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7章1節 到 17章1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三)上帝用發芽的杖來指示祂揀選利未支派與亞倫  17:1-13 
          ◎馬所拉經文中,這一段是 17:16-28民 17  的用字有不少和  民 16  是相同的。
          ●取「杖」、每「支派」:原文都是SH 4294,有點文字遊戲的意
                                  味。
          ●按著「支派」:SH 1004+ SH 1。應該就是「父家」,直譯
                          為「家族」。這個片語在民數記前面  1:2  譯
                          作「宗族」,原本可能是指比支派更細的單位,
                          但在此應該就是與「支派」同義。
          ◎此處說共取十二根杖,不過 17:3,6 看不出來亞倫的杖是不是算
            入那十二根杖之中。因此有可能總共十三支杖,或者是十二支杖
            ,這樣的話以法蓮與瑪拿西支派就合成約瑟支派。要求把名字寫
            在杖上,是為了以免到時候說那是摩西等人調包的。
          ◎ 17:3 提到摩西將各支派首領的名字(而不是各支派的名字)寫在
            每支派交出的杖上,表示這個測試實際上關注的是哪一個「人」
            才是耶和華揀選的,而不僅僅是支派之爭。
          ●「存在」會幕內法櫃前:SH 3240,「放置」、「安置」之意。
          ●「法櫃」:SH 5715「見證」。
          ●「揀選」:SH 977「選、選擇」。這個動詞在民數記只出現三
                      次,前兩次出現在可拉事件 ( 16:5,7 )。
          ●「後來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應該是「我所揀選的
            那人,他的杖必發芽」。
          ●「使....止息」:SH 7918「下陷、減少」。這個字在  17:5 
            是「使平息」的意思,而且在此是使用動詞的完成式,有學者說
            是使役 (causative) 動詞形式,意思是使人們所發的怨言逐漸
            停止。不過這個字在舊約僅出現5次,在 創 8:1  是用來指洪水
            慢慢退去,在  斯 2:1斯 7:10 是指君王的憤怒慢慢停止。
            另一次則是在 耶 5:26  。
          ◎一般杖都是枯乾的木頭,所以若能照耶和華的意思發芽,表示此
            杖(支派)是神所揀選賜福的。
          ●「誰知」利未族亞倫:原文是「看啊」。
          ●生了「花苞」:SH 6525「花蕾」。這個名詞的字根就是前面
                          「發了芽」(SH 6524)這個動詞。
          ●「熟杏」:「成熟的杏果」。
          ● 17:8 杏樹是當地冬天過後最早開花的植物,初春即開,色白;
            「杏樹」SH 8247,是來自SH 8245「警醒」、「看守」。似乎
            有可能有其他特殊的含意。不過也有可能只是亞倫碰巧選用杏樹
            枝當成自己的杖。
          ●「背叛之子」:SH 4805+ SH 1121。這片語在聖經中只有在
                          此處出現,不過在  結 2:5,8  都有用 SH 4805
                          這個字組成另一個「背叛之家」的片語來形容以
                          色列人,指出他們「叛逆」的本質。
          ●「留」作記號:SH 4931「命令」、「職責」。這個字在民數記
                          前面常出現,有「守衛」、「看守」的意思,也
                          有「吩咐之職責」的意思。
          ●留作「記號」:SH 226「兆頭、記號」。這個字在出埃及記也
                          可以被譯作「神蹟」( 出 4:8 )。 但此處和
                           16:38  提到用香爐錘成片子包裹壇做記號,不
                          但是使用同一個原文字,目的也都是用來當作反
                          面的提醒作用。
          ◎ 17:10 顯示出上帝做這件事情的動機是希望百姓不要因為悖逆
            而死亡,以致祂特意多顯示個神蹟來表明祂的揀選。
          ◎杏樹一般需要四年才能開花結果,可以活40-100年,因此的確不
            可能一夜之間就發芽、開花。
          ◎ 17:1-11 記載的事件讓亞倫的獨特性被凸顯出來,因為此時亞倫
            大祭司的身分已經不再只是經摩西膏立而設立,更是由神行使神
            蹟來確立。
          ●我們「死」啦:SH 1478「斷氣」、「死亡」。
         ●我們「滅亡」啦:SH 6「滅亡」、「迷失」、「失落」。
         ●「必死的」:SH 4191「死」、「治死」。
         ◎關於 17:12-13 用到三個與死亡有關的動詞,猶太經書認為:
            a.SH 1478「死」:與  14:45  以色列人被殺於刀下 有關
            b.SH 6「滅亡」:與  16:32  地開口把可拉一黨活埋而死 有關
            c.SH 4191「必死的」:與  16:49  會眾因瘟疫而死 有關
          ◎ 17:12-13 顯出以色列人綜合這一大段遭遇的事情,開始擔心自
            己支派的杖放在約櫃前面,是不是會為自己帶來危險?開始認識
            至聖會幕帶來的危險性。
          ◎你身上有沒有留下一些記號或疤痕是令你一生難忘的?每當看到
            這樣的記號時,是想起所受的傷害,還是神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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