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21章10節 到 21章2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四)一連串的旅程  21:10-2033:41-49 記錄同樣的旅程,但是地名取捨略有不同。
          ●「阿伯」:字義是「皮革製的水袋」。實際地點不詳。
          ●「以耶‧亞巴琳」:字義是「亞巴琳之毀滅」。以耶是「毀滅
                              」的音譯、亞巴琳是「穿越」的音譯。
          ●「撒烈」谷:字義是「杞柳小溪」。此處應該是摩押的南界。
          ●「亞嫩」:字義是「湍急的溪流」。此河由東部注入死海。
          ●「在摩押和亞摩利人搭界的地方」:「在摩押和亞摩利人之
                                            間」。
          ◎亞嫩河進入阿拉伯高地,然後流入死海。河的南面是摩押的領
            土;河的北面是亞摩利人的領土。摩押人曾被西宏趕到亞嫩河
            的南邊( 民 21:26士 11:22 )。
          ●「耶和華的戰記」:大概像雅煞珥書( 書 10:13 ;
             撒下 1:18 ),是古舊的詩歌集, 民 21:14, 15, 17-18 所
            記的便是書中的詩歌。
          ●「蘇法」:字義是「蜂巢」、「滿溢」。也可翻譯為「暴風」
                      ,參 伯 37:9箴 10:25賽 21:1  66:15何 8:7 。
          ●「哇哈伯」:此地名字源不詳、地點也不詳。
          ●「亞珥」:字義是「城市」。
          ●「下坡」:字義是「地基」、「底部」,該字(SH 793)僅出
                      現一次。
          ● 民 21:14-15  合起來是「從蘇法的哇哈伯與亞嫩河谷並河谷
            底部延伸到亞珥城是靠近摩押邊界」。
          ●「比珥」:字義是「井」。參  創 21:19,25,30  26:15 。
          ◎井是眾人歌頌的物件,也是大家爭奪的目標(
             創 21:25  26:15-22士 1:15約 4:12 )。
          ●「圭」:SH 2710,「立法者」、「制定律律者」、「立法者
                    的權杖」、「指揮官的權杖」。
          ●「杖」:SH 4938,「支撐」、「支柱」。
          ◎ 21:18 指的大概是以色列的領袖們把自己的杖插入土中,水就
            湧出來。
          ●「瑪他拿」:字義是「耶和華的禮物」。
          ●「拿哈列」:字義是「上帝的水流」。
          ●「巴末」:字義是「高處」。
          ●「下望」曠野:「傾身看」、「俯視」。
          ●「毗斯迦」:字義是「裂縫」。
          ◎這段旅程大致上是由死海南端轉往北,進入或由東邊繞過摩押
            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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