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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出埃及記 1:1-1:7

註釋:

1.第一章:
就像創世記一樣,出埃及記也是由幾種不同的傳統資料混合編輯而成的。包括最古老,出現在主前950年代左右的「耶和華文獻」;在主前750年左右出現的「以羅伊文獻」;主前550年代的「祭司文獻」。

在第一章也是以這三種文獻混合編輯。第1至5節、第7節、第13至14節等,都是屬於「祭司文獻」。第6節、第8至12節等,都是屬於「耶和華文獻」的資料。而第15至22節則是「以羅伊文獻」的資料。

2.第一章1至7節:
這段經文可看到「祭司文獻」的特色,就是族譜的記載相當詳細。除約瑟外,作者將雅各和他十一個「直系」孩子的名字都寫了出來。總數是「七十人」。這裡所說的「七十人」是包括約瑟家的口數在內(參考創世記四十六:27)。但在使徒行傳的資料卻說是有「七十五人」(參考使徒行傳七:14)。

第5節,這裡特別指出雅各帶入埃及的人口數,因為約瑟是早就被賣到埃及,且是因為約瑟當上了埃及宰相,才使雅各有機會帶著家族進入寄居。

第6節很清楚說「約瑟死了,他的兄弟們和他們的同輩也都死了」,這是指第2至4節所提到的那一代的人。其實這節也為出埃及記往後的故事留個伏筆,因為約瑟和他同輩的人都死了,也是在表示埃及人已經逐漸忘了他們過去在埃及所做一切的事。

第7節,這節是整個出埃及故事的背景最重要的經文。因為這節也在說明後來以色列人民在埃及受到苦難的主要原因,是危及埃及社會的穩定。從雅各帶「七十人」進入埃及到現在,已經是「又多又強盛,遍及埃及全境」。這說明雅各的子孫在埃及發展得相當快速,已經不是用一個家族這樣的觀念可以形容,而是要用大族,且有發展出大國的趨勢。因此,不再用「雅各」的名稱,而改用「以色列人」,表明的是十二支派的總和。
經文:

出埃及記 1:8-1:14

註釋:

3.第一章8至14節:
這段經文提到一個重要的改變,就是埃及出現新的王,這個王決定改變國家政策,從過去對以色列人民的友善,到現在變成仇視。

第8節,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一節,因為這一節說出了整個出埃及故事的主要因由,就是這個新繼任的王「對約瑟的事毫無所知」。這個新的王是誰?有可能是一位非從世襲繼承下來的新王。此時的以色列人民在埃及已經居住大約長達四百年左右,經歷過好多世代。
「他對約瑟的事毫無所知」,這句話至少說出在埃及已經不再有人談及約瑟治理埃及王國的歷史事件。

第9至10節,這個新王認為以色列人民越來越多對埃及生存造成威脅。特別指出萬一有戰爭的事發生,以色列人民若是和外族人聯合起來,不論逃離或是控制著埃及,將會使埃及淪陷成為奴隸。因此,他認為應該「設法阻止」以色列人民「增加人口」作政策轉變的第一步。

第11至14節,除了控制人口增長外,這個埃及國王接著壓制以色列人民,使他們從過著優渥的生活,開始變成「苦工」、「奴役」,用這種方式抑制以色列人民日漸壯大的勢力。第11節「作為國王的補給中心」,也可看成是「指揮中心」。
經文:

出埃及記 1:15-1:22

註釋:

4.第一章15至22節:
這位新的王除了採用「苦工」、「奴役」對付以色列人民外,也同時採用「滅族」的方式。這是為了要抑制人口的急速成長之故,而採取的強制手段。
第15至18節,埃及國王採取兩種壓制以色列人民的方式,其一是將他們貶為「奴工」,意即給予非常低的工資,但相對的,是非常嚴苛的勞務工作。另一種是採取特別的人口政策,就是生下「男嬰,就殺掉,女嬰,就讓她活下去」,這在當時以男性為傳承中心的社會和世代,這種政策等於是「滅族」一樣。

第17節是整個出埃及運動的中心思想,這兩個被命令執行埃及國王指令的希伯來接生婆是「敬畏上帝,不服從國王的命令」,可參考使徒行傳第四章19至20節,彼得和約翰在猶太人最高議會中的回答。聽從人的話,可以活得一時,也可以在物質生活上得到想要的,但真實的生命是在於聽從上帝的話語。整本出埃及記的故事就是以上帝的話語和埃及王、人的話作對照架構起來的。

埃及國王對這兩位希伯來接生婆沒有依照他的諭令行事感到不解,詢問為甚麼還繼續讓男嬰活著?

第19至22節,這裡再次強調這兩位接生婆「敬畏上帝」,所以「上帝特別看顧她們」,賜給她們有聰明的智慧,知道怎樣回答。耶穌也說過,在受到迫害而被帶到法庭時,不用擔心該說甚麼話,因為聖靈會幫助被迫害者說話(參考馬可福音十三:11)。

這兩位接生婆回答說「希伯來的婦女不像埃及婦女;她們很強健」,這句話也在隱喻著以色列人民已經被逼迫過著奴隸的生活。

第21至22節說明在困苦中,上帝依舊沒有離棄他們,與他們同在,讓他們在困苦中仍舊充滿著生命力,人口持續增加。但埃及國王的命令越來越嚴苛,他用這種方式敵對上帝。

經文:

出埃及記 2:1-2:10

註釋:

5.第二章:
這章也是由三種資料合編而成的。第1至10節是「以羅伊文獻」的資料;第11至22節是「耶和華」文獻的作品;第23至25節是屬於「祭司文獻」。

這一章的主題是介紹摩西的出生和改變他一生的原因。摩西,在以色列民族的歷史中,不僅僅是代表一個人,更是代表著上帝和以色列民族之間特殊關係的記號,他不僅是一位偉大的先知,且是一位帶領以色列人民與上帝立新的約的代表者。

6.第二章1至10節:
這段經文是屬於北方以色列的資料,也就是「以羅伊文獻」的背景,說明摩西出生的事。

第1至4節,「有一個利未族的人」,他後來結婚生出摩西。然後從第六章20節就會清楚這個利未族的人就是「暗蘭」,他「娶了自己的姑姑約基別」;「生了亞倫和摩西」。因為在第一章22節記載埃及國王下了一道諭令給全國人民:「希伯來人新生的男嬰都必須扔到尼羅河去,只准女嬰活著。」因此,摩西出生,父母將之隱藏三個月後,實在是再也隱藏不住了,只好將他置於防水的籃子放在河邊蘆葦叢裡。

第4節提到摩西的「姊姊遠遠地站著」看會有甚麼結果。這姊姊就是美莉安(參考民數記廿六:59)。

第5至6節,這兩節提到「巧遇」的事,就是埃及國王的女兒來河邊「洗澡」,剛好發現這籃子,且從籃子裡發出「嬰兒在哭」的聲音,使國王的女兒「心生愛憐」,且一看就知道這嬰兒是「希伯來人的嬰兒」,原因是只有希伯來的男嬰才會被丟進河裡殺死。因此,這「生出愛憐」就使她願意將這籃子的嬰兒帶回家去扶養。

第7至10節,這裡的第7節就回應了第4節所記載的。摩西的姊姊主動上前去建議是否需要一個希伯來女人當奶媽。

故事到這裡都沒有提起嬰兒、嬰兒姊姊、母親等人的名字,這表示在這件事上有奇妙的上帝的手在帶領著,上帝在執行祂那奇妙的拯救計畫。因此,這段經文其實就是往後上帝用巧妙的方式帶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縮影。

第10節,這裡說埃及國王的女兒將這嬰兒取名「摩西」,表示從水裡「拉上來」的意思。
經文:

出埃及記 2:11-2:22

註釋:

7.第二章11至22節:
這段經文則介紹摩西後來關心自己的同胞「被迫服苦役」的事,正好說明以色列人民的教育基礎就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由母親扮演最重要的角色。因此,摩西雖然是在埃及王宮長大,但卻從小心中就對以色列民族有很清楚的認同感。

在這段經文中,前後兩次看到摩西為「弱勢者」出力。這正好說明了他的名字的含意;原本摩西這個名字的意思,在希伯來語和「拉上」同語音。這也是表明救援、扶助的意思。

第11至13節,摩西「長大了」,在中東地區表示已經有十三歲大之意。這時他常常「出去探望希伯來同胞」,且親眼目睹那殺害希伯來同胞的埃及人,他主動替這個受害人報復,殺害那埃及人,並且將之埋葬。但第13節卻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當中已經在流傳著摩西身分的問題。

第14至16節a句,但當他看見自己同胞希伯來人在打架而上前去排解他們之間的糾紛時,卻被拒絕,才發現自己雖然有認同,卻不被接受,這情形也發生在後來他進王宮去為以色列人民向國王說項時,反而因此加重以色列人的工作量,導致他的同胞更痛恨他(參考五:20—21)。再者,第14節說出這以色列同胞的反應,也讓摩西想到自己殺害那埃及人的事,已經在以色列人民當中傳述著,若此,這消息很快就會傳進王宮,他的生命一定會有危險。摩西知道再也無法隱藏自己所做謀害埃及人的事,因此「心裡害怕」。果然,跟他所料想的完全相同,國王聽到了摩西所做的事,認為這是一件相當嚴重的大事,因為這是等於叛變,於是國王下令要「殺摩西」,就這樣開始摩西逃亡的生活。

第16節b句,摩西逃到「米甸」,這是位於摩押地區南部,在埃及的東邊。米甸的祖先就是亞伯拉罕和妾基土拉所生的兒子的後代(參考創世記廿五:2),這個族群以駱駝經商為生,在士師時代曾和以色列人發生戰爭(參考士師記六:1—6)。這裡有個祭司「葉特羅」,這名字的意思是指「神的朋友」,表示他和所事奉的神關係很好。

第16節b句至17節,摩西確實是個很會伸張正義、主持公道的人,而這種人是上帝揀選成為僕人應該有的態度(參考創世記十八:19)。當他看見葉特羅的七個女兒在打水時,被欺負,他就上前去替葉特羅女兒主持公道。不但保護她們,還替她們打水給羊喝。

第18至22節,葉特羅聽到女兒將所發生的事告訴他之後,就趕緊邀請摩西來家裡作客,他因此留在葉特羅家裡。葉特羅善待摩西,還把自己的女兒西坡拉嫁給他,他生下第一個兒子取名「革舜」,這名字含有「寄居」、「驅逐」的意思。
經文:

出埃及記 2:23-2:25

註釋:

8.第二章23至25節:
這段經文可說是為第三至十二章拯救以色列人民脫離埃及的序言。

第23節,死去的國王是想要緝捕摩西的王,而新的王繼任,並沒有減輕以色列人民奴隸工作的負擔。以色列人民果真痛苦到極點,只有向上帝求救。

在苦難中向上帝求救,這是最正確的方式,也是整本聖經重要的信息。生命的苦難不是用人的力量可以解決,而是需要上帝幫助才有辦法使人脫離。

第24至25節,這裡出現「上帝聽見」、「上帝看見」,然後說上帝「非常關心」等用詞,都在表示上帝已經準備好要進行祂拯救的計畫。

這句上帝「記起他曾與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立約」,表示上帝永遠記住祂和祂的子民之間所立的約,因為聖經說上帝是信實的,祂永遠記住所立的約,且堅持遵守所立的約。
經文:

出埃及記 3:1-3:10

註釋:

9.第三章:
這章也是由三種文獻混合編輯而成的。第1節、第4至6節、第9至14節、第19至22節等,是「以羅伊文獻」的資料;第2至3節、第7至8節、第16至18節等,是「耶和華文獻」的作品;第15節是屬於「祭司」的文獻。

這一章和第四章都是記載上帝呼召摩西回去埃及帶領以色列人民出來的經過。但第三章主要是解答摩西心中的疑慮──害怕回去見他自己的同胞。因為在第二章14節記載以色列人民曾質問他說:「誰派你來作我們的首領,作我們的法官?」因此,第三章以上帝在解釋自己與以色列人民之間「約」的關係,交代摩西怎樣去告訴以色列人民,他是如何領受上帝差遣的使命。

10.第三章1至10節:
這段經文是摩西被上帝呼召的記事,在摩西的記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段。

第1節,摩西從原本在埃及王宮生活,因為逃亡變成一個在曠野放牧羊群的牧羊人。這節說上帝的山是「何烈山」,原來是指空曠之地,沒有任何東西。但在第十九章3節,說摩西去見上帝的山卻是「西奈山」,這意思剛好與「何烈山」完全相反,指的是叢林茂盛的意思。其實,這是因為不同文獻傳統所提供不同的資料所致。

第2至3節,長老教會所謂「焚而不毀」的記號,就是從這兩節經文來的。「上主的天使」,其實這裡指的是上帝自己,也可以說上帝的天使站在前面,而上帝就在火燄中出現對摩西說話。

第4至6節,這裡上帝第一次介紹祂自己給摩西認識,祂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這句話主要在表達的就是「約」,也是在回應第二章24節所說的。因為火燄實在太大,使摩西無法正眼看著上帝,後來他曾要求再看一次,但沒有成功,因為沒有人能夠看見上帝的面而存活下來(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三:18—23)。

第7至10節,這段經文是上帝在說明祂要揀選摩西去埃及帶領以色列人民出來之因。

在這段經文中,一再重複並強調上帝親眼「看見」、親耳「聽到」,已經知道以色列人民「渴望掙脫奴役的哀號」。因此,決定要「下來」從埃及人手中將以色列人民拯救出來,帶領以色列人民去一個「肥沃寬廣、流奶與蜜的地方」。並在第8節說明這個肥沃寬廣與流奶與蜜之地,是「迦南人」等六個民族居住的地方。

所謂「流奶與蜜」,意思除了是指土地肥沃之外,還有另一個意思,是指會有上帝同在。只要有上帝同在,就不會有匱乏之慮(參考以賽亞書七:21—22)。
第10節,這是上帝要摩西去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命令。
經文:

出埃及記 3:11-3:22

註釋:

11.第三章11至22節:
這段經文在說明上帝怎樣讓摩西順服祂的揀選,以及上帝再次介紹祂自己給摩西更清楚認識。

第11至12節,摩西聽到上帝呼召他回去埃及,他第一個反應是:「我算甚麼?我怎能到埃及王那裡去,把以色列人領出來呢?」這句話可參考第二章15至16節,摩西很清楚自己是埃及朝廷通緝的要犯,回去埃及等於自投羅網。但上帝很肯定地告訴他,要與他同在,且要他帶領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後,到這山上來敬拜上帝。

第13節,這節是摩西第一次推託,他不想接受上帝的呼召。他問要怎樣介紹上帝給以色列人民知道?這種介紹在東方社會最重要的,就是從名字開始。

第14至17節,這段是上帝介紹自己給摩西知道。

「創始成終的主宰」,意思是整個宇宙萬物的開始,就是從這位創造者開始。所以,在宇宙萬物還沒有開始之前,這位主宰就已經存在。這位宇宙的主宰,曾和以色列人民的祖先「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有密切關係。因為知道他們受苦,所以差派他去帶領他們。並且也要摩西告訴他們,上帝要帶領他們出來到一個新的地方,那是「流奶與蜜的肥沃土地」。對以色列人民來說,這位「創始成終的上帝」之所以重要,是因為這位上帝乃是「他們祖宗的上帝,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

第18至20節,這是上帝對摩西講的差遣之第二段話。

上帝要摩西去帶領以色列人民的「領袖們去見埃及王」,然後要對埃及王說,「希伯來人的上帝」要國王准他帶領以色列人民「走三天的路程,到曠野去」向上帝獻祭敬拜。

這裡特別用「希伯來的上帝」,表示這在埃及人眼中根本是沒有甚麼能力的上帝。而且要在曠野敬拜這位上帝,表示這位上帝很窮,才會居住在曠野。有誰會想到,上帝要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從埃及出來,竟然是要到「曠野」,這跟富裕的埃及是非常大的差距。

第19至20節,這兩節很清楚說明埃及王不可能這麼輕易地就放以色列人民離開,因為以色列人民就是埃及工業的奴工,讓他們離開,等於讓埃及的經濟陷入困境。上帝知道必須透過「各樣神蹟來懲罰埃及」,才會使埃及放以色列人民離開。

第20節也是為第七至十一章這段經文所記載上帝用各種神蹟來懲罰埃及人先留下伏筆。

第21至22節,這兩節是上帝對摩西所說的第三段話,也為後來第十二章33至36節預留伏筆。

上帝說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時,「不會空手離去」,表示不會讓他們以奴隸的樣式離開,因為奴隸不能帶走任何東西,包括他們在主人家裡所得到的子孫和產業。上帝會讓以色列女子帶著「金銀、首飾,和衣服」離開,表示是很有尊嚴地離開埃及。這就像雅各要離開拉班的家,帶著自己的妻兒外,還帶著許多家僕、家畜動物等。拉班曾恫嚇地說這些都是屬於他的(參考創世記三十一:43)。但上帝讓雅各不是空手回去,而是滿載而歸。
經文:

出埃及記 4:1-4:17

註釋:

12.第四章:
這章是由「耶和華文獻」(第1至16節、第19至26節、第29至31節),及「以羅伊」的資料編輯在一起。主要是在描述上帝怎樣讓摩西順服祂的呼召,去埃及帶領以色列人民出來。

13.第四章1至17節:
這段經文繼續描述摩西想盡辦法要推諉被上帝揀選,但當上帝決定之後,就像約拿那樣跳進海裡,上帝也是非要他去完成「僕人」的使命不可。

第1至5節,摩西用「以色列人不信我、不聽我的話」來推辭。在第三章11節記載摩西曾回答上帝說:「我算甚麼?我怎能到埃及王那裡去,把以色列人領出來呢?」他的回答其實有理由,原因是他乃是埃及朝廷的要犯(參考二:15—16)。現在他用以色列人民不會相信他來推託,這也是事實,因為當年他就曾被他們質疑過,使他心裡感到擔憂、不安(參考二:14)。

上帝用摩西放牧羊群的必備工作「手杖」當教材,賜給他有行神蹟奇事的力量,而第一件神蹟就是使他手中的杖變成一條「蛇」。這「杖」也代表著權柄、能力。而「蛇」,是當時埃及民間普遍供奉的神祇之一,就像國王會用眼鏡蛇當作頭飾,表示很有權威和能力,是埃及人敬畏的神靈。但卻是摩西手中可控制、掌握的器皿。上帝用這種方式使摩西被以色列人民信任,並知道摩西很有能力。

第6至8節,上帝繼續行第二個神蹟,要讓摩西知道他的雙手充滿著上帝所賜的能力。這件神蹟就是讓摩西的雙手變成痲瘋,這種病在當時認為是天譴病,是絕症。但摩西卻有能力可以使痲瘋病來去自如,後來他的姊姊美莉安長大痲瘋,也是摩西祈禱之後而得醫治(參考民數記十二:13—15)。上帝用這個神蹟也是在告訴摩西,以色列人民會相信他,且知道他身上有極大的能力可以治病。因為若連痲瘋病都可以醫治,其它的病更不是問題。

第9節,這是第三件神蹟,摩西能夠使埃及人敬奉的尼羅河變色,不能喝。因為摩西可以讓埃及全國人民所敬奉的尼羅河神都為之變色,表示摩西是絕對可信賴的領導者。

第10至12節,摩西再次推託,這次他用「沒有口才」來拒絕。他甚至表示,就算上帝跟他講這麼多,用這樣奇妙的神蹟奇事之能力賞賜給他,他仍然堅定地拒絕。

但上帝還是堅持要揀選摩西。上帝讓摩西知道,祂不是要揀選會講話的人,而是揀選忠實的僕人。忠實的僕人只要照著上帝的指示講話就對了(參考列王紀上廿二:14)。

第13至17節,摩西還是拒絕上帝的呼召,他要上帝差遣別人去。這次上帝「動怒」了。為了要堵住摩西說沒有「口才」的藉口,上帝決定揀選摩西的哥哥亞倫,他是一個很有口才的人,可以幫助摩西。

第16節是非常重要的一節,說摩西代表著上帝,所傳遞的信息都是上帝啟示他說的,可以從摩西身上和信息,知道上帝的旨意。而他手上的杖,就是個記號。
經文:

出埃及記 4:18-4:23

註釋:

4.第四章18至23節:
這段經文描寫摩西決定接受上帝呼召。上帝說埃及國王不會那麼輕易地放以色列人民離開,因此再次提醒摩西,在他的身上有上帝賞賜的能力,可以用來行各樣神蹟,甚至預言會用殺死埃及長子來懲罰國王拒絕聽從上帝的命令。

第18至20節,摩西向岳父葉特羅辭行要回埃及,但他並不是將上帝啟示他的話說出來,而是用回去埃及「看看」他的「親屬是否還活著」。上帝再次為了要堅定摩西的信心,讓他知道當年想要殺害他的人,包括埃及王在內都已經死了。因此,他就帶著妻兒一起走回埃及去。

第21至23節,這段話是上帝對摩西所說的,讓他知道回埃及去見國王,一定會掀起對立、較勁。

第21節通常是讀出埃及記會遇到的問題,上帝既然要摩西帶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卻又要使埃及國王心剛硬,不放以色列人民出去?一直到第十章,這樣的句子一再重複出現。請注意,在這裡所用的「剛硬」這個字,三種文獻所表達的意義也不太一樣:
在「耶和華文獻」的「剛硬」,表明的意義是指「沉重」之意(參考七:14;八:15、32;九:34;十:1)。意思是埃及國王因為上帝要摩西帶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心相當沈重。
在「以羅伊文獻」的「剛硬」,是指埃及國王因為生氣而生出剛硬的心。也就是說因為外力的介入,才導致他如此(參考四:21;九:35;十:20、27)。

「祭司文獻」的「剛硬」,指的是埃及國王的心很剛硬,這並不是甚麼人可以讓他這樣忿怒生氣,而是上帝才導致他這樣生氣。原因是上帝要把以色列人民從埃及帶出去,一般人是無法使他瘋狂到這樣的地步。

以上三種表達「剛硬」的意思,都有一個共同點:埃及國王的心之所以會如此「剛硬」,是因為上帝要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緣故。

第22節的「以色列是我的長子」,這句話很重要,因為「長子」表示家族中最重要的成員。以色列人民就是上帝的長子,表示上帝看為最珍貴的子民,被如此欺負是不對的。埃及人如此虐待以色列人民,也要為此而付出大的代價。
經文:

出埃及記 4:24-4:31

註釋:

15.第四章24至31節:
這段經文也是在讀出埃及記的人經常會遇到的問題,就是上帝既然要差遣摩西回埃及,為甚麼在半路上還要殺害他呢?還好,因他妻子西坡拉機警,才救了他的性命。

第24至26節,可能是在說明摩西患重病,他的妻子用孩子的割禮醫治了摩西的病(參考第26節西坡拉說的話)。再者,這件事主要是在說明摩西的孩子補行了割禮。因為他的孩子是在米甸的曠野出生,沒有受過割禮。用這方式在說明他的家庭「以色列化」,是和上帝立「永遠之約」。第三,割禮也在表明與生命的救贖有密切關係,割禮的約,是在表明上帝的救恩。

第27至28節,上帝啟示亞倫去迎接摩西,而摩西把上帝「要他到埃及去做的一切事」,包括要他講的話,要他做的事,都全部告訴亞倫。因為亞倫是他的副手,要幫助他傳達上帝的信息。

第29至31節,這三節可說是往後兄弟兩人在埃及所說所做的事之序言。
經文:

出埃及記 5:1-5:9

註釋:

16.第五章:
這一章到第六章1節,都是以「耶和華文獻」的資料為主軸(第3節、第5至23節、第六章1節),搭配著「以羅伊文獻」的資料為副(第1至2節、第4節)。這段經文的主題是在說明:以色列人民雖然哀求上帝拯救他們,可是,當上帝開始展開拯救計畫時,以色列人民卻不清楚上帝的拯救工作,因此埋怨摩西和亞倫。這說明了人的共同通性,對上帝的旨意明白甚少,總是抱怨比感謝還多。

從第五章開始到第十二章,這段經文都圍繞在上帝、摩西和亞倫,和埃及國王等三個對象。摩西順服上帝的差遣,由亞倫幫助他,兩人一起去埃及見國王,並且傳達上帝要他們帶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事,主要目的是要帶以色列人民去「曠野」敬拜上帝。也在這段長達八章的經文篇幅中,一再看到埃及國王心「剛硬」的例子,不但不願意聽從上帝的話,甚至是變本加厲地殘酷對待以色列人民。他用這種方式在對抗上帝,他要表明他才是真正的「神明」,希伯來人的上帝,只不過是個「曠野」神明而已。為了埃及國王這種惡劣態度,上帝用十個大災難嚴厲懲罰埃及人和國王,才使埃及人和國王終於認識到以色列人民的上帝,是不可污衊的。

17.第五章1至9節:
這段經文在說明摩西和亞倫去見埃及國王,並且將上帝要他們對埃及王說的話,述說一遍。但隨即遭遇到拒絕。不但如此,埃及國王甚至下命令,要更多壓制以色列人民做苦工。這就回應了第三章19至20節上帝所說的話。

第1至2節,摩西帶著亞倫去見埃及國王,很清楚地,將上帝要他們轉述的話告訴埃及國王後,埃及王第一個反應是:「上主是誰?我何必聽從他?我為甚麼要放以色列人走?我不認得上主;我也不放以色列人走。」這樣的話,都在說明在埃及國王心中,那曠野的神,是很低級的,沒有能力的神,才會困守曠野。而他自認是一個有能力的神,才是真正的神,才會使埃及富有、國勢強大。因此,當他在說「上主是誰」,或是「我不認得上主」這樣的話時,語氣都是帶有鄙視的意味。

