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1章28節 到 21章3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五、兩個兒子的比喻 21:28-32 ◎這一段是馬太獨有的資料,其他福音書中沒有記載。 (一)耶穌以「大兒子宣稱不聽命後來卻遵行命令,小兒子宣稱聽命卻不遵行命令」來指責祭司長與長 老不遵行上帝的命令。 21:28-31 ●「不去」:SG 3756+SG 2309,「不願意」。 ●「自己懊悔」:SG 3338,「後悔」、「改變心意」。 ●「父啊」:SG 2962,「主啊」。 ●「先」進:SG 4254,「走在前面」、「先行」。 ◎在不同的抄本中,大小兒子誰是先拒絕後聽從的,誰是先承諾後不聽從的,寫法各不相同,不 過這並不影響這段經文所要表達的意義。 (二)對施洗約翰的反應正表達出祭司長與長老,不如聽從約翰的稅吏與娼妓。 21:32 ●「遵著」義路:SG 1722,「藉著」、「靠」、「在....當中」。 ●遵著「義路」:SG 3598+SG 1343,「公義的道路」、「正義的道路」。 ◎耶穌指責這些宗教領袖看到最不堪的罪人都悔改願意跟隨施洗約翰,他們還是無動於衷,不要 說悔改,甚至連承認施洗約翰的權柄是來自天上也不願意,這跟那個嘴巴說要遵行命令但實際 什麼動作也不做的小兒子有何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