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10章1節 到 10章1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以色列人拒絕接受上帝要給他們的公義  10:1-11 
          1.保羅希望以色列人得救。  10:1 
            ●「所願的」:SG 2107,「美意」、「喜愛」、「希望」。
            ●「所求的」:SG 1162,「希望」、「祈求」、「禱告」。
            
          2.保羅知道以色列人對神熱心,但是不是用對的方法。他們不知道神的義
            ,想要立自己的義,結果導致不順服神的義,而事實上基督終結了律法
            ,使凡信他的人都得著義。 10:2-4 
            ●「證明」:SG 3140,「作證」、「成為證人」。
            ●「熱心」:SG 2205,原文也可以指「嫉妒」,這裡是指「專心一意
                        、堅定不移的熱誠」。
            ●「真知識」:SG 1922,原意是「知識」。
            ●「不知道」:SG 50,「不知」、「不看重」、「忽略」。
            ●「不服」:SG 3756+SG 5293,「不順服」的意思。
            ●「服」:SG 5293,原意是「把自己置於命令下」。
            ●「總結」:SG 5056,可以譯為「應驗」、「目標」、「結束」,至
                        於譯為哪一個比較合適,則各家說法不一,可能前兩者的
                        綜合比較好些。
            ◎ 10:3 說明了 10:2 「不是按著真知識」的意義,就是在「義」的方
              面「無知」,導致想要自己追求義,反倒失去上帝要給人的義。
            ◎單單熱心卻沒有知識還是很危險,就像這裡說的以色列人一樣,居然
              因為沒有正確的認識而失去救恩。我們會不會也空有熱心,但缺乏知
              識呢?

          3.律法的義:人若行出律法的規定,就必因他的行為活著。 10:5 
            ●人若「行」:SG 4160,「做」。
            ◎ 10:5 引自 利 18:5 。
            ◎ 10:5 律法的義乃是靠摩西記載傳達的,而 10:6 中出於信心的義就
              自己能「說」。 
              
          4.出於信心的義(神的義):
            (1)不是靠自己的尋找,和努力。  10:6-7 
               ◎引自 申 30:12-14 。
               ◎「誰要升到天上去」:引自 申 30:12 ,猶太的拉比使用
                                     這句話表示「無法辦到的事」。
               ●「就是」:SG 1510,「是」,這也是猶太人解經法的專門用語,
                           表示以下是作者對前面所引的經文的講解。
               ● 10:7 開頭有個SG 2228,「或是」、「或」,和合本沒有翻譯出
                 來。
               ●「陰間」:SG 12,「深淵」,意即「無底坑」、「深海」,保
                           羅使用這個字表示死人去的地方,就是基督死後復活前
                           去的地方。
                           
            (2)就在我們心裡,就是保羅等人所傳信的道。  10:8 
               ●「他」到底怎麼說:指的是「出於信心的義」。
               ●「傳」:SG 2784,「宣講」、「公開提說」。
               ●「道」:SG 4487,「話語」、「宣講」、「講道」。
               ●「信主的道」:SG 3588+SG 4487+SG 3588+SG 4102,「信的
                               道」。
               ◎我們的信仰是「信的道」嗎?還是加上「行爲」、「功德」、「奉
                 獻」、「神蹟奇事」、「知識」等等其他的因素?

            (3)心裡相信又口裡承認耶穌是主,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就能稱義
               並得救。  10:9-10 
               ●「認」、「承認」:SG 3670,「承認」、「公開宣告」。
               ●「主」:SG 2962,七十士譯本用此字來翻譯希伯來文的「耶和華
                         」,而外邦人以皇帝為「主」,所以除非信耶穌,沒有人
                         會以耶穌為「主」。
               ◎這裡不是說「口裡承認」和「心裡相信」各自產生的效益,而是
                 原文的一種寫作筆法,兩者必須合起來解釋才得到其真義。
               ◎此處也把「信心」的內容表明清楚:「耶穌是上帝(我們只能順服
                 祂),且死裏復活」,而不是「耶穌會給我好處」或「我禱告耶穌
                 一定會給我好處、豐盛」。

            (4)聖經根據:所有信祂的必不至於失望而羞愧。 10:11 
               ●「羞愧」:SG 2617,也可以譯為「失望」。
               ◎此處引 賽 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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