第3至5節,摩西和亞倫再次重述上帝要他們講的話,但這次語帶警告,若是埃及王仍然不准,將會有「疾病或戰爭」懲罰以色列人民,導致嚴重死亡。而這也將會帶給埃及重大的損害,這種損害將會超過埃及所能承擔的範圍。但埃及國王一聽,就更加生氣,他認為以色列人口那樣多,單單要養活這些人就是很大的負擔。現在摩西和亞倫又說這種帶有恐嚇的話,目的只是想要拖延工作而已。

第6至9節,埃及國王採取壓縮以色列人民的政策,不給他們工程需要的材料,要以色列人民自己去載運製磚的材料,而這必然會增加工時,卻要以色列人民交出同樣的工作數量,這一定會拖延。而若要準時交出工作數量,就必須加班、加工,這樣只會增加以色列人民的痛苦。但埃及國王認為只有這樣,以色列人民才不會想到要去「聽信妖言」。
經文:

出埃及記 5:10-5:21

註釋:

18.第五章10至21節:
這段是描述摩西和亞倫去見埃及國王之後,國王改變政策,導致以色列人民更加痛苦,也引起以色列人民痛恨摩西和亞倫。這也說出上帝忠實的僕人傳遞上帝的信息,剛開始之初,往往會因為帶來改變而引起生命的痛苦。

第10至14節,因為是國王直接對埃及監工和以色列人民的領班下命令,要以色列人民自己去載運、尋找材料,但工作數量卻不能因而減少,在這情況下,他們真的是無法如期交出原先可交出的量,結果這些以色列人民的領班開始受到埃及監工嚴厲的「鞭打」。

第15至19節,以色列領班去見國王,他們向國王「請求」,也等於是向國王「求救」一樣。雖然是國王下命令,他們認為可能是埃及監工自己的意思,或是國王聽他們訴說後,會改變政策也說不定。

但埃及國王的回應卻是如監工告知他們的相同,並且認為他們是「懶惰」、「偷閒」才會有這種想要敬拜上帝的念頭。嚴詞回絕了以色列人民領班的請求。這時,他們才醒悟過來,說「大禍臨頭了」。

第20至21節,這些領班看見摩西和亞倫,責怪他們。他們不再相信摩西和亞倫真的是來自上帝差遣,認為他們只是假借上帝的名義亂說話的假先知。否則他們怎麼會帶給以色列人民更大的痛苦呢?
經文:

出埃及記 5:22-6:1

註釋:

19.第五章22節至第六章1節:
這段經文是摩西聽了以色列領班的訴苦和痛恨之回應後,很自然的轉向上帝。這種情形一再在往後漂流在曠野時出現。每當有以色列人民向他抱怨口渴,或是飢餓,或是遇到痛苦,摩西就轉向上帝,他代表著以色列人民向上帝轉達他們的痛苦。

第22至23節,摩西轉問上帝的話是:既然呼召他去傳信息且要帶領以色列人民,就要讓他所傳遞的話語成真。但現在的實況是:他轉達上帝的信息給國王後,不但沒有得到效果,反而讓以色列人民受到更大的痛苦,因為埃及國王是「更加殘酷地對付」上帝的子民。他問上帝為甚麼「一點都不救助他們」。這種情形也出現在先知哈巴谷的信息中(參考哈巴谷書一:12—13)。

其實,若是埃及王一聽摩西告訴他的話,就讓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就不會有往後出現的大災難。再者,若是埃及國王一聽之後就相信了,也表示埃及國王承認這位天地創造者上帝,才是真正的神。但自古以來,沒有一個擁有權勢者會這樣簡單承認自己需要聽從真正的上帝的話,他總是會想要跟上帝拼高低,輸了之後才會相信上帝的話是不可以輕忽、藐視的。

第六章1節,這節回應第三章19節,上帝曾對摩西說過,要用「逼」的,才能使埃及國王就範、聽從。這節的「逼」和「趕」,都在表示用強大有力的手段,迫使埃及人和國王向上帝投降。

20.第六章:
這一章從第2節開始,直到第七章13節,這段經文都是屬於「祭司文獻」的資料。第六章的重點在介紹摩西和亞倫的族譜。而第七章1至13節是上帝透過摩西向埃及國王提出最後的通牒,若是不聽從,上帝將會開始祂偉大的神蹟作為,展開一連串的嚴厲懲罰。
經文:

出埃及記 6:2-6:13

註釋:

21.第六章2至13節:
這段經文從述說上帝呼召摩西開始,然後說明上帝要拯救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苦難之地,是因為上帝和以色列人民的祖先有約。雖然摩西將上帝所告訴他的這些與他們祖先之間有約的事,轉述給以色列人民聽,但他們卻因為奴役的痛苦,已經喪志,失去了信心,不再聽摩西和亞倫的話。

第2節,一開始上帝就說「我是上主」,在第8節上帝結束這段對摩西講的話之後,也是用「我是上主」作結語。其實,這樣的編輯方式也在說明上帝就是萬物的開始,也是萬物的結束,正好是第三章14節所說的「創始成終」的上帝。因此,祂和以色列人民的祖先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人所立的約,也是永遠有效的。

第3節,這節說上帝是「全能的上帝」。聖經說這位創始成終的上帝有三種特性,一是「全能的」,二是「全知的」,三是「全在的」上帝。

第4至5節,因為上帝和以色列人民的祖先有立永遠的約,要把迦南地賜給他們。因此,現在聽見以色列人民在埃及受苦的聲音,也正好是這個時候,他可以帶領他們離開埃及,實踐上帝和以色列人民祖先之間的約的關係。

第6至8節,上帝決定要「伸出大能的手」救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相對的,就是要懲罰埃及人和國王,這樣他們才願意放開他們的手,讓以色列人民離開。這裡「大能的手」,表明上帝是個「全能」者。

第7節,這裡上帝說:「我要把你們當作我的子民,我是你們的上帝。」這句話就是聖經中描述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的約最典型之句型。有時只會寫「我是你們的上帝」,沒有說出「你們是我的子民」,都是在表明約的存在和延續性,一直沒有停止過。

第9節,將這節對照第三章18節所說的,以色列人民會聽從摩西的話完全相反。這節也回應了第五章21節,埃及國王和他的官員痛恨以色列人民,找藉口要殺害以色列人民,使他們再也不聽摩西和亞倫的話了。

第10至13節,這段經文很清楚,連摩西也受到相當大的影響,對上帝再次命令他去向國王傳遞信息,都覺得欲行無力。他對上帝說:「連以色列人都不聽我的話,國王會聽我嗎?我是個不會講話的人。」他再次用這種方式來表示拒絕上帝的呼召。但上帝卻命令摩西和亞倫,不但要去告訴國王,也要去告訴以色列人民,說上帝要他們去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這裡用「命令」,是一種加重語氣,表示非去不可。
經文:

出埃及記 6:14-6:27

註釋:

22.第六章14至27節:
這是摩西和亞倫的族譜。也因為這段族譜記事,將原本上帝對摩西和亞倫命令的行動給打斷。其實,這段族譜主要是在介紹亞倫的族譜。因為整個族譜主要在說明摩西和亞倫都是暗蘭的兒子,並沒有說摩西家族的任何名字。主要原因很可能是要透過亞倫,介紹祭司制度的建立,和在以色列民族中重要的地位,而且影響到以色列人民宗教信仰直到現在。而摩西僅止於帶領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這種編輯方式有個特別意義:亞倫的後裔成為祭司,在以色列的社會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而在整個離開奴隸運動中,摩西的功不可滅。

第14至15節,這段是記載雅各的長子呂便和次子西緬的族譜。

第16至19節,這段記載第三子利未的家族。特別強調利未活到「一百三十七歲」。

第20至22節,這段主要是在說明摩西和亞倫都是暗蘭的兒子,他們的母親約基別也是父親的姑姑。這裡並沒有提到摩西和亞倫還有一個姊姊,叫美莉安,這個名字要在民數第廿六章59節才說約基別除了生亞倫和摩西,也生了美莉安。

第23至25節,這段是亞倫家的族譜。

第26至27節,這兩節用結束介紹族譜的方式,說明摩西和亞倫的工作及角色,他們兩人就是帶領以色列的「各支族一隊隊地」離開埃及的重要領導者。
經文:

出埃及記 6:28-7:7

註釋:

23.第六章28節至第七章7節:
第七章主要是由「祭司文獻」(第1至13、第19至20節a句、第22節等)組成,加上「耶和華文獻」的資料(第14至18節、第20節c句至21節、第24至25節等),以及「以羅伊文獻」的資料(第20節b句、第23節等)等混合編輯而成。

就像前面提起過的,從第六章2節開始直到第七章13節,這段都是屬於「祭司文獻」的資料。繼續在描述上帝依舊沒有放棄揀選摩西作為祂的僕人的計畫,為的是要他去帶領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

第六章28至30節,這三節可參考第四章1至17節。這裡的資料是「祭司文獻」,而第四章是「耶和華文獻」的資料。雖然是不同的資料,卻記載相同的記事。整個呼召摩西的過程中,摩西都一再推辭,但上帝是一再堅持。最後,他只好順服。

第七章1至7節,這裡再次強調上帝要摩西在埃及國王面前代表著祂,而亞倫可以替摩西發言,這可參考第四章16至17節。

第3節可參考第四章21節,已經提起過,上帝使埃及國王的「心剛硬」,表示埃及國王無法忍受一個曠野的神,對他下命令,若是他聽從,表示他比這個一無所有的曠野之神還不如。這裡也提到無論上帝行了多少神蹟奇事,埃及國王還是不會聽從,這句話可參考第三章20節。

第4至5節,這兩節說明埃及國王就是因為心硬,直到上帝忍無可忍之下,「伸手懲罰他們」,且是相當嚴厲的懲罰之後,他們才放手,讓以色列人民離開。這寫法也為後段開始直到第十二章的十大災難接踵而來,才逼使埃及國王就範臣服鋪陳。

第6至7節,這兩節表示摩西和亞倫不再推辭,他們順服上帝的命令去做。這裡說摩西開始這項工作時,是「八十歲」,後來猶太人將摩西的一生劃分成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是四十年(參考使徒行傳七:23、30、36),這可能是和他死時是一百二十歲有關係(參考申命記三十一:2、三十四:7)。

亞倫比摩西大三歲,此時受呼召是「八十三歲」。
經文:

出埃及記 7:8-7:13

註釋:

24.第七章8至13節:
這段經文是繼續在描述上帝要摩西和亞倫去執行上帝給他們的命令,帶領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

第8至9節,上帝先賞賜給摩西有行神蹟奇事的能力。就是能夠讓手中牧羊的杖變成蛇,用這種方式來證明他們確實是領受上帝的命令去的。

第10至12節,於是他們就這樣去見埃及國王,且依照指示將手中的杖變成蛇用來證明他們的身分。但國王身邊的術士也有這樣的能力,只是這些術士變成的蛇被亞倫的杖給吞沒了。其實,這種「吞」一字,也在表明埃及國王身邊那些有聰明又有法術的術士,無法對抗上帝的能力。但顯然地,埃及國王並不這樣認為。

第13節,「國王的心仍然剛硬」,表示埃及國王對摩西痛恨的心正在剛硬中。
經文:

出埃及記 7:14-7:25

註釋:

25.第七章14至25節:
從這章14節開始到第十二章36節,記載出埃及前連續發生的十個大災難。而這些災難都與埃及國王的「心剛硬」有密切關係。在所有這些災難中,一再重複提起的一個重要主題是:要埃及國王讓上帝的子民離開。目的是為了要讓以色列人民學習敬拜上帝。換句話說,苦難的基本原因,是因為他們在埃及生活已經長達四百餘年(參考十二:40),早已忘記了與上帝之間的約。因此,出埃及,為的是重新建立約的關係。

這段經文是記載十個大災難中的第一個災難。從日常飲用的水開始,使人生活感受到痛苦,就像以色列人民在奴役中的痛苦一樣。

第14至18節,這是上帝對摩西說的話,他知道埃及國王會到尼羅河去,要摩西和亞倫過去那邊見國王,並且讓他知道,他的「心剛硬」是上帝生氣之因。現在再次對國王表示,一定要讓以色列人民離開,去曠野敬拜上帝。若是不聽,尼羅河的水將會變成不能喝的血水,「魚都要死光,河水要發臭,使埃及人不能夠喝這水」。

第16節是十個大災難的主要中心經文。這一節說埃及國王「一直不聽」上帝的話,但是上帝的僕人是聽從上帝的話(參考七:6)。

第19節,其實嚴重性不僅是尼羅河的水變成血水,而是埃及全國各地,只要有水的地方全部都變色,不能喝。

第20至21節,這是第一個災難,也稱之為「血災」,且是從尼羅河下手。而尼羅河是埃及人民生活的命脈,如果尼羅河變色,也是在暗示埃及人民的生活將進入苦難中。

第22至24節,這裡說出一個無知的國王,他身邊的術士雖然能行法術,但不是將已經有的大災難降低或減輕,卻在表示他們也有這種能力使水變成血,結果是使埃及全國雪上加霜,災難更大。這裡說一個愚蠢到極點的國王並不把人民受到的災難放在心上,而是還想跟上帝比高低。這是他的心「比從前更剛硬」的態度。

第25節,這節說「災難繼續了七天」,表示埃及人痛苦到極點之意。
經文:

出埃及記 8:1-8:15

註釋:

1.第八章:
這章是由「耶和華文獻」的資料(第1至4節、第8至15節、第20至32節等),和「祭司文獻」(第5至7節、第16至19節等)合編而成。在這章中,主要提到十大災難中的第二到第四個災難,包括了青蛙災(第1至 15節)、蝨子災(第16至19節)、蒼蠅災(第20至32節)。

2.第八章1至15節:
這是第二個災難,其嚴重性可從第3至4節看出來。詩篇第七十八篇45節、第一○五篇30節等都有記載這個災難。

第1至2節,再次強調上帝要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的主要原因,就是要以色列人民敬拜祂。這是屬於宗教改革的運動,是為了要以色列人民遵行他們祖先和上帝所立的永遠之約。若埃及國王繼續反對,上帝會用青蛙塞滿整個國家作為懲罰。

第3至4節,描述青蛙之災, 青蛙將塞滿整個埃及河川渠道,連臥室、廚房、身上都有,這是無法想像的景況。說明只要上帝伸手懲罰都很嚴重。

第5至7節,於是懲罰開始,上帝要亞倫將手上的杖指向所有河川、渠道、湖泊等,結果就像上帝所說的那樣。但第7節就像第七章11節一樣,埃及國王認為這種來自上帝的懲罰,只不過像是在進行一場「法術」要表現能力而已。所以,他也要埃及的「巫師行使法術」,不但沒有減低或除滅災難,而是讓青蛙的災難更加嚴重。這說明一件重要認識:人想要抵抗上帝的作為,結果不但沒用,反而為自己帶來更大的災難。

詩篇的作者曾這樣描述:「他(指上帝)使蒼蠅成群來傷害他們,使青蛙毀了他們的田地。」(詩篇七十八:45)

第8至9節,這是埃及國王第一次請求摩西和亞倫,向上帝祈求,將災難消除。他答應讓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去向上主獻祭」。摩西就接受了。第9節說時間任由埃及國王自己決定。其實,時間不是操縱在埃及國王手中,而是在上帝手中。可以由埃及國王自己選擇時間,原因是他的巫師行法術也需要看時辰,否則就沒有成效。但全能的創造主,時間、土地都是祂的手創造的。

第10至13節,埃及國王說出「明天」之後,摩西立即答應,並且在隔天就向上帝祈求。他也提醒埃及國王「天下沒有像上主——我們的上帝一樣的神」,這句話已經在告訴埃及國王,他不是神,只有以色列人民的上帝才是。這對埃及王來說是很大的衝擊。

「只有尼羅河中還有」,表示不會把青蛙全部滅絕,還保存著尼羅河下游的沼澤地帶,那原本就是青蛙的棲息地。

第13至14節說上帝聽了摩西的祈禱,把堆積如山的青蛙清除掉。要在短短一天時間內將所有青蛙殺盡,只有全能的上帝才有辦法。但卻因為堆積起來的青蛙屍體清運不完,而發出惡臭。表示這些青蛙災難不是想像的,而是真實的。

第15節,埃及國王看見青蛙的災難消除後,他隨即改變心意,也毀了他對摩西所說的承諾,「心又剛硬起來,不聽摩西和亞倫的話」,不讓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去敬拜上帝。
經文:

出埃及記 8:16-8:19

註釋:

3.第八章16至19節:
這是第三個災難,也是「蝨子」之災。蝨子,天主教《思高版本》的翻譯為「蚊子」,也有其它版本翻譯為「蛆蟲」之災。如果以尼羅河下游環境的沼澤地帶來看,說「蚊子」、「蛆蟲」都是非常可能的。 這個災難只出現在「祭司」的文獻中。

第16節,因為埃及國王的心又剛硬起來,拒絕履行他所承諾要讓以色列人民離開,去曠野敬拜上帝。因此,上帝繼續打擊埃及。這次要「使埃及遍地的灰塵都變成蝨子」。

第17至18節,摩西要亞倫用他手中的杖「擊地」,就這樣,只要有灰塵的地方,就有蝨子的災難出現。但同樣的,埃及國王的巫師也施行法術,但只造成更多蝨子的災難。就像第七章11節、22節,和第八章7節所記載巫師所做的一樣,使得「人和家畜身上都是蝨子」,這可看出災難之大。

第19節,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節,這裡說巫師也承認他們無法抵擋上帝,只好說:「這件事是上帝做的!」這句話原本的意思是指「上帝的手造成的」,表示上帝的手創造一切。其實,巫師的這句「這是上帝做的」,也在告訴埃及國王,他們已經無法與上帝對抗,國王應該要知難而退了。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並沒有說埃及國王向摩西和亞倫祈求消除災難,只有記載「國王的心仍然剛硬」,表示他要繼續和上帝對抗之意。
經文:

出埃及記 8:20-8:32

註釋:

4.第八章20至32節:
這是第四個災難——蒼蠅之災。這是屬於「耶和華文獻」特有的資料。在詩篇第七十八篇45節、第一○五篇31節也提起此災難。

第20至24節,上帝再次差派摩西去見埃及王,再次要埃及國王釋放以色列人民——上帝的子民——去「敬拜」祂。若他拒絕,上帝將會施行「蒼蠅」的災難。

第20節強調讓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為的是要讓他們去敬拜上帝,這點是出埃及記主軸的信息,也可看出整本出埃及記,就是一個宗教運動。

第22節說出一個重要的信息,以色列人和埃及人要區別出來。在他們所居住的歌珊之地,連「一隻蒼蠅也沒有」。蒼蠅是會到處亂飛的昆蟲,卻會聽從上帝的指令。因為蒼蠅也是上帝創造之物。連這麼細小的昆蟲都知道上帝就是生命的主宰,會聽從上帝的話,而埃及國王和人民卻拒絕聽從。上帝會這樣懲罰埃及國王和人民,就是要讓他們知道祂才是「全地的主」,表示上帝是大地的主宰,祂差遣蒼蠅進入埃及人居住的地方。

第25至27節,埃及國王終於表示願意讓以色列人民去敬拜上帝,但限定在埃及的「國境內」去向上帝「獻祭」。但摩西表示疑慮,因為宗教信仰差異,會導致埃及人騷擾以色列人民的獻祭,原因是以色列人民獻祭可以用牛,而埃及人將牛當作神明來看,這點從以色列人民後來進入曠野後,曾用金子鑄造金牛崇拜的事件看出來(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二:4)。因此,摩西堅持要「旅行三天,到曠野」去向上帝獻祭。

第28至29節,於是埃及國王只好妥協,他若不妥協,蒼蠅的災難確實造成生活不得安寧。但他要求不能走太遠,而更重要的,他要摩西為他向上帝祈禱。摩西答應在離開埃及的時候,就為他祈禱。但他提醒埃及王不能「欺騙」,因為埃及王已經有很多次不守諾言了。

第30至32節,埃及王又再次欺騙摩西,當蒼蠅都消失之後,國王的「心仍然剛硬,不放以色列人民走」。這樣等於是欺騙上帝,一定會帶來更大的災難。	
經文:

出埃及記 9:1-9:7

註釋:

5.第九章:
這章是由三種資料混合編輯,包括「耶和華文獻」的資料有第1至7節、第13至21節、第23節b句至30節、第33 至34節;「祭司文獻」的第8至12節、第31至32節、第35節a句;以及「以羅伊文獻」的第22至23 節a句、第35節b句等。

這章包含三個災難,有瘟疫之災(1至5節)、生瘡的災難(8至11節)、冰雹之災(13至32節)等。詩篇第七十八篇50至51節的作者將「瘟疫」看成是僅次於「長子被殺」 的嚴重,在「瘟疫」的災難之後,緊接著就是殺害長子。

6.第九章1至7節:
這是第五個災難,也是導致生命死亡的瘟疫之災。在舊約聖經,先知耶利米一再提起上帝懲罰悖逆的以色列人,就是用「戰爭、饑荒、瘟疫」等這三種(參考耶利米書十四:12、十六:4、十八:21、廿一:7、9、廿四:10、廿七:8、廿八:8、廿九:17)。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在曠野也一再得罪而遭受上帝懲罰所帶來的瘟疫(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二:35、民數記十一:33)。

第1至5節,因為埃及國王「心仍然剛硬」,因此,上帝再次差遣摩西去告誡埃及,特別讓埃及王知道,他所藐視的「希伯來人的上帝」要他「放以色列人民走」,好讓他們去「敬拜」上帝。再次說明宗教信仰的重要性。如果埃及王拒絕,上帝一定會用「可怕的災難」,也就是瘟疫來懲罰他和埃及人民。

第4節和第八章23節相同,上帝要把以色列人從埃及人中區別出來,以色列人不像埃及人會受到瘟疫的災難。當埃及人的家畜大量死亡時,以色列人的家畜連一隻也不會減少、死去。

第6至7節,摩西向埃及國王說完上帝這樣的信息的隔天,埃及人的牲畜果然大量暴斃,而以色列人卻連「一隻也沒死」。當埃及王聽到以色列人的家畜都沒有受到傷害時,他非常生氣,但心還是一樣「剛硬」。

這個瘟疫的災難可看到損失的雖然是家畜,但是埃及的經濟是受到重創的。表面上是馬、驢、駱駝、牛、綿羊,和山羊等損失,但像馬、驢、駱駝、牛等還牽涉到交通、運輸,以及耕種的問題,因為牠們大量死亡而使埃及全國陷入癱瘓。
經文:

出埃及記 9:8-9:12

註釋:

7.第九章8至12節:
這是第六個災難,也就是瘡災。這個災難是「祭司文獻」特有的資料。上帝向摩西下達命令之後,就直接懲罰,沒有事先警告,因為埃及國王的心已經麻木了。

第8至10節,上帝要摩西從「爐子裡拿一把灰,由摩西當著國王把這些灰撒在空中」,讓這灰「散佈埃及全境」,主要用意是要讓埃及全國人民和所有牲畜都長瘡。

「爐灰」,就是埃及造磚的窯燒木材的灰燼。而瘡會使皮膚潰爛,若家畜長瘡,就無法在市場上買賣。更糟糕的就是這樣的牲畜不能用來祭拜神明。換句話說,埃及人將無法敬拜他們的神明。

第11至12節,要注意第11節,現在連國王所倚靠的巫師也投降了,因為他們不但阻止不了嚴重的災情,連他們也渾身長瘡而痛苦。其實,這些巫師在之前遇到摩西和亞倫將上帝的懲罰顯示出來後,他們並不是在對抗災難,只是模仿製造災難,結果帶來更大的災難,而現在連他們自己也被生瘡的災難所侵襲。但就算是這樣嚴重,埃及國王顯然是鐵了心,一點憐憫的心也沒有,依舊是「心剛硬,不聽摩西和亞倫的話」。
經文:

出埃及記 9:13-9:35

註釋:

8.第九章13至35節:
這是第七個災難,所謂的「冰雹之災」。在十個災難中,可以將之分成三組,一是第一至三的災難;二是第四至六的災難;三是第七至九的災難。第十個災難是總結。第一組災難是一種警告,不算嚴重。第二組災難就開始有經濟上的重創,和身體的痛苦。第三組災難除了經濟災難外,更嚴重的是開始有恐懼與不安出現。

第13至21節,再次強調「希伯來人的上帝」,這種用語都是故意要讓埃及國王知道,他所藐視的這位大地主宰真的生氣了。祂一定要埃及王放祂的人民離開,好讓他們去「敬拜」祂。在這裡,特別強調上次的瘟疫,上帝有憐憫,僅止於家畜動物,沒有在人的身上出現,否則一定會有許多人死去。但這樣的冰雹災難,連國王也要「一起懲罰」,只有這樣,埃及王才會相信自己不是神,而是這位他所鄙視的大地之主——以色列人民的上帝,才是真正的神。上帝要摩西去告訴埃及國王,祂會用冰雹來嚴懲他和他的人民。

第20至21節,這兩節很值得注意,一則「國王的一些臣僕因著上帝的話驚慌,把他們的奴隸和牲畜都趕進屋裡」,以避免受冰雹打擊而死去。換句話說,埃及國王的重臣開始有人相信摩西和亞倫的話了。但那些不相信的人,根本不把上帝的警語當作一回事,照常讓奴隸和牲畜留在田裡工作。

第22至26節,這次的災難包括埃及「人民、牲畜,和所有的植物」,而且災難之大,是「埃及有史以來最大的冰雹災難」,把「埃及境內田野裡的一切都摧毀了」,這包括那些不在屋內的「人、牲畜、田裡的農作物,和所有的樹木」。注意第26節,這裡又強調「以色列人民居住的歌珊地區沒有冰雹」,這句話明顯說出上帝已經把以色列人和埃及人區隔出來了。這也說明當埃及人民受到極大的痛苦時,想要掌控以色列人的能力就相對降低。

