪,因為真正能使人的罪得到赦免的,乃是上帝的恩典,且這恩典是來自上帝本身,並不倚靠人的祭典禮儀。
經文:

希伯來書 10:19-10:38

註釋:

11.第十章19至38節:
從第19節開始,是另一段勸勉、警告的話題。也是從第19節開始,直到這本書信的最後,也就是第十三章21節為止,談論的主題都是「信心」。這樣,可看出這本書信的整個大概輪廓,就是:第一章到第十章18節,都是在討論有關耶穌的身份;他比天使的地位更崇高(第一至二章),也勝過摩西、亞倫和約書亞(第三至四章),再來以麥基洗德的身份來比擬耶穌基督(第五至七章),然後第八至十章18節都將主題放在討論有關耶穌就是上帝和人之間所立新的約的記號。現在這段經文就是最後一個部份,討論有關信心的問題。

第19至20節,這兩節是很重要的經文,可參考第四章16節。

作者在這裡說人可以回到上帝面前,面對著上帝,與上帝和好,是因為「藉著耶穌的死」所帶來的救贖恩典,使所有信靠耶穌的人可以「坦然進到至聖所」,以前只有在每年的「贖罪日」大祭司才可以進入「至聖所」,現在則是連「我們」都可以進入,不再需要讓大祭司代表我們了。另外,就是不再限定只有「贖罪日」,或是特別的時間,而是任何時候都可以面對上帝,直接與上帝對話、聆聽上帝的聲音。因為上帝的愛已經在耶穌身上表明出來。

	第21至22節,這裡再次強調所有的信徒都必須準備潔淨的心靈來親近上帝。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認識,整本希伯來書要傳遞的信息:與上帝立「新的約」,而這「約」必須是真實的。因此敬拜上帝需要用真誠的心靈,這也是耶穌的教訓。

作者在這裡提到「用已經蒙潔淨、無虧的良心,和清水洗過的身體,來親近上帝」,這是指一個人已經悔改、認罪,且有受過洗禮的禮儀而言。作者用這些詞句,是要讓這些已經悔改認罪的猶太人基督徒知道他們都已經受過洗禮,只要信靠耶穌,就可以直接面對上帝,而不是再次回到猶太人傳統的禮儀裡去尋求拯救的盼望。

第23節,「持守」這個詞,意思是要緊緊抓住不放已經公開承認的信仰告白。這份信仰告白是在盼望上帝的寬恕和拯救。希伯來書的作者再次強調上帝的應許是真實可靠的,祂一定會寬恕、赦免人的罪。

第24至25節,這兩節特別提到當時猶太人基督徒中已經發生的狀況——有人離棄了聚會。特別是在「主的日子快到」的時刻,也就是「末日」快要來臨,有這樣的彼此關心、勸勉,心中的焦慮與不安才會減到最低的狀況。

第26節,這節很清楚表示「故意犯罪」是上帝不能接受的事,等於是很難獲得上帝的赦免。因為信徒「故意犯罪」等於是在褻瀆、踐踏上帝神聖的救贖恩典一樣。再者,這裡的「故意」一詞,也有「連續不斷」的含意,意思是指一而再、再而三的行為。

第27節,作者說每個信耶穌的人都會清楚知道有審判。因此,面對上帝的審判,就必須以「戰戰兢兢」的態度等候著,而不是隨便不當一回事。

第28至29節,這裡提到摩西法律規定「只要有兩個或三個證人證明」某人的「過犯,就必須處死,不蒙寬恕」(參考申命記十七:2—7)。如果摩西的法律都如此規定了,那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是上帝親自派遣到世上來的救主,人若是把耶穌的救恩當作圖謀私利的工具,或是將耶穌的救恩看成廢物一樣,隨意丟棄,那將會是甚麼後果呢?不用解釋也可以清楚。

第30至31節,這裡引用申命記第三十二章35節,說上帝必定會報應。因為上帝是個公義的上帝,祂不會讓被壓迫者一直受到冤屈。使徒保羅曾引用這節經文來勸勉羅馬教會的信徒(參考羅馬書十二:19)。基督徒一直認為:上帝必定會審判,沒有任何人能夠免除,希伯來書作者也說過,每個人都需要面對上帝,向上帝交帳(四:13),呼籲大家不要輕忽上帝的審判。

	第32至33節,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裡提到信徒當中有人相當勇敢,並沒有因為「遭受許多痛苦」而放棄信仰。雖然所遭遇到的迫害使人感到相當難堪,甚至自己已經受到了「侮辱和虐待」,也安慰那些因為信仰受到迫害的人,和他們「站在一邊」,這都是美好的見證。

