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譴責耶路撒冷的罪惡並宣布審判 3:1-8 一、宣告:這悖逆、污穢、欺壓的耶路撒冷有禍了。 3:1 ●「禍」:這是放在第一個字。(八福也是這樣用) ●「這悖逆、污穢、欺壓的城」:指耶路撒冷。 ●「悖逆」:在舊約裡常表達一種拒絕遵行神旨意的頑梗心態。 ●「污穢」:或作「玷汙」而不潔。 ●「欺壓」:形容攻擊別人的殘酷行為。 ◎ 3:1 直譯為:「禍哉!這悖逆、污穢、欺壓的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