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0章17節 到 20章19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四、天國裡的掌權與服事  20:17-34 
    (一)第三次預言受難  20:17-19可 10:32-34  路 18:31-33 
          ●到「一邊」:SG 2398,「獨自的」、「私下的」。
          ●「定」他死罪:SG 2632,「向人宣判罪刑」。
          ◎此時耶穌與門徒應該混在朝聖的人群中,而大概也只有十二門徒有可能有能力聽懂耶穌的預
            言,因此耶穌把他們帶離人群,私下講述他要受難的事情。
重新查詢 專卷研經 馬太福音系列
錯誤回報,請聯繫comm[@]fhl.net