第34節,這裡提到許多信徒所受到的困境,就如同「囚犯」一樣,甚至連「所有的財物都被奪走的時候」,為了福音的緣故也「甘心忍受」苦難。

第35節,作者深信有這種堅持的信徒,將來必定會得到「極大的報賞」,因此,作者鼓勵他們「不要喪失了勇氣」。

第36至37節,作者引用詩篇第九十五篇7至11節,詩人提醒以色列人民必須趁著「今天」能聽到上帝的聲音時,不要心硬,而是要趕緊悔改歸向上帝。作者引用這樣的詩歌,就是在鼓勵信徒要忍耐,因為上帝審判的「那日子」很快就會來臨,不會「遲延」,而是「再過一會兒」就會來到。希伯來書的作者一直有強烈的暗示:審判的日子即將來臨,不會延遲多久,要忍耐下去,不要放棄,以免過去忍受的苦難因為無法堅持而變成落空,那就很可惜。

第37節,這是引用哈巴谷書第二章4節。

作者主要也是在鼓勵信徒們不要因為等待而氣餒,要對上帝有絕對的忠心,這才是領受天上獎賞最重要的憑據。

第39節,這節是為第十一章先做了開場白。作者告訴這些猶太人基督徒,讓他們知道有「信心」,才能使人免於「沉淪」。這裡所說的信心,意思是對上帝絕對的忠實、不懷疑。再者,信心,也是指持續不間斷的狀態,不是某一段時期信心很好,其他時段就很差。而是一直保持著不變的態度,持續不停持守著,不敢有任何疏忽。
經文:

希伯來書 11:1-11:16

註釋:

12.第十一章:
這章是討論有關信心的問題。因為當時有不少信徒已經背棄了信仰,離開教會,不再參加聚會,更嚴重的是,有人「故意犯罪」污辱了上帝的聖名。因此,這一章的主題內容就是討論關於「信心」是甚麼。作者從亞伯開始論述,一直談到先知撒母耳,內容都著眼在「信心」這個題目上。要特別注意的是:作者論述「信心」時,是指對上帝要有信心,他是在這個基礎上討論信心的問題。再者,也從這章舉出例子來談論信心,可看出作者對舊約信仰人物相當熟悉。

13.第十一章1至16節:
    這段經文都是以亞伯拉罕作為題材,討論關於信心的問題。

第1節,這三節為「信心」下了簡單的定義,說「信心是對所盼望的事有把握,對不能看見的事能肯定」,這句話指出對「信心」的基本觀念:它是超越現實生活範圍時間、空間的限制。要特別注意的是,它是「看不見」以及對於「將來」的領域,因此,絕對不是屬於「過去」的。

  「把握」,指的是「保證」、一定能成就的意思。而「肯定」是「證明」。這是當時法庭的用詞,表示一切已經「定讞」,不用再辯論、申訴或喊冤。

第2節的「古人」,意思是「過去的長輩」,在這裡是指耶穌以前的信心典範。如亞伯拉罕等人,也就是本章第4節之後所列舉的偉大信仰者。作者說這些信仰前輩之所以會得到「上帝的讚許就是由於他們相信上帝」的緣故。

第3節,作者對創世記第一章與約翰福音第一章所說的「太初」的創造表示了他的觀點:宇宙的開始,必須以信心去瞭解,不是要親眼看見才明白。

第4至7節,這段經文主要在說明「古人」中三位信仰的典範,其一是「亞伯」,再來是「以諾」,第三位是「挪亞」,他們三位是舊約聖經中大家所熟悉的對象。

我們並不清楚作者為甚麼會選亞伯,因為亞伯的故事並不長,且沒有甚麼特別的記事,有的只是他的獻祭博得上帝的喜歡,但卻遭到兄長該隱的嫉妒而被殺害。「他雖然死了,仍舊藉著這信心說話」,這句話是指亞伯的血「從地下出聲,向上帝哭訴」(參考創世記四:1—12)。

第二位是以諾,他就是聖經中兩位沒有經歷「死亡」中的一位,另一位是先知以利亞,他們兩位都是由上帝直接帶到天上去。以諾最特別的地方是:他活在世上總共三百六十五年,一直跟上帝「有密切的交往」,這就是作者所說的,以諾在「他被提升以前已經得到了上帝的歡欣」之意。後來「上帝把他接去,他就不見了」(參考創世記五:21—24)。這是因為他活著的日子都一直保持著跟上帝「有密切交往」的緣故。