第27至32節,上次埃及國王說可以讓以色列人不要離開太遠去敬拜上帝,但他食言了(參考八:28)。這次,他看見事態嚴重,終於第一次承認自己「犯罪了」,且說他和他的人民都「錯了;上主是對的」,這樣的承認,是很大的進步,表示他已經知道自己不是神,也沒有能力抵擋這位他所瞧不起的希伯來人的上帝,這位要祂的以色列人民去曠野獻祭敬拜的上帝。

但也有些學者認為第27節的埃及國王所說的,並不是真的承認自己有錯,而是一種政治術語,表示埃及國王承認他過去是誤判了。現在他要正確判決,可以讓以色列人去敬拜上帝。因此,他要求摩西和亞倫向上帝祈求停止冰雹災難,而以色列人「不必再留在」埃及。

摩西聽了之後,除了讓埃及國王知道上帝就是大地之主,所以能很清楚劃出災難的界線,讓以色列人居住的歌珊都沒有災害出現,這是大地的主宰才有的能力。但同時摩西也警告埃及國王,他對國王的信任度已經降低了。

第31至32節說出了埃及最主要的經濟作物,就是大麥、麻等都受到嚴重損害,而值得注意的是第32節特別提起「小麥沒有受損」,因為這是人民的糧食,希望因為這樣,讓埃及人民能醒悟過來。

第33至35節,就像摩西所警告的,當埃及國王看見冰雹停止之後,「他和他的臣僕的心又剛硬起來」,這些臣僕並不是真的關心人民的苦難,只會強化埃及國王心的剛硬,拒絕放以色列人民離開。
經文:

出埃及記 10:1-10:20

註釋:

9.第十章:
這章主要是由「耶和華文獻」的資料形成,僅有第1節b句至2節是「祭司文獻」的資料,以及第12至13節a句、第14節a句、第15節b句、第20至23節、第27節等是「以羅伊文獻」的作品,其餘都是屬於「耶和華文獻」的資料。

這一章主要提到兩個大災難,就是第八個災難——蝗蟲之災(第1至20節)和第九個災難——黑暗之災(第21至29 節)。而黑暗,在聖經中表示死亡。因此,當這黑暗來臨時,已經在暗示即將來臨的是更大災難——頭胎者死。

這十個大災難是很有次序地排列出現,且嚴重性是逐漸升高;從水變成血→青蛙→蝨子→蒼蠅→瘟疫(僅限在家畜身上)→瘡→冰雹→蝗蟲→黑暗,然後是死亡。而蝗蟲的災難,將使他們陷入飢餓的痛苦中。

10.第十章1至20節:
第1至2節,上帝要摩西再次去見埃及國王,雖然他和他的臣僕心剛硬,但上帝卻要他們認識敵對上帝將會帶來嚴重的災難。另一方面,上帝也要摩西將這些埃及人所領受到的災難,當作教材來教導後代的子孫,謹記一件事:不可敵對上帝,成為上帝的敵人。

第3至6節,摩西每次去見埃及國王,就是要國王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去曠野敬拜上帝。他提出嚴厲的警告,若國王還是拒絕,將會面臨嚴重的蝗災侵襲,導致全國寸草不留,而且這種嚴重性,其恐怖情景是埃及國王的「祖宗從來沒有見過的」。

第7至9節,這次連過去那些國王身邊的鷹派臣僕也建議國王讓以色列人離開,以免造成更多的麻煩。第7節說出埃及國內官員們內心的恐懼,因為在前幾次的災難中,他們曾親身體驗上帝懲罰人的威力,因此,當他們聽到摩西傳出上帝將要懲罰他們的話,就害怕、恐慌(參考九:20),因為每次災難來臨,連他們也遭殃(參考八:3—4、21,九:14)。他們提醒埃及國王要清楚知道,「埃及已經快完了」。國王於是叫摩西和亞倫去問,到底是誰要去敬拜上帝?其實他問這話,已經在說明他的內心很不情願,且希望留下一些人質在手中。但摩西的回答很清楚,是全部的包括所有的牲畜都要去,這表示他們要離開,不是暫時的、短暫的,而是永遠離開埃及。摩西強調那是「過節」,表示這是很重大的節期,是全體以色列人都要參加的宗教信仰活動,包括家畜也在列,原因是需要獻祭。再者,守安息日,或是其他重大節期,連牲畜動物都要跟著休息。因此,帶出去,他們才能知道哪些可以活動,哪些不可以。

第10至11節,國王一聽摩西這樣講,就清楚知道若放以色列人這樣離開,就不可能回來了。因此,他強烈反應,一定要把婦女和孩子留下來,只准「男丁」離開。所謂的「男丁」是指年滿二十歲的男人。這裡說埃及國王只准摩西帶以色列人中的男丁走,是非常巧詐的計謀,因為只讓男丁離開埃及是無法延續後代的。換句話說,他這樣的作法,和滅族的手段簡直是同出一轍。
第12至15節,就這樣,上帝要摩西施行神蹟奇事,果然蝗蟲從四面八方飛到埃及,「蓋住了大地;地上一片黑暗」,真的是所謂「蝗蟲過境,寸草不留」,牠們的厲害可想而知。即使現今科技那樣發達,遇到「蝗蟲過境」也一樣束手無策。蝗蟲帶給人類最大的威脅,就是吃光所有農作物將會死亡,嚴重波及人類生存的需要。

第16至20節,這是國王第二次認錯,第一次是在第九章27節。這次國王表示承認得罪上帝,也對不起摩西。他也承認這次的災難是「致命的懲罰」,他懇求摩西向上帝祈求「饒恕」,解除這次的災難。摩西接受埃及王的道歉,於是向上帝祈求,上帝就是那麼輕易的就能把所有的蝗蟲消滅殆盡。這也說明,來自上帝,上帝收回。但想要用人的能力收回上帝所創造之物、阻擋上帝命令之行為都是愚蠢無知的。
經文:

出埃及記 10:21-10:29

註釋:

11.第十章21至29節:
這是第九個災難——黑暗之災,也是第三組災難中最後的一個。就像前面所出現的,上帝有特別的能力,讓黑暗僅止於埃及人居住的地方,在以色列人民居住的歌珊,卻沒有這樣的災難。
黑暗,就古時候的人看來,如同末日的來臨一樣。黑暗也代表著罪惡之意。

第21至23節,上帝要摩西「向天空舉手,黑暗要籠罩埃及全國」,以色列人居住歌珊也是在埃及國內,但第23節卻說「以色列人所住的地方都有光明」。再次說明了分別出埃及人和以色列人之間的差異。

這裡的「黑暗籠罩埃及全國」,這句在中文《和合本》譯文是「這黑暗似乎摸得著」,意思是指黑暗就像一塊硬版,或是很厚,用手都可以感覺出來。

而第23節說,以色列人居住的地方大放「光明」,埃及人所居住之卻是暗到伸手不見五指,這形成極大的對比;就是「黑暗與光明」的對照。

第24至26節,摩西隨著事件的演變,他的態度越來越強悍。埃及國王召見他,並且表示可以讓以色列人民全部離開,但必須留下「牛羊」。這是很荒謬的事,因為摩西一再表示他們離開埃及,是要去曠野敬拜上帝,而敬拜上帝,必須獻祭,沒有牛羊,就無法進行獻祭禮儀。現在的摩西,從過去開始只要求「好讓上帝的子民在曠野敬拜上帝」(參考七:16),到要出埃及的,不僅是人民,包括「老的、少的」,以及牲畜都要帶走(參考十:9),現在他回應埃及國王的說詞,是強調牛羊「連一頭都不留下」(參考十:26)。由於過去的災難帶來的影響甚大,埃及人幾乎沒有糧食、牲畜可用。現在摩西不僅要帶以色列人出走,連牲畜都要帶走,這對民生物品已經陷入困境的埃及人來說,無異是雪上加霜。

第27至29節,國王一聽摩西這樣講,更是生氣,他的心更剛硬,他很生氣地下令摩西「滾」開,他不想再「看到」他,並且威脅說若再看到他,就要他的命。而摩西也清楚地回應,他真的不會再看見他了。因為已經連續九次的災難,都無法讓埃及國王醒悟過來。看來,必須上帝出重罰才有辦法使他鬆開雙手,讓以色列人民離開。
經文:

出埃及記 11:1-11:3

註釋:

12.第十一章:
這章的第1至3節是「以羅伊」的資料,第4至8節是「耶和華」的作品,第9至10節則是「祭司文獻」。

這章經文主要是在預告埃及地將會發生最大的災難──頭胎的都會死亡。且範圍擴大到連「在磨坊裡做奴工的婢女所生的兒子,都要死亡。頭胎的牲畜也都要死亡」。相對的,在以色列人中,連狗和牲畜都不會有任何的生命危險。而在埃及遍地都將「號啕大哭的聲音」出現。這是極大對比!對當時國勢相當強盛的埃及來說,這次的打擊無疑是相當大的。

13.第十一章1至3節:
上帝說這次的災難將是最後一次。而這次的災難之後,埃及國王要用趕的方式,讓以色列人民離開,因為深怕他們慢走,使災難持續擴大。這個災難,就是死亡,且是全國所有頭胎生的都要死去,包括人和一切牲畜動物在內。

第3節很特別,可對照民數記第十二章3節說:「摩西是一個謙虛的人;他比世上任何一個人都謙虛。」在出埃及記第九章20節說有一些官員相信摩西的話,而在第十章7節則說國王的臣僕向國王反應,希望能讓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他們甚至質問國王說:「難道你不知道埃及已經快要完了嗎?」連續的災難,以及上帝藉著摩西所行的神蹟奇事,使得埃及人民和官員對摩西有很特別的看法,他們現在態度轉變為:埃及人尊敬以色列人;埃及「官員和人民都尊崇摩西為偉人」。
經文:

出埃及記 11:4-11:8

註釋:

14.第十一章4至8節:
第4至8節,摩西對埃及國王說,上帝要親自「巡行埃及」,這表示上帝要親自下來進行審判的工作。

第5節特別提到上帝懲罰的方式,是讓埃及每個長子,上至準備要「繼承王位的太子」,下至「磨坊裡做奴工的婢女所生的兒子,都要死亡」,甚至連「頭胎的牲畜也都要死亡」,這將成為「空前絕後」的大災難。但分別出來的以色列人,好像都沒有任何動靜,靜到連狗都不出聲吠叫。再次強調上帝揀選的子民是不一樣,是分別為聖的子民。

第8節是摩西與國王對話,討論有關帶以色列人出埃及「條件」之最高峰;從懇求埃及國王讓以色列人出埃及,到變成埃及官員將要「跪」在摩西面前,懇求他帶以色列人出埃及。
經文:

出埃及記 11:9-11:10

註釋:

15.第十一章9至10節:
雖然摩西有這麼清楚的警告,埃及國王依舊不聽,拒絕聽從上帝的話。這也說明了人往往是這樣,就像主前第六世紀時代的以色列人一樣,一再拒絕聽從上帝的僕人先知的信息(參考耶利米書六:10、七:25—26、十六:11—12、廿五:4、廿六:4—5、廿九:19)。雖然有前面九次大災難的神蹟奇事發生,且讓他們看見以色列人民地區都沒有任何災難,但他們還是拒絕相信,因此,上帝決定用這最嚴厲的方式來懲罰他們。
經文:

出埃及記 12:1-12:11

註釋:

16.第十二章:
這章是以「祭司文獻」為主軸,包括的資料有第1至20節、第28節、第40至41節、第43至50節。然後有「耶和華文獻」的資料,包括第21至27節、第29至34節、第37至39 節。第三種資料比較少,是「以羅伊文獻」的資料,只有第35至36節。另外第42和51 節是編者附加上去的。

這一章最主要是記載以色列人在摩西和亞倫的帶領下,終於走出了埃及。相配合的,就是記載兩個重要的節期,一是逾越節,另一是除酵節。而這兩個節期連接在一起,有時會稱之為除酵節,有時會用逾越節來說明。

17.第十二章1至11節:
從這段經文在介紹逾越節要注意的事項,或是說遵守逾越節的規律,也可看出「祭司文獻」的特色,就是對祭祀禮儀、法律條文、數字等非常重視。

從第1節的「在埃及」這詞,就可以看出有關逾越節和第15至20節的除酵節,都是最早的節期,早在埃及的時候,就已經有一個雛形了。

第2節提到出埃及的那個月(名叫「亞筆月」,參考十三:4)要作為一年「月份的開始」。由於逾越節是在春分之後的月圓後,因此,通常都是在三至四月間。那時是百花齊放,一切看起來都充滿著生命的氣息。跟巴勒斯坦地區的人秋收之後,準備過冬的暗霧歲末很不一樣。以色列人民用這種方式來表示:一個新生命的起頭,就是充滿著希望。用這種方式來區別他們和埃及人不一樣,也跟中東地帶的人有差別。

第3至11節談到有關準備逾越節各種要注意的事項,包括宰殺羊隻,且是可以左鄰右舍的人一起享用。而宰殺羔羊的時間是在太陽下山的時候(參考申命記十六:6),這表示一天的開始,因為以色列人是從太陽下山開始計算一天時間。因此,也可以這樣說,出埃及事件表明的乃是生命的重生。

第7節,這節說要將宰殺羊的血塗抹在門框上,作為天使巡視的記號。這也是在表示從埃及人當中分別出來。

第9節規定羊只能用烤的,不能用煮的。原因是:煮的時候,就必須切成塊狀,否則不可能有那樣大的鍋子。若是用烤的,才能保持完整。

第11節說「這是上主的逾越節」,這句話非常重要,表示這是屬於上帝的工作。任何人想要改變是不可能的。
經文:

出埃及記 12:12-12:14

註釋:

8.第十二章12至14節:
這段經文再次說明上帝要「巡行埃及」,不管是人或牲畜,只要頭胎的都要殺死,同時要「懲罰所有埃及的神明」,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會相信他們所拜的神明是虛假的,沒有用的。

第13節是在回應第7節所提起的,要用宰殺羔羊的血塗抹在門框上作辨識的記號。這也說出整個出埃及最重要的記號──血。是用「血」來分別以色列人和埃及人之間的差異。換句話說,是象徵上帝要以色列人用生命來表明他們和埃及人之間的不同。這也是後來申命記第六章5節所說的,要以全部生命的力量敬拜上帝之意。

第14節,上帝要以色列人民謹記這一天,並且要後代子孫遵守這個節期,作為「永遠的規例」。
經文:

出埃及記 12:15-12:20

註釋:

19.第十二章15至20節:
這段經文是談及除酵節的規例。這節期是緊接在逾越節之後,這樣,包括逾越節在內不吃帶酵之物,而除酵節前後長達七天,這樣,共計八天都是不可吃帶酵之食品。

第15節,一開始就很清楚訂下嚴厲規定,若有人不遵守這規定,就要從以色列人中除名。

第16至17節,說明了出埃及的逾越節和除酵節是連接在一起,不可分開的,吃除酵之物,也是為了要紀念出埃及的事件。因此,再次強調除酵節也是要列為「永遠的規例」,使後代子孫都嚴格遵守。

第18至20節,不論是誰,在以色列人中作客的,或是奴隸等,只要在節期中犯了這規矩,都要除名。
經文:

出埃及記 12:21-12:28

註釋:

20.第十二章21至28節:
這裡再次提到逾越節的節期該遵守之規矩。第1至14節是上帝交代摩西的話,現在則是摩西對以色列人民的領袖傳遞上帝所說的逾越節信息。

第21至23節,談到要用牛膝草蘸羊的血塗抹在門框上。再者,當天夜晚誰都不可離開家門。因為上帝的天使當夜正在進行懲罰的工作。

第24至27節,上帝要摩西轉告以色列人嚴格遵守這個逾越節的條例,若有子孫問起這件事,就要清楚讓他們知道這件歷史的事件,並且要帶領全家人為此感謝上帝。當摩西講完上帝的命令之後,以色列人民就「跪下來,敬拜上主」。

第28節,這些以色列人的領袖,回到自己的族人中,就宣佈了這項規律,且嚴格執行。
經文:

出埃及記 12:29-12:36

註釋:

21.第十二章29至36節:
這段經文描述上帝怎樣執行祂的懲罰計畫,這項懲罰也說明埃及國王只是人而已,並不是甚麼「眾神之子」,他連自己的長子都保不住,更不用說要保護埃及人民。

第29至32節,在第十一章5節提到下至磨坊裡的婢女之長子也難逃死亡,嚴重到連「牢裡囚犯的長子」也無法倖免。包括埃及國王在內,全國所有的長子都喪失生命,這時候,全國都驚醒了,號啕大哭的聲音響徹天際,只因為國王和那些大臣心硬不讓以色列人離開。

第31至32節是回應第十一章8節所記載的,埃及人現在明白,只要以色列人停留在埃及一天,他們的災難就不會停止。

第33至36節,埃及人果真催促以色列人趕緊離開,他們再也無法忍受以色列人多停留一天,甚至他們要甚麼,就給甚麼,包括貴重如金銀珠寶、衣服首飾等。只希望他們趕緊離開。就這樣,以色列人離開了埃及。以色列人為了要走三天的路程到曠野去,因此,連無酵的麵團都帶走,好在曠野中可以食用。
經文:

出埃及記 12:37-12:42

註釋:

22.第十二章37至42節:
這段經文可說是結束以色列人居住在埃及的時間,也統計他們的人數。

第37至39節,在第37節這裡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人口,「光是男丁,就有六十萬人」。他們數算人口,指男丁的時候,是以年齡「二十歲以上能作戰的男人」計算(參考民數記一:18、20),在第三十八章26節再次說明「人數在二十歲以上的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名」,這個數目是以繳交聖幕負擔金來算。若再加上「許多外族人」,這樣的話,出埃及的人數至少高達一百五十萬人以上,甚至二百萬人之多,都是很有可能的數目。

第38節說「許多外族人」也跟以色列人民一起出埃及。因此,出埃及並非只有以色列人而已。這些外族人很可能是以色列人的家僕,或是埃及人的奴隸,趁機跟隨以色列人出埃及。但是,這些人後來在曠野時,也時常成為以色列人維持秩序的頭痛人物(參考民數記十一:4)。而摩西和亞倫要帶這一大群人在曠野行動,還包括牲畜在內,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若不是上帝引領,恐怕早就在曠野結束以色列民族的生命了。

第40至42節,這裡說以色列人總共在埃及住了「四百三十年」。這和創世記第十五章13節;使徒行傳第七章6節等記載的「四百年」不同。基本上,不論是四百三十年,或是四百年,都在說明那是一段很漫長的時間,而他們都已經忘記祖先和上帝之間所立的約。

第42節說上帝「親自保守他們,引領他們出了埃及」,這表示是上帝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不是摩西,這點必須清楚。以色列人就用出埃及這一天把前一晚的逾越節當作生命更新的記號,一定要嚴格遵守。
經文:

出埃及記 12:43-12:51

註釋:

23.第十二章43至51節:
這是第三次提到有關逾越節的條例。

第43至45節,都在強調外族人不可以吃逾越節的晚餐,有受過割禮的逾越節晚餐。

第50至51節,以色列人聽從上主命令摩西轉達給他們的話,因為這是他們在苦難中被拯救出來的生命大事,若是不從,他們將會像埃及人一樣遇到苦難。這也說明了聽從上帝的話是非常重要的生命功課。

奴隸則可以,但暫時居住的客旅、雇工都不可以。

第46至49節,這裡說明有割禮的人才可以,而以色列人出生後的第八天就要接受割禮,因此,定居在他們當中的外族人若有受過割禮,也可以參加
經文:

出埃及記 13:1-13:2

註釋:

24.第十三章:
這章是以「耶和華文獻」的資料最多,包括有第3至16節、第21至22節等。「祭司文獻」的資料只有第1至2節、第20等三節。而「以羅伊」典的資料則只有第17至19節。

這一章主要是在說明除酵節的由來,以及「長子」在以色列人民中的重要性,因為長子表示傳承家族的生命記號。再者,這章強調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教導子孫記得出埃及的事件。

25.第十三章1至2節:
短短兩節已經說出一個重要的傳統,就是獻長子給上帝,和上帝殺死所有埃及的長子相對照。長子,一直被東方社會看為最珍貴,因此,長子獻給上帝,表明把最好的獻給上帝一樣。後來,改成由利未支派的人代替其他支派的長子,但要付錢給利未支派,一個人五塊銀子,表示贖回長子之意(參考民數記三:40—50)。
經文:

出埃及記 13:3-13:10

註釋:

26.第十三章3至10節:
這裡再次提到除酵節的規律,可能因為後來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在飲食的方式上有了改變。因為逾越節從原本嚴肅、乏味的餐食,現在變成生命獲得拯救的歡喜節期。但若沒有堅持遵守出埃及時的規律,就會容易忘記上帝拯救的恩典。因此,再次強調遵守這飲食規律,就是在表明紀念上帝的救恩。

第3至6節,「要牢記這一天」,因為這一天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奴隸之地。是生命脫離苦難的日子,為的是要感謝上帝,而不是用來作樂的。離開埃及,上帝要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這裡也提出他們將來要居住在「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亞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的土地」上,並且再次說明那是流奶與蜜之地。

這裡再次強調,守這節期主要是紀念上帝拯救的恩典,應該看為最重要的節期,而不是藉機飲酒作樂。

第7至10節,守這節期的原因也是要告訴子孫,讓他們清楚知道這節期和祖先離開埃及奴隸之地有密切的關係。用這節期當作一種記號,表明有上帝大能才有這節期出現。而這節期必須年年遵守。
特別注意第9節所說的,要讓後代子孫「繼續背誦上主的法律」,後來他們將這些必須背誦的經文稱之為「Thema」,意思是一定要謹記在心的經文,這些經文就像出埃及記第十三章1至10節、第11至16節;申命記第六章4至9節、第十一章13至21節等。
經文:

出埃及記 13:11-13:16

註釋:

27.第十三章11至16節:
這段經文應該編輯在第1至2節之後,讀起來會比較順暢。都是談及有關長子和頭胎牲畜獻給上帝的規律。

第11至12節,這句「上帝向以色列人民祖先發誓」,可參考創世記第十二章4至7節。這裡特別說明「迦南地」,意指肥沃流奶與蜜之地。也可以當作上帝賞賜的土地,有上帝看顧保守。

第13節,這裡提到「贖回公驢」,因為這是很重要的交通工具,贖回的方式可以用小羊去換。就像長子可以用五塊銀子由利未人贖回做代價。

第14至15節,再次提到要教導子孫認識這件事的重要性,也是一種歷史的傳承教育。獻長子和埃及人喪失長子相對照,也順此說明了上帝救恩的意義。

第16節和第9節相同,都是為了要謹記以色列人能出埃及,乃是因為上帝施大能的手才有的結果,一定要感謝上帝。
經文:

出埃及記 13:17-13:22

註釋:

28.第十三章17至22節:
是由「耶和華文獻」、「以羅伊文獻」,和「祭司文獻」等三種資料交織編輯而成。
從第17節至第十四章31節,都是記載有關上帝怎樣保護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追兵。除了雲柱和火柱之外,最出名也一再被以色列人提起的就是過紅海的神蹟。從第17節開始,直到申命記結束,都是記載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的經過,這一漂流就長達四十年時間。

第17至18節,因為怕以色列人遇到困難就會對出埃及的艱辛路徑產生猶豫,所以上帝親自帶領他們走比較遠的路,也是比較安全的路徑,以免受到非利士人的騷擾。

注意第18節,這裡提到他們走的路線是「紅海」。這裡的「紅海」,是指「蘆葦之湖」的意思,整片是沼澤地區,並不是指現今「紅海」。再者,這節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已經武裝好,準備隨時作戰。」這樣的寫法似乎不太正確。他們原本是奴隸,不可能有武器可以隨時準備作戰。比較正確的說法是,他們出埃及時,帶著兵器,而這些兵器很可能就是在他們出埃及時,隨手拿的防身武器(請參考十二:36),即使沒有埃及的追兵,他們在經過的路途中,也會遇到想要搶奪他們的人。另外一方面,依據第六章26節,他們出埃及時,已經很有組織了。

第19節,這節回應創世記第五十章25節記載約瑟臨終前的交代,要把他的骨骸帶出埃及。後來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後,將約瑟埋葬在示劍(參考約書亞記廿四:32),也就是雅各用一百塊銀子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後代買來的土地(參考創世記三十三:18—20)。

第20至22節,以色列人離開埃及進入曠野的沙漠地帶,這是早晚溫差相當大的地域,因此,白天上帝用雲柱遮住陽光,使他們不會因此被日曬所傷,晚上很冷,上帝用火柱照亮他們,使他們得以保暖,而且上帝是「走在他們前面」,讓他們跟著走。這就像牧羊人帶領羊群一樣,走在羊群前面,讓他們可以走正確的路徑。
經文:

出埃及記 14:1-14:9

註釋:

29.第十四章:
這章記載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隨即遇上一件最讓他們擔心的事,就是埃及國王派兵出來追趕。而且是在他們走到紅海邊界時,埃及追兵趕到了,這時,他們面臨著前無路,後有追兵的生死關頭,就在這時候,全能的上帝施行奇妙神蹟,分開紅海的水,使他們可以安然走過,但用紅海的水,淹沒了所有埃及的追兵。

這一章也結束了以色列人跟埃及人之間主人與奴隸的關係。

30.第十四章1至9節:
這段經文描寫埃及國王聽到以色列人已經逃離埃及,隨即就派出精銳部隊追趕。

第1至4節,上帝指示摩西帶領以色列人走到「密奪和紅海之間,靠近巴力‧洗分的比‧哈希錄」,這些地名都已經無法考證。上帝故意要摩西帶領以色列人走這條路線,是要讓埃及追兵有錯誤的判斷。而埃及國王的「心剛硬」,是因為他認為若抵擋不過上帝的能力,會使他在埃及人民間無法擁有神明權威,因此,越想越生氣,就決定派兵去追趕。

