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0章20節 到 20章2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耶穌的兩個門徒求坐高位  20:20-28可 10:35-45 
          1.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來拜耶穌,求坐在耶穌的左右邊。 20:20-21 
            ●「西庇太」:字義是「我的禮物」。
            ◎「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很可能就是「撒羅米」,是耶穌母親的姊妹,一直忠心跟隨耶穌
               太 27:56  可 15:40  16:1  約 19:25 ,馬可福音的記載省略這兩使徒母親介入的細節。
            ◎「兩個兒子」,指的就是「雅各」與「約翰」。
            ◎「右邊」、「左邊」:「右邊的座位」是「要位」,而「左邊的座位」是次尊貴的位置。
            ◎顯然這兩個門徒是向耶穌求天國裡除了耶穌之外的最高地位。

          2.耶穌回答他們不知道自己求什麼,且說自己要喝的杯,那兩個門徒恐怕不能承受,但那兩門
            徒卻自認自己能承受。耶穌進一步肯定那兩個門徒終究要跟耶穌一樣受苦,卻還是無法賞賜
            門徒自己身旁的位置(那是天父的權柄)。  20:22-23 
            ●所「求」的:SG 154,「請求」,原文的型態是「現在關身直說語氣第二人稱複數」,
                          表達「你們為自己求」的意思。這也說明了發言的雖是母親,兩個兒子也有
                          同樣的意思。
            ●「杯」:SG 4221,「杯子」,在舊約中是代表「福樂」 詩 23:5 或者是「苦難與刑罰」
                       賽 51:17-18  耶 25:15-28 ,而此處的意思是指「苦難與刑罰」,實際上就是指
                      「十字架上的死」。
            ◎這兩個門徒這時衝口而出的「我們能」,可能是不經思考的。但未來他們的確也為主受苦
              了,雅各成為第一個殉道的使徒 徒 12:2 ,約翰被放逐到海島上 啟 1:9 。

          3.這兩門徒的舉動導致其他門徒的惱怒。  20:24 
            ●「惱怒」:SG 23,「忿恨」、「盛怒」。
            ◎由這個惱怒的反應可以看出其他門徒的野心也不亞於這兩個門徒。

          4.耶穌叫門徒過來,教訓他們:在門徒中間要做大的就必須作眾人的僕人,正如耶穌來世上是
            要服事人,而不是要受人服事。  20:25-28 
            ●「君王」:SG 758,直譯是「統治者」。
            ●「為主治理」:SG 2634,「統治」、「作主人」。
            ●「大臣」:SG 3173,直譯是「大的」、「大人物」。
            ●「操權管束」:SG 2715,「行使權力」,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0:25  可 10:42 。
            ●「用人」:SG 1249,「僕役」,跟「執事」是同一個字。
            ●「僕人」:SG 1401,「奴隸」。
            ●「受人的服事」:SG 1247,原文時態是被動式不定詞,「被照料」。
            ●「服事人」:SG 1247,原文時態是主動不定詞,「照料」。
            ●「捨」命:SG 1325,「給予」、「獻上」。
            ●「多人」:SG 4183,「大量的」、「為數眾多的」。
            ●「贖價」:SG 3083,「贖金」,蒲草文獻中常用來指「購買奴隸的價錢」,買的人買來
                        後就釋放奴隸,讓奴隸自由。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0:28  可 10:45 。     
            ◎對權力的追求與爭奪是每一個組織間都會發生的事情,基督徒的組織是否能體會耶穌所說
              的「領袖必須作眾人的僕人」呢?基督徒組織是否能夠逃離爭權、爭領導地位的陷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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