第三位是挪亞,他的故事一直是最膾炙人口的,有關他的故事記載在創世記第六至九章,也是這三個人事蹟中篇幅最長的一位。創世記的作者說挪亞乃是那個時代「惟一的好人;他跟上帝有密切的交往」(參考創世記六:10),這句話充分表示他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並且在生活上有好的見證。要在犯罪充斥的環境中,成為「惟一的好人」,確實是需要相當大的信心才有辦法達到。因此,上帝警告他,祂即將毀滅整個世界,要他到山上造大船,因為上帝要用大水毀滅祂所造的世界。只有他的家人和所有潔淨與不潔淨的動植物被挑選進入大船中而得已避難。

第8至10節,從第8節開始直到第19節的經文都是在介紹以色列人民的祖先亞伯拉罕,他也被稱為「信心之父」。他被視為以色列民族最典範的「古人」(前輩、祖先)。有關他的事蹟記載在創世記第十二至廿三章。

在這麼長的篇幅中,作者主要在介紹亞伯拉罕順服上帝的呼召,以及相信上帝的應許,要賞賜給他兒子和土地的故事。這句「跟領受上帝同樣應許的以撒和雅各住在帳棚」,這句話表示從亞伯拉罕開始,直到孫子雅各等三代,都是過著不穩定的漂流生活,但他們都對上帝有絕對信心。

第11至12節,這兩節提到亞伯拉罕的妻子「莎拉」已經年老且「過了生育的年齡」,但卻「相信上帝會持守他的諾言」,在莎拉年滿九十歲時,上帝賞賜讓她懷孕生子。雖然亞伯拉罕「已經死了,從他一個人所傳下來的子孫卻像天上的星星和海邊無數的沙粒那麼多」,而這也是上帝給予他們祖孫三代的諾言。

第13至16節,這裡提到兩個重要的認識:
一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人,都沒有進入上帝所應許他們要賞賜的土地,且沒有如同上帝所說的,會有如同天上的星星、海邊的沙那樣多的子孫。當年雅各和他的子孫進入埃及的時候,家族的人口也不過才只有七十名而已(參考創世記四十六:27)。離上帝對他們所應許的實在相差太遠,特別是當他們居住的地方遇到嚴重飢荒,還要千里迢迢地遷移到埃及去寄居時,他們還是對上帝的應許存著堅定的信心。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他們是「至死有信心的人」。他們不會因為沒有看到上帝的應許,就懷疑上帝的愛,或失去對上帝的信心;反而存著堅定的信心認定上帝的應許一定能實現,這就是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

二是知道自己在這世上只不過是異鄉人,是旅客。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有這樣的認識,就會將希望存放在上帝手中,讓上帝去安排。從聽到上帝的應許,直到他們由摩西開始帶領以色列人民邁向應許之地,這樣前後相差大約有長達五百年的時間,他們一直以信心、耐心在等待。

	作者提醒大家,只要人將心思意念及生命的目標放在上帝那兒,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時,上帝並不會因為人的軟弱就不再承認人和祂之間的關係。上帝是慈悲的上帝,祂也不會人因為一時受到誘惑離棄了祂,就記恨、生氣,不再理會人,而是會在人知道悔改、認罪後,仍然接納人成為祂的子民。

第16節,這節可說是希伯來書作者最主要的用意,在告訴當時受難或在信心動搖的信徒們,祖先們之所以得到上帝的祝福及應許的果實,是因為他們相信有「天上更美好的家鄉」,在那兒,上帝就是他們的上帝,還替這些有信心的信徒預備了一座城,讓這些忠實信徒永遠居住。
經文:

希伯來書 11:17-11:31

註釋:

3.第十一章17至31節:
	這段經文除了第17至19節繼續提到亞伯拉罕的記事外,第20至22節是談到創世記中描述的以色列另三位族長,包括有以撒、雅各,和約瑟。然後從第23節開始到第29節,是記載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進入曠野的記事。而第30至31節,是記載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民進入上帝應許之地的迦南地。

    第17至19節,上一段說亞伯拉罕被上帝揀選,並且深信給他的應許。這段則是說亞伯拉罕的信心,連上帝要他獻上「獨子」以撒,他也毫不懷疑地遵照上帝的旨意。原因是他深信上帝的應許與賞賜,必定會實現,即使他獻上獨子以撒,上帝還是會讓他「把以撒從死裡領了回來」。

