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賣耶穌的協議 26:14-16
○ 可 14:10-11 路 22:3-6
(一)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詢問他如果將耶穌交給他們,可得多少錢。祭司長就給他三十塊錢
(大約等於一個奴隸的價錢)。 26:14-15
●「當下」:SG 5119,「在那時候」、「然後」。
●「加略」:可能是姓氏或別名,也有人認為這是猶大的家鄉名,因為 約 6:71 記載猶大
父親也是冠上「加略」。
●願意給我「多少錢」:SG 5101,「什麼」。
●「給了」:SG 2476,「放置」、「付錢」。
●「三十塊錢」:SG 5144+SG 694,「三十舍客勒銀子」,是當時一個奴僕的身價,這
個價格似相當看不起耶穌,這筆錢大約是工人120天的工資。
◎這「三十塊錢」有 亞 11:12-13 作為背景,早期的基督徒認為舊約預言了很多耶穌受難
的細節。
◎一般認為猶大去見祭司長賣耶穌的時間是受難週的週三。
(二)猶大開始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祭司長。 26:16
●「找」機會:SG 2212,「致力於」、「尋求」。
●「機會」:SG 2120,「合宜的時間」、「好機會」。
◎本來祭司長和文士不打算在逾越節動手,大概是因為有猶大當內應,所以提前動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