第5至9節,顯然地,埃及國王後來知道以色列人已經離開埃及,會有這樣的記事,很可能是因為他喪失長子,心痛不已,沒有人敢向他報告這件事,也因為全國都處在痛失長子的氣氛下,讓以色列人得以逃脫。因此,當事件過一段時間,他開始整軍追緝,對他而言以色列人離開是「失掉一群奴隸」,表示以色列人是埃及的廉價勞力。這裡說埃及國王率領的軍隊是非常精銳的部隊。
經文:

出埃及記 14:10-14:20

註釋:

31.第十四章10至20節:
當以色列人看見埃及的追兵趕上來時,他們驚恐的程度,是可以想像得到的。也從這裡開始,看到以色列人頻頻抱怨的聲音,都在表示他們早已經習慣過奴隸的生活了。

第10至12節,他們向摩西埋怨,認為死在埃及總比死在曠野好。因為曠野會讓他們死無葬身之處。其實,他們是寧願當奴隸,也不願為自由而死在曠野。

第13至14節,摩西很清楚要他們不用怕,要對上帝有信心,因為上帝既然帶領他們出埃及,必定會幫助他們脫離埃及的威脅。

第15至18節,上帝要摩西把他手中的杖伸向紅海,上帝要帶領他們過紅海。這是多麼偉大的神蹟啊!沒有任何神明有這種能力。

第19至20節,上帝差派天使用雲柱和火柱,保護以色列人隔開埃及的追兵。為的是要帶領以色列人走過紅海。
經文:

出埃及記 14:21-14:25

註釋:

32.第十四章21至25節:
這裡是上帝分開紅海的水,開出一條大道,讓以色列人走過紅海海底。

第21至22節,上帝創造風,風也聽從上帝的命令,吹乾了紅海的海水,而使以色列人可以平安地走過去。

第23至25節,埃及的追兵看見以色列人走入海底,他們也跟著走進海底,包括他們所有的軍隊裝備都沉沒海底。但就在這時候,上帝使他們的戰車全部陷入海底的泥沼中不能彈動。

「上主幫助以色列人攻打我們。我們趕快逃吧!」這句話說明了埃及追兵此時才發現他們雖然有精銳的部隊,也不敵上帝的手。
經文:

出埃及記 14:26-14:31

註釋:

33.第十四章26至31節:
就在他們陷入海底泥沼中,上帝又要摩西伸手向海,讓海水合併淹沒埃及大軍。

第26至29節,這是上帝再次指導摩西怎樣把海水復合起來。祂要摩西伸手向海底,結果海水合攏過來,埃及的軍兵想要逃離,都來不及,因此全軍覆沒沉在紅海的海底,「一個也沒有存留」。相對的,以色列人全部都平安走過紅海。這裡就結束了埃及和以色列人之間的關係。

第30至31節,以色列人親眼看見上帝行奇妙的神蹟,這時,他們是更加敬畏上帝,信賴上帝,同時也更信賴摩西。

就像詩人所說的,人不能倚靠軍事武力來打贏別人,上帝會拯救敬畏他的人。
經文:

出埃及記 15:1-15:12

註釋:

1.第十五章:
這章是以「耶和華文獻」的資料為主軸(包括有第1至18、27節),「以羅伊文獻」(第20至21節、25節b句),和「祭司文獻」(第22至25節a句、26節)三種資料,加上編輯者附上的第19節混合編輯而成。

這一章主要是記載以色列人民在歌頌上帝偉大的拯救,使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他們用詩歌述說上帝用大能的手帶領他們出埃及,且在極危險的時候,又用奇妙的神蹟擊退埃及的追兵。
在這首歌頌的詩歌中,我們看到一個非常重要的信息:上帝就在以色列人民當中,與他們同行。這也是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信息之一:上帝就在我們生活當中,每一天與我們同在,與我們走過每段時刻、每個路程。

2.第十五章1至12節:
一般來說都確認這段詩歌是摩西所寫的。而第13至18節很可能是後代加筆。因為在第13節的「導引他們到你的聖地」,以及第18節的「作王」不像是他的經歷,前者,他們才剛出埃及,後者提到的以色列人民之君王觀念,在曠野時尚未成熟,是進入迦南地安居一段很長時間之後,在先知撒母耳時代才發展出來(參考撒母耳記上第八章)。這段詩歌主要是在歌頌上帝用祂大能的手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並且平安地走過紅海,又讓埃及的追兵都淹沒在大海中。

第1至3節,開始就說這是一首打仗勝利的詩歌。「戰馬和騎兵」,這都是在形容埃及精銳部隊。

第2節從「我的上帝」到「我父親的上帝」,這表明上帝就是與以色列人民之間有永遠之約的上帝。以色列人民也喜歡用「戰士」來形容上帝是會為他們打仗的神(參考申命記一:30—31,撒母耳記下五:23—24,歷代志下二十:17)。在以色列人民的觀念中,只要上帝跟他們出兵,一定打贏。因此,每當出兵打仗,必須先詢問上帝的旨意(參考列王紀上廿二:5)。

第4至5節,這兩節可參考第十四章6節、第8節、第27至28節。這裡的第4節說「把最傑出的軍官淹死在紅海」,這句話回應了第十四章7節,埃及派出精銳戰車部隊,但結果都像第5節所說的如同「石頭沉入海底」。

第6至10節,這段經文描述上帝的大能,不是人的能力所能抵擋。也說明了上帝創造之物,都會聽從上帝的命令和指揮。海洋的水,經由上帝的怒氣一吹,就會像牆壁一樣豎立起來,海底也因此變為乾地。當上帝再次吹氣,海水依然聽從上帝的命令,重新復合起來,就這樣淹沒了埃及所有的追兵,使他們「像鉛沉沒於深水中」,表示永遠葬身海底,或是說因為敵對上帝而被下到深淵之處。

第11至12節,這兩節也反應出埃及王把自己當作神明讓人民崇拜,但在這裡很清楚指出,他不是真正的神,他只是人而已,否則他帶來追趕以色列人民的精銳部隊就不會葬身海底。
經文:

出埃及記 15:13-15:18

註釋:

3.第十五章13至18節:
前面有提起過,這段詩歌很可能是後來加添上去的,並不是摩西原有的詩歌。因為第15節出現「以東」、「摩押」、「迦南的居民」等名詞,這些都不是過紅海之前出現的,而是進入曠野漂流之後才有的。不過很清楚地,這段詩歌已經說出當以色列人民走過紅海,而埃及的追兵都葬死海中的事,確實是震撼了當時迦南地和曠野地區許多民族、國家。他們開始擔心以色列人民也會像這樣造成他們重大的傷害。

第13節,這裡說上帝有「不變的愛」,這句話說出上帝愛的特性。在聖經中,這句形容上帝有「不變的愛」的用詞一再出現。特別是在詩篇中出現最多,而先知的文獻也不少。

另一方面,上帝「不變的愛」也和「約」連在一起。上帝和祂的子民所立的約,就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上,且是不變的愛,這約才能成為永遠的約。

第14至16節,說出以色列人民才經過紅海,還沒有進入迦南地,就已經讓迦南地的人,和曠野中那些民族、部落都膽戰心驚,不知如何才好。這種驚嚇,並不是因為以色列民族很強悍,而是因為上帝親手帶領他們,為他們打仗,才使埃及全軍覆沒,這才是讓迦南地和曠野之地的民族驚嚇之因。

第17至18節,這裡所說的「你的山」,是指以色列人民居住的迦南地。因為海岸線被非利士人控制著,直到大衛王時代才全部落在以色列人民手中。但因為是在離海岸較遠的丘陵地,反而成為比較安全的地方,也在這地方,上帝栽培他們、看顧他們。因此,以色列人民心中一直存在著一個重要觀念:上帝就是他們君王。後來這觀念開始有了改變,在先知撒母耳時代,他們要求為他們設立君王來統治他們(參考撒母耳記上第八章)。
經文:

出埃及記 15:19-15:21

註釋:

4.第十五章19至21節:
前一首被稱為是摩西的詩歌。這裡突然記載出現摩西有一位姊姊美莉安,她帶領以色列人民跳舞唱歌頌讚上帝。

第19節,這節可是說前面詩歌的濃縮,也是美莉安在第21節帶領以色列婦女唱歌頌讚上帝之詩歌的序言。

第20節,這裡說美莉安是亞倫的姊姊,她同時也是一位「先知」。民數記第十二章2節記載上帝也對美莉安講話,傳遞上帝的信息給人民。因此,她在以色列人民當中的地位是備受尊崇。

這節也說美莉安帶領以色列婦女「拿著鈴鼓」,然後帶領跟隨她的婦女「一面打鼓,一面跳舞」。這也是一種表示極大喜悅和生命獲得重生的雀躍方式。

第21節,詩歌說上帝「贏得光榮的勝利」,這句話說明了上帝親手和埃及精銳部隊打仗,把埃及軍隊的「戰馬和騎兵都投進海裡」,意即打垮了埃及追兵。
經文:

出埃及記 15:22-15:27

註釋:

5.第十五章22至27節:
從第22節開始,直到第十九章2節,都是記載以色列人民在曠野漂流的記事。

現在這段經文記載以色列人民第二次的抱怨。就像他們第一次抱怨(參考十四:10—12)一樣,顯示出他們確實是對上帝沒有足夠的信心,或是說對上帝的認識相當薄弱。因為,在埃及的時候,他們已經看過上帝用各種神蹟奇事嚴厲懲罰埃及國王及人民,且在走出埃及進入曠野時,用雲柱、火柱引領保護他們,以及用奇異的神能,把紅海的水分開,用風吹乾海底,讓他們可以平安地走過紅海,並且又把分開的海水復合過來,淹死所有埃及追兵,這些神蹟奇事,應該足夠讓他們對上帝建立起絕對信心才對。但這段經文卻是在描述他們遇到缺水就對上帝大表不滿,進而發出埋怨。整本出埃及記,就是在描述以色列人民在信仰上的脆弱,甚至悖逆上帝的旨意(參考耶利米書三十一:32)。

第22至25節,第22節可參考民數記第三十三章8節。以色列人民連走了三天,都找不到水喝,這對進入曠野的人來說,是一種生命的威脅。曠野原本就是缺乏水源之處,因此,以色列人民在曠野找不到水喝,這是可以想像的。他們來到一個名叫瑪拉的地方,這地方的水卻是「苦的,不能喝」。也因為這樣,瑪拉就表示「苦」的意思。確實已經三天都沒有水喝,幼齡的孩子無法忍受就會哭鬧,而父母也不知道該如何?只好找摩西去。後來他們每遇到困境,就會找摩西,而摩西只能找上帝。

「摩西懇切地在上主面前祈求」,表示摩西懇求上帝伸手幫助。因為讓水變成可以飲用,不是當時的人能做到的事。而上帝也因摩西的代求,指示他用一塊木頭投入苦水當中,結果苦水就立即變成「可喝的水」。

第25節說上帝用這種方式「考驗」以色列人民。這裡的「考驗」,表示一種訓練。這也說明信心是需要一再考驗、測試,人才會進步。也透過「考驗」建立典章律例,使他們從奴隸被管裡,學習管理自己。

第26節,這裡很清楚要以色列人民透過這些典章律例學習怎樣順服遵行上帝的旨意、命令。

「我是醫治你們的上主」,這裡所說的「醫治」表示「改變」之意。就是要改變以色列人民在埃及生活好幾代後,把所遺忘的和上帝之間永遠的約,重新建構起來。

第27節,他們繼續旅程來到一個稱之為「以琳」這個有豐富水源的地方。
經文:

出埃及記 16:1-16:12

註釋:

6.第十六章:
這章大多數的資料是「祭司文獻」(包括第1至3節、第6至13節a句、第16至26節、第31至35節等),以及部份「耶和華文獻」的資料(第4至5節、第13節b句至15節、第27至30節等)。

出埃及記最重要的一個詞字就是「曠野」。如果疏忽了這個詞,很難瞭解出埃及記這本經書的主要含意。「曠野」,這是個所謂「鳥不生蛋」的地方。在這種地方,水、食物都相當缺乏。也只在這種情況下,人才會想到生命所能倚靠的力量,絕對不是人自己,而是創造宇宙萬物生命的上主。在第十五章提到以色列人民在書珥的曠野走三天找不到水喝,上帝卻可以從不能喝的「苦」水中,將之變成可喝的水。現在這一章則是記載上帝在曠野中,從天上賜下「嗎哪」和「鵪鶉」給以色列人民有餅、肉可吃。尤其是「嗎哪」,就像以色列人民所說的,那是他們和他們的祖先都沒有看過、吃過的食物(參考申命記八:3),上帝用嗎哪餵養他們直到進入迦南地之後才停止(參考約書亞記五:10—12),使他們在曠野漂流長達四十年期間,不至於捱餓。

7.第十六章1至12節:
這段經文記述以色列人民從以琳移動到汛的曠野。在這裡他們因為飢餓、沒有食物而埋怨摩西和亞倫。上帝透過摩西給他們非常明確的回答,說會從天上降下食物給他們,就像上帝給他們有水喝一樣,這些來自上帝降下的食物也是要「考驗」他們的信心。

第1至3節,「汛曠野」,這地點至目前都還無法確知在哪裡。但在第十七章1節,以及民數記第三十三章10至11節等都再次提起此地。不過,這名字的意思是指「荊棘」。以色列人民在這裡餓了,找不到食物,因此,埋怨起摩西和亞倫,認為他們過去在埃及雖然是過著奴隸的生活,但卻可以「圍著肉鍋吃得飽飽的」。可以看出他們仍舊懷念過去在埃及好的物質生活。

第4至5節,這兩節很重要,也為後來要降下的嗎哪食物先作個交代。但強調上帝要從天上降下食物,是要考驗以色列人民是否願意遵從上帝的旨意。而這種旨意,就是要他們「撿當天所需的食糧」,只有到了第六天才能撿兩天的份。

第6至8節,摩西和亞倫提醒以色列人民,上帝既然帶領他們出埃及,就會照顧他們。他們埋怨的聲音,上帝都已經聽到。他連續講了兩次,也在表示是一種嚴厲的警告。他讓以色列人民知道,上帝會「在晚上給他們肉吃,在早晨給他們充足的食物」。因為摩西代表著上帝(參考出埃及記四:16),他們埋怨摩西,等於埋怨上帝一樣。

第9至12節,第10節再次提起第7節所說的「看見上主的光輝」,這表示上帝出現,或是神蹟顯現。證明摩西警告以色列人民,他們埋怨上帝的聲音,上帝都聽得非常清楚。因為上帝就在他們面前出現。

他們既然埋怨沒有肉吃,沒有食物,現在上帝要讓他們有這兩樣,好讓他們知道帶領他們出埃及的上帝,是生命的主宰,是他們的上帝。
經文:

出埃及記 16:13-16:21

註釋:

8.第十六章13至21節:
第13至16節,這段經文提到上帝實現祂的承諾,讓以色列人民有肉吃,在傍晚時刻,祂差遣鵪鶉飛來,也讓以色列人民在天亮的晨間看見一層薄薄像霜一樣的東西,這種東西民數記第十一章7至9節形容是「芫荽子」,是種跟露水一起落下來,可以將它磨碎或搗碎成粉,然後煮一煮做成餅。

但這種東西就像申命記第八章3節所說的,那是以色列人民的祖先從來沒有看過、吃過的食物。也因為這樣,以色列人民彼此問說:「這是甚麼?」這句問話就是後來「嗎哪」的意義。詩篇的作者說「嗎哪」是「天使的食物」(詩篇七十八:25)。摩西說這是上帝給他們的食物,但要他們每個人「各取所需,每家的每一個人只可撿取兩公升」。

第17至19節,當以色列人民都聽從摩西的吩咐出去撿之後,後來果真經歷到:撿多的沒有剩,撿少的也不缺,每一個人所撿的剛剛好是他所需要的。從這裡他們學習到知足的信仰功課。

第20至21節,每個團體中,總是會有故意不聽話的人,這種人總是用行動來表示不遵守團體規律,這在信仰團體裡,就很令人頭痛。以色列人民當中就有人對上帝的應許表示懷疑,雖然已經親眼看見鵪鶉和嗎哪在眼前,他們還是不聽摩西所說的,只撿取每人每天所需要的量即可。他們寧願撿得多,以備隔天沒有降下嗎哪,或是鵪鶉不再出現。但他們多撿的,卻都腐敗了。
經文:

出埃及記 16:22-16:30

註釋:

9.第十六章22至30節:
這段經文開始談到安息日的規律,必須在前一天將食物準備起來,上帝會保護到第二天,使嗎哪和鵪鶉不至於壞掉。

第22至23節,摩西要以色列人民在第六天撿拾兩天的份,每人四公升。

第24至26節,摩西要他們在第七天吃第六天撿拾儲存下來的嗎哪,因為第七天是「獻給上主的安息聖日」,上帝不會降下食物,即使出去撿拾,也不會有任何發現。「第七天是安息日」,這裡他們開始學習守安息日為聖日的規律。之後,在十誡中才明文規定(參考出埃及記二十:8—11)。

第27至30節,就像前面提起過的,總是有人不遵守這個規定,不把上帝的話當真。這種人在一個信仰團契中,很容易成為酵母,影響一個信仰團體的規律。上帝再次對摩西說第七天就是安息日,祂要以色列人民跟祂一樣守安息日,不做工。

在一個沒有食物又沒有水的曠野之地,要人民能夠按照自己的需要撿取食物,那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要訓練這一群從埃及的奴隸生活環境中走出來的百萬民眾對上帝有信心,除非有很強的宗教信仰紀律,否則是很難達到這樣的境界的。這也就是我一再強調的,出埃及記的經書所談的主題是:宗教心靈的改革。沒有敬虔的宗教心,要帶領一個缺乏食物,且有外族人威脅生存生命的團體,是不可能的。
經文:

出埃及記 16:31-16:35

註釋:

10.第十六章31至35節:
這段經文也是後來以色列人民經常用來教導後代子孫認識上帝的偉大,在祖先出埃及走進曠野時,上帝如何看顧、保守他們。他們把這件在曠野吃嗎哪的事,當作是生命教材,絕對不可以忘記上帝奇異的恩典。後來摩西也要亞倫將這種特別食物嗎哪放兩公升在一罐子裡,存在「上主臨在的地方」,表示只要進去敬拜上帝,就會想到上帝怎樣引領、看顧、保守他們民族的生命。而嗎哪就這樣養活了他們在曠野漂流長達四十年時間,直到在迦南定居下來。
經文:

出埃及記 17:1-17:7

註釋:

11.第十七章:
這章是由三種文獻共同編成的;包括「祭司文獻」的資料在第1節、第8至16節;「耶和華文獻」的資料在第2節、第7節,以及「以羅伊文獻」資料的第3至6節等。

這章主要是兩件事,其一是他們缺水。在曠野缺水是一定會遇到的。上次在書珥是找不到可喝的水,現在則是找不到水。上帝從磐石上出水給他們喝。其二是第一次經歷作戰。上次是遇到埃及的追兵,現在則是遇到亞瑪力人要攻打他們。在第十三章18節曾留下一句伏筆說:「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已經武裝好,準備隨時作戰。」我在前面提過比較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他們拿了兵器離開埃及。現在則可派上用場,因為在曠野之處,必定有很多的原住民在那兒,以色列人民那樣龐大的一行人,且是男女老幼加上牲畜,難免引起當地居民的覬覦。

12.第十七章1至7節:
這段經文記載以色列人民在曠野地區經常遇到缺水的問題,這並不是第一次遇到,但出埃及記作者給了一個範本:以色列人民在曠野遇到任何困難,就會埋怨,甚少感謝。只會埋怨的人,就會忘記上帝的恩典。這也是後來他們離棄上帝之因。

第1至2節,以色列人民遵照上帝指示,離開汛的曠野,來到一個新的地方是「利非訂」,這地點已經無法可考。這是一個缺水的地區,因此,他們要求摩西給他們水喝。

第3至4節,以色列人民因為口渴非常難過,又開始埋怨摩西,他們甚至說出當初摩帶領他們出埃及,莫非是要讓他們死在曠野這樣失去理性的話。表示他們已經忘記之前出埃及所經歷到的各種神蹟奇事。他們不但是講威脅的話,甚至還想「拿石頭打死」摩西。但他們忘記了,他們的這些怨言不用摩西轉述,上帝也都聽見了。

第5至7節,上帝要摩西拿著手中的杖擊打磐石,磐石果然流出泉水,解以色列人民的口渴,消除了生命威脅,也為那地方取名「米利巴」,表示他們曾懷疑上帝、抱怨上帝。後來詩人記錄下這段軟弱的經歷(參考詩篇九十五:8-9),好提醒後代子孫不要重複這樣的醜陋經歷。
經文:

出埃及記 17:8-17:16

註釋:

13.第十七章8至16節:
這段經文可說是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後,第一次親自與攻擊他們的敵人交戰。上次是埃及人的追兵,上帝用分開紅海的水淹沒了埃及精銳部隊。這次以色列人民必須親自和亞瑪力人交戰。這件事也是以色列人民進入曠野後,發生的第四件記事,第一件事在第十五章22至26節,飲水的問題;第二件是第十六章記載有關食物的問題;第三件是第十七章1至7節有關沒有水喝的事件。現在是第四件有關跟敵人打仗的事。

第8至10節,摩西交代約書亞怎樣挑選壯漢,準備要和來侵犯的亞瑪力人打仗。這些壯漢由約書亞帶兵,摩西和亞倫、戶珥到山上去觀戰。

這裡第一次出現約書亞的名字,民數記第十三章有比較詳細介紹約書亞的事。他後來就繼承了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另外一個人就是「戶珥」,他的背景資料欠缺。

第11至13節,這段記事可說是打仗情況激烈,起先很難斷定輸贏,但只要摩西的手上揚,就會打贏,下垂,以色列人民就輸。這表示並不是以色列人民在打仗,其實是上帝透過摩西在打仗。摩西的手會「酸」而下垂,表示這次戰爭並不是一下子就打勝,而是經過了一些時間,最後有亞倫和戶珥兩人的肩膀當作摩西的扶手,使他的雙手可以持續不下垂,最後約書亞帶領的以色列人民就打了勝仗。

第14節,上帝說要把亞瑪力人「完全毀滅」,是因為這是一個很惡劣的族群,申命記第廿五章17至18節這樣記載說:「要記住,你們出埃及時,在旅途上,亞瑪力人怎樣對待你們。他們不怕上帝,趁你們疲乏無力的時候,從後面襲擊,把落在後面的人都殺了。」上帝要摩西把這件戰事記錄下來給後代子孫知道。

第15至16節,打勝仗之後,建造祭壇感謝上帝。第15節說「上主是我的旗幟」,然後第16節說「高舉上主的旗幟」,這些都在表示上帝與以色列人民同在,他們就是上帝的軍隊。
經文:

出埃及記 18:1-18:12

註釋:

14.第十八章:
這是由「耶和華文獻」的資料,和「以羅伊文獻」的資料相互交織編輯而成。有時很難分得開。比較清楚的經文是第2至4節、第10節、第15至16節、第19至21節、第24至25等節,都是「耶和華文獻」的資料,而第11至14節a句、第22至23節、第26至27節等是屬於「以羅伊文獻」的資料。其他的經文都是這兩種資料混合在一起編撰起來的。

這一章的重要性很清楚,以色列人民從沒有組織,進入到有系統的組訓工作。這當然與經歷過撿拾嗎哪、鵪鶉,以及和亞瑪力人的作戰有關。而且從他們的組織有十人、五十人、一百人、一千人等編制,可說是分得相當細,對當時這樣一支龐大民眾來說,是相當不容易的,因為這樣可以使他們面對外族人挑戰時,不用驚慌。再者,遇到欠缺食物、水的問題時,也可以很有規律的加以節制。而對於彼此之間發生紛爭的事,也會好好處理。

這一章也告訴我們,替摩西獻策略的是他的岳父葉特羅。更可貴的是,當他看到摩西靈活運用他的策略之後,就回家去了。他不是要分享權力的人,而是盡自己的智慧,提供意見,並且幫助執行策略完成。這樣的心志很值得學習。

15.第十八章1至12節:
這段經文說摩西的岳父葉特羅來看他,並且帶摩西的妻兒來跟摩西相會,算是家族團圓。

第1至7節,葉特羅帶摩西的妻子西坡拉和他的兩個兒子,一個叫「革舜」,另一個叫「以利以謝」來見摩西,這樣,也是摩西帶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後,第一次和妻兒相會。在第二章22節曾記載革舜的出生,但以利以謝是甚麼時候出生,就沒有記錄。但從第4節可推斷是在摩西逃出埃及後出生的。

葉特羅先託人帶信給摩西,說明他們會面的地方是在「聖山」。依照第三章12節的記載,這「聖山」是指何烈山,這也可以說是「上帝的山」,意思是指「敬拜上帝的地方」。

第8至12節,摩西將這一路走過來所遇到的事,都一五一十地跟他岳父葉特羅報告,他聽了之後,非常高興,就發出感恩的詩歌。因為葉特羅是米甸的祭司,因此,他就擺設祭壇「獻上燒化祭和其他祭物」給上帝。
經文:

出埃及記 18:13-18:27

註釋:

16.第十八章13至27節:
這段經文說明以色列人民開始成為一個有組織的族群,就是和葉特羅的建議有密切關係。雖然在前面有多次提到以色列人民當中有「長老」、「領袖」(參考三:18、四:29、十二:21),表示他們原本就有了社群組織。但這些人在埃及當奴隸的時候,並沒有甚麼仲裁權。現在他們離開埃及為奴之地,進入曠野漂流時代,更需要建立維護族群秩序的管理者。