第20至22節,這三節經文提到「以撒」、「雅各」、「約瑟」等,他們三位都是創世記中族長歷史的代表者。從亞伯拉罕以後,就是他們三位接續族長的角色。他們的故事分別記載在創世記第廿七章27至40節;創世記第四十七章29至31節、第四十八章8至20節;創世記第五十章24至25節。這些經文都共同述說一件事:他們祝福下一代,都是談及未來的事,而不是眼前的事務。信心,就是對未來有盼望並深信不疑。

第21節說雅各在臨終時「扶著自己的柺杖敬拜上帝」,這並不是因為他年老行動不便,而是因為與上帝的天使摔角時,天使在他的大腿窩打了一下,使他因此跛腳(參考創世記三十二:22—32)。

第23至29節,這段經文除可參考出埃及記之外,也可參考使徒行傳第七章
20至44節。這段從摩西出生開始,談到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入曠野的情形。

第25節說摩西「不願在罪惡中享受片刻的歡樂」,這句話是指埃及人正在奴役以色列人民,將他們當作奴隸驅使。而摩西當時是埃及王子。但他認同自己是希伯來人,拒絕參與迫害同胞的事。因此,當他看見希伯來人被埃及人欺負時,便挺身護衛那被欺負的同胞。

第26節是希伯來書作者勸勉當時信徒的話;他告訴大家,所有的財寶、人間的富貴,都不比上帝的獎賞重要。但要獲得上帝從天上來的獎賞,就必須有堅定的信心才能得到。

第27節和第15節意思相同;亞伯拉罕原本可以返回故鄉,因為對上帝有絕對的信賴,因此,亞伯拉罕一離開哈蘭,就不再回頭。同樣的,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後,就不再回去,因為他看到未來,看到上帝所賞賜那美好的「流奶與蜜」之地。

第28節,可參考出埃及記第十一至十三章。

第29節,可參考出埃及記第十四章。

第30至31節,這兩節可參考約書亞記第一至三章,以及第六章。這兩節是記載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應許之地的經過。
經文:

希伯來書 11:32-11:40

註釋:

4.第十一章32至40節:
這段經文作者作了總結,說明歷代信仰前輩所留下的足跡,是無法細數得完的。作者概略地述說這些信仰的偉人,都曾經歷殘酷的刑罰,但堅定的信心使他們勝過苦難。即使在他們當中有人因此被「石頭擊斃」(參考歷代志下廿四:20—22)、「被鋸子鋸斷」、「被刀劍殺死」,但絲毫都沒有減低他們對上帝順從和堅定的信心。
第32節,這節從士師開始說起,直到先知撒母耳和其他的先知們。但士師是只有提到以下四位士師,分別是:
基甸,參考士師記第四章6節至第五章15節。

巴拉,參考士師記第六章11節至第八章35節。

參孫,參考士師記第十一章節至第十二章7節。

耶弗他,參考士師記第十三章24節至第十六章31節等。

其他士師還有俄陀聶、以笏、珊迦、底波拉、陀拉、睚珥、以比讚、以倫、押頓等都沒有提到。特別的是只寫了「巴拉」,卻沒有說底波拉。

再者,在君王中只有提到「大衛」一個人而已,而在先知的方面只有提到「撒母耳」,其他就用一句「先知們的事跡」概括了,而沒有描述。

第33至34節,這兩節提到這些士師之所以能打敗「周圍的國家」,是因為他們「施行正義,領受上帝的應許」,這裡的「施行正義」,意思是指大衛聽從上帝的話來治理國家(參考撒母耳記下八:15)。

「他們堵住獅子的口」,這句話可能和但以理有關(參考但以理書六:18—23)。

「撲滅了烈火」,是指但以理的三位朋友,也就是沙得拉、米沙、亞伯尼歌,他們三人因為拒絕向偶像下拜而被抓到尼布甲尼撒王面前,尼布甲尼撒王還為此大發雷霆下令將他們丟入火窯並用比平常熱七倍的烈火燒他們,但他們三人都安然無恙。相關記事參考但以理書第三章。

「逃脫了刀劍的殺戮」,這是指先知以利亞(參考列王紀上第十九至廿一章)、以利沙(參考列王紀下六:31)等際遇。

「擊敗了外國的軍隊」,這句話可能指希西家王因為倚靠上帝的大能,結果圍困耶路撒冷的亞述軍隊被上帝的天使殺死殆盡,為耶路撒冷解危。

第35至38節,這段經文將許多信仰事蹟都合在一起。

「藉著信心,有些婦女接納那些從死裡復活的親人」,這可能指撒勒法那位照顧先知以利亞的寡婦,先知以利亞讓她的獨兒子從死裡復活(參考列王紀上十七:17—24),也可能指那位接納先知以利沙的寡婦,先知以利沙也曾使她的兒子從死裡復活(參考列王紀下四:18—37)。

