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7章27節 到 27章3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十二、耶穌被兵丁戲弄  27:27-31可 15:16-20 
    (一)兵丁讓耶穌穿朱袍帶荊棘冠冕,戲弄嘲諷耶穌。  27:27-30 
          ◎「巡撫的兵」:這些兵並非正規羅馬軍,而是輔助的部隊,徵召自巴勒斯坦四周的非猶
                          太人,直接由巡撫控制。因此這些部隊會比較仇視猶太人。
          ●「衙門」:SG 4232,「總督府」、「巡撫官邸」。
          ●全「營」:SG 4686,「古羅馬步兵隊」,約300到600人, 是一個兵團的十分之一。
          ●朱紅色「袍子」:SG 5511,「軍裝的披風」,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7:28,31 。
          ◎「朱紅色袍子」:一種軍人、軍官、官吏、皇帝所穿的短外衣與披肩。這是由當地一種
                            蟲提煉出來的染料染成的,朱紅色的深度不易分辨, 可 15:17,20 
                             約 19:2,5 就稱之為「紫袍」。
          ●「打」他的頭:SG 5180,「擊打」,原文的時態是「不完成式」,顯示這是「不斷的
                          打他的頭」。如果耶穌的荊棘冠冕刺是向內的話,那這種動作就是相當
                          殘忍的刑求。

    (二)戲弄完了就讓耶穌換上原來的衣服,帶他去釘十字架。  27:31 
          ●「帶」他出去:SG 520,「強行帶走」、「押走」。
          ◎因為猶太人不能接受「赤裸」,所以耶穌還穿上衣服去釘十字架,而且當時也不許公開
            戲弄猶太人,因此耶穌釘十字架時,荊棘冠冕應該也脫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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