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神使大祭司約書亞(代表以色列人)脫離罪孽,讓他穿上華服。
3:3-5
●「污穢的衣服」:大祭司穿污穢的衣服是嚴重的罪。 申 23:14 ,
這裡是表示以色列人現在或過去陷在罪惡中的狀
況。
●「站在面前的」:之前未曾提過的天上活物。
●「脫去他污穢的衣服」:也就是「脫離罪孽」、「赦免罪孽」的意
思。
●「罪孽」:原文指「導致痛苦或罪咎的犯罪性情」。
●「華美的衣服」:原文是複數,意思是「節期用的衣服」。這是大
祭司在大節期時專用的禮袍。
●「我說」:先知自己說,可能先知也參與其中。也有可能是抄本的
問題,應該作「他說」。
●「冠冕」:原文與大祭司的冠冕( 出 28:4 ),與 賽 62:3 一樣
,但既然衣服是穿禮服,冠冕當然也可以合理的認定是
大祭司的冠冕。
◎大祭司更換衣袍有兩個時間,一是贖罪日,一是就職日。
◎這裡所描繪的雖然是大祭司,但其實大祭司是全體以色列人的代表
利 16:16-25 。
◎「赦免」是基督信仰中很重要的一環,這些努力建聖殿的人的義都
好像污穢的衣服,羞辱上帝的榮耀,配不上神。我們在神面前又是
怎樣呢?還好神願意赦免我們,阻止撒但對我們的控告,這對基督
徒來說,應該是很大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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