「另有些人拒絕被釋放,寧願死在酷刑下」,這句話除了隱喻著舊約先知撒迦利亞的遭遇(參考歷代志下廿四:19—22),也可以是指早期教會信徒遇到困境並遭遇迫害,但都不屈服。

第36至38節,也說出了早期教會信徒遇到的迫害是相當嚴厲。作者連續提到幾種慘遭凌辱的情形,包括了「戲弄、鞭打、捆綁、囚禁、石頭擊斃、鋸子鋸斷、刀劍殺死」等。這些描述都在先知運動中可以看得到,例如:先知以利沙在路上被一些年輕人譏笑他(參考列王紀下二:23);先知米該雅則是被亞哈王下命令關在監獄裡(參考列王紀上廿二:26—27);先知耶利米則是苦難不少,他甚至為此還詛咒自己的出生(參考耶利米書二十:7、14—18);先知撒迦利亞,也就是大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他是被約阿施王命令人用石頭將他在聖殿的院子裡打死(參考歷代志下廿四:17—22);而傳說中先知以賽亞是在瑪拿西王時代被人用鋸子鋸死的;約雅敬王曾派人到埃及去逮捕先知烏利亞押解回國,並命令人把他殺死(參考耶利米書廿六:20—23)。另外也有人為了信仰的緣故四處逃亡的情形。例如在亞哈王朝的時代,王宮主管俄巴底就曾救出一百個先知,把他們藏在山洞裡,以逃避亞哈王的妻子耶洗碧的追殺(參考列王紀上十八:4)。

作者用上述這些人的信仰見證,來說明早期教會忠實信徒遇到的境況是相同的,雖然面臨危險,但都沒有改變他們對上帝的忠心。

    第39至40節,這兩節是這一章的結論。作者想說的一句話,就是這些人都是堅持信仰到最後的人,也因此他們可以「領受」更美好的賞賜。雖然這些人都沒有在他們有生之年看到上帝給他們的「應許」,可是他們從不改變心意,也沒有因為生命遇到困境、危險,甚至面對死亡的威脅而有絲毫的動搖,他們依舊堅持所信的。作者想要表達一個重要的信念:並不是一定要看到成果出現才是有信心。信心是對未來生命的盼望,也就是第1節所說的,是「對所盼望的事有把握,對不能看見的事能肯定」。

另外一點:信心,是超越時間、空間限制的。作者一再引用舊約信仰偉人為例子,主要在說明:這些人也會和這一代有信心的人一同得到上帝的應許。換句話說:只要有信心,就不會在意時間的早晚,也不受地理空間的限制,上一代和這一代的信徒在耶穌基督裡都是一家人。
經文:

希伯來書 12:1-12:29

註釋:

5.第十二章:
接續第十一章談到有關信心的問題,作者將焦點轉移到耶穌基督的身上。作者先在第十一章逐一提出舊約聖經中的信仰偉人來作見證,供當時代的信徒們參考,看過他們的信仰見證之後,他要基督徒學習耶穌基督,想像耶穌基督是怎樣以信心忍受生命的苦難,他要強調的是:真正的信心是可以禁得起考驗的。如果信心不堪考驗,那就不能說是信心。因為真實的信心是得到足夠的力量去面對生命的苦難,這樣的信心才有意義,才有存在的價值。因此,我們也可以看到作者在這一章所提起的,都是與實際生活有關的。換句話說,學習耶穌基督的信心,就是在學習怎樣將信心應用在生活中,因為耶穌基督就是將信心實踐在生活裡。這樣,就可以知道信心不是用講的,而是必須在每日的生活中實踐出來。

第1節,作者要大家排除一切困難,將焦點放在耶穌基督身上;他就是我們信心的源頭和結尾。就像使徒保羅喜歡用競技場上的賽跑一樣,希伯來書的作者也用「奔跑」來形容信仰的歷程。如果有障礙物在路上,就必須將它除掉,否則無法抵達最後的終點。信仰是一場競賽,退縮就輸了。只有勇往直前才可期待勝利的結果。

第2節,可說是這一章的中心主題;作者希望基督徒會將目標放在學習耶穌基督。在第十一章,作者舉了許多例子都是與信心有關的好見證者。但作者並不希望在有許多例子可看之後,反而看見基督徒像個沒有設定好目標的競賽者四處東張西望,忘了最美好的目標。他只希望大家會專心一意的注視著耶穌基督;他就是所有基督徒信心的建造者,也是終極目標。