第13至16節,葉特羅看見摩西獨自一人在處理以色列人民之間的糾紛。他問摩西是怎麼一回事,摩西回答是只要有兩個人發生爭執,就來找他排解。

第17至20節,葉特羅聽了之後,認為這樣只會使摩西累壞了身體,不好。他要摩西先記住他應該教導人民認識上帝的救恩,並且遵從上帝的律例和指示,他的工作就是要做這件教導的工作。然後把這些處理糾紛的事,給其他的人去做。

第21至23節,他建議摩西採取「一千人」、「一百人」、「五十人」、「十人」等組織,每組都有人當領導者。這也是後來他們在巴比倫當奴隸時,採用「有十個結過婚的男人」作基礎,就可成立一所「會堂」之原因。這些領導者必須是「敬畏上帝、可靠、不接受賄賂的人」,這樣的人才能在裁決人民的糾紛時,得到肯定、信任。這也是一種所謂「司法」體系。用這種方式,可以很快讓人民彼此之間的糾紛,得到解決,而不會積怨於心。

第24至27節,摩西果然聽從他岳父葉特羅的建議,就按這樣執行管理的政策。之後葉特羅也就回去他居住的米甸。他沒有介入管理的工作。

從第十九章到第廿四章,都是關於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立約的關係,以及上帝所頒賜給他們「約」或是「法律」的內容。這段經文對以色列人民和今天的基督教會來說,都是非常有意義且重要。
經文:

出埃及記 19:1-19:15

註釋:

17.第十九章:
這章的資料比較複雜,是由「祭司文獻」的資料(第1至2節、第23至24節a句),「以羅伊文獻」的作品(第7至8節、第10節、第13節b句至14節、第16節b句至17節、第19 節等),以及「耶和華文獻」的資料(第9節、第12至13節a句、第15節、第16節a句、第18節、第20 至22節、第24節b句至25節)編輯而成,另外也有編者加上去的第4至6節等。

這一章主要是在說明以色列人民已經來到西奈山下,這個時候正好滿三個月。上帝要頒賜誡命給以色列人民,因此摩西要求以色列人民怎樣準備接受上帝的誡命。

18.第十九章1至15節:
這章開場白很清楚地說明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正好在滿三個月」,來到西奈沙漠,然後在西奈山下紮營。在這裡,摩西上山去朝見上帝。可見摩西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很緊密。

第4至8節,上帝要摩西轉告給以色列人民知道,上帝要把他們當作自己揀選的子民,但他們必須用嚴謹態度遵守和上帝之間所立的約,這樣才能成為上帝的子民,是「神聖的國民,是事奉上帝的「祭司」。就這樣,摩西把以色列人民的領袖召集過來,將上帝的話傳給他們知道。而以色列人民非常聰明,他們一聽上帝要和他們立約,成為神聖的國民,他們就很一致地回應說,要「遵照上主的話做」。第8節清楚說明一個被上帝揀選的人或民族,非常要緊的事,是「要遵照上帝的話做」,而不是照人的命令,或是人的意思。

第5節很重要,這節說「全世界都屬於」上帝,但只有以色列人民才是上帝的「選民」,這節已經說出了以色列民族和上帝之間的特殊性。他們必須更加小心謹慎言行舉止,遵從上帝的話去行。先知阿摩司就曾指責他們違背上帝的法律誡命,因此,在全世界所有民族當中,上帝要先拿以色列人民作懲罰對象,因為他們並沒有把上帝的揀選當作榮耀(參考阿摩司書三:2)。

第9至13節,這裡上帝表示他將和摩西講話,而且講話的時候,要讓全體以色列人民都聽得見。但這時候的以色列人民必須潔淨己身,絕對不可以越界,因為上帝要降臨在西奈山,他們必須很嚴格地保持和上帝之間的距離。

第14至15節,摩西將上帝的要求都轉告以色列人民,要他們潔淨身體,且洗滌衣服,同時不可以有性行為。
經文:

出埃及記 19:16-19:25

註釋:

19.第十九章16至25節:
這段經文記載神聖的上帝顯現,當他和摩西講話時,讓以色列人民看見那種威嚴、神聖的景象出現。

第16至19節,這段記載上帝出現在雷電交加、濃雲密佈的背景下,這時候有天使吹響的號角聲。以色列人民一聽到這些聲音就都「發抖」。但摩西帶領他們走出帳棚來朝見上帝。因為若是面見上帝會死去,因此,上帝用濃雲密佈遮住祂的榮耀的光彩,上帝用雷電的方式和摩西講話。這種方式,只有上帝啟示的人才能聽得懂。一般人只會害怕到無法去領受。

第20至22節,上帝降臨在「西奈山」,要摩西上山去領受上帝要對他講的話。特別交代以色列人民必須非常小心,絕對不可以越界或心存「偷看」上帝的念頭。因為這必定會帶來死亡。

第23至25節,上帝要摩西帶亞倫一起上山,其他的人民都不可以越界。這也說明了後來發展出來的祭司位階,遠勝過其他領袖、長老,其背景原因在此。
經文:

出埃及記 20:1-20:17

註釋:

20.第二十章:
這章可以說是出埃及記最重要的一章,記載有關十條誡命的內容。這一章全部都是「以羅伊文獻」的資料。將這裡記載有關十誡的內容(第1至17節),對照申命記第五章6至22節,可發現其中最大的差異是在第四誡有關守安息日的規定。在出埃及記這裡說守安息日,是因為上帝創造天地的關係,而在申命記第五章則說是因為紀念出埃及的緣故。後者和他們進入迦南後的生活必定有密切的關係,他們因為墮落,忘記了上帝的誡命。因此,申命記再次提醒他們,忘記上帝的誡命,將會為他們帶來亡國的命運。而忘記上帝最常見的態度,就是連安息日都忘記了。因為安息日是敬拜上帝的日子,忘記安息日,等於不再敬拜上帝了。先知耶利米就曾嚴厲警告這會為以色列人民帶來滅亡(參考耶利米書十七:19—27),後來果然應驗了。

另外,在第五誡孝敬父母的誡命上,出埃及記直接說「要孝敬父母」,申命記則加上了「要遵照我的命令」,若這樣做就能夠「事事順利」。

第三,在第十誡,出埃及記說「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這件事擺在第一位,但在申命記則是「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列入優先。

其實,「十誡」這名稱,原本是指「十句話」。如果是十句話,那麼十誡就是這樣:
1.不可敬拜別的神明。
2.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
3.不可濫用我的名。
4.要謹守安息日為聖日。
5.要孝敬父母。
6.不可殺人。
7.不可姦淫。
8.不可偷竊。
9.不可作假證陷害人。
10.不可貪圖別人的財產。
從上述的十誡,也可將之分成兩個部份;其一是第一至四誡,這是屬於人對上帝應該有的態度。這部份的誡命就像申命記第六章5節記載的:「你們要全心、全情、全力愛上主──你們的上帝。」這句話也是整本聖經的基本教訓。第二是第五至十誡,屬於人和人之間的關係。這第二的部份也可以用利未記第十九章18節b句所說的:「要愛自己的鄰人,像愛自己一樣。」將這兩部份合起來,等於是十誡的總和,也是耶穌基督回答那位教法律的人的答案(參考路加福音十:25— 37)。

21.第二十章1至17節:
十誡最基本的架構在第2節,這裡說:「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曾經領你從被奴役之地埃及出來。」這句話好像是一個圖章印記,很清楚說明這是屬於上帝的法律,不得輕視、疏忽。相反地,是要牢牢記住。

第3節,「我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這條誡命也是大多數改革宗基督教會,以及希臘正教看為十誡的第一誡。也可以這樣說,十誡實際上是只有一誡而已,就是這第一誡。以上帝為中心,往後的九條誡命都是以這一誡作基礎。忘記這一誡,其他的都將失去準則。以上帝作為人、事物等一切的中心,才能談其他的。

第4至7節,這是第二條誡命「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要特別注意的是「不可為自己」,表示不可以把人看成偶像來拜。再者,不可因為自己的需要而製造偶像。就像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記載,以色列人民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竟然在曠野製造金牛崇拜。而這金牛偶像神明,就是他們在埃及寄居生活所學到的,是屬於生產的神,也是力量的神明。但上帝堅定的命令,絕對不能容忍以色列人民有這種行為。

這條誡命還有附帶要件,就是違背的,會被追究責任到子孫三、四代,但嚴謹遵守的,必定會得到上帝的賜福到「千代子孫」。

要注意第5節所說的,「恨惡」上帝的人,其實就是指去拜偶像神明的人。

第7節,這是第三誡命「不可濫用我的名」。「濫用」一詞,在中文《和合本》用「妄稱」,天主教《思高版本》也是用「妄稱」。這詞原本的意思是指「不適當」,或是「不好的動機」。意思是指不誠實的方式,假借上帝的名欺騙人。這樣的行為等於是在褻瀆上帝的神聖一樣,不可原諒(參考利未記十九:12)。換句話說,只要是用上帝的名,不論是祈禱、說話,都必須嚴謹守住絕對誠實的要件。

再者,「濫用」也是指稱呼上帝的名和上帝的本性不相符。也因為這樣,猶太人就很害怕直接稱呼上帝。他們認為上帝太神聖了,在敬拜時恐怕因為稱呼上帝的名有誤,導致褻瀆了上帝的神聖,因此,他們喜歡用「天」來代表。這天也表示著創造整個宇宙萬物的主宰之意。

第8至11節,這是第四誡命「要謹守安息日為聖日」。就像前面提過的,對照申命記第五章12至15節,就會發現這裡強調上帝的創造,而申命記是為了紀念出埃及脫離生命苦難而守安息日。

第七天休息,所以六天內都要認真工作,第七天休息不可工作,包括「兒女、奴婢、牲畜,或僑居的外族人」等都要停止工作。因為人停止工作,包括奴婢在內,很自然地,牲畜也會跟著休息停工。從這裡延伸出來的,就是第七年安息年,大地也因為這樣獲得喘息的機會。

第12節,這是第五誡命「要孝敬父母」。從這第五誡命開始,到第十誡命,都是談及人和人之間的關係。

這誡命也是有附帶的祝福,遵守這誡命的人,可以在居住的土地上「享長壽」。從「孝敬」延伸出來的就是絕對禁止「咒罵父母」,這種人必須處死(參考出埃及記廿一:15、17)。

第13節,這是第六誡命「不可殺人」。這裡的「殺」原本是沒有任何受詞,是指「不可殺害」之意,因此,傷害別人都是在禁止之列。因為生命來自上帝,任何殘害生命的事,是必須絕對禁止的。

再者,這裡的「殺害」,是指故意、蓄意的行為。聖經中一再表示,上帝最無法忍受有權力者殺害無辜者的生命。這種事,上帝絕對不會寬恕、原諒(參考列王紀下廿四:4)。

第14節,這是第七誡命「不可姦淫」。姦淫,這是屬於男與女之間不正當的關係。但也附帶有濃厚的宗教信仰意義。因為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就是一種婚姻的夫妻關係。犯姦淫的行為,等於在羞辱對上帝忠實的心靈。因為上帝的子民必須聖潔(參考利未記十九:1—2),聖潔的子民,就必須從清楚的性關係開始做起。

第15節,這是第八誡命「不可偷竊」。這裡的偷竊範圍包括綁架別人的奴隸。其實,這誡命也隱含著一個基本信念:就是愛人如己(參考利未記十九:18)。這很清楚在說明:上帝賞賜給每個人都足夠。會偷竊,表示對上帝賞賜的沒有信心,想要貪得更多。就像在曠野時,上帝從天上降下嗎哪,要求他們必須嚴守每天每人需要量「兩公升」,不可以多撿,表示對上帝絕對忠實。使徒保羅就指出,貪,就是拜偶像的行為,這種人不配當上帝國的子民(參考以弗所書五:5,歌羅西書三:5)。

第16節,這是第九誡命「不可作假證陷害人」。這條誡命也說明誠實的心靈的重要性。假見證也會害死無辜者的性命,等於是和第六誡的「殺害」相同。為了要防止有誤判或假證的事發生,申命記第十九章15節規定,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證人作證才能使訴訟案件成立。對於作假證的人,不必憐憫,「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參考申命記十九:21)。

第17節,這是第十誡命「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愛別人的妻子、奴婢、牛驢,或其他東西。」原本是只有「不可貪別人的財物」這一句話。在進入迦南地之後,將之寫得更細。這裡的「貪」,指的是奪取,用不正當的手段得來的。
經文:

出埃及記 20:18-20:21

註釋:

22.第二十章18至21節:
這段經文記載以色列人民對所看見的場景一直很害怕。因此不敢聽上帝的聲音。要求摩西轉述上帝的話給他們,他們一定會聽從。

第18節,可參考第十九章16節、19節。確實,單單雷電交加產生的轟轟雷聲,就夠他們膽戰心驚。

第19至20節,他們對摩西表示懼怕,希望摩西去接受,他們不敢上前聽上帝的聲音。但摩西對他們說,這是一種「考驗」,為的是要讓他們知道順服上帝的重要性。

第21節,後來還是只有摩西上前聆聽上帝的聲音。其實,這節也在暗示著,摩西就如同是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的「中保」一樣。
經文:

出埃及記 20:22-20:26

註釋:

23.第二十章22至26節:
這段經文是上帝對摩西所說的話,是關於獻祭的祭壇如何建造的事。

第22至23節,上帝再次重複命令摩西提醒以色列人民,除了上帝以外,不可以讓以色列人民為自己造任何偶像神明來拜。

第24節,這裡提到在上主「指定」作為「敬拜」的地方,上帝會出現。從這節可看出這不是在曠野時代。因為曠野漂流時代,不可能有指定的地方。但以色列人民還是要建造祭壇敬拜上帝。

第25節提到「不可用鑿過的石頭」,表示純潔,反應出「頭胎」的觀念。意思指最好的,沒有用過的。表示不可用廢棄的石頭。

第26節,祭壇不要有臺階,以免上臺階去獻祭,導致獻祭者露出下體,會被認為褻瀆上帝的神聖。後來第廿八章40至43節對祭司的衣著就有更詳細的規定,都是為了要避免露出下體。
經文:

出埃及記 21:1-21:11

註釋:

24.第廿一章:
這章除了第1至3節是屬於「祭司文獻」的資料外,其它的都是「以羅伊文獻」的作品。

從第廿一章2節起至廿三章19節止,都是在十誡的基礎上,談到有關人和人之間生活的關係。清楚說明了信仰上帝,必須以實際生活的行為表明出來。換句話說,愛上帝,並不是用嘴說的,也不是用想的,而是必須在生活上,以實際行動表現出來。使人和人之間有個生活準則,為的是要回應上帝,知道上帝是位非常重視紀律的神。

就像我在前面說過的,十誡的基礎是在第一誡,其餘九誡都是從忠實於上帝而延伸出來的誡命。同樣的,十誡是一切法律、規章之母,因而延伸出許多細節的規定。以現代的語言來說,十誡就好像是憲法,然後從憲法延伸出許多法律、規章,為的是要執行憲法的精神。

25.第廿一章1至11節:
這段經文都是談及有關以色列人民和奴隸之間應該要注意和應有的關係。也可參考耶利米書第三十四章8至22節,談及以色列人民過去曾在埃及當過奴隸,因此,他們更應該知道怎樣善待奴隸。不可欺壓奴隸。

第1至6節,這部份可參考申命記第十五章12至18節,其中最大的差異是在申命記第十五章的15節和18節,這是出埃及記所沒有的。是指男性奴隸說的。這裡提到「第七年」,就是從第七日安息日延伸而來的安息年。必須釋放奴隸回去,且不可以拿任何贖金。這裡強調當時奴隸怎麼來,就怎麼回去。若是有奴隸不想回去,就必須帶他去「敬拜的場所」,意思是指以上帝的名發誓,永遠屬於主人,然後用穿耳洞作記號。

第7至11節,這段經文是談及女性奴隸與男性奴隸最大的差別,是女性一旦被賣為奴,就是終生為奴。原因是女性為奴可能會為主人生下小孩,母親有照顧小孩的責任。但女奴的親人可以用錢贖回,除非已經被主人納為妻妾。她不像男性奴隸只要等到第七年就可自由離去。而且規定不可以將女奴隨意轉賣,特別是不可以轉賣給外族人,這都是在保護女奴可以有被贖回的機會。若是買女子為妻,就必須終生照顧她,不可有遺棄的行為。

經文:

出埃及記 21:12-21:27

註釋:

26.第廿一章12至27節:
這段經文是大家熟悉,指出人和人之間互動的關係,且是強調「報復性」的懲罰,這是為了要防止惡勢力囂張的方式。新約馬太福音第五章39至42節看到耶穌對這種「報復性」的懲罰有新的不同看法,他強調要用愛贏過仇恨。

第12至17節,這段法律都是處死刑。包括殺人、毆打或咒罵父母、綁架人販賣為奴等,這些都必須處死。

第28至27節,這段經文都是屬於可賠償的法律條文。包括傷害對方,連奴隸也包括在受保護的範圍內。不能因為當主人,就可以隨便傷害奴隸。這裡也談到對孕婦的保護。
經文:

出埃及記 21:28-21:36

註釋:

27.第廿一章28至36節:
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到當時的法律是相當進步的。

第28至32節,特別提到牛傷害人的賠償問題。牛,這是當時社會的動力,就像今天的汽車一樣。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第32節,可看到當時奴隸的價碼是三十塊銀子。

第33至36節,這裡提到有人若是開井,卻沒有把井口蓋好,導致牛驢掉進去而死去,就要賠償。也談及兩隻牛相鬥造成損害時的賠償條例。以上這些都在說明當時社會的生產動力,是很重要的資產。需要用法律條文來規範。
經文:

出埃及記 22:1-22:15

註釋:

出埃及記第廿二至廿九章
1.第廿二章:
這一章可說是繼第廿一章12節之後的賠償條例,這些條例都和人與人之間的財物互動或糾紛有關。

2.第廿二章1至15節:
這段經文最大的特色就是「如果」這個詞,它代表的是「不一定」。也就是有相對條件的狀況才能成立。

第1至4節,是繼續第廿一章28至36節,有關損害牛隻、人或物的賠償條例。這裡提到「偷」,是指違背十誡的第八誡之「不可偷竊」,和第十誡的「不可貪」。必須賠償「五倍」的牛,「四倍」的羊,這都是非常重的賠償代價。特別是賠償牛的代價更重,因為牛不但在宗教祭祀禮儀上有價值,在耕種上更是重要的動力來源。若賠償不起,就要用當「奴隸」的代價來兌換。

注意第4節提到,若夜間侵入別人家裡,因而被殺死,殺他的人無罪。因為不清楚侵入者手上是否有凶器,但在白天就需要負起殺死人的罪責。

第5至6節,提到造成別人的田園損害,應該有的賠償條例。不論這種損害是來自牛羊等動物,或是燒田園荊棘造成他人田之損害,賠償是不能減免的。

第7至8節,從這兩節也可看到早期社會已經發展出「信託」的社會制度。注意第8節、第9節,和第11節等,都提到在糾紛發生時,「必須到敬拜的場所發誓」,在中文《和合本》聖經是用「審判官」,意思是相同的。因為敬拜場所指的是以上帝為中心的地方。審判官乃是在替上帝施行公義的審判。無論是審判官,或是敬拜上帝的地方,其所面對的都是上帝對人內心的鑒察,不得造假。
第9節,談到財產的糾紛案,必須尊重裁判者的判決。

第10至13節,談及家畜動物的託管問題。除非有人可以證明保管者是在無法抵抗之下,例如有搶匪來奪取,或是野獸吞噬之剩餘骨骸等造成的損失,否則保管者就必須賠償。

第14至15節,借用物品造成損害的賠償條例,有主人在場,可以不用賠償,但主人不在場,就需賠償,賠償時可從租金中扣除。
經文:

出埃及記 22:16-22:31

註釋:

3.第廿二章16至31節:
前段經文都是跟家畜動物有關,這段經文則是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以及人和上帝間應該有的基本準則。

第16至17節,這是關於男女之間保持純潔的關係。主要在保護女子。雖然聖經時代的婦女地位低,但也不可以隨便欺負。

第18至20節,這裡有三項死刑,包括行邪術的女人;跟動物性交;拜偶像等。後來摩西法律對行邪術有更明確的規定,包括占卜、念咒(參考利未記十九:26)、問鬼神或死人陰魂(參考申命記十八:10—11)等,都屬於行邪術範圍。

第21至27節,可看出摩西法律的人性化,也是非常人道的法律規範,即使在今天,這樣的法律也是非常先進。這段法律明確規定,不可以欺負、虐待外僑、孤兒寡婦,對待窮人要仁慈等,這些都是要提醒以色列人「曾經在埃及寄居過」,應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

第28至31節,再次表明對上帝的忠實,應該記得感恩的態度。第31節提到不可以吃「被野獸撕碎的牲畜的肉」,原因是這種肉含有血,依規定不可吃含有血的動物的肉,因為血代表著生命(參考利未記十七:14)。

第31節用立約的語句結語,說明以色列人就是上帝的子民。
經文:

出埃及記 23:1-23:9

註釋:

4.第廿三章:
從第廿二章19節開始,直到第廿三章19節止,都是用「不可」作為生活和工作規範的準則。

5.第廿三章1至9節:
這段經文是和社會公義有關。

第1至3節,提到公義是非常重要的社會生活準則。除了重申十誡的第九誡外,也不可以偏袒任何人,特別是若發現多數意見錯誤,也不可以隨從,就算窮人有錯也一樣。

第4至5節,若編輯在第廿二章15節之後,讀起來會更順暢。這裡說牛和驢,都是很珍貴的社會資產,就算是屬於「仇敵」的,也不可以見死不救。這樣做,也等於在消除或是降低彼此之間的仇恨。

第6至8節,和十誡的第九誡有相同的意思。第8節再次回應第2至3節所提的社會公義。

第9節,「滋味」,表示心中的感受。要提醒以色列人寄居在埃及時所受的虐待,現若有人寄居在他們當中,或是被賣給他們當奴隸,就應該回想自己曾經在埃及當過奴隸的經驗。
經文:

出埃及記 23:10-23:13

註釋:

6.第廿三章10至13節:
這段經文跟十誡的第四誡守安息日條例有密切關係。

第10至11節,將第七天的安息日,延伸到第七年的安息年。要讓土地休耕。土地在休耕期間自然生長出來的食物,可以餵養窮人和野獸,包括果園也是一樣。換句話說,人必須考慮不是只有自己而已,還有土地及與人生活在一起的野獸。

第12節,再次提起十誡的第四誡之規律。

第13節,和十誡的第二至三誡有關。
經文:

出埃及記 23:14-23:19

註釋:

7.第廿三章14至19節:
這段經文簡略地提到三個重大節期,包括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等。有關這三個節期的詳細規律,可以參考利未記第廿三章。

第14至15節,提到逾越節和除酵節。「亞筆月」,是指一年開始的第一個月,從逾越節開始,以色列人用來紀念離開埃及的日子(參考出埃及記十三:4)。緊接在逾越節的隔天,就是連續七天的除酵節。因為逾越節也需要吃無酵的食物,因此,連續八天都不可吃有酵的食物。

第16至17節,談及採收農作物時,是「收穫節」;而收藏農作物是「收藏節」,也稱之為住棚節。這裡提到在這三個節期,所有男丁都要敬拜上帝。相關規定可參考申命記第十六章16至17節。

第18節,「不可獻有酵的餅」,因為「酵」表示酸壞、不潔淨之物。牲畜的脂肪,是屬於獻給上帝之物,不可以保存下來。

第19節,「把你所收割最好的初熟農產物帶到上主」面前,表示用最好的獻給上帝,這是一種信仰態度,表示對上帝賞賜生命的尊崇。

這裡說「不可用母羊的奶來煮小羊」,這禁令在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26節再次提起,可能是和迦南人的宗教習俗有關。因為當時迦南人以為用這種方式,可以讓土地肥沃,增加農產品的收成。
經文:

出埃及記 23:20-23:33

註釋:

8.第廿三章20至33節:
這段經文是對上述法律、規例的結論。經文中以「守法」和「不守法」之間的差別分別清楚。基本問題還是回到第一誡的忠心於上帝。

第20至23節,一再出現「天使」,這詞也可以用「使者」解釋。這裡的使者可能是指摩西,因為在第四章16節,上帝說摩西代表著祂,因此,反對摩西等於是反對上帝,摩西也曾警告過以色列人(參考十六:8)。先知耶利米也說過類似這種警語(參考耶利米書十一:7—8)。

第23節記載了居住在迦南地的原住民族群共有六族。

第24至26節,再次強調對上帝忠實的心,是上帝子民首要具備的。第25至26節特別提到上帝要賞賜給以色列人有「食物、水」,並且要除掉他們一切的疾病,和婦女生育的平安,這表示賜給他們福氣,人口可以增加。

第27至30節,上帝繼續表示祂將賜福給以色列人,使他們在迦南應許之地,成為強壯的民族。而且依照時間表逐漸帶領他們茁壯起來。

第31節,可參考創世記第十章19節,這是迦南人居住的地區。這節提到上帝賞賜給以色列人的疆界,其實,歷史證明這樣的疆界後來只有在大衛王朝和所羅門時代才有,但時間並不長。

第32至33節,這裡重申以色列人必須對上帝忠實,不去拜迦南人的偶像神明,也不要讓外族人跟他們混合居住,以免受到誘惑離棄上帝去拜偶像。
經文:

出埃及記 24:1-24:11

註釋:

9.第廿四章:
這章是由「耶和華文獻」的資料(第1至2節、第9至11節)、「以羅伊文獻」的資料(第3至8節、第12至14節),以及「祭司文獻」的資料(第16至18節)編輯而成。

