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5章33節 到 5章3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五)起誓  5:33-37 
          1.傳統的教導要人「不可以背誓」。  5:33 
            ●「背誓」:SG 1964,「發假誓」、「違背誓言」,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直譯是「惟要向主償還你的誓言」。
            ◎當時的文士發展出了許多「發誓技巧」,認為某些誓言是不必守的,某些誓言
              就非守不可。他們認為沒有提到上帝名字的誓言就不必守,而耶穌表明,甚至
              沒有發誓也應該實話實說、信守諾言。

          2.耶穌表明:不可以起誓,因為發誓並不能實質增進自己話語的可信度,
            而應該實話實說。  5:34-37 
            ●「甚麼誓都不可起」:SG 3361+SG 3660+SG 3654,「完全不可發誓」。
            ●「大君」:SG 3173+SG 935,「大的國王(單數型態)」,指「上帝」。
            ◎「地是他的腳凳」出自 賽 66:1 ,「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出自 詩 48:2-3 
              。
            ●「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SG 3483+SG 3483+SG 3756+SG 3756
                                              ,原文直譯是「是,是;不是,不是」。意
                                              義是「簡單的說『是』,或『不是』」。
            ●「惡者」:SG 4190,原文形態可能是陽性,指「魔鬼」,或中性指「邪惡」。
            ◎當時的人習慣用「發誓」來增加自己話語的可信度,常指天指地或指聖殿、指頭
              來發誓。然而所發的誓言又未必做到。因此耶穌要人直接實話實說,不借用自己
              無法掌握的其他權威來讓別人更加相信自己。
            ◎約瑟夫記載當時的愛色尼人也盡量不發誓,因為他們認為「人若不訴諸神就不獲
              得信任,那人其實已經被定罪了」。
            ◎「實話實說」是通則,「不可以發誓」就應該是耶穌演講時用以加深聽眾記憶的
              誇飾法。耶穌自己起誓 太 26:63-64 ,保羅也起誓 羅 1:9  9:1 ,由此可知「
              不可起誓」是耶穌用誇飾法來表達,重點是期待基督徒有誠實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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