	第3至4節,這是一段很有意思的經文;作者勸勉基督信徒要把焦點放在耶穌基督的身上,他希望大家多想想耶穌基督和十字架的意義。這點也是使徒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所說的,他只傳耶穌基督和他的十字架。而十字架就是苦難。作者提到十字架的痛苦,是從人們心中的「憎恨」引起,這種憎恨是因為罪的緣故。但相對於基督徒所受的苦難,尚且還不至於像耶穌基督這樣受到十字架一樣的苦難。

第5至6節是引用箴言第三章11至12節的經文,將上帝的管教比喻成父母對子女的管教一樣,是為了孩子好。說上帝的管教,是為了要使所有信靠的人都得到益處。作者說上帝就像父母在「鞭打他所收納的每一個兒子」,用這種方式來「管教」忠心於耶穌基督的人,他說這就是上帝的愛。這種觀點可參考詩篇第一○三篇13節,詩人說父母怎樣疼愛子女,上帝也是這樣愛惜祂的子民。

第7至11節,這段經文的重點是在最後兩節,作者說:苦難並不是平白無故來到,上帝也不會冤枉人,其中都是有上帝的旨意。作者將苦難當作是上帝管教的方式,為的是要導正人的錯誤或是使之更為美好。

作者在這裡提出兩點:
一是上帝的管教,為的是使我們成為聖潔的子民。作者提出信仰觀念上非常重要的認識:上帝是「聖潔」的,因此,屬於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的子民也必須也「聖潔」才可以。這也是摩西轉告以色列人民必須認清的事(參考利未記十九:1—2)。換句話說,聖潔的上帝,不會允許祂的子民是隨便、骯髒、不守規矩、紛亂的。而聖潔的最基本要件,就是從忠實開始做起。

二是上帝的管教,為的是使基督徒「能夠結出平安的果子,過正直的生活」。

所謂「平安的果子」這句對照第十章19節所說的:「我們藉著耶穌基督的死可以坦然無懼地進到至聖所。」在猶太人的觀念中「至聖所」乃是上帝居住的地方。換句話說,藉著耶穌基督的死,所有信靠他的人可以「坦然無懼」地回到上帝的面前。

這種在耶穌基督裡的平安,是勝過生命苦難的平安,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勝過這世界的苦難(參考約翰福音十六:33)

    第12至13節,參考以賽亞書第三十五章3節。

先知以賽亞的詩歌主要是針對即將來臨的拯救,對以色列受苦的人民發出拯救信息中的一句詩歌,表示上帝要帶領以色列人民,讓他們可以挺直站立起來,不用再害怕。希伯來書的作者引用這句詩歌也是這個意思,要所有基督徒勇敢地向前走,不用懼怕,因為有復活的耶穌基督同在,必定會使「跛了的腳」重新「得到力量」可以自由行走。

第14至15節,希伯來書的作者一再強調基督徒應該過「聖潔的生活」,而依使徒保羅的看法,基督徒的聖潔生活應該和這個世界有所區隔(參考羅馬書十二:1—2)。作者說沒有過聖潔的生活,「就沒有人能見到主」,這表示聖潔是基督徒身上的記號。

「要努力跟人和睦」,這句話可參考羅馬書第十二章18節。

在這段經文中,作者一再重複「要謹慎」,不要讓上帝的恩典「失去了」,也不要成為「遺害人群」的「有毒植物」,這是指讓別人失去了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拯救的恩典,去拜偶像神明(參考申命記廿九:18)。

第16節a句,這裡說「淫亂」,這是指對上帝不忠實,也就是信仰混淆之意。但也可以是指在性生活上沒有檢點。使徒保羅就曾嚴厲譴責哥林多教會發生這種事(參考哥林多前書五:1)。

第16節b句至17節,這裡用以掃為例,可參考創世記第廿五章27至34節,以及第廿七章有關以撒為雅各祝福,但沒有為以掃祝福的故事。希伯來書的作者引用這樣的故事背景,主要在說明一件事:如果基督徒沒有過聖潔的生活,等於是在出賣自己的身份一樣。上帝在所有信了耶穌基督的人的身上作了「印記」(參考哥林多後書一:22,以弗所書一:13)。

