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4章1節 到 14章1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三)以色列人的悖逆與上帝的反應  14:1-12 
          ●「全會眾」、「百姓」、「以色列眾人」:強調整體以色列人都
                                                  有同樣的意見。
          ●全會眾「大聲」喧嚷:SH 5414「聲音」。
          ◎ 14:1 「大聲喧嚷」、「哭號」,這種反應已經是公開否定上帝
            與摩西的領導了。 11:4,10 也提及以色列人用「哭號SH 1058」
            的手段來表達自己的反對與不滿。
          ◎「哭號」這個字也出現在  11:4,10,13,18,20 。兩個事件比較起
            來, 民 11 百姓的哭號是要有肉吃, 民 14 則是因為聽了十個
            探子的回報而哀嘆。
          ●「發怨言」:SH 3885。 這個原文字常用在曠野的經驗上,意
                        義不僅僅是「埋怨」。文學上,這字與「背叛」平
                        行。這裡是民數記第一次出現這個動詞,但是在出
                        埃及記已經出現多次。( 出 15:24  16:2,7,8  17:3 
                        ;  民 14:2  14:27,29,36  16:11,41  17:5 )。值
                        得一提的是 14:2 用的「發怨言」(SH 3885)和 
                         11:1 的「發怨言」 SH 596不是同一個字。
          ●埃及「地」:SH 776。 在  14:2  這邊特別加了「地」,有別
                        於  14:4  只提到回埃及。
          ●「....死在這曠野」:原文是「或甚願死在這曠野」。
          ●「眾人彼此說」:原文是「他們各自對他們的兄弟說」。
          ●回埃及豈不「好」嗎:SH 2896「美好的、美善的」。這和後面
                                 14:7 約書亞和迦勒說「極美之地」的是
                                「美」同一個字,但卻是強烈的對比。這
                                個字也是  13:19  摩西派探子出去留意這
                                地「是好是歹」的「好」同一個字,所以此
                                處用這個字真的很諷刺。這個字在民數記出
                                現不多,但在舊約則是常見字。
           ●「立」一個首領: SH 5414「委任、指定、給、置」。可以譯作
                              「設立一個頭」。
          ◎ 14:3-4 以色列人已經不像過去抱怨時只是懷念埃及的環境
             11:5  出 16:2-3 ,已經是決定要回埃及去了。這個行為等於是
            否定上帝的救贖。我們的行為是否也常常類似回埃及?
          ●「俯伏在」:SH 5307,該字與「『倒』在刀下」是同一個字。
          ◎ 14:5 摩西與亞倫是俯伏在以色列人面前,而非上帝面前。很可能
            是要求以色列人不可回埃及去,或等候並預期神會向不信的子民發
            怒,或在人面前表現「謙卑在神面前」,為人向神求饒恕。
          ●「撕裂衣服」:這是一種哀悼、痛苦的表現。而且傳統上是用於對
                          死人的哀悼 創 37:34 。
          ●「極」美之地:原文是「非常 非常」。連續出現兩次SH 3966,
                          表示「非常非常」美好之地。
          ◎ 14:6 記載迦勒和約書亞看到摩西亞倫「俯伏」後,不但開口說話
            ( 14:7 ),而且有具體的行動:「撕裂衣服」。
          ◎ 14:7 迦勒和約書亞也指出他們去迦南地及對當地居民的看法,他
            們使用的字眼「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和十個探子所用完全相同
            ,強調第一身的親眼經歷,並帶出完全不同的結論,認為這是非常
            非常好的地。
          ◎ 14:8 「流奶和蜜之地」和  13:32 「吞吃居民之地」形成強烈的
            對比。可以看到這兩種評價主要背後來自於神和以色列人的關係。
            迦勒和約書亞在  14:8  很清楚提到,神若「喜悅」他們就會領他
            們進入這地,他們相信不是以色列人可以自己進去那地,而是神帶
            領他們進去,所以關鍵在於神與他們的關係如何。
          ●「背叛」:SH 4775「反叛」。這個字用在  王下 18:7  指對君
                      王的背叛,在  書 22:16  則是指對神的悖逆。
          ◎ 14:9 約書亞和迦勒勸百姓「不可背叛」、「不要怕」。顯然就是
            指出以色列人想要回埃及的行為就是「背叛神」與「害怕迦南人」
            的舉動。所以以色列人會惱羞成怒。
          ●「他們是我們的食物」:表示很容易被征服( 民 13:32  24:8申 7:16詩 14:4耶 10:25 )。