這一章主要在說明以色列人如何回應上帝透過摩西所頒布的這些誡命、法律、規例。當摩西對他們說上帝頒布這些誡命、法律時,他們都回答說:「上主所吩咐一切的命令,我們願意順從遵行。」(第3節、第7節)這是「立約」的基本態度。要注意的是,聖經在說上帝與人「立約」時,並不是對等的「約」,是上帝頒布,人必須遵行。這清楚說明人和上帝是不對等的位階。創世記作者清楚表示人犯罪的意念是從「會像上帝」開始(參考創世記三:5),但是,人「不能替代上帝」(參考創世記五十:19)。人是上帝親手用祂的形像創造的,因此,必須順從上帝的旨意和命令,這一點是立約必須清楚的觀念。

10.第廿四章1至11節:
這一章也可說是整個以色列民族大整合的一章,因為是整個民族和上帝立約。因此才有「七十個以色列的領袖」要上山去晉見上帝,領受上帝頒布的法律誡命。

再者,立約最重要的是用生命,而生命的記號是血(參考利未記十七:11)。

第1至2節,上帝要「摩西和亞倫、拿答、亞比戶,連同七十個以色列的領袖要上山」到上帝那裡去。但只有摩西一個人「可到」上帝的「跟前」,其他以色列人都不可以上山。因為那是上帝的山,是神聖的。而這七十個以色列領袖,就是代表全體以色列人民。

第3至8節,摩西把上帝在山上告訴他的話,下山後都一五一十告訴以色列人民。而以色列人民也很清楚回應說:「上主所吩咐一切的話,我們一定遵行。」這裡並沒有說明上帝對摩西說些甚麼,但在第十九章5至6節有清楚記載,上帝要摩西轉告以色列人,他們若遵守和上帝所立的約,他們就是上帝的子民,是事奉上帝的祭司。

摩西就在山下「築了一座祭壇,並豎立十二根石柱;每一石柱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族的一族」,用獻祭來表示敬拜和順服上帝的旨意。但這裡並沒有說摩西所寫下來的「約書」是指哪些,是否十誡?或是包含了其它所說明的約之內容。要注意,摩西拿獻牲祭的血「灑在人民身上」,說明這血是「依照」上帝的誡命和以色列人「立約的印記」。

第9至11節,很特別,說明上帝允許以色列的七十位代表和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一起上山去晉見上帝。他們算是很幸福的人,可以親眼看見上帝,卻沒有死去。
經文:

出埃及記 24:12-24:18

註釋:

1.第廿四章12至18節:
這段經文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將約書亞的角色給凸顯出來。

第12至14節,這兩塊有關上帝誡命和法律的石版,是上帝親自寫完交給摩西轉給以色列人。上帝要摩西帶領約書亞上山,而不是帶領亞倫。當摩西和約書亞要上去時,他特別交代以色列人要「在營地」等他們,直到他們「回來」。並且交代亞倫和戶珥幫助他們處理人民的事務。

第15至18節,這裡再次用雲彩、烈火、光輝等詞來表示上帝顯現在摩西和約書亞面前,然後第七天,上帝呼喊摩西,要他進入雲裡,就這樣,他在雲裡停留長達「四十晝夜」之久。
經文:

出埃及記 25:1-25:9

註釋:

12.從第廿五章到第三十一章:
這段經文以及第三十四章29節至第四十章止,全部都是「祭司文獻」的資料。可以從這段經文發現「祭司文獻」的特色,就是對於祭祀禮儀的事相當重視,特別是關於聖幕的製造、禮儀等。其實,從出埃及記第十九章開始翻閱,到民數記第十章10節,幾乎都是關於祭典方面的事宜。

13.第廿五章:
聖經作者用這種方式在表達一個主要觀念:敬拜上帝的事,絕對不要輕忽,要認真、慎重。在舊約聖經時代,宗教信仰被看成是一個民族生存的要件。雖然從這段經文看到許多繁文縟節的規矩,卻也看出對信仰的執著和敬虔的態度。

14.第廿五章1至9節:
是全部祭祀禮儀和建造聖幕的「序言」,概略性的談及往後要敘述的內容。有一個基本認識要先清楚,就是這些規定所說的,都不是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時代所呈現出來的,而是在進入迦南後,甚至經過一段相當穩定生活後才有的。例如金、銀、銅等,以及染色的各種羊毛料,並不是在曠野過著漂流生活時所能製造的物品。而這些資料都是來自「祭司文獻」,更可知道那很可能是在晚期,也許是接近亡國時代的產品。這些資料,只是要讓以色列人知道,若沒有敬虔的心敬拜上帝,國家很快就會淪為他族侵犯的對象。

第2至7節,可以對照第三十五章4至9節。這裡提到為了要籌建聖幕和聖幕內的敬拜物品,是由以色列人甘心樂意奉獻的。這裡也列出需要物品之清單。這些物品包括大祭司身上要穿著的衣服。

第8至9節,上帝表示他將和以色列人同在,因此,要以色列人為祂建造一個「聖所」。但聖所內的所有物品,都必須遵照上帝旨意去做。所謂「聖所」,是指聖潔之處,因為這是要敬拜上帝的地方。
經文:

出埃及記 25:10-25:22

註釋:

15.第廿五章10至22節:
在造聖所的工作上,首先要談及有關建造約櫃的細節。約櫃裡面最主要的是上帝所頒布,且親手寫的兩塊記載誡命的石版。再參考出埃及第十六章33至34 節:「摩西對亞倫說:『拿一個罐子,放兩公升嗎哪在罐子裡,存在上主臨在的地方;這是為我們的子孫留下的。』上主這樣吩咐摩西,亞倫就照樣作了。他把罐子 放在約櫃前面,保存起來。」因此,約櫃裡面不僅放誡命的石版,也放兩公升嗎哪。

第10至16節,述說建造約櫃的整個細節,包括約櫃的形狀、使用的材料。這種「金合歡木」,是一種會發出香味的木材,也因為這樣,約櫃就會發出芬芳的味道,收藏在裡面的嗎哪,不至於被蟲吃掉。希伯來書第九章4節說約櫃裡面還放著亞倫手中那根已經發過芽的杖。

第17至22節,是有關蓋在約櫃上面的蓋子。這蓋子又稱之為「施恩座」,希伯來書第九章5節說這是「赦罪座」,意思是指以色列人民透過獻祭,表明懺悔,上帝就憐憫他們。因此,約櫃的蓋子就象徵著上帝的慈愛、憐憫與恩典,意思都是指與上帝和好。因為約櫃裡面放的是上帝的誡命,是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記號。因此,蓋子上面雕刻一對「基路伯」,樣式很像「人面獸身」,且有翅膀的怪象。這種基路伯的樣式可參考以西結書第一章5至9節。創世記第三章24節說,當人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之後,上帝特別派遣基路伯固守伊甸園,保護生命樹不再被人吃到。因此,基路伯也是上帝的天使、僕人。這樣,約櫃蓋子上的基路伯,是代表著守護約櫃的上帝僕人。
經文:

出埃及記 25:23-25:30

註釋:

16.第廿五章23至30節:
談及陳設供餅的桌子。這個供餅的桌子是擺放在至聖所裡面,這裡談及有關製造材料和規格大小。此桌子的重要性,從它使用的材料幾乎和約櫃完全相同,就可看出來。這供桌主要在說明:上帝會出現在約櫃上面。這樣,應該有擺設供餅,表示對上帝的敬意。利未記第廿四章5至9節說明桌上應該擺設的物品,包括有十二塊餅,餅的上面還要撒上乳香,表明是獻祭給上帝,而且是含有「約」意思。因為有乳香的味道,所以表明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的約,是香的、美好的。

第30節,這節特別提到說供桌「經常陳設獻給上帝的供餅」,在利未記第廿四章5至9節有很清楚記載關於陳設在共桌上的餅的條例,並且強調餅是代表著和上帝之間的「約」。
經文:

出埃及記 25:31-25:40

註釋:

17.第廿五章31至40節:
是和在聖所裡有關設置燈臺的條例。燈臺上有「七盞燈」,表明的是「神聖」的亮光。在第廿七章20至21節很清楚地說,這些燈臺所用的油必須是「最純潔的橄欖油」。因為這表明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的關係,所以,必須是最好的材料。

第31至33節,這些材料都是純金打造的,且是用「對稱」的方式打造。也就是每邊都有三根枝子,每一根都有三朵花。

第40節,可說是在回應第9節所提起的,要「按照」在山上所指示摩西的話去做。這樣看來,摩西上山的時候,領受的,不僅是誡命而已,還包括關於聖所建造的細則,因此,才會在山上停留那麼久。
經文:

出埃及記 26:1-26:6

註釋:

18.第廿六章:
是關於「聖幕」製造的細節。「聖幕」是指「上帝的居所」。因為以色列人過遊牧生活,搭帳棚是他們居住的方式。因此,這裡的「幕」,指的就是帳棚。

整座「聖幕」最主要的功用是作為上帝和人「相會」的地方(參考廿五:8),而不是人和人相處、會面的地方。這和今天蓋禮拜堂的用意很不一樣。

基本上,「聖幕」分成兩個主要部份,一是至聖所,另一是聖所。中間用繡有基路伯圖案的幔子掛起來當作區隔(參考第33節)。

19.第廿六章1至6節:
第1至2節,先談及「幔子」,這幔子繡有基路伯的圖案,表示整個聖所是由上帝的僕人基路伯在看守。再者,毛線要染成藍色、紫色,深紅色等,這些色彩都是非常貴重的,特別是紫色,要採集此種色料,簡直是難上加難。

第3至6節,談到「五」、「五十」。這些數字表明的是完美、好、齊全。而「十二」代表的是以色列民族十二個支派。
經文:

出埃及記 26:7-26:14

註釋:

20.第廿六章7至14節:
跟聖所裡面比較不一樣的地方,是聖所的幕頂是用羊毛織成的材料,這種材料比較耐用,可以任憑風吹雨打。

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在這些羊毛織成的幕頂上,還要有兩層蓋子,一層是公羊皮,另一層是「精美的皮料」製成的。
經文:

出埃及記 26:15-26:30

註釋:

21.第廿六章15至30節:
談及有關聖幕的骨架。
第15至25節,骨架基本是有榫頭作為連結。這樣,拔營的時候,也比較容易拆開。第18節說聖幕的南面,和第20節的北面,以及第22節提到幕的後面是「西面」,這樣正門口就是在東面。

第26至30節,骨架和支柱都是用黃金包裹起來,底部全都用銀子製造,可以看出整個聖幕就是「金銀」和麻紗、羊毛織成的。黃金在建造「聖幕」材料中佔重要的份量,不僅是因為黃金貴重,它更是防止腐蝕最好的建材。第30節強調這是依照上帝指示摩西的樣式去做的。
經文:

出埃及記 26:31-26:37

註釋:

22.第廿六章31至37節:
是有關聖幕裡的帳幔,特別是關於掛在至聖所和聖所之間的幔子,這幔子掛在二者之間作為區隔之用。

第31至35節,帳幔的上面要繡「基路伯」,表示有上帝的天使在看顧至聖所,除非有輪值祭司才可進入。在曠野漂流時代,只有亞倫和他的兒子才能進入。這裡也提到把供餅的桌子放在至聖所外聖幕的北面,燈臺放在聖幕的南面。

第36節,在聖幕入口處有幔子,作門簾用。幔子上也有刺繡,雖然沒有說刺些甚麼圖案,但可想而知,那是基路伯,表示這是神聖之處,有上帝使者看顧。
經文:

出埃及記 27:1-27:8

註釋:

23.第廿七章:
這章談到聖所裡面的祭壇、院子,以及點燈的規則。描述整個聖所的建造,就是由內向外,從最裡面也是最重要的至聖所開始,至聖所最重要的就是約櫃,然後是供餅的桌子,接著是燈臺,再來就談到聖幕,現在則說到聖所外面圍籬內要設置祭壇和祭壇的院子。

24.第廿七章1至8節:
祭壇主要的功能在於獻祭,而獻祭就是敬拜中最重要的禮儀之一。這祭壇是用來燒化牲品用的,因此這種祭壇稱之為「獻燒化祭的壇」(參考三十:28),另一個名稱是「銅壇」,原因是整座祭壇是用銅包裹起來(參考三十八:1—7、30、三十九:39)。

第1至5節,這座祭壇是「四方的」。注意第2節,這裡說到祭壇有四個「凸起的角」,這是讓一不小心犯罪的人民,可以因為觸摸此角而得赦免(參考列王紀上一:49—53)。不過,若是故意犯罪的人仍然無法得到赦免(參考廿一:14)。為了要保護尋求庇護的人,這角就要用牲祭的血塗抹在上面(參考廿九:12),因為血代表著生命,可以作為贖罪之用(參考利未記十七:11)。

在這祭壇中,也要備有獻祭燒柴火用的器具,包括有收灰的盤、鏟子、碗、肉叉、火鼎等,這些都是用銅製造。

第6至8節,整座壇就是用銅包裹起來,壇的中間是空的,很有可能是為了要放進泥土(參考出埃及記二十:24)。
經文:

出埃及記 27:9-27:19

註釋:

25.第廿七章9至19節:
是關於整個圍籬內的院子。因此,聖所的範圍是從這圍籬內開始。

第9至13節,院子南北各四十四公尺,東西各長二十二公尺,高兩公尺兩公寸,是長方形的,高度剛好可以遮住裡外的視線,以免受到人來人往的影響。

第14至19節,院子可分成兩大部份,其一就是接近西邊的中央,這是聖所的部份,接近東邊的地方放置祭壇和洗滌獻祭之器皿的銅盆(參考三十:17)。
經文:

出埃及記 27:20-27:21

註釋:

26.第廿七章20至21節:
這短短兩節的規定非常重要,是談到有關點燈的規則。在第廿五章31至40節談及製造燈臺的規則,現在則談到有關使用的油料。

第20節,要「把最好的橄欖油拿來」當作點燈的材料。在中文《和合本》用「搗成的清橄欖油」,這裡所說的「搗成」,是指用手工搾壓,不是用磨石或是樁搗碎的。用手工搾壓,必須慢慢地壓,過濾清除所有雜質之後,看起來非常清澈,這就是所謂最好的橄欖油之意。

第21節,點燈工作由祭司負責,而且燈必須從晚到早晨都亮著,不可熄滅。
經文:

出埃及記 28:1-28:14

註釋:

27.第廿八章和第廿九章:
這兩章全部都是談到有關祭司的事務,包括祭司的衣服、胸牌,以及擔任祭司的條例等。

28.第廿八章:
聖所的內外都完成後,再來就是談到在聖所內事奉的祭司工作。後來祭司的編制多了,就改成分班制,每班的負責人就稱之為祭司長。而統領祭司團的人稱之為大祭司,他也是耶穌時代猶太人最高議會「三和林」(Sanhedrin)的主持者,在猶太人社會是最有權力的人。

這一章主要是在談大祭司的衣服(第2至39節),只有三節經文(第40至42節)談到一般祭司的服裝。在這裡大祭司由亞倫作代表,一般祭司則由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等人代表。

祭司,是專門帶領人學習怎樣敬拜上帝的宗教師,是介於上帝和人之間的橋樑。因此,祭司含有「中保」的意思。希伯來書的作者說耶穌就是「大祭司」,是人和上帝之間的「中保」,使信靠他的人可以回到上帝面前,領受上帝的恩典(參考希伯來書四:14—16)。

祭司可以分成三級;一是大祭司,是祭司團體中為首的人。通常也被稱為祭司長。二是祭司,凡是亞倫的後裔,除非身體有殘障外,一律都要擔任祭司的工作(參考出埃及記四十:14—16)。三是利未人,比祭司階級稍微低一些,主要是幫助祭司舉行敬拜的禮儀(參考民數記三:6、8)。

29.第廿八章1至14節:
記載有關大祭司的服裝,這部份是由亞倫作為大祭司的代表。

第1至4節提到亞倫四個兒子的名字,但其中的拿答、亞比戶兩人後來因為在聖所內拿一般的香來燒,而被火燒死(參考利未記十:1—2)。後來大祭司的工作就由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繼承(參考民數記三:4)。

第5至14節,談到大祭司穿的服裝稱之為「以弗得」。時至目前,這「以弗得」到底是甚麼樣式,還是很難瞭解。

一般來說,這名詞代表兩種意義:一是指衣服,是大祭司穿的。但撒母耳記上第二章18節記載先知撒母耳小時候,就穿這種衣服。二是指代表著神像(參考士師記八:27,這裡「偶像」,在希伯來文是指「以弗得」)。因此,可以看出在不同的經文中,以弗得所表示的意義也不同。
在這裡是指大祭司的衣服,披在肩上,衣服上要繡著寶石,上面刻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大祭司披著此衣服進入聖幕,代表著引領以色列十二支派晉見上帝之意。
經文:

出埃及記 28:15-28:30

註釋:

30.第廿八章15至30節:
談到祭司身上的「胸牌」。這牌子為的是推斷上帝的旨意而配戴的,因此,這胸牌又被稱為「決斷囊」或是「神諭袋」。同樣的,在上面也刻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表示上帝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與以色列人有絕對的關係,象徵著以色列人和上帝的關係很親密。

這裡提到兩樣東西,就是「烏陵」和「土明」,原意已經不可考。在希臘文的譯本是作「啟示」和「真理」解釋。後來以色列人用此來尋求明白上帝的旨意。撒母耳記上第十四章 41至42節,記載以色列王掃羅用「烏陵」和「土明」詢問上帝,為要明白到底誰犯了罪。這很類似台灣民間宗教常看到的「筊杯」。
經文:

出埃及記 28:31-28:43

註釋:

31.第廿八章31至43節:
主要是談到有關祭司的服裝。

第31至39節是談到有關大祭司穿的以弗得製作的方式。以當時社會的標準來看,大祭司的服裝相當高貴,可見他們給大祭司相當優厚的待遇。

第40至41節是關於一般祭司的服裝。由亞倫的兒子們代表。第41節特別註明亞倫的兒子們要在身上抹橄欖油,使聖所內獻祭之處,都充滿芬芳的氣息。

第42節,這裡特別註明「褲子要從腰間下到大腿,好遮掩下體」,祭壇約有一公尺三公寸高(廿七:1),如果褲子沒有這樣長,當祭司走上祭壇時,很容易暴露下體,對敬拜的禮儀是非常不敬的。
經文:

出埃及記 29:1-29:9

註釋:

32.第廿九章:
這章繼續談到有關亞倫和他的子孫當祭司的事。這一章主要談到怎樣辦理「授職」祭司的禮儀。以現代人的用語來說,「授職」的意思就是「就任」,不過在此祭司的「授職」也含有「分別為聖」之意。

33.第廿九章1至9節:
說到設立祭司時,應該要辦理的事項。

第1至3節,說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當祭司事奉上帝。後來就是從利未支派中選出一個家族,再從這家族中選出祭司。

第4至7節,說祭司必須先行潔身沐浴穿戴整齊。然後再將他按立為祭司。

第8至9節,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的後代都要永遠當祭司事奉上帝。
經文:

出埃及記 29:10-29:28

註釋:

34.第廿九章10至28節:
談到按立祭司時,所需要辦理的獻祭禮儀。主要目的就是第14節所說的贖罪。先有贖罪禮儀,之後才能按立。因為祭司也是人,也有人的軟弱和過犯(參考利未記四:1—4)。

第10至12節,就像獻燒化祭一樣,贖罪時也必須用獻祭牲畜之血塗抹在祭壇的四角。而按立祭司時,被按立者要把手放在將被獻祭的公牛之頭角上,表示這祭司的罪和這隻公牛一樣,在獻祭時已經死去。

第13至14節,這隻公牛除了沒有殘缺之外,也要把其內臟最好的部份取出來獻祭給上帝。但牛的肉、皮、和腸子等都不能獻在祭壇上,而是要拿到營外去焚燒,因為這是贖罪祭,當亞倫兒子將雙手放在牛角上時,已經表示這隻牛帶著罪在身上,因此,就不能在聖所內的祭壇燒,而必須拿到營外去。

第15至18節,是辦理所謂「火祭」的方式。

第19至28節,第19節的公綿羊,是用來獻「平安祭」,這部份可參考利未記第三章。第20節很特別,說要將公綿羊的血塗抹在祭司的右耳垂上,表示祭司的耳朵要聽從上帝的話;塗抹在右手的大拇指,表示祭司要做上帝指示的事;塗抹在祭司右腳大拇指上,表示祭司要走上帝指示的道路。第21節說撒聖油在祭司的衣服上,表示已經「聖化」歸給上帝。

第24節和第26節、第27節等,都提到「特別祭物」,原本的意思是指「搖祭」。意思是用雙手將祭物拿著,仰頭望天,雙手搖動祭物,因此稱之為「搖祭」,表示已經將祭物獻給了上帝,然後將這些祭品放在祭壇上燒。
經文:

出埃及記 29:29-29:37

註釋:

35.第廿九章29至37節:
說明祭司傳承的重要性。

第30節和第35節說這個「授職」禮儀要舉行「七天」。「七」是象徵神聖的意思。祭司的職務就是一項神聖的工作,因為是帶領人認識上帝,回應上帝的愛,因此,純潔、神聖的心,是非常必要的基本條件。

第31至34節,談到有關祭司怎樣食用祭壇上獻祭後的食物。

第35至37節,談到有關祭司就職的禮儀,這禮儀也長達七天之久。
經文:

出埃及記 29:38-29:46

註釋:

36.第廿九章38至46節:
提到祭司每天的工作。

第38至41節,談到祭司每天該做哪些事,特別是每天要準備的祭品。表明的意義是上帝每天早晚都與以色列人同在。

第42至46節,結束祭司的條例,再次強調祭司是分別出來的,他們所代表的是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的關係。

第45至46節,再次強調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永遠的約之關係。
經文:

出埃及記 30:1-30:10

註釋:

1.第三十章:
這一章談及的問題有聖所裡面所需要配備的物品,包括燒香的壇;洗手和洗腳用的銅盆;製造聖油、香等物品的規矩。

2.第三十章1至10節:
	這段經文是有關燒香的壇要怎樣建造的細則。這個壇也稱為「金壇」(參考列王紀上七:48),因為這是個用黃金包裹起來壇(列王紀上七:48)。後期的詩人說「香」,就如同是上帝子民禱告的聲音,隨著香的煙,裊裊上升到上帝那裡(參考詩篇一四一:2)。是以色列人用來表示「真實的心,祈禱在上帝面前」的一種象徵,表示人的內心就像「香」一樣有好味道呈到上帝面前。也因為這樣,後來有個傳統,只要是輪值祭司抽籤得以進入至聖所獻香祈禱時,民眾就會在至聖所外面聚集祈禱。這樣,他們的祈禱就會隨著祭司獻祭燒香時所出現的煙往上升到上帝的面前(參考路加福音一:10)。這座香壇是放在約櫃前帳幔外的中間,右邊有供桌,左邊有燈臺。

第1至2節,提到這座香壇的形狀是四方形。材質是金合歡木,和聖所的木材相同。

第3至5節,這座香壇必須用金子包裹起來,跟約櫃一樣是可以移動的。

第6節,香壇必須放在約櫃前面的帳幔外,而上帝會在帳幔後面的約櫃出現。

第7至8節,每天的早晨和傍晚點香,這香絕對「不可間斷」。獻上香,也有另一個意義,表示可以用香的味道消除上帝的怒氣(參考創世記八:21)。

第9至10節,提到禁止將製造家用香的材料,用來製造燒給上帝用的香。後來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因為做這樣的事,而喪失生命(參考利未記十:1—2)。

每年有一次為這香壇舉行潔淨的禮儀,一方面表示製造香的人,可能因為手不乾淨,用潔淨禮來表示贖罪。另一方面,也用潔淨禮來清理一次香壇。
經文:

出埃及記 30:11-30:16

註釋:

3.第三十章11至16節:
這段經文就是所謂的「聖殿稅」,又稱之為「贖命金」。

第11至12節,為要執行所謂「贖命金」,上帝要摩西進行第一次的人口普查。通過這次的普查,確知以色列人的數量,而這種「贖命金」是依照人口抽取,每人所要繳納的數額都一樣。

第13節,贖命金的稅額每年每人要繳「五公克的銀子」(參考尼希米記十:32)。

第14至16節,特別強調繳交這種稅的對象,是年滿二十歲以上的男丁。不論背景是貧或富,大家繳交的稅額都一樣。換句話說,進入敬拜上帝的地方,不論貧賤富貴大家都一樣。這種收入是為了要支付維護聖所的一切費用。
經文:

出埃及記 30:17-30:21

註釋:

4.第三十章17至21節:
這段經文是關於製造「銅盆」的規矩。祭司進入聖幕前必須先潔淨手腳,表示他們的手,或是主持獻祭的事,都是潔淨的。他們的腳要走上祭壇,因為祭壇是獻祭物給上帝的地方,也必須洗滌潔淨。

第17至18節,這裡說這座銅盆擺放在聖所和祭壇中間。列王紀上第七章27至39節記載,所羅門王建造聖殿之後,共計放置十座銅盆,可以知道那時祭司的人數必定相當多,且獻祭的禮儀也多,因為那是以色列民族最興盛的時代。

第19至21節,規定祭司走進祭壇辦理獻祭時,要先脫下鞋子,然後洗手、洗腳,這樣才不會讓獻祭的物品受到污穢。
經文:

出埃及記 30:22-30:33

註釋:

5.第三十章22至33節:
這段經文記載有關聖油的製造方法。這聖油就是為了要在聖所裡面點燈用的。再者用來塗抹在聖幕和聖幕內一切器具,也有潔淨、分別為聖的用意。

第22至24節,材料是用「要拿上等的香料」,包括沒藥、香肉桂、香菖蒲、桂皮,和橄欖油。這些材料都是當時最珍貴的香料,其中沒藥產自印度,而肉桂產自馬來西亞和斯里蘭卡,這些香料都是由阿拉伯駱駝商隊運送。

第25節提到「用調製香水的方法製成聖油」,可惜的是現在已經找不到當時「調製香水」的方法。

第26至29節,這些香油除了點燈之外,也用來塗抹聖所內的器皿,包括燈具、燈臺、桌子、銅座、香壇等等,只要是聖所內的器品都要用聖油擦拭,這樣,一進入聖所就會聞到一股濃濃的香味。

第30至33節,除了上述聖所內的器皿外,包括祭司也要用這種聖油擦拭。這裡特別強調因為是聖所內要用的,因此,必須和家裡用的油區隔出來,表示給上帝的聖所,和家裡的不同,有分別為聖之意。
經文:

出埃及記 30:34-30:38

註釋:

6.第三十章34至38節:
這是關於聖所內香之製造方式。在第1至10節記載關於製造香壇的規定,這裡則談到在香壇上點燃的香。

第34至35節,談到製造香的材料,其中「蘇合香」、「香螺」是甚麼物品已經不可考。同樣的,調配這些香料的過程也已經失傳了。

第36至38節,要先拿些製好的香的粉末撒在約櫃前,這樣,約櫃就會發出香味。同樣的,這種在聖所內所用的香,其製造方式、材料等等配方,都只能用在聖所,在家庭是不可以用的。
經文:

出埃及記 31:1-31:11

註釋:

7.第三十一章:
這章主要談到兩件事,一是第1至11節關於製造聖幕一切物品的工匠。二是關於謹守安息日的問題。

8.第三十一章1至11節:
這段經文主要是談到有關建造聖幕的工人。這些技工幾乎要做聖所一切器皿連祭司的服裝都包括在內。也從這裡看出,他們的工作就是專門為聖所做工,是聖所的專用人員。他們都有上帝特別賞賜給他們的「聰明、才智、技巧,能夠做各樣工藝」,他們可說是全以色列手藝最好的工匠,這也在表明他們有來自上帝賞賜的最好才能,也用建造聖幕的方式回應上帝的賞賜。

第1至2節,「烏列的兒子比撒列」,屬於猶大支派,猶大支派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中最強大的支派。他當總召集人,由「但」支派的亞何利亞伯當助手。

第3至5節,這些被挑選出來的工匠的才能都是來自上帝的恩賜,使他們不但有好的技能,也有聰明的才智,能夠設計這種圖案和做精細的工藝。

「我的靈充滿」,這句話表明這些人能夠做這些精巧手藝之工,是因為有上帝的靈同在。這句話也一再出現在以色列人從被擄返回故鄉之後(參考以賽亞書六十一:1,以西結書三:14,約珥書二:29,撒迦利亞書四:6)。

第6至11節,前面提到的聖所內一切設施,包括桌、燈、香、油、壇、盆、約櫃、約櫃蓋、帳幔、祭司服裝等等都是這些工匠製造的。而且最重要的是,這些工匠雖然手藝精巧、細膩,但「這一切他們必須一一照上帝所吩咐的製造」。因為這是敬拜上帝的事,需要聽從上帝的話去進行,不是依照人的喜愛。因為敬拜就是承認上帝是生命的主宰,是要和這位生命的主保持和好的關係。
經文:

出埃及記 31:12-31:17

註釋:

9.第三十一章12至17節:
這段經文再次重申謹守安息日的重要性,疏忽安息日,等於藐視上帝的創造一樣。在出埃及記第二十章8至11節的誡命中,並沒有提起若是違背安息日的命令,該怎麼處理。在這裡很清楚記載,違背者必須處死。因此,很可能這是從被擄之地返回故鄉之後,訂出來嚴格執行的。

第12至13節,說出謹守安息日的主要精神,就是在表明以色列人和上帝之間「永遠的憑證」,這種憑證也是一種「約」的記號——上帝揀選以色列人作祂的子民。先知以西結也呼應這樣的觀點(參考以西結書二十:12、20)。

第14至15節,一再強調違背安息日,不遵守這日為聖日的人,就以藐視上帝的命令看待,必須處死。以色列人出埃及進入曠野之後,就曾發生違背這項禁令的例子,因此判處死刑(參考民數記十五:32—36)。

第16至17節,再次強調守安息日表示和上帝之間有立約的憑證,且願意依照所立的約去遵行。聖經一再強調和上帝立約,是立生命之約,這約是永遠的,且延續到後代子孫,永遠存在之意。

第18節,很清楚說上帝頒給摩西的石版上面,有上帝親手寫的誡命。

這一節也是從第二十章18節開始,到此告一個段落的總結。這節也可直接連在第廿四章18節之後。也可將此節參考第三十二章15至16節,都是強調上帝給摩西的兩塊法版,就是寫著上帝的十誡。
經文:

出埃及記 32:1-32:14

註釋:

10.第三十二至三十四章:
出埃及記從第廿五章開始,一直到第三十一章,都是記載有關建造聖所的事。這些資料都是屬於「祭司文獻」,表示祭司所關心的,都是和敬拜上帝的事有關係。主要在說明:用最敬虔的方式來回應上帝拯救的愛。

從第三十二至三十四章的這段經文,是記載以色列人出埃及運動中一段非常重要的記事。在這段記事中,主要談到以色列人如何背叛上帝,以及重新修好、重新立約頒布誡命的經過。

11.第三十二章:
這一章主要是由「以羅伊文獻」的資料構成,除了第25至29節是「耶和華文獻」的資料。這一章主要記載以色列人背叛上帝,鑄造金牛偶像崇拜,引起上帝極大的忿怒。更嚴重的是,為以色列人民鑄造金牛的,竟然是亞倫。這也暗示了最先敗壞的,就是祭司,宗教信仰的領導者,這點是很值得今天傳道者應該注意的事。

再者,這一章也提起利未這個支派後來在以色列民族中擔任祭司這個重要角色之因,他們站在摩西這一邊,替摩西執行懲罰背叛者的工作。

12.第三十二章1至14節:
這段經文描述以色列人違背和上帝之間所立的約,竟然是趁摩西上山去領取上帝的誡命時,他們對亞倫施壓,要他為他們鑄造金牛偶像來拜。

第1節,可參考第廿四章18節,說摩西在上帝的山上停留「四十天」。這「四十」的數字,可以表示一段適當的時間。以色列人因為等候太久,對摩西失去信心,認為摩西已經發生不測。因此,感到不平安,想「造個神明」來帶領他們。這裡的「神明」一詞,在第4節、第8節、第20節、第31節等,都使用「複數」名詞,表示「多位神明」。因此,第1節這裡所說的「造個神明」,是指「造一些神明」之意。這也表示這種神明是用人的手造出來,表示這種神明是假的,不是萬物的創造主上帝,而是不會動、只會增加人的負擔的偶像而已(參考以賽亞書四十:18—20、四十四:9—20,耶利米書十:1—5、9)。

第2至4節,亞倫收集以色列人拿出來的金耳環,他就為以色列人鑄造了「一頭金牛」給他們崇拜。

為甚麼亞倫要這樣做?很可能以色列人聚集到他面前時,帶著威脅的口氣說的。再者,可能和他們一樣,等摩西這麼久,自己也失去了信心。

「金牛」,這是埃及人認為很有「力量」的神明。可見以色列人在埃及早已經「埃及化」,忘記了上帝和他們祖先所立的永遠之約,他們也已經習慣和埃及人一樣拜牛神。他們甚至認為帶領他們出埃及的,就是這隻金牛所代表的神明。

第5至6節,這裡看到亞倫建造一座祭壇,然後宣佈要將這金牛當作上帝加以崇拜。他們果然這樣做,且「大吃大喝,狂歡作樂」,這正好說明了他們確實已經習慣埃及人拜偶像神明的方式。
第7至8節,上帝很清楚在山腳下的以色列人,已經悖逆祂的旨意在拜偶像神明。因此,上帝要摩西趕緊下山,同時,上帝也要採取懲罰的動作。

第7節是整個事件的關鍵句子。在這一節,上帝對摩西說的話中,用「你從埃及領出來的人民犯罪,背棄我」,上帝不再用「我的子民」、「我的百姓」(三:7— 10),也不用「我帶領他們出埃及」(三:8、17),而是用「你」,這表示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的關係,已經徹底破裂,因為以色列人離棄上帝,鑄造金牛偶像敬拜。

第9節的「頑劣」是指「頸硬」,不想要聽話、順服,只想走自己的路。

第10節,上帝要改用摩西和他的子孫作為選民,把以色列人滅絕。這裡上帝對摩西說「我要使你和你的子孫成為大國」這句話,正好是上帝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族長所說的話。表示上帝要重新揀選摩西成為新的族群。

第11至13節,摩西確實是個很好的牧者、領袖。他知道上帝正在忿怒,他祈求上帝憐憫。特別是他提起上帝已與以色列人祖先立約,且「發了嚴肅的誓言」,不但要賞賜他們有數不完的後裔,且要賜給他們土地。

摩西並沒有因為上帝要揀選他成為新的立約子民,他就高興到雀躍起來。相反的,他為整個民族的利益著想,祈求上帝憐憫、赦免,這點正好說明摩西確實是個優秀的領導者。

第14節,也因為摩西的心靈這樣純潔,上帝垂聽他的禱告,沒有把原先準備要降下的災禍給以色列人。這也說明一件很重要的事:上帝忠心的僕人替人民祈求,上帝會垂聽(參考創世記二十:7,耶利米書十一:14、三十七:3、四十二:2—3)。
經文:

出埃及記 32:15-32:29

註釋:

13.第三十二章15至29節:
這段經文描述摩西帶著上帝要他頒布給以色列人的誡命法版下山,卻看到以色列人正在狂歡作樂拜金牛偶像,大為忿怒,把兩塊誡命法版摔毀在地上,同時決定將參與膜拜金牛偶像的以色列人殺死,而執行此項命令的就是利未族人。

第15至18節,摩西手上拿著上帝「親自做的這兩塊石版」,上面刻有上帝頒布的誡命,帶著他忠心的弟子約書亞下山,那時約書亞還以為是在打仗,但摩西已經從上帝給他的消息知道以色列人背叛上帝拜偶像的聲音。

第19節,摩西將上帝親手寫的兩塊誡命石版「摔在地上,摔碎了」,表示以色列人和上帝的關係就像這樣毀壞了。這誡命就是以色列人和上帝之間「立生命之約」的記號。

第20至24節,摩西將那金牛燒毀鎔化後,磨成粉,然後將那些粉末撒在水上,要求以色列人民喝下去,用這種方式來告訴以色列人,那金牛偶像是虛假的神明,人都可以將之吞嚥下去,又有甚麼好拜的?這種搗毀偶像成灰的方式也在後來的猶大約西亞王重演一次(參考列王紀下廿三:15)。

摩西對亞倫非常生氣,雖然亞倫解釋他替人民做這隻金牛之因,但也因這件事,讓他看出亞倫不但沒有能力帶領以色列人,甚至會「使他們犯這樣的重罪」,這也是後來帶領以色列人的領導權移交到約書亞身上之因。所謂「重罪」,是指悖逆上帝去拜偶像之意。

第25至29節,這是一段相當重要的經文,說出信仰的基本態度——生命的抉擇。上帝不允許祂的子民對祂不忠實,這也是十誡中的最基本誡命,就是第一誡所說的:「我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信仰既是生命的抉擇,就不可以隨便。因此摩西要求「凡屬上主的人」都到他的身邊,結果「所有利未人就都結集在他身邊」,他們都聽從摩西的命令,執行「淨化」的懲罰,就這樣約有三千拜偶像神明的人被殺。這樣的事件對於往後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有相當的教育作用,因為整個出埃及的運動,就是以「耶和華宗教」信仰在帶領,因此,將信仰內涵釐清是相當重要的。也從這件事,改變了創世記第四十九章第7節,雅各晚年詛咒利未人的「分散在以色列全境」,變成分別為聖的祭司,專心在聖所事奉祭祀禮儀的祭司,提升了利未族人在以色列人心中的地位。
經文:

出埃及記 32:30-32:35

註釋:

14.第三十二章30至35節:
這段經文是有關摩西為以色列人再次上山祈求上帝寬恕以色列人所犯的罪。

第30節,摩西譴責以色列人犯了上帝看為「嚴重的罪」,他讓以色列人知道,為這件事,他必須再次上山去向上帝祈求,這也是要讓他們知道,不可以再次因為他不在,就重犯拜偶像的罪。

第31至32節,摩西祈求上帝寬恕以色列人所犯的重罪,他甚至寧願用自己從上帝「子民的名冊上除掉」他的名,好讓上帝能夠赦免以色列人。聖經說每個人都有一本「生命冊」(參考詩篇六十九:28,腓立比書四:3,啟示錄二十:12、15)。希伯來書的作者說:「沒有一件事能向上帝隱瞞;一切被造的都赤裸裸地暴露在他眼前。我們都必須向他交帳。」這些帳都記載在生命冊中。上帝不會冤枉好人,也不會懲罰無辜的人。因此,當摩西要求將他的名字刪除時,上帝的回答是要刪除那些「得罪」祂的人,也就是帶頭拜金牛偶像的人。
經文:

出埃及記 33:1-33:6

註釋:

15.第三十三章:
這章主要是「耶和華文獻」的資料(第1節、第3至4節、第12至23節),而「以羅伊文獻」的資料是第6至11節,「祭司文獻」的資料只有第2節。編輯者則加上了第5 節。

這一章可看到慈悲的上帝雖然在極大忿怒中降下瘟疫懲罰以色列人,但祂還是堅守和以色列人的祖先所立之約。這章也說上帝不再親自帶領以色列人前進迦南,而是差派天使帶領他們,這樣的敘述句正好說明了從拜金牛偶像神明的事件之後,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有了「距離」。

16.第三十三章1至6節:
這段經文是接續第三十二章34節之後,上帝說要派天使與以色列人同行,祂不再親自帶領,這件事讓以色列人感到相當「悲傷」。從這段經文也可以反省一個重要信仰主題:犯罪累累的子民,怎能期盼上帝同在、帶領?

第1至2節,這節仍舊繼續提起上帝和以色列人的祖先的約定,要帶領他們進入應許「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們後代」到上帝賞賜的土地去居住。在這裡並且再次提起那地方是當地原住民居住的土地,這些原住民都是當時迦南地的族群,包括有迦南人、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等,這六族一再被提起。

第3節,是很重要的一節,也可說是上帝對以色列民族最大的懲罰,雖然祂應許一塊非常肥沃且流奶與蜜之地給他們,但上帝卻不和他們同往,這表示上帝仍舊履行祂的約,但沒有上帝同在,就算土地再美也是枉然。因為這麼美的土地,很快就會被外族入侵而喪失所有。這也是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認識:沒有上帝,就會失去所有的一切。有上帝同在,欠缺的一切都會得到補足。有上帝,才會有一切。

再者,當初上帝要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建造聖所,且製造約櫃放進祂和以色列人所立之約,表示上帝與他們同在。如今上帝說不要跟他們在一起,那聖所的建造等於沒有用,也沒有意義。

第三,這裡說上帝不與以色列人民同行,原因是他們「頑劣」,上帝可能會再因忿怒而懲罰他們導致更多人死亡。因此,不與他們同往,這也是一種「恩典」,但另一個面向,卻是懲罰。

第4至6節,以色列人現在已經清楚了,若沒有上帝,他們就算擁有那肥沃又流奶與蜜之地,也是沒有用。因此,他們都感到相當的「悲傷」,決定「不再配戴裝飾品」,而上帝也決定在他們不再配戴任何裝飾品後,要再查看他們是否真的懺悔,或只是表面上的懺悔而已。就這樣,以色列人決定取下身上所有配戴的裝飾品,表示悲傷、哀慟的謙卑樣式。
經文:

出埃及記 33:7-33:11

註釋:

17.第三十三章7至11節:
這段經文談到以色列人每次移動,都帶著聖幕一起移動,這聖幕就是聖所。用這種方式表示上帝和他們同在,也跟著遷移(參考撒母耳記下七:6)。

第7至8節,這裡說聖幕並不是放在營區的正中央,而是放在「相當距離的地方」,這象徵著上帝和以色列人有點距離,不是祂不與他們同在,而是在旁邊看,看以色列人民是否真心悔改。而以色列人只能站在自己帳棚的門口,看摩西去聖幕代表以色列人和上帝見面。

第9至11節,上帝確實很疼惜摩西,因為他是上帝忠實的僕人。因此,每當他進入聖幕,上帝就透過雲柱降臨在聖幕中,用這種方式「向摩西說話」,而以色列人是遠遠地站著,每看見雲柱停在聖幕門口,他們就會「俯伏下拜」,表示心中的敬畏。

第11節提到嫩的兒子約書亞是摩西年輕的助手。這一節也為後來約書亞的領導地位預先留下伏筆。
經文:

出埃及記 33:12-33:23

註釋:

18.第三十三章12至23節:
這段經文再次看見摩西確實是上帝忠實僕人。他祈求上帝繼續帶領他和以色列人,否則就不要叫他帶領以色列人。他所想的,都是為了全體以色列民族,而不是個人的利益,這才是上帝真正僕人該有的心態。

第12至16節,可說是摩西非常重要的信仰告白,他祈求上帝一定要和以色列人同行,他也祈求上帝讓他明白祂的計畫和旨意,這樣,他就知道「能事奉」上帝,在上帝面前蒙恩。他說以色列民族是「屬於上帝自己的」,這樣的說詞非常有意義,表示以色列民族就是上帝親自揀選的子民。

第14節和第17節都說得非常清楚,上帝原先要派天使跟以色列人一起走,現在上帝因為喜歡摩西的緣故,改變原先所說的,現在決定要跟以色列人同行。

第18至23節,摩西再次向上帝祈求,希望能看見上帝的「榮耀」,這榮耀是指上帝的面,也可說是上帝拯救的恩典。

上帝回答摩西的請求,是要用祂的光輝從摩西的面前經過,讓他知道上帝所說的要與以色列人同行,必定會依所說的實現。但上帝並沒有給摩西看見祂的「面容」,因為看見上帝的人都不能存活(參考創世記十六:13、三十二:30)。但上帝疼愛摩西,讓他看見上帝的「榮耀」。
經文:

出埃及記 34:1-34:9

註釋:

19.第三十四章:
第1至28節都是「耶和華文獻」的資料,然後從第29至35節是「祭司文獻」。這一章的主題談到上帝與以色列人重新立約,並且頒布新的兩塊石版。不過,爭議比較多的是在第28節,原先的石版只有寫十誡,這一節說石版上寫的 (第14至26節)和原先第二十章1至17節的十誡不相同。會有這樣的差異,和資料的來源不同有關;在第二十章的資料來源是「以羅伊文獻」的資料,而這一章是 「耶和華文獻」的資料來源。

20.第三十四章1至9節:
因為上次上帝親自寫在石版上的法典已經在摩西知道以色列人民悖逆上帝時,忿怒的摔在地上壞了(參考三十二:19)。現在上帝要摩西自己準備兩塊石版上山去,上帝要他把誡命寫在石版上。
第1節,上帝要摩西重新準備兩塊石版,然後上帝要把摩西所摔壞的那兩塊石版上的話重新「寫在這兩塊版上」。

第2至4節,摩西依照上帝的指示準備好,就上山去見上帝。上帝不准任何其他人跟摩西一起上山,只准摩西一個人上去。

第5節,「上主在雲中降臨」,這句話一再出現在出埃及記,表示上帝不讓看見祂的面的摩西死去,用雲彩遮住祂的臉,後來聖所約櫃前的帳幔也就代表著這種意義。
再者,這句「宣告他的聖名——耶和華」,是指摩西在呼求上帝的聖名,表示一種讚美、歌頌之意。

第6至7節,說出整本聖經的中心信息,說明上帝「是滿有慈悲憐憫的上帝。不輕易發怒,有豐富的慈愛和信實」。聖經若出現「信實」這詞,表示堅持所立的約,不放棄之意。這裡「千萬代」這一詞表示永遠之意。而和「三、四代」相比,就成為鮮明的對比,表示上帝的愛勝過上帝的忿怒。

第8至9節,摩西沒有替任何以色列人辯護,他知道自己的族人很「頑劣」,他只有祈求上帝憐憫「饒恕」他們的「罪惡過犯」,繼續接納以色列人作祂的「子民」。這就像耶穌在比喻中所說的那位稅吏在聖殿向上帝祈禱時說,求上帝憐憫他是個罪人一樣(參考路加福音十八:13)。
經文:

出埃及記 34:10-34:28

註釋:

21.第三十四章10至28節:
這段經文談及上帝再次和以色列人立約。這裡的約和第二十章至廿三章19節的「約」有很大的差異,並且簡略許多。

第10至13節,上帝再次告訴摩西,祂要行神蹟奇事,讓以色列人可以進入應許之地居住,從來沒有任何一個神明能做出這種偉大的事。而上帝應許之迦南地,已經有原住民居住。這裡再次提起的六個族群(參考三十三:2),都是迦南地最強悍的族群。但上帝要伸出行大能的手,讓以色列人可以順利進入居住。但上帝特別提醒摩西,遇到這些族群,絕對不可以跟他們簽任何的約,因為以色列人已經和上帝有永遠的生命之約。

古代中東的社會有一種看法,雙方立約,需要神明作證。若以色列人和迦南地的居民簽約,表示他們承認迦南地的人所崇拜的偶像神明和上帝同等,但十誡的第二誡非常清楚,上帝絕對不允許這種事發生。因此,不可以跟當地的人簽任何的約,且要摧毀他們所拜的偶像神明、祭壇。可惜的是,以色列人後來進入迦南地之後,就離棄上帝所教導他們的這些規矩。

第14節,這是第一誡,可參考第二十章3節。

第15至16節,是在解釋第12節的禁令。不但不可和當地居民「結盟」簽約,也不可和當地的居民「通婚」,以免因此而受到「影響」,「去拜異教的神明」這件事,後來卻發生在所羅門王身上,他帶頭犯罪(參考列王紀上十一:1—8)。

第17節,這是第二誡,可參考第二十章4節。

第18節,是關於除酵節的規矩,也提起這是和出埃及的事有關。這節參考第十二章1至14節、第15至20節、第21至28節、第43至51節、第十三章3至10節等處都有記載相關的規定。

第19節,這節可參考第十三章11至12節。

第20節,參考第十三章13節。這句「不可空手來敬拜我」,可參考第廿三章15節。

第21節,這是第四誡。可參考第二十章8至11節。守安息日,被看成是維繫和上帝之間約的記號。換句話說,若沒有遵守安息日,等於是破壞了這約。

第22節,「七七收穫節」,以及「收藏節」,可參考第廿三章14至17節。

第23至24節,這裡強調所有男丁每一年有三次要去「朝拜上帝」,這是指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

第25節,可參考第廿三章18節。但有差異的,是在第廿三章說牲祭的脂肪不可以留到隔天,但這裡是指逾越節宰殺的牲畜不可留到隔日。

第26節,可參考第廿三章19節。「不可用母羊的奶來煮小羊」,這句話在第廿三章19節b句也有提起過。
第27至28節,上帝要摩西把這些吩咐的話都「寫下來」,上帝要用這些和以色列人重新「立約」。這裡很清楚,說寫下來刻在石版上的,就是「十條誡命」。而摩西這次在上帝那裡停留的時間和上次相同,都是「四十晝夜」,這裡說他這段時間是「不吃不喝」,用禁食的方式來表明以專注的心領受上帝的誡命,使這誡命歸化為聖。
經文:

出埃及記 34:29-34:35

註釋:

22.第三十四章29至35節:
這段經文是屬於「祭司文獻」的資料。若編輯在第三十一章18節之後,會更順暢。也從這裡開始,一直到第四十章結束,都是屬於「祭司文獻」的作品。這段經文也被使徒保羅引用在哥林多後書第三章7至18節,使徒保羅說主耶穌的榮耀勝過摩西。他用這種方式來強調耶穌才是生命的救主,不是摩西可以比擬。

第29至30節,這裡說摩西在山上面見上帝,且帶著上帝頒布的誡命法版下來,表示他帶著上帝的榮耀下來。因此,臉上充滿著上帝賞賜的光輝。作者用這種方式在說明,在摩西身上,可以看見上帝的榮耀。

第31至32節,摩西要以色列人和亞倫,以及所有以色列的「領袖們」都到他面前,他把上西奈山得到上帝頒布的法律誡命傳遞給全體人民。

第33至35節,摩西將上帝「所吩咐的話告訴以色列人民」,為的是要讓他們知道嚴謹遵守,以免重蹈悖逆的覆轍。
經文:

出埃及記 35:1-35:3

註釋:

23.第三十五章至四十章全部都是「祭司文獻」的資料
在這六章中,會發覺內容很熟悉,這是因為前面已經有提起過關於聖幕和聖幕內的器皿和物品的擺設與製造方式。在這最後的六章中,「祭司文獻」作品表現出它的特色,就是對祭典禮儀的重視。作者很詳細記載這些典章律例,為的是要教導以色列人一定要用嚴謹的態度敬拜上帝,因為他們整個民族之所以能存在,就是有上帝的憐憫和寬恕。

24.第三十五章:
這章到第三十九章就是重複敘述有關聖幕製造的過程和規律。

25.第三十五章1至3節:
這三節是關於守安息日的規定。這也是十誡的第四誡,可參考出埃及記第二十章8至11節。

第1節,摩西一開始就強調這是出自上帝的「命令」以色列人必須「遵行的事」。這裡的「命令」,表示上帝的話。也是生命的源頭(參考約翰福音一:1—4)。

第2節,可參考第十六章23至30節、第二十章8至11節、第三十一章12至17節等,都記載強調守安息日的重要性,這表示在維護生命的延續。就像第三十一章12至13節所提起的,守安息日,是用來表示和上帝之間有約的憑證。換句話說,遵守安息日,才能表示是屬於上帝的子民。因此,當摩西在向上帝陳述以色列人是上帝的子民時(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三:13),上帝就要他們以遵守安息日來表白。

