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 2章6節 到 2章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基督本有神的形像且與神同等,卻虛己成為人 2:6-7 
            ●「形像」與「他本有神的形像」:有三大類解釋
              a.將「形像」解釋為「地位」或「狀態」,於是整句的意義變成「
                基督有神的形像」或是「在一種屬神的狀態中」。這種解釋的缺
                點是將「形像」解釋為「地位」或「狀態」在希臘文獻中找不到
                支持。

                另有學者認為「形像」與「榮耀」或另一個譯為「形像」的希臘
                字( 林後 4:4  西 1:15 )相等,因此一些學者認為保羅在此用
                創世記形容亞當的字眼來形容基督,就如亞當是按上帝的形像與
                樣式被造的,末後的亞當亦本有上帝的形像。但是由上下文看來
                ,「上帝的形像」和「奴僕的形像」是平行相對的,所以「形像
                」如果等於「榮耀」那不是成了「奴僕的榮耀」?用同樣的理由
                ,如果這裡的意思是「基督本有上帝的形像」,那「奴僕的形像
                」又是什麼呢?另外,這裡的「形像」在七十士譯本很少出現,
                而每次翻譯的都是不同的希伯來字,而且這些希伯來字在別處還
                不是翻譯成此希臘字,所以說這裡的「形像」等同於「榮耀」或
                另一個翻譯成「形像」的希臘字,其實沒有太多的語文學證據。
                另外,本段並沒有清楚提及亞當,而且上下文也不是非得用「首
                先的亞當和末後的亞當」解釋不可,所以這解釋並不很合適。

              b.以「創世記亞當的被造與犯罪為本段的背景來思考」, 認為這
                裡所說的基督不是指一位先在的基督,而是指在世為人與首先的
                亞當相對的基督。按此瞭解, 2:6-7 被描寫成相等於亞當在伊甸園
                中的地位與他所做的抉擇,既然如此,亞當並非一個先存的人物
                ,因此這裡對基督的描寫,也極可能沒有「他是先在」的含意。
                這類的解釋非常依賴 2:6-7 必須按首個亞當的背景來解釋的看法,
                而這我們已經在a.中提出反對的理由,因此此說也不是很合適。

              c.認為本句指基督擁有神的性質。此說可分為兩大派別:
                一說指出原文不是說基督「是」上帝的形像,而是說基督是「在
                上帝的形像裡」。這表示此語具有專門性的意義,是指一個範疇
                ,人站在其中且受其控制,如在一個立場中,最佳的翻譯就是「
                存在型態」。上帝的形像就是屬神的存在型態,正如「奴僕的形
                像」就是奴僕的存在型態。此說按諾斯底「屬天的人」的神話背
                景來解釋本段,認為基督「與上帝平等」就像那「屬天的人」是
                與上帝平等一樣。而這正是此說的弱點,因為此處所反應的思想
                世界與該神話的思想世界有很多不同之處。

                一說把「形像」解為「性質」、「本質」,也有人認為具有上帝
                的形像同時包括有份於上帝的本質,或者認為上帝的形像就是上
                帝的本質及品格的表現。亦即認為本句指著基督的神性。

              d.馮蔭坤先生的看法:認為本句是指基督的神性,「形像」與「本
                質」雖不相等,兩者卻是不能分割的。
                「形像」一詞在七十士譯本中出現六次,在新約中另外出現一次
                ( 可 16:12 ),意思都是指可見的外表形狀,可是蒲草文獻的
                證據顯示,「形像」所指的形狀,是真正的和完全地表達其背後
                的實體的。一些同字根的字在新約的用法也支持這結論。因此「
                形像」在「上帝的形像」一語中最合宜的解釋是「真正及完全地
                表達其背後的實體的形狀」。而基督有上帝的形像的意思,就是
                「基督是神」他的性質和上帝相同。