    第18至24節,作者試著將「西奈山」與「錫安山」作了個對比;「西奈山」是上帝頒佈誡命給摩西轉交給以色列人民的地方。當摩西帶以色列人民接近「西奈山」準備接受上帝的誡命時,上帝用雲彩、火燄等遮住了他們(參考出埃及記第十九章、廿四:12—17)。對以色列人民來說,「西奈山」的經驗是恐懼的,也是嚴謹的法律規範,和嚴厲的懲罰。這是舊約所描述上帝居所的部分。而「錫安山」所表明的是有新約的含意,是和舊約不同。希伯來書的作者引用「錫安山」的「上帝居所」觀念,來比喻上帝所居住的天上。是人可以接近的地方。在第十章19至20節,作者表示耶穌基督已經替所有信靠他的人,鋪好了一條通往上帝「至聖所」的道路,大家可以「坦然無懼」地與上帝面對面。而耶穌基督以他在十字架上所流下來的血鋪出這條通道。因為耶穌基督就是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

第25至29節,這是作者再一次語重心長地勸勉猶太人基督徒,不要忘記過去以色列人民的祖先在出埃及入曠野時代那段時期所犯的錯誤,就像前面一段所提及的在西奈山下,他們得到上帝透過摩西頒佈給他們的法律誡命,可是以色列人民並沒有遵守,也因為這樣,他們的祖先都受到上帝嚴厲的懲罰(參考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現在,上帝是親自差遣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親自將那永恆生命的信息傳給所有信靠耶穌基督的人,主要目的也只有一點:就是希望所有信徒能夠專心事奉上帝,用敬虔的心敬拜上帝。作者提醒所有的信徒:上帝雖然憐憫,卻也是「毀滅的火」。這是引用申命記第四章24節:「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像熾烈的火燄;他不容忍任何跟他對立的神明。」作者有個心願:希望所有基督徒在這迫害來臨的時刻,不要受到誘惑而有放棄信仰的念頭,而是要有堅忍的信心直到世界的末了。
經文:

希伯來書 13:1-13:25

註釋:

6.第十三章:
	有些聖經學者認為這一章是屬於希伯來書的「附錄」部分。但也有些聖經學者認為不是這樣,認為這一章正好可以看出希伯來書的作者要讀者知道一件重要的信息:如果信仰只是一種理論的說詞,沒有實際生活的指導,則希伯來書將會使人感覺它是不切實際的一本經書。作者寫這一章,就是要讓讀者知道:信仰應該確實在生活上見證出來。沒有這樣的見證,信仰就很容易落入空談,失去意義。

	這樣,可看出這本經書主要在討論一個重要的主題:信心。特別是在第十章39節的地方,作者用「我們並不是退卻而沉淪的人;我們是有信心而且得救的人」這句話,為第十一章作了個開場白。因為第十一章整章都在討論有關「信心」的問題。然後在第十二章,作者以耶穌基督作為討論「信心」的議題,他說:「我們要注視耶穌,因為他是我們信心的創始者和完成者。」(十二:2a)這句話也是整本希伯來書最重要的一句話,也可以用這句話來作結論。希伯來書的作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讓猶太人基督徒知道信靠耶穌基督絕對是正確也是應該的,如果沒有信靠耶穌基督,人的生命面臨苦難的時候,將會不知所措,甚至會失去原有對生命的期盼。所以他用這句話來說明耶穌基督乃是一切信心的開始和結束。

	接下來第十三章作者提到幾點與早期教會團契生活有關的事,包括:(1)兄弟之間的互愛;(2)接待外出客旅的,而這也是摩西法律的規定,因為以色列人民曾在埃及當奴隸(參考利未記十九:33—34);(3)關心那些在監獄中受難的人;(4)婚姻的關係要忠實;(5)不可貪心;(6)記念傳道者等。

第1節,「你們要常有手足相愛之情。」這句可參考約翰一書第四章20至21節;羅馬書第十二章10節。愛,就是先從愛自己的兄弟姊妹開始。

第2節,「要接待異鄉人到你們家裡。曾經有人這樣做,竟在無意中接待了天使。」,這節可參考創世記第十八章描述亞伯拉罕接待三位異鄉人,結果他們竟然是接待了上帝和兩位執行命令的天使。

第3節,這節提到「記得」在監獄中「坐牢的人」,以及「記得那些在患難中的人」,而且都強調「好像你們也跟他們一起坐牢」,或是「好像你們也在患難中一樣」,這正好在說明與苦難者同受苦的基本精神(參考羅馬書十二:15,哥林多前書十二:26a)。耶穌基督也曾強調過,在審判日子來臨時,去探望在監牢裡的人,在天上將會得到一大獎賞(參考馬太福音廿五:36)。這節也反應了初代教會有許多基督徒受到嚴厲迫害的事件,被關入監獄的信徒也很多。