第3節,這節說安息日家裡不可以開爐灶起火煮飯,前一天就要準備好。這點在降嗎哪時,就已經教導過(參考十六:23)。
經文:

出埃及記 35:4-35:9

註釋:

26.第三十五章4至9節:
這段經文可參考第廿五章1至9節。

注意第5節這裡所說的「凡樂意的人可以奉獻……」。強調奉獻是以「樂意」的心作基礎,否則奉獻就失去了意義(參考哥林多後書九:6—8)。
經文:

出埃及記 35:10-35:19

註釋:

27.第三十五章10至19節:
這段經文可參考第三十九章32至43節,以及第廿五章至第三十章等經文,有對聖幕內部各種備品做過詳細的記述。

第10節,這裡所說的「名匠」,其實在第30、34節,以及第三十一章2節、6節等處都有提起,意思是指懷有特殊才能的人,由猶大家族的比撒列作召集人,負責督導和派工的責任。
經文:

出埃及記 35:20-35:29

註釋:

28.第三十五章20至29節:
這段回應第5節所提起「凡樂意的人可以奉獻」聖幕內部各種物品。以色列人聽完摩西的吩咐之後,隨即就回去開始準備。

第21節,說「凡甘心樂意奉獻的人都帶來禮物,獻作建造聖幕之用」,就這樣,連串的建築工程開始。只要是以「樂意」作基礎的奉獻,其所奉獻出來的不管是物品,或是才智,必定都是上上之選。如果奉獻出來的都是差的,把最好的留下來自己用,那就不是「樂意」的態度。最好的奉獻,並不是指數字,而是指「樂意」的心。馬可福音第十二章41至44節記載那位窮寡婦的奉獻,雖然是僅有的「兩個小銅板」,卻是最好的。

第22至24節,很詳細描述「樂意奉獻的男女」都帶來了他們看為珍貴的裝飾品、物品,這包括了他們的衣物,和貴重金屬等。

第25至26節,說到許多有才藝的婦女,將她們所織成的麻紗紡線都帶來作為建造聖幕之用。這些都是精工手藝之作品。

第27至28節,不僅是衣物首飾,還有珠寶,這可是他們收藏最珍貴的財寶了。但為要使聖幕和祭司衣服代表著以色列人可以面對上帝,他們都拿出最好的了。不僅是寶石,也包括他們在家裡所提煉出來,最純潔、潔淨的油、香料等。

第29節,再次強調以色列人真的是「甘心樂意地把禮物帶來,奉獻給上主」。這種甘心樂意奉獻的態度和付諸實際行動的記事,在早期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徒中俯拾即是。
經文:

出埃及記 35:30-36:1

註釋:

29.第三十五章30節至第三十六章1節:
這段經文最重要的內容是人的才能、才智、各樣能力等等,都是來自賞賜。因此,除了奉獻物品外,這些身懷最好才能、才智、各樣手藝等人才,他們也將所有的才華全都奉獻出來給上主。

第三十六章1節的「都要按照上主的吩咐進行各項工程」,這是一句非常重要的話,表示奉獻的主要精神是以順服作基礎,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是按照上帝透過摩西給他們的吩咐。由於聖幕是敬拜上帝、面對上帝的地方,因此,按照「上帝的吩咐」是一切工程的基礎。當最後完成時,從第三十九至四十章,一再重複敘述這句話:「這一切是依照上主吩咐摩西的話做的。」(參考三十九:1、5、7、21、26、31、42、43、四十:16、19、21、23、27、29、32)。
經文:

出埃及記 36:2-36:7

註釋:

30.第三十六章:
這章主要在說明聖幕的建造,可以參考第廿六章。

31.第三十六章2至7節:
這段經文正好說明以色列人確實心甘情願地奉獻所有一切,來建造敬拜上帝的聖幕。

第2節,這節提到領導者是「比撒列」,他是猶大支族的人。而他的副手「亞何利亞伯」,他是「但」支派的人。他們都是「蒙上帝賜予才能」的人,也包括所有樂意參與建造聖幕的人在內,都是蒙上帝賞賜才華的人。

第3至5節,這裡說「每天早上,人民繼續帶來禮物,交給摩西」。人們奉獻禮物,是多到影響技工建造聖幕工程的進行。因此,他們去見摩西,讓摩西知道奉獻的物品已經「超過了上主吩咐建造的工程所需要的。」這也說明了以色列人是真心奉獻,越是感恩的奉獻,就會感受到永遠不缺乏。

第6至7節,為此,摩西只好「叫人民不必再為聖幕奉獻」,因為以色列人所奉獻的,「已夠完成全部工程而有餘」。換句話說,是根據上帝的吩咐建造,因此,上帝要他們怎樣造,他們就怎樣造。不是隨著人的意思,若根據人的意思,很容易因為超過原先需要的收入時,改變計畫並擴大範圍。但是,「按照上帝的吩咐」就不必這樣。
經文:

出埃及記 36:8-36:19

註釋:

32.第三十六章8至19節:
這段經文記載建造聖幕的工程細則。可參考第廿六章1至37節。

在這段經文中一再出現的數字是「五」。這數目在以色列人的觀念中,表示的是「美滿」、「完美」之意。另外,也從這數目看到建造聖幕的工作者,都是「那些靈巧的技工負責建造」。也就是說,有最好的技術者奉獻他們的才能參與聖幕的建造工程。
經文:

出埃及記 36:20-36:38

註釋:

33.第三十六章20至38節:
這段經文說建造聖幕的工程人員都是佼佼者,所用的材料也是上品。當時看為最貴重的金、銀、銅都用上了。因為聖幕裡面有約櫃,約櫃裡面放置上帝的誡命石版以及一罐嗎哪,要留給後代子孫,讓他們知道上帝怎樣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進入曠野漂流的生活時,用嗎哪餵養他們、教育他們,使他們的祖先沒有餓死、病死,而能夠順利進入應許之地迦南的恩典。因為約櫃象徵上帝的同在,因此,聖幕就必須建造得相當精緻,才能配得上約櫃的貴重。也因此,這段經文用非常細膩的筆法,將聖幕的各種細節都盡述出來,且在用色方面很講究,所使用的「藍色、紫色、深紅色」等色彩,都在表示尊貴之意。
經文:

出埃及記 37:1-37:9

註釋:

出埃及記第三十七章至四十章
1.第三十七章
這一章談到聖幕內的五種重要聖物,包括最重要的約櫃(第1至9節);供桌(第10至16節);燈臺(第17至24節);香壇(第25至28節),最後是關於製造聖油和香(第29節)等。

2.第三十七章1至9節:
這段關於造約櫃的方法,在第廿五章10至22節也已經清楚記載。

約櫃是聖幕中最重要的物品,代表著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的「約」的關係。因為約櫃裡面放置著摩西從上帝領受要頒發給以色列人民的誡命石版,這誡命也在表示以色列人民會永遠尊崇上帝是他們整個民族的生命中心。因此,約櫃主要在表明上帝與以色列人民同在。

第1節,這裡提供主要負責製造的人名叫比撒列。他是相當有才智的人,也是充滿上帝的靈的人(參考三十一:2—3)。因此,在製造約櫃的工作上被賦予重任。

第2至6節,這裡很詳細地說明整座約櫃是「用純金」包裹起來,兩支用金合歡木製造作扛約櫃的槓子,也要用金子包起來。

第7至9節,在約櫃的上面有蓋子,蓋子的兩端各有一個「基路伯」,所要表達的意思是「祈禱者」,就是象徵著替人民向上帝祈禱。以色列人將基路伯看成是天使中的一位,專事負責看守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間的約。約櫃裡面放置著上帝頒發給以色列人民的「約」的石版,櫃蓋上面有基路伯,意思就是上帝的天使——基路伯——看守約櫃,也守護著約。
經文:

出埃及記 37:10-37:16

註釋:

3.第三十七章10至16節:
這段經文是有關擺放在約櫃前面的供桌之製造規定。這段記事也記載在第廿五章23至30節。

這個桌子上面要擺放盤子、碟子,以及奠酒用的壺和杯。更重要的是,桌子上面要經常陳設供餅,是獻給上帝的。這餅只有輪值的祭司才可以使用。
經文:

出埃及記 37:17-37:24

註釋:

4.第三十七章17至24節:
這段經文是關於燈臺製造的規矩。也記載在第廿五章31至40節。後來,他們從巴比倫返回故鄉重新建造聖殿時,先知撒迦利亞曾在異象中提起關於燈臺的啟示(參考撒迦利亞書四:2—4)。

第17節,一開始就說這座燈臺是用「純金」製造的。在第24節說共計要用「三十五公斤的純金」製造,這可算是很貴重的燈臺。

第18至22節,這座燈臺是由一整塊的黃金打造起來,可以知道當時金匠的手工非常細膩。

第23節,這節說這座燈臺有「七盞燈」,這「七」的數字有表示神聖、美好的意思。
經文:

出埃及記 37:25-37:29

註釋:

5.第三十七章25至29節:
這段是關於造香壇和香油的方法,在第三十章1至5節、22至36節都有清楚記載。

第25節,這座香壇是四方形的,但高度比長和寬多出一倍,是九十公分高。

第26至27節,整座香壇的外面都用黃金包裹起來。這個香壇是可以移動的,因此,有為槓子預備環,讓人可扛。

第28節,這座香壇的材料是金合歡木,包括槓子在內都是。

第29節,這裡並沒有比第三十章22至38節所記載的那樣清楚,只有簡單說調製聖油和芬芳的純香,就「像調製香水」一樣。問題是整本出埃及記裡,並沒有記載關於調製香水的記事和規則,僅在這裡輕描一句而已。
經文:

出埃及記 38:1-38:7

註釋:

6.第三十八章:
這章經文談到關於製造祭壇、銅盆、聖幕的院子,以及聖幕內所需要用的各種金屬用品等。

7.第三十八章1至7節:
這段關於祭壇的製造方法,也同時記載在第廿七章1至8節。這是屬於燒化祭的祭壇,和香壇不一樣。香壇用黃金包裹起來,燒化祭的祭壇則是用銅包裹著。香壇比較小,燒化祭的壇則是大多了,因為常常要獻祭牲畜在上面,例如牛、羊等。

第1節,這裡很清楚說要建造的是「燒化祭的祭壇」,表示這和香壇不相同。

第2節,這裡提到壇的四個角要做「凸起的角」,原因是這角要撒上祭牲的血,凡觸摸這四個角的人,都可以獲得暫時被赦免的權。這壇要用銅包裹起來。

第3至7節,祭壇也有許多配件,包括盆子、鏟子、碗、肉叉、火鼎等,這些都是銅製品,然後壇的四周要用銅網包圍著。

因為全部都是用銅包裹起來,或是祭壇所用的器皿都是銅製品,因此,又有一個名稱,叫「銅壇」。
經文:

出埃及記 38:8-38:8

註釋:

8.第三十八章8節:
這一節特別提到銅盆是以「婦女們所用的鏡子造成的」。在第三十章17至21節也有記載,且更詳細。
原因是古時候婦女用的鏡子是銅鏡,因此取這樣的材料製造銅盆。這個銅盆的主要功用,是提供祭司在獻祭之前洗手腳,這樣他們踏上祭壇、接觸祭物,就不會因為手腳不乾淨,而玷污了祭壇和祭品。
這節很清楚說這些銅材是取自「在聖幕前事奉的婦女們所用的鏡子造成」,而依照民數記第四章30節的記載,在聖幕裡工作的人,都是年滿三十歲以上的男人才可以。不過若是對照撒母耳記上第二章22節有記載在聖幕前工作的人也有婦女,卻没有資料說這些婦女是做些甚麼工作。
經文:

出埃及記 38:9-38:20

註釋:

9.第三十八章9至20節:
這段經文是關於聖幕圍欄的製造方式,也記載在第廿七章9至19節。

第9至13節,從這段經文來看,就會看出這座聖幕的外圍欄是長方形的,南與北兩邊比較長,都是四十四公尺,而東西邊比較狹窄,都是廿二公尺。支撐這些圍欄的幔子都是用銅座,柱子上的鈎子和桿子是用銀的材料,這樣將圍牆的幔子支撐起來。第13節提到聖幕的進口處在東邊,這就是聖幕的大門進口處。

第14至20節,聖幕的東邊有進口處,進口的地方有門簾,門簾的顏色顯示出尊貴,是用藍色、紫色、深紅色的羊毛織成。

讀到這裡,可以理出一個頭緒來,聖經作者談到整個聖幕時,是先從最裡面的約櫃開始,然後依序是供桌、燈臺、香壇、銅盆(洗滌盆)、燒化祭壇等,然後最外面用圍欄圍起來,以隔絕裡外。
經文:

出埃及記 38:21-38:31

註釋:

10.第三十八章21至31節:
這段經文是為建造聖幕的工程作一份財務報告,包括有物品數量,和人力資源。但並沒有說明共計多少人參與建造聖幕的工作。

第21節,這裡提到亞倫的兒子「以他瑪」,他是亞倫的第四個兒子(參考廿八:1)。也從這節可看到聖幕的維護工作是由利未人擔當。以他瑪負責指揮利未人管理聖幕的財物(參考民數記四:22—28)。

第22至23節,這兩節說到工程進行是由比撒列總指揮,協助的是亞何利亞伯,他擅長雕刻與設計。

第24至31節,這段經文詳細列出建造聖幕所使用的物品總數,同時記下一筆人口調查結果。

第24節,這裡說奉獻出來的黃金共計有一千公斤。

在第25節、第27至28節,都有記載銀子總數是三千四百三十公斤,這些銀子全部都用在聖幕裡的骨架上(參考廿六:15—25)。

第29節說奉獻出來的銅,共計有二千四百二十五公斤。

第26節,這節提到人口普查後登記的人數,年齡在「二十歲以上的」,共有603,550名。以色列人算人口的時候,都是以「二十歲以上男丁」為準則,且是可以作戰的才算(民數記一:3、20),這個數目並不包括利未族在內(參考民數記一:47)。若是將所有大小、男女老幼,加上利未族人,出埃及的人數保守估計有將近二百萬人。
經文:

出埃及記 39:1-39:7

註釋:

11.第三十九章:
這一章主要在說明製造祭司的服裝,並且為整個聖幕的完成作一個總結。在這一章中,一再出現的一句話:「這是依照上主吩咐摩西的話做的。」(三十九:1、5、7、21、26、29、31、32、42、43)作者用這句話表示以色列人民確實是遵照上帝的「約」在行事,這也是遵守與上帝之間「約」的一種表達方式。也可以這樣說,整本出埃及記就是用「一切都是依照上主吩咐摩西的話做」這句作結束。也是這句話,表明人只要依照上帝的話做,就可以使居住的土地永遠不受外力入侵,國家不會敗亡,人民不會被擄去當奴隸。

12.第三十九章1至7節:
這段經文是談及有關祭司所穿的服裝怎樣縫製。同樣的資料也記載在第廿八章1至14節。

第1節,這節說祭司們穿「華貴聖服」,意思是指製造的過程相當精細,且質料貴重。

第2至5節,這裡稱祭司的衣服為「以弗得」,手工的精細,從染織的色彩,特別是紫色染料來源,必須從深海中撈貝螺吐出的汁取得,就可知道祭司穿在身上的「以弗得」,所象徵出來的意義,已經不是一套尊貴的衣服而已,而是代表著和上帝之間有特別關係,這種關係是引領全體以色列人民面對上帝的記號。

第6至7節,這節說有兩塊紅瑪瑙嵌在大祭司穿的衣服上,紅瑪瑙上面「刻上以色列十二支族的名字」,表示這位大祭司是帶領全部以色列人民進入聖幕敬拜上帝的意思。因此,大祭司進入聖幕敬拜上帝,不是代表個人,而是代表著全體以色列人們。

這段經文連續說了三次「這一切是依照上主吩咐摩西的話做的」,表示這是一件非常神聖的規律,一點也馬虎不得。因為這跟敬拜上帝有密切關係。
經文:

出埃及記 39:8-39:21

註釋:

13.第三十九章8至21節:
這段經文是關於製造胸牌的記事,也記載在第廿八章15至30節。這兩段經文的差別在於此段經文並沒有像第廿八章提起,胸牌裡放著「烏陵」和「土明」這兩項用來測知上帝旨意的器物。

第8至14節,這裡提到胸牌的製作,完全跟祭司的衣服以弗得相同,說明那是用非常精細的手藝製作而成,且鑲上十二顆貴重的寶石,「每一塊刻著雅各一個兒子的名字,代表以色列的十二支族」。

請注意,雅各十二個兒子,是包括排行第三的利未,和第十一的約瑟。如果是十二支派,則是由約瑟的兩個兒子──以法蓮、瑪拿西取代了利未和約瑟。不論是雅各的十二個兒子,或是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都是在指全體以色列民族。

第15至21節,胸牌是用一條純金的項鍊掛在祭司的胸前。製作胸牌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斷定上帝的旨意。
經文:

出埃及記 39:22-39:31

註釋:

14.第三十九章22至31節:
前面說的都是關於祭司穿的祭典禮服,也記載在第廿八章31至43節。現在這段講的是關於外袍、內袍、褲子、帽子、禮冠。

第22至26節,注意第26節所說的,要用「純金的小鈴間隔著」,表示祭司在聖幕裡面一直有獻祭、祈禱的動作,外面可以聽見。若是完全停止,意謂有意外發生。

第27至31節,這段經文是關於祭司要穿的整套衣服,包括戴的禮冠、帽子,穿的褲子、腰帶,並且還要在禮冠的上面,用純金鏽著「聖化歸屬上主」這一行字,表示祭司是上帝所揀選特別的僕人之意。
經文:

出埃及記 39:32-39:43

註釋:

15.第三十九章32至43節:
這段經文也和第三十五章10至19節的記載相同,只是第三十五章是記載準備要動工建造聖幕和這些物品,這裡則是說全部都建造好了。

第32節,「上主聖幕的一切工程都完成了。」表示整個聖幕的工程,包括祭司的衣服等都全部完成,然後用這句話:「上主吩咐摩西的,以色列人民一一做了。」為整個聖幕建造的工作劃下一個美滿的句點。代表著以色列人民確實是遵照上帝的旨意行事,是確確實實地依照上帝的僕人摩西的指示行事。這句話也是整本創世記的主題中心:一切都遵照上帝的話。創世記的開始就是從這裡開始,上帝說要有甚麼,就出現甚麼,一切的開始,都是以上帝的話為準。這一點也是「祭司文獻」的精神。

第33至41節,描述聖幕裡面一切該有的物品,包括祭司在聖所供職時所穿的華貴聖服等,全部都順利完成了。

第42節,這節再次強調所有的這些工作,都是依照上帝吩咐摩西要以色列人民做的去做。這是敬拜上帝的事,必須這樣嚴謹地一五一十遵照上帝的話做才可以。不是依照人的想法,是依上帝的命令行事。

第43節,這節可說是整個建造聖幕的工程之總結,然後摩西代表著以色列人民將聖幕奉獻給上帝,這就是「摩西就祝福他們」這句話之意。是表明他祈求上帝賜福給以色列人民在這件建造聖幕的事工上,都遵照上帝的旨意去做,祈求上帝賜福他們所做的工,不至於落空。

綜觀第廿五至三十章的第一組建造聖幕的工程,和第三十五至三十九章的第二組建造聖幕工程,不論是第一組或是第二組建造之工程,都有三點共同之處:
一是強調所有建造聖幕之用品,都是來自全體以色列人民「甘心樂意」之奉獻,才會出現所奉獻的,都超過聖幕所需要的量。

二是所有參與建造聖幕工程的人員,都是以色列人民中最傑出、最優秀的工匠,表明把最好的奉獻出來給上帝用。而這也包括後來的祭司都是從利未家族中精選最優秀的人擔任(參考利未記廿一:16—23)。

三是建造聖幕的工程,從最細微的到最大的,全部都是依照上帝吩咐摩西的話去做,也在表明以色列人民對上帝絕對忠實的信仰告白,用建造聖幕來表明:他們都會遵守上帝的話(約)去行。
經文:

出埃及記 40:1-40:21

註釋:

16.第四十章:
這一章和第三十九章有共同的特色,就是出現七次:「這是依照上主吩咐摩西的話做的。」(第19、21、23、25、27、29、32節等)這句話的型態和創世記第一章一再重複的句子:「一切就照著他的命令完成。」(創世記一:6、9、15、24、30)是相同的句型。可以這樣說,整個出埃及運動就是在「一切都照著上帝吩咐摩西的話做」之下才完成的,且相當完美。換句話說,如果沒有「依照上主的吩咐」,想要以人的力量來完成出埃及的運動,那是不可能的。特別是在曠野四十年的時間,那更困難。因此,後來申命記的作者這樣寫著說:「人的生存不僅是靠食物,而是靠上主所說的每一句話。」(申命記 八:3)

第四十章也可說是在建造聖幕的工作上作一個總結,也就是出埃及記後半的一個結束。因為出埃及記全部四十章,從第一章到第廿四章,都是和上帝呼召摩西去帶領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以及與以色列人民立約有關,然後從第廿五章開始到第四十章提到很多關於聖幕的事情,其中除了第三十二至三十四章,是因為以色列人民悖逆上帝去拜金牛偶像,導致上帝非常忿怒,而再次提到重新立約的事外。因此,這第四十章主要就是記載這些建造聖幕的事,也是結束這部份的記事。

17.第四十章1至21節:
這段經文談到建造好的聖幕,要如何架設起來。
第1至2節,說出正確的時間,是在「正月初一日」,對照第17節,提到那一天是他們「離開埃及後的第二年正月初一」。後來以色列人民就在每年正月初一到聖幕前敬拜上帝,感謝上帝帶領他們離開埃及。這就成為今天台灣長老教會在每年農曆年初一舉行新春感恩禮拜之背景。

第3至5節,這裡談到安放約櫃,以及供桌、燈臺、香壇,和聖幕的帳幕之擺設等規矩。

第6至8節,這是談到祭壇、洗手腳的銅盆,以及聖幕周圍的圍籬和進入聖幕前的門簾。

第9至11節,這三節可參考第三十章26至28節。談到聖幕裡的用品,包括油、香、器具等物品,都要和家裡用的區隔出來。因為用來敬拜上帝之物品,和家裡生活用品有所區別,表明的是「分別為聖」之意。

第12至15節,這幾節特別談到祭司怎樣使自己潔淨之後,才可以上祭壇去執行祭司為人民辦理獻祭的禮儀記事。包括穿著祭司禮服應注意的事項都有提到。

第16節,每個環節說明後,都會重複敘述這句:「這一切摩西都依照上主所吩咐的話做了。」(第19、21、23、25、27、29、32節等)表示做這一切都很慎重,絕對不是因個人喜好而做。

第17至21節,摩西親自督導架設聖幕的工作,並且在聖幕架設好了之後,由摩西親自將上帝頒布給以色列人民的誡命石版放入約櫃中。聖幕最主要用意,就是擺放約櫃,約櫃則在表明上帝與以色列人民同在,因此,聖幕就成為以色列人民的中心,後來聖幕被聖殿所取代,而聖殿就是他們信仰的中心。
經文:

出埃及記 40:22-40:33

註釋:

18.第四十章22至33節:
這章從開始到這裡的經文,都只有提到摩西,沒有提到亞倫。這可能是和亞倫在摩西上山去領受上帝頒布的誡命時,沒有好好管理、帶領以色列人民,反而製造金牛讓以色列人民因此犯罪墮落,也在信仰的旅程上蒙上污點有關。而聖幕都是和敬拜上帝的事有不可分離的關係,全都由摩西主導帶領。也說明了上帝對摩西的完全信任。

第22至25節,這裡提到放置供桌、供餅、燈臺,和點燈的工作。

第26至29節,這裡是關於金壇的擺放,燒香的事,以及掛置門簾、燒化祭的祭壇,和獻上燒化祭與素祭的事宜。

第30至33節,這裡是關於銅盆,以及祭司要潔淨手腳的規矩。最後的部分,就是將圍籬架設起來,表示全部工程結束。
經文:

出埃及記 40:34-40:38

註釋:

19.第四十章34至38節:
這段經文說聖幕完工之後,獻給上帝作為最好的禮物。這時候,上帝親臨在聖幕中。

第34節,這裡說「雲彩籠罩聖幕」,雲彩,這在表示上帝降臨的意思(參考廿四:15—17),當上帝出現時,人是無法接近的(參考三:2—6)。民數記的作者這樣描述說:「上主的聖幕豎立的那一天,有一片雲彩覆蓋著它。晚上,這雲彩看來像火。它上升的時候,以色列人就拔營啟程;雲彩下降在哪裡,他們就在那裡紮營。人民遵照上主的命令拔營,也遵照上主的命令紮營。雲彩停在聖幕上面多久,他們就留在原營地多久。」(民數記九:15—18)

第35節,上帝透過雲彩表明祂降臨在聖幕中,因為上帝顯現時都是用光來表示。而這光非常強烈,連摩西想要進入都因為強光而有困難。這光在表明上帝極高的榮耀。

第36至37節以色列人民依據雲彩來移動,每當雲彩上升,他們就拔營,雲彩一停,他們就停止,紮營。這表示他們在曠野的行動都是依據上帝的帶領而行。若是沒有上帝帶領,他們絕對無法順利進入迦南地。

第38節,「全部的旅程」,表示整整四十年久在曠野的日子。都有上帝帶領、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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