            ●「本有」:原文直譯是「是在」,分詞的「是」字在古典希臘文有
                        「按本性是」或「原本是」之意,不過後期的希臘文已
                        經減弱為相當於簡單的「是」字。
            ●「與神同等」:原文有兩種譯法「以與上帝平等的形式存在」或「
                            與上帝平等」。原文在「與神同等」之前有冠詞,
                            表示這裡的「同等」,是上文已經提及的,由此可
                            見,這裡的「與神同等」和上一句「有上帝的形像
                            」基本上是同一件事,是基督在成肉身以前就已經
                            有的狀況。「有上帝的形像」指基督和上帝有相同
                            的性質,而「與神同等」指基督和上帝有平等的地
                            位、能力或功能。
            ●「強奪的」:此字有三大類、六種可能解釋:
              A.將此字看為具體名詞
                a1. 指一種必須緊握和保留著的享有物,基督不以「與上帝平等
                    的地位」為「必須緊握和保留著的享有物」。意思是他不「
                    堅持」或「牢牢抓住」此地位不放。
                    此說的弱點就是此字是否有「保留」之意,是值得懷疑的。
                    另外上下文中的結構也與傳統的「不....反而」的結構不太
                    一致。
                   另有學者保留此字的動詞的「奪取」之意,而當具體名詞用
                   。意思是基督認為他與上帝平等的地位,並非攫取得來之物。
                a2.譯為「卻沒有用力爭取....」,此說認為「與上帝平等的地
                   位」並不是基督原來享有之物, 基督沒有攫取此地位,乃是
                   藉著順服與順從,後來由父上帝領受了這地位。
                   此說把「上帝的形像」(基督本有)與「與上帝平等的地位」
                   (基督未有)看成是相對的,但由前幾個解釋中可以看出,
                   兩者基本上是同一件事,真正的對比是在 2:62:7 全
                   節之間,而不是在 2:6 之間。
              B.將「以為強奪的」兩字看為一種特殊語法。在此用法中「強奪的
                」沒有「攫取」的意思,而是指「可加利用以使自己得益的東西
                」。因此此句意思是:雖然基督有與上帝平等的地位,但他沒有
                利用此點優勢,好像利用跳板般使自己獲得進一步的利益。贊同
                此說的學者,有些認為「強奪的」一字有「幸運的發現」、「一
                次鴻運」之意,有些則認為它的意思是「可加利用的東西」。
                此說的主要問題是支持「以為強奪的」是一種特殊語法的證據薄
                弱,所提出的證據結構或用字都與本句有差異。另外此字在非基
                督教的文獻上總是用於主動的意義上(即「攫取的行動」)(基
                督教文獻中出現的也與本段的解釋有關),如果保羅是要表達被
                動的意義,何不使用在七十士譯本出現十七次的另一個字呢?
              C.堅持「強奪的」應按其主動的意思(即「攫取的行動」)來解釋
                。
                c1.「強奪的」意思是「被提」,因為同字根的字在新約中都是解
                   釋為「被提」。按此解釋,本段的主旨在於說明基督拒絕利用
                   他的神性作為容易的逃避之法─他拒絕被提離開人生的一切苦
                   難,反而接受作人的一切命運。
                   但是「被提」是神秘經歷的詞語,指適用於比上帝低等的人被
                   提到比他原有的較高的地位,而不適用於與上帝平等的基督身
                   上。
                   另有學者認為「被提」是指基督在世時的經歷,因此把本句翻
                   譯為「與上帝平等並不等於被提」,就是說基督在受試煉時,
                   沒有接受上帝的干預。此說的困難,在於所指的若只是地上的
                   基督,他怎能被稱為「與上帝平等的」呢?
                c2.把「強奪的」純粹解為「攫奪的行動」,本句的意思就是:「
                   基督並不認為『他與上帝平等』等於『攫奪』」。換言之,對
                   基督來說,「與上帝同等」的意義不在於「取得」,而是在於
                   「施予」直至「放棄一切」。基督這樣「倒空自己」,不僅反
                   映他對自己與上帝有平等地位的瞭解,更是顯示了那個平等的
                   地位。
                   此說的弱點,就是他把 2:6-7 兩節連起來解釋,或者可說是
                   是用 2:7 解釋 2:6 。但第六、七節之間有一強烈的對比存
                   在,因此必須分開來解釋。
                c3.把「強奪的」解釋為「攫奪的行動」,而本句的意思是「基督
                   並不認為,他與上帝平等是一種攫取或強奪的行動,因為那根
                   本是他的權利。按照這種解釋,本句強調的是基督的神性。而
                   「他本有神的形像」提出本句的基礎,由於基督有上帝的形像
                   ,因此他不認為他與上帝平等是一種強奪的行動。因此此段真
                   正的對比是 2:62:7 全節。此種解釋法應該是最合適的
                   解釋法。
            ◎簡單的說 2:6 的意義是基督本質上就是上帝,所以他具有「與上帝
              同等」的地位是天經地義的。具有這樣至高地位的基督,卻選擇「
              謙卑自己」,這才震撼人心,足以作為我們謙卑的榜樣。
            ●「反倒」虛己:「但是」、「然而」。  
            ●「反倒虛己」:原文直譯是「可是(他把)自己倒空」,特別強調
                            「自己」。表達基督虛己的行動完全是「自願的」
                            。
            ●「虛」己:字義是「破壞」、「使之空無」或「使之無效」。
            ●「虛己」:這動詞在新約中出現四次,每次都是隱喻的用法,而同字
                        根的形容詞則有四次字面意義,十二次隱喻說法。由此可
                        知此字在保羅書信中大部份是「隱喻用法」。所以在這裡
                        我們就不一定要把此字解釋成「字面意義」。
                        此字一般有四類解釋:
              A.將「虛己」看為總括耶穌在世上的態度,而與道成肉身的舉動無關
                。有人把這論點更具體的解釋成耶穌拒絕作一個政治性的彌賽亞,
                而選擇作一個無保護的先知。也有人將「虛己」解釋為基督向其同
                胞認同。