第4節,這節提到對婚姻的關係,一定要嚴格守「約」的關係。舊約聖經一再強調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就如同夫婦一般(參考以賽亞書五十四:5、六十二:4,耶利米書三十一:32,以西結書十六:8,何西阿書二:16)。耶穌基督在教導民眾時,就很清楚表示,除非有婚外情的事發生,否則就應該要堅守雙方所立的婚約(參考馬太福音五:31—32)。作者也強調淫亂的行為,上帝絕對不允許。

第5節,「不要貪慕錢財,要滿足於自己所有的。」耶穌基督也勸勉民眾要「躲避各樣的貪婪」,因為「一個人無論怎樣富裕,他的真生命不在乎他有多少財產」(參考路加福音十二:15)。使徒保羅就很清楚說「貪婪等於拜偶像」(參考以弗所書五:5,歌羅西書三:5),他也勸勉提摩太要告訴信徒,學習知足的重要性(參考提摩太前書六6—10)。

第7節,這節提到過去傳福音給他們人,有的因為迫害而喪失生命,有的終生在福音事工上確實是鞠躬盡瘁,這些人都留下了美好的信仰榜樣,是值得新一代信徒學習的典範。
「向你們傳上帝信息的人」,這句話指的就是耶穌基督。這也是使徒保羅所說的,他只傳耶穌基督和他死在十字架的信息(參考哥林多前書二:2)。

第8節,這節很清楚說到只有耶穌基督是從上帝來的,他才是永遠存在。人的世代很快會過去,包括君王、領袖、財富、知識都一樣。

第9節,並沒有清楚說明甚麼是「怪異的學說」,但接下去則提到「不要倚靠食物的規例」,有可能是早期教會有些信徒很講究飲食的問題。就像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哥林多教會的信都提到飲食問題一樣(參考羅馬書十四:14—23,哥林多前書八:1—13)。可能因為猶太人對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有過度的潔癖,導致在教會裡也引起爭執。作者在這裡強調,真正的信仰不會受到食物的影響。

第10至12節,猶太的大祭司獻祭的是動物,而燒這種牲祭是在耶路撒冷城外,而在聖殿完成之前是在聖幕的營外。但耶穌基督是把自己當作獻祭在十字架上,而他是被帶到耶路撒冷城外的各各他。他用死在十字架上流出來的寶血洗滌人的罪。

第13節,這節是在鼓勵猶太人應該去尋找耶穌基督獻祭所帶來的救恩,而最好的方式就是「分擔他所受的凌辱」。因為和耶穌基督同死,就會跟著耶穌基督同復活(參考羅馬書六:8—9)。因為耶穌基督已經甘願被釘死來救贖人類,我們應該要學習他的榜樣願意為福音忍受一切凌辱。

第14節,「我們沒有永久的城;我們是在尋求那將來的城。」這句話很清楚在說明這世上的一切都是短暫的,但在天上的才是永遠的,使徒保羅也強調這樣的信仰認知(參考腓立比書三:14)。

第15節,作者強調基督徒是會公開「宣認」耶穌基督的名(參考羅馬書十:10),用這種方式來表示榮耀上帝的名。

第16節,會知道「行善和幫助別人」,因為上帝喜歡人做這樣的事(參考使徒行傳二十:35,羅馬書十二13)。

第17節,作者在這節已經說明了傳福音的工作,就是在「看顧」人的「靈魂」,作者強調要「聽從傳福音工作者」的教導,因為傳福音工作者都「要向上帝交帳」。傳福音工作者最高興的事,就是看見信徒會聽從他們的教導,這樣,在福音的事工上他們會越做越歡喜。相反的,他們「會灰心」,這樣對傳福音工作者和信徒來說,都沒有好處。

第18至19節,提到「代禱」的重要性。這是基督教團契生活中很重要的信仰功課。為傳福音工作者代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第20至21節,這是作者為收信者的祈禱和祝福。這裡提到耶穌基督就是「大牧人」,而耶穌基督也自喻為好的牧者(參考約翰福音十:11—16)。

這裡強調上帝就是賞賜「平安」的神,也藉著耶穌基督裡成全了上帝在每個信徒身上的拯救工作。

第22至25節,這段經文是此信的結尾。第23節說提摩太曾經被關在監獄裡。他和使徒保羅同時在羅馬監獄,因此,有人認為希伯來書就是使徒保羅的作品。他從監獄寫信給腓立比教會、歌羅西教會,都同時提到提摩太的名字,說他們兩人同時寫信(參考腓立比書一:1,歌羅西書一:1)。不過也有可能是別人寫的,那人當時也在使徒保羅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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