                                  這表達了對神能實現應許的信心。
          ●是我們的「食物」:SH 3899,「麵包」、「食物」。
          ●「蔭庇」他們的:SH 6738,「蔭庇」、「陰影」,保護的意思。
          ●「蔭庇他們的」:原文型態是陽性單數。
          ◎ 14:9 提到「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應指他們可以擊敗敵人如
            吃餅般的簡單。這邊可以看到迦勒和約書亞巧妙的運用之前十個探
            子提到迦南人會「吞吃」人( 13:32-33 )的想法倒轉過來,而且他
            們很肯定能得勝的原因,也接續寫在同節下半部: a. 因為保護他
            們(迦南人)的已經離開 b. 耶和華與我們(以色列人)同在。
          ◎ 14:9 提到「蔭庇他們的已經離開他們」和「耶和華與我們同在」
            這樣對比的關係來說明以色列人的關係。迦勒和約書亞宣告那些居
            民的保護者已經轉離,不能保護當地的居民,相對地,我們的神耶
            和華與我們同在,所以沒有悲觀的理由,可以「不用怕他們」。
          ◎ 14:8-9 迦勒和約書亞的回應中「耶和華」出現了三次,和十個探
            子回報時完全沒有提及耶和華形成強烈對比。可見迦勒和約書亞與
            其他探子有同樣觀察卻有完全相反結論的主要原因就是其他探子完
            全沒有想到「上帝」這個因素。十個探子以為他們看的是摩西「所
            打發」他們去探查的( 13:27 ),迦勒和約書亞卻是去看神「所賜
            給」他們的地土( 13:2 )。
          ◎「拿石頭打死」:通常這樣的刑罰都是用於在宗教上或家庭中犯了
                            嚴重罪行的人 民 15:36  利 20:2,27  申 13:10 
                             申 21:21  22:21,24 。
          ◎舊約有「用石頭行刑」的明文規定,但那是需要犯某些特定的罪(
            例如: 獻兒女給摩洛  利 20:2 ; 引誘人離開神  申 13:10 ; 悖
            逆父母  申 21:18-21 ),而此時並沒有人犯這樣的罪。所以唯一
            能解釋會眾要用石頭打死他們的原因是「會眾發怒」,也就是說
            公憤引發的私刑(參考  撒上 30:6 ;  王上 12:18 )。值得一提
            的是在之前  出 17:4  百姓也曾因他們沒水喝而幾乎要用石頭打
            摩西,這種憤怒的意念已經不是第一次。
          ◎顯然以色列人是相信大部分探子的第一手報告,此時能夠提供第
            一手情報的約書亞與迦勒出面勸告百姓,卻差點惹了殺身之禍。
          ●「會幕」:SH 4150+ SH 168。希臘譯本,敘利亞譯本作「
                      帳幕上的雲中」。
          ◎「耶和華的榮光在會幕中向以色列眾人顯現」:可以想像是由至
            聖所發出,但是會幕用各樣的屏障阻擋住以色列人的視線,此處
            上帝的榮光可能強大到「溢出」會幕之外,以色列人才能看見。
          ●「藐視」:原文「輕視」、「一腳踢開」。這個字在民數記共出
                      現三次( 14:11,23 ; 16:30 ),針對的對象都是耶和
                      華。這個字有「拒絕、厭棄、排斥」之意。              
          ●這一切「神蹟」:SH 226,「記號」、「兆頭」。
          ◎ 14:11 提到「這百姓」感覺帶有鄙視的語氣,在舊約當以色列人
            不順服時,神就會用這詞來形容他們。原本神是常常稱以色列人
            為「我的百姓」,因他們是祂的子民,但當神用「這百姓」稱呼
            他們時,感覺相當疏遠陌生,因為他們不信已經達到頂點。
          ◎ 14:11 提到神兩次說「要到幾時」,強烈指控百姓持續用「藐視
            」和「不信」這種負面行為對待祂。
          ●「瘟疫」:SH 1698「災害」、「瘟疫」。希臘譯本作「死亡」。
          ●不得「承受」那地:SH 3423,「奪取」、「獲得」、「趕出」、
                              「破壞」、「繼承」。
         ●不得承受「那地」:原文沒有「那地」。
         ●「不得承受那地」:可譯作「我要剝奪他們的繼承權」。
          ●比他們「強勝」:SH 6099,「強大」、「強壯」、「數量眾多
                            」。
          ◎ 出 32:10 中,上帝給過摩西一樣的應許。當時摩西也沒有接受
            。
          ◎金牛犢事件 ( 出 32 ) 和探子事件可以說是五經記載以色列人叛
            逆事件中最重要的兩件,在申命記重述以色列人歷史時,也只提
            及這兩件叛逆的事情( 申 1:22-45 ; 申 9:12-23 )。但這兩件
            事情還是有差異。在金牛犢事件之後,以色列人只想去敬拜那個
            領她們出埃及地的神( 出 32:8 ),但在探子事件中百姓卻要求立
            一個首領帶他們回埃及去( 14:4 ),可見其叛逆已經到了極點,
            也因此引出神極大的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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