              B.認為「虛己」指耶穌的「死亡」。有人認為「虛己」必須根據
                 賽 53:12 「他將命傾倒以至於死」這話去了解。

                然而以賽亞書中「傾倒」一字,即使與「命」字連用,也不一定要
                解釋成「死亡」,我們會清楚在文句中看到「死亡」的意思,是因
                為其中有「以至於死」的字眼。但在腓立比書中,「死亡」的字眼
                不是緊接出現,而是到 2:8 才出現,因此如果不把 2:8 的思想提
                到 2:7 來解釋,「倒空自己」(虛己)便不能解釋為「死亡」 。
               
                另外A、B兩種論點都把「虛己」當成是「自甘卑微」,而這與上下
                文並不協調。

              C.把「虛己」看為基督成肉身前的態度,此派學者的意見是聖經沒有
                把為人的狀態描寫成「奴役」,因此「取了奴僕的形像」並不是指
                「道成肉身」,而是指基督成肉身前已有奴僕的順服態度。然而此
                處文體與上下文的情況並不太容許如此的區分。

              D.「虛己」指「道成肉身」的事實, 這是一般傳統的看法,也是今
                天最被普遍接受的解釋,不過這類的思想還可以分成三種形式。

                d1.十九世紀盛行「基督虛己論」,認為「倒空自己」是指基督成為
                   肉身時,就倒空了他至少一部份的神性,或者把他是神的屬性收
                   回。使這些屬性從實在的存在狀態變為潛伏的存在型態。但是這
                   裡經文的解釋而言,並沒有說明究竟倒空的是什麼,這樣的說法
                   不過是臆測。(馮蔭坤先生的書中,對此說法更是評價不高,有
                   興趣的人可以自行參考他的腓立比書註釋)
                d2.有人認為基督虛己時放棄的是他原有的「上帝形像」、「與上帝
                   平等的地位」,以及屬神的莊嚴威榮等。他們認為基督所放棄的
                   東西不涉及他的神性或「神的屬性」,只涉及一些較外在的東西
                   。不過一方面「上帝的形像」是指神性,一方面經文沒有提供任
                   何證據,這樣的解釋可能流於臆測。
                d3.「倒空自己」可以是一種隱喻的說法,指基督無保留的捨己為人
                   。至於基督倒空自己的方式,可由以下的分詞來解釋,意思就是
                   基督藉著「取了奴僕的形像」來倒空自己。換句話說,這種說法
                   認為耶穌一面取了奴僕的形像,一面仍保留他原有的「上帝的形
                   像」。此說應該是最合宜的說法。

            ●「奴僕的形像」:對比於基督原有和後來擁有的威榮,取了奴僕形像
                              指基督成肉身後那種毫無能力、毫無地位的狀況。
            ●「樣式」:並不表示基督與其他人「完全一致」,「樣式」一詞表達
                        了某種程度的相似,但也暗示了某種程度的差異。
            ◎ 2:7 的意義是與造物者同等的基督居然變成人(被造物),這樣的
              舉動簡直就